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池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管理程序,健全可投资证券品种的投资论证机制,完善投资决策流程,为自营投资提供系统的决策支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证券池是进行证券投资业务的主要依据,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只能在确定的自营规模和可承受风险限额内,从证券池内选择证券进行投资。第三条 证券池的形成:1、研究发展部研究人员通过公司实地调查研究或合理性研究,结合内外部研究资源,综合自己的分析判断,用优选法提交拟进入证券池的证券名单,拟进入证券池的证券应附有“证券入池建议书”(见附件一)及研究报告;2、根据研究发展部的建议,证券投资决策小组对名单进行论证与选择,建
2、立证券初选库,决策小组组长根据讨论结果初步确定证券池,并报合规部审查、备案;3、证券池的合规审查包括:(1)证券池的确立是否符合投资决策委员会和证券投资决策小组的授权要求;(2)证券池中是否存在关联公司发行的证券;(3)证券池中是否存在公司正在为其提供承销发行、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的证券;(4)证券池中的每只股票是否有相应的研究报告;(5)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4、经合规部审核剔除不合格证券后,证券投资决策小组将证券池上报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投委会进行讨论,确定最终的证券池;5、投资经理在制定或调整投资组合时,必须选择证券池中的证券。6、证券池可根据池内证券情况择优设立精选证券池
3、,并要求所投资的证券品种中,不低于80%的证券来自于精选证券池。第四条 证券池的入选证券不低于300只,日常的监控与维护由研发部派专人进行,入选证券池的证券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详细的内部或外部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中应包括基本分析和指标分析,至少应包括:行业分析、公司分析、市盈率分析、市净率分析、产品寿命周期分析、市价及历史运行空间分析、融资状况分析(增发、配股)、股票的流动性分析等;2、良好的业务基本面、财务状况及充足的现金流;预期盈利持续稳定增长,公司法人治理完善、具有合理投资价值或价值低估的证券;或经充分论证整体上市或重大资产重组的企业,上市或重组后企业的盈利能力有较大改观的证券;3、
4、通过分行业优选,在未来限定时间(一个月)内,被确定为具有较好投资价值的股票;以行业为单位,可优先选择处于行业排名前列的企业,对于景气度较高或权重较大的行业可重点关注;4、对ST类或基本面有较大问题的股票,要慎重选择,投资不得超过自营规模的5%,并且要有详细的分析说明投资理由;5、证券投资决策小组讨论通过,合规部审核通过,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核准。第五条 精选证券池的入选证券不高于100只,其日常的监控与维护由投资部派专人进行,入选精选证券池的证券应满足以下条件:1、认为可以进行重点投资的股票;2、经研究发展部研究人员深入的研究分析,或实地调研,并提供内部“增持”以上评级的研究报告;3、通过分行业
5、优选,在未来限定时间(一个月)内,被确定为最具投资价值的股票;4、证券投资决策小组讨论通过,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核准。第六条 证券池的调整:1、证券池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对证券池进行调整时,需报合规部审核,并报投资委员会核准;2、定期调整。证券投资决策小组应定期对证券池进行重新评估,并对证券池中的证券进行动态跟踪,研发部对证券池中的证券进行基本面跟踪。小组集中汇总投资人员的建议及研发部研究人员的建议,对证券池内证券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研发部提出的新增初选库,召开工作会议讨论。证券投资决策小组组长根据讨论结果决定对证券池的调整,根据调整结果确定新的证券池名单,报合规部审核后,上报投资决策
6、委员会核准;3、临时调整。研发部研究人员或投资部相关人员利用内外部研究资源,临时发现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例如:基本面改良,行业景气度上升的上市公司,或突发事件对公司经营形成长期利好支持的股票,应及时填写“证券入池建议书”,报证券投资决策小组临时工作会议讨论。证券投资决策小组组长根据讨论结果决定是否入库,报合规部审核后,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核准;4、对于行业已经出现拐点,或者是经营出现明显走弱的公司,以及突发事件对公司形成负面影响的股票,应当由研发部或投资部尽快提议并召开证券投资决策小组临时工作会议讨论,报合规部审核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核准,及时予以剔除。5、 应急调整若遇到特殊情况,投资决策小组需要调整股票入池,需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经审核批准后,由投委会授权合规部临时添加股票入池。操作结束后,投资决策小组需补充相关材料。第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第八条 本办法经公司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