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和规范使用,根据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公章、党委公章、纪委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被授权人名章及签字章、合同专用章、专项业务章等。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印章使用是指在公文、函件、介绍信、证明、证书、合同、协议以及对外业务往来需要签盖印章的情形。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本公司印章使用管理的规定,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一律不得使用印章。第五条 公司印章管理原则上实行综合部统一
2、管理,特殊业务专用章可以实行业务归口部门管理,各印章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用印登记管理制度。第六条 印章的使用:(一)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用印,发出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发,严格按文件或函件份数用印。(二)公司发文(函)的附件(如报表等)用印,凭发文(函)份数或文中限定份数用印。(三)公司各部门用印,应按规定办理用印申请手续,原则上不允许非综合部人员到印章管理部门直接办理用印。(四)使用公司印章,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填写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用印审批单(见附件),经申请用印部门领导、印章管理部门领导、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由经办人签字后用印,印章专管员应及时做好用印登记。(五)使用公司法定
3、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名章或签字章,原则上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批准或同意。如遇紧急情况,可根据具体情况先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用印,事后补办审批手续。(六)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需要用印时,应按公司合同办理有关规定和流程履行合同评审程序,同时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后,填写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用印审批单,经经办人申请,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用印。(七)合同、介绍信、证明等须用印的,原则上按以上规定执行,涉及在落款、骑缝、间缝处用印的,应规范盖章,严禁在空白的函件、合同、授权书、介绍信和证明上用印。(八)各部门因业务需要借用公司印章到公司外用印时,办理好用印手续后,由印章专管员随同监印,并当
4、日归还,特殊情况,按印章管理部门领导批示办理。(九)公司党委、纪委及各业务专用章使用程序参照以上规定执行。第七条 印章的刻制和更换:(一)因公司及所属机构成立、变更,须刻制印章的,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凭批准文件,由公司综合部或公司指定的部门及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印章刻制手续。(二)因印章丢失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印章丢失公告手续,并按法律规定及时告知利害关系人。同时,公司应及时办理新印章刻制手续。(三)因机构变动,需要刻制新印章的,须凭批文办理。新章启用后,旧印章应由综合部收回保管,并做好登记造册。第八条 印章的保管:(一)公司印章实行专员管理制,印章使用必须经手印章专管员,因岗位调动或其它
5、原因,经公司领导和印章管理部门领导批准,确认新印章管理人员或暂时管理人员,并办理印章移交手续。(二)印章专管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按章用印管印。(三)印章的使用由印章专管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印章使用。(四)公司各类印章必须保管于加锁的专柜内,确保印章安全。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附件:1.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用印审批单 2.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用印登记薄附件1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用印审批单 日期: 年 月 日事由印别发往单位份数申请单位领导或经办人意见申请部门领导意见申请部门经办人综合部负责人意见领导审批用印经办人附件2x高速公司有限公司用印登记簿用印时间份数文件标题/文件内容摘要用印单位及经办人部门审批领导审批用印人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