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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民生综合项目工程实施专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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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琅琊区落实省市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落实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相关实施28项民生工程通知》(皖政〔〕1号)精神和市政府对民生工程要求,确保我区各项民生工程建设扎实推进,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党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处理包含广大人民群众现实利益突出问题,不停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结果,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基础标准 发展为先、民生为本;统筹兼顾、突出关键;公s平公正、均衡普惠;量力而行,稳妥实施;健全机制,协力推进;明确任务,奖罚分明。 三、完善政策方法,扎实推进各项民生工程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责任人:刘胜利) 继续实施农村低保扩面提标政策,将符合政策要求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按要求标准立即足额发放补助资金。全区保障人数1631人。原纳入低保范围1531人补差标准由年人均380元提升到437元,人年均增加57元;新纳入低保范围100人补差标准为人年均177元。继续全方面实施分类施保。提标扩面所需资金,由省和区按7:3百分比负担。 (二)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责任人:刘胜利) 逐步提升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使其达成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纳入基数对象省财政按年人均850元标准补助,其它部分由区街财政负担。 (三)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础生活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区劳动保障局;责任人:花梅) 继续将符合政策要求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础生活费补助范围,并根据滁州市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个人基础生活费。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区财政按1:1百分比负担。 (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责任单位:区人口和计生委;责任人:陈志斌) 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政策。对农村只有一个儿女或两个女孩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按每人每十二个月720元标准给奖励扶助,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对象另增发120元,儿女死亡且现无儿女对象每人每十二个月另增发600元。所需资金,国家统一标准部分,由中央、省、区按5:4:1百分比负担;省提标部分,由省财政负担。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扶助制度。城镇和农村独生儿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正当收养儿女夫妻,由政府给每人每个月100元扶助金,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儿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正当收养儿女对象扶助金标准由省财政出资提升到每人每个月110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儿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儿女夫妻,由政府给每人每个月80元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儿女康复为止。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发放尤其扶助金,由中央和省按5:5百分比负担,省提标部分,由省财政负担。 (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区发经委;责任人:吴彬) 继续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每人每十二个月补助600元,立即、足额将直补资金发放到移民个人;编制项目扶持计划,开启项目扶持工作。严格操作程序和扶持资金管理,认真做好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和扶持资金发放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统筹安排。 (六)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区建设局;责任人:万晓宇) 今年继续根据动态管理要求,对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城市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保障不少于651户。继续实施扩面提标政策,将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努力争取到“十一五”末,全区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户数不低于廉租住房保障户数30%。根据相关要求,租赁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题补助资金处理;实物配租所需资金,由市区政府多渠道筹集。 (七)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责任单位:区残联;责任人:武明) 落实落实市政府《相关实施省〈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尤其救助实施措施〉相关问题通知》(滁政〔〕22号),对符合省、市政策要求城镇、农村残疾人实施生活救助,救助金额就高不就低,做到不重不漏。救助资金关键经过省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补助、市区财政配套和城镇医疗救助等方法筹集,其中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除省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外,其它部分由市、区财政按2:8负担。 (八)城镇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责任单位:区文教体局;责任人:吴文翰) 继续免去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杜绝学校乱收费;切实落实无偿提供教科书和对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细化学校经费预算编制,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全区免学杂费和公用经费,省财政和区财政按8:2百分比进行筹集。 (九)新型农民培训工程(责任单位:区农委;责任人:聂勇) 完成新型农民培训任务232人,其中:农业专业技术培训200人,农民创业培训32人。健全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管理机制,严格认定培训机构,强化项目监管,提升项目实施效益。所需资金,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省财政每人补助400元,区财政配套100元/人;农民创业培训省财政每人补助800元,区财政配套100元/人。 (十)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责任单位:区劳动保障局;责任人:花梅) 完成农民工技能培训人,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率达成60%以上,大力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强化就业服务,提升农民工培训后就业稳定性。所需资金按每人一次性补助300元标准由中央财政安排。 (十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局;责任人:曹红宇) 深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以户为单位参合,提升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方便参合农民报销赔偿。根据新筹资标正确保资金筹集到位,确保基金封闭运行,合理控制基金结余;深入完善基金赔偿方案,提升赔偿标准,简化赔偿程序,最大程度地保障参合农民受益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中央财政年补助40元/人,省财政年补助30元/人,区财政年配套10元/人,农民个人年缴费20元/人。 (十二)建立城镇居民基础医疗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区劳动保障局;责任人:花梅) 主动配合市政府做好城镇居民基础医疗保险工作,将辖区内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础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不少于10.2万人,基础实现全覆盖。继续实施以个人和家庭缴费为主、政府支持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筹资机制,其中:中央财政每十二个月按不低于人均40元标准补助,省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十二个月30元,市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十二个月30元,区财政按每人每十二个月不低于10元标准安排配套资金。 (十三)城镇医疗救助制度(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责任人:刘胜利) 深入完善城镇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覆盖面,将城镇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关键优抚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扩大救助病种。资助城市低保对象中“三无”人员参与城镇居民医保,资助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关键优抚对象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方便群众,增强医疗救助立即性。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区财政按不少于上年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量10%安排城镇医疗救助配套资金,逐步提升城镇医疗救助水平。 (十四)城镇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卫生局;责任人:曹红宇)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根据《琅琊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民生工程—建设计划》,今年完成4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逐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城市小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到底小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成48个;完成全科医师岗位培训20人、小区护士岗位培训64人;完成7个小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或修缮及基础设施配置。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区财政按每人每十二个月3元、5元、2.5元、2.5元标准筹集。 (十五)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区农委;责任人:聂勇) 组织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引导和激励农户、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参与农业保险;会同财政部门立即足额筹集和拨付应负担保费补助;督促保险经办机构正确立即理赔;提升农业保险农户参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 保费补助筹集百分比:种植业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助35%、省财政补助25%、市及市辖区财政补助20%、种植场(户)负担20%;能繁母猪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助50%、省财政补助21%、市及市辖区财政补助9%、种植场(户)负担20%;奶牛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助30%、省财政补助21%、市及市辖区财政补助9%、种植场(户)负担40%。 (十六)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责任人:刘胜利) 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新建、改建、扩建力度,主动建设农村敬老院和农村“五保老人之家”,新增床位20个,逐步提升集中供养率。所需资金,分别由省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和区财政配套安排。 (十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责任单位:区农委;责任人:聂勇) ,开工省计划小型水库除险加固2座。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主动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协议管理制、资金报帐制、完工验收制等“六制”管理模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水库管理长久有效运行机制,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依据省水利厅《相关对列入省计划内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省补资金相关情况通知》(皖水农函〔〕851号),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投资额为100万元/座,由省财政和区财政按1:1百分比负担。 (十八)农家书屋工程(责任单位:区文教体局;责任人:吴文翰) ,建成6个农家书屋。科学选点布局,增强书屋建成后影响力和辐射力;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加强书屋管理,健全书屋各项制度。每个农家书屋建设资金标准为2万元,中央财政补助50%,其它部分省财政和区财政按7:3百分比负担。 (十九)招录小学老师(责任单位:区文教体局;责任人:吴文翰) 制订年度实施方案,规范招考制度,严格招考程序;向社会公开招录80名小学老师,缓解老师尤其是农村老师短缺问题。 (二十)建设农村学校老师公寓(责任单位:区文教体局;责任人:吴文翰) 按滁州市人民政府滁政〔〕3号文件要求,开启建设农村学校老师公寓,处理农村学校老师住房困难问题。严格项目管理,规范基础建设程序。 (二十一)招录合格卫技人员(责任单位:区卫生局;责任人:曹红宇) 制订年度实施方案,规范招考制度,严格招考程序;向社会公开招录41名卫技人员,缓解卫生人员短缺问题。 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和建设农村卫技人员公寓等项目,我区无实施任务,区直相关部门要亲密和上级部门联络,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主动争取扶持项目资金。 四、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高效推进机制。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实施。各组员单位要把实施民生工程摆在愈加突出位置,关键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落实、上下联动推进工作机制。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足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主动做好工作;各组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工作调度,完善制度方法,强化指导检验,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部门要坚持“月调度、季督查、年底考评”制度,同时区政府不定时召开民生工程调度会,立即研究和处理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问题。 (二)全力落实配套资金,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管理。突出公共财政保障关键,优先安排和落实民生配套资金,确保配套资金立即足额落实到位。要依据工作进度,立即足额拨付资金,保障各项民生工程实施需要。深入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和虚报冒领等行为,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基础工作,规范民生工程资金发放。各组员单位要深入加强基础工作,健全档案管理,包含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会议材料、相关制度、项目数据和数据库等。要注意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三个关键步骤;要严格审批和公告程序,审查核实补助条件和补助范围,预防虚报冒领,确保专款专用。对于发放或补助到人资金,要推广惠民直达工程“五个一”,严格实施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各项补助到人资金立即足额发放到位,接收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做到不重、不漏、不冒,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四)加紧实施进度,强力推进工程类项目建设。一是做好未开工项目标前期准备工作。要根据早计划、早设计、早施工要求,提前做好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加紧推进工程类项目建设。二是细化项目任务,倒排工期。制订具体具体时间表,科学合理地安排工程实施计划,对相关工作一条一条加以梳理,一项一项搞好调度,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促进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确保每七天有进展,每个月见成效。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和质量。严格实施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协议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帐制、完工验收制“六制”管理,强化质量监管和责任追究,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精品工程。 (五)加强督促检验,健全考评机制。各组员单位要依据和区政府签署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强化目标考评管理,细化分解目标,严格落实责任。各项工程实施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专题督查工作。区民生工程监督检验工作组将抽调专门人员,定时开展监督检验。对发放或补助到人项目关键检验政策宣传、补助对象和补助资金核实、审核公告程序、“一卡通”发放等情况;对工程类项目,关键检验配套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和进度、资金专户管理或报账制管理情况。对督查中发觉违纪违规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影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区政府将民生工程建设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关键依据。 (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气氛。各组员单位要统筹计划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有计划、相关键地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创新宣传方法,提升宣传实效。要面向基层广泛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方法,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扫除盲点;要广辟宣传路径,让政策方法深入人心,主动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实施。要加大民生工程建设结果宣传力度,立即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激励优异,鞭策落后,推进我区民生工程建设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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