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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岗位调整管理办法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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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岗位调整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岗位调整流程,促进人员的合理配置,满足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不同部门间、总部与营业部及其他分支机构间、营业部及其他分支机构之间人员岗位调整管理,营业部及其他分支机构内部人员岗位调整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三条 公司人员岗位调整应遵循公平公开、人岗匹配、充分沟通的原则:(一)公平公开:保证内部岗位需求信息及内部岗位调整决议公开透明,人员选拔流程公平公正;(二)人岗匹配:通过科学的测评手段和严格的审批流程保证被调岗人员充分满足调整后新岗位要求;(三)充分沟通:保证公司领导、分支机构负责人、调出部门、调

2、入部门、人力资源部以及员工个人在岗位调整各个环节的充分沟通。 第四条 公司人员岗位调整包括晋升、降职、调动、借调四种情形。第二章 晋升第五条 晋升是指员工因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由较低层级管理职务上升到较高层级管理职务,其承担责任、管理权限相应增大,薪酬福利、机会相应增多。第六条 员工晋升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一)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二)近两年绩效考核等级均在B及以上,若在本公司工作不满两年,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应为A;(三)认同公司价值理念,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发展潜力且符合上一级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第七条 每年年初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或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需通过人员晋升补充时,人力资源

3、部组织开展员工晋升工作。各部门通过内部评选确定本部门提名人选,填写岗位调整审批表并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也可根据上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及员工综合素质提名晋升候选人。第八条 提名产生后,人力资源部统一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核并开展360度能力测评,具体流程如下:(一)直接主管、平级、下级填答员工素质测评问卷,对员工素质进行评价,人力资源部汇总评分结果。对于有直接下级的候选人,由其直接上级、平级、直接下级进行测评,其中直接上级评分权重为50%,平级评分权重为30%,直接下级评分权重为20%。对于没有直接下级的候选人,由其直接上级、平级进行测评,其中直接上级评分权重为60%,平级评分权重为40%

4、。(二)公司总经理、候选人隔级主管以及人力资源部组成测评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进一步对候选人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三)面试结束后,公司总办会在充分考虑员工个人背景,素质测评得分,面试表现,候选人直接主管、隔级主管以及人力资源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晋升人员名单,审议过程中总经理对候选人有一票否决权。第九条 员工在新岗位工作的前三个月为考察期,考察期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晋升人员考察期工作表现进行评价,若晋升人员未通过考察期考核,将被调回原岗位或与原岗位同层级其他岗位工作。晋升员工考察期薪酬按照其晋升前薪酬水平予以发放。第三章 降职第十条 降职是指员工因工作能力达不到原岗位要求,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产

5、生较为严重的工作过失,由较高层级管理职务下调到较低层级管理职务,其承担责任、管理权限相应减小,薪酬福利、机会相应减少。第十一条 当员工发生如下情形时,公司可对其予以降职:(一)当年度绩效考核为E或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为D;(二)出现严重工作失职或违反公司规定。第十二条 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用人部门可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拟定降职员工名单,填写岗位调整审批表并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也可根据员工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或公司风险、安全事故调查结果提名拟降职员工名单。人力资源部对名单上员工降职原因进行复核,若员工降职后被调往其他部门,人力资源部还应组织调入部门与调出部门就员工调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审批表

6、上签字确认,最后人力资源部将审批表报公司总办会审批。第十三条 员工降职申请得到总办会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按照总办会决议向公司各部室下发员工岗位调整通知。第四章 调动第十四条 调动是指公司为满足岗位空缺、帮助不适岗员工获得合适岗位或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在不改变员工岗位管理层级的前提下对员工进行的跨部门或跨单位的岗位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可对符合下述条件的员工进行调动,符合条件的员工也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进行调动:(一)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现任岗位工作满六个月及以上,公司对不适岗员工调岗不受此项规定限制;(二)符合拟聘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三)当年度绩效考核为A或连续两个年度绩效考核为B

7、的员工优先享有根据个人意愿调动的机会。第十六条 总部各部门、营业部及其他分支机构可根据人员管理需要提出人员调动需求,具体调动流程如下:(一)调入部门或分支机构填写岗位调整审批表经本部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报送总部人力资源部,营业部人员调动申请在报送总部人力资源部之前还应报经纪业务总部审核;(二)总部人力资源部在充分考虑公司整体人员配置的基础上对调动申请合理性进行判定,且可参照外部招聘流程采取笔试、面试等测评方式对拟调动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三)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协调调入与调出部门或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就员工调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将审批表报公司总办会审批。第十七条 除营业部总

8、经理、营销总监和营运总监以外的其他营业部人员跨营业部调动,由调入营业部填写岗位调整审批表,经本营业部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报经纪业务总部审批。第十八条 总部人力资源部也可根据公司整体人力资源配置需要,在征询调入、调出部门或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公司人员调动申请,填写岗位调整审批表并报公司总办会审批。第十九条 公司内部有岗位空缺时,员工可根据个人意愿提出调动需求,填写岗位调整审批表并提交总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可参照员工外部招聘流程采取笔试、面试等测评方式对自愿申请调动的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协调调入与调出部门或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就员工调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9、并将审批表报公司总办会审批。第二十条 员工调动申请得到总办会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按照总办会决议向公司各部门及相关分支机构下发员工岗位调整通知。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新岗位工作的前三个月为考察期,考察期结束后调入部门对调动人员考察期工作表现进行评价,若员工未通过考察期考核,将被调回原岗位或同层级其他岗位工作,若不适岗员工调岗后仍未通过考察期考核,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除因不适岗而被调岗的员工外,其他调动员工考察期薪酬按照其调动前薪酬水平予以发放。第五章 借调第二十二条 借调是指总部各部门、营业部或其他分支机构由于临时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或分支机构临时借入人员,在临时工作结束或借调期满时借入人员返回原

10、部门或分支机构,一般情况下单次借调期限不得超过半年。第二十三条 总部各部门、营业部及其他分支机构均可根据人员管理需要提出人员借调需求,具体借调流程如下:(一)调入部门或分支机构填写岗位调整审批表,经本部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报送总部人力资源部,营业部人员借调申请在报送总部人力资源部之前还应报经纪业务总部审核;(二)总部人力资源部在充分考虑公司整体人员配置的基础上对借调申请的合理性进行判定,且采取笔试、面试等测评方式对拟借调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三)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协调调入与调出部门或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就员工借调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将审批表报公司总办会审批。第二十四条 除营

11、业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和营运总监以外的其他营业部人员跨营业部借调,由调入营业部填写岗位调整审批表,经本营业部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报经纪业务总部审批。第二十五条 总部人力资源部也可根据公司整体人力资源配置需要,在征询调入、调出部门或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公司人员借调申请,填写岗位调整审批表并报公司总办会审批。第二十六条 员工借调申请得到总办会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按照总办会决议向公司各部门及相关分支机构下发员工岗位调整通知。被借调人应按照通知书要求与调出部门完成阶段性工作交接并至调入部门报到,借调期结束后,被借调人应主动回原部门报到。被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日常管理由借调部门负责。第二十七条 借调期内,被借调人员的薪酬福利按照原标准发放,计入调入部门或机构费用。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八条 公司管理人员发生岗位调整,按照相关规定在离开原岗位前应接受公司离任审计的,审计结束后方可办理离岗手续。第二十九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岗位调整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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