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师培训制度为全方面提升老师教育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逐步建设一支含有良好思想品德和高素质老师队伍,特制订此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标准 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升素质”指导思想,坚持以提升老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中青年骨干老师为培训关键,按需培训、学用一致、重视实效、多个形式并举培训标准。 二、对象及范围 关键培养在教学实际中涌现出来优异中青年老师,各级关键学科后备带头人和教学急需一线老师。全体老师应该树立终生教育观念,不停提升业务水平,且自觉接收定时或不定时老师培训。 1、每位在职人员须主动参与师培工作相关学习及会议,按要求认真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笔记,主动参与座谈及交流。 2
2、、对校内组织业务学习,基础功训练,现代信息技术培训等工作立即参与并完成学校交给各项任务。 3、为骨干老师培训发明有利条件,确保她们能定时参与学习和各项活动,争当优异学员。 4、校内将结合上级工作安排及校内工作实际定时开展竞赛活动,对在竞赛活动中获奖人员要给合适奖励! 5、对不能完成师培工作任务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三、骨干老师培训制度 1、骨干老师要常常和青年老师交流教学心得,向青年老师传授教学方法,指导青年 老师怎样写教学设计,怎样上课。 2、骨干老师要常常听青年老师课,并提出宝贵意见,认真和青年老师进行交流。 3、骨干老师要带12名青年老师,每学期要给青年老师做示范课,青年老师要做汇
3、报。 4、骨干老师要每学期写一本优异教案,一篇高水平科研论文,一篇课后反思,青年老师要写出一份优异教案,一篇科研论文,一篇课后反思材料。 四、青年老师培训制度 1、 学校成立青年老师培训领导小组,教导处制订并实施培训计划。培训关键一是师德,二是基础功。 2、 建立拜师制度。新入校工作老师(即新毕业入校任教或调入本校青年老师)均要拜一位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老师为师。拜师后第十二个月青年老师在新课之前全部必需听师傅课,消化后再上课。 3、 新入校青年老师入校后在暑假必需进行上岗前培训,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老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校岗位和职责、规章制度,经考评合格后再排课上岗。 4、青年老师教案必
4、需认真规范。新老师备课必需写详案。 5、每学期青年老师全部要开一节以上公开课。 6、青年老师必需学会使用电化教学仪器,必需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及编制试卷和练习。 7、青年老师均须担任班主任。 8、每年末,青年老师全部要做一次书面总结进行交流。 9、经考查,素质好、有培养前途青年老师,将作为南华初级中学名师榜推荐人或候选人。 10、任教三年以后,业务水平高、工作成绩显著、并做出突出贡献老师,能够入选学校骨干老师榜。 五、课任老师外出培训、考察、观摩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老师外出培训、考察、观摩学习管理,规范外出学习行为,提升参观学习效率,重视外出结果总结,特制订以下细则: 1、参与各类培训、考
5、察学习必需学校校长仔细审核,论证外出学习必需性,审批签字后,方可外出。 2、派出人员和人数由校长签字确定,若未确定具体人员,遵照老师以教研员、学科教研组、年级学科组为单位轮番外出标准。 3、外出学习必需到教务处办妥相关请假调课手续。 4、外出学习人员,应秉承务实上进态度,尽可能广泛搜集资料,增加见闻学识,真正提升自己业务技能。对于优异学员学校给考评方面一定加分。 5、外出学习归校,要认真整理学习资料,要求写出1500字以上书面总结汇报,汇报内容能够包含学习感悟,对相关学科或部门提出可行性提议,并将书面总结汇报(附总结汇报软盘)交教科研培训中心登记验收,总结材料将分类作为资料库材料上学校网站发表
6、。 6、 对于高层次、高等级外出学习,将由外出学习者在校内作专题汇报总结,为了总结生动性和结果化要求学习汇报者作出图文并茂相关课件,以强化辐射效应。其它等级学习汇报要求在教研组内进行交流。 7、外出学习人员须有教科研培训中心出具总结汇报验收单,方可到总务部门办理相关销手续。 六、制度保障 1、全体老师要配合相关部门主动参与进修和多种培训学习。在专业培训中,培训人员选拔应依据培训内容和老师专业特点综合考虑,必需是有利学科发展或教学需要。为确保培训计划落实、保障老师参与培训权利,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2、老师在进修和培训期间,要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培训结束后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培训情况,培训老师有义务将培训所获取知识和信息传输给其它老师。 3、参培老师接到学校通知后必需自行按学校相关要求办理好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请假期间内教学或其它岗位事宜,不然自负其责。 4、老师培训、应按相关要求及培训层次形式要求进行考评及判定,并将判定记入老师业务档案,作为职务任职资格、奖惩等方面依据之一。 5、凡缺勤达总课时数1/3以上者,必需参与下期培训。 6、考评不合格者,要继续参与培训。 7、本制度适适用于学校全体聘用、聘用老师。未尽事宜交校务会讨论决定或由职代会讨论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