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设计代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设计代表的管理,规范设计单位履约行为,保证设计合同依法、有效执行,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x壮族自治区公路、水运工程合同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x壮族自治区梧州至柳州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x壮族自治区梧州至柳州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x壮族自治区梧州至柳州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单位(即陕西省x规划设计研究院、中x力建设股份有限公
2、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x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xx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条 设计代表必须遵守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办法。第二章 人员设备进场第四条 在项目施工阶段,各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己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有关规定派驻设计代表到场,其中路基施工阶段各设计单位不得少于3人,路面及x安全设施施工阶段不得少于4人,人员必须涵盖设计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切实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第五条 现场工作期间,设计代表所需办公设备、x工具一律由其所属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应优先保证对项目的软、硬
3、件设备的投入,应用先进的软件和精良的仪器设备,配合项目实施。第三章 设计代表工作职责第六条 设计代表工作职责:(一)项目开工前完成工作策划,形成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日志,记录每天的工作活动,确保工作过程规范严谨。(二)设计文件技术交底,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三)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移交控制测量桩位、标志和资料。(四)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领会设计意图,及时修正设计中的错、漏现象。(五)经常巡查工地,主动处理与解决施工(包括责任期维护及尾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六)配合业主对施工方案的优化设计。(七)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是否合理,及时提出意见或做变更设计处理。(八
4、)修改完善设计及局部变更设计,认真做好变更图纸和工程变更台帐的记录和管理工作。(九)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提供技术处理措施。(十)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协助业主整理资料。(十一)工程实施过程中,每季度组织一次设计回访,由设计负责人带队,分项负责人参加,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实现设计与施工相结合。(十二)边坡高度大于20米的挖方边坡,地形、地质条件复杂的桥梁、隧道、特殊路基和不良地质等隐蔽性工程处治以及景观绿化等进行动态设计,由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派遣相关专业工程师及相应的设备、软件跟踪施工,接到业主通知后2天内进场,进行施工图修订设计,15天内提交施工修订图。第四章 设
5、计代表工作权限第七条 设计代表工作权限设计代表变更管理权限按照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以下为设计代表可以现场修改、变更的工作权限范围:(一)施工图设计中错、漏、碰现象的修改。(二)路基路面排水系统的完善和修改。(三)平面交叉、线外工程的完善。(四)涵洞的增加或减少以及位置的移动。(五)桥梁非主体结构的修改完善。(六)桥涵基础根据实际地质状况的调整。其余变更设计代表应当在现场勘察后,与设计单位、业主充分探讨后再提出设计变更意见。第五章 设计代表日常管理第八条 设计代表在现场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业主有关纪律要求,确保机构运作顺利,反应敏捷。第九条 设计代表应定期
6、主动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沟通,每季度回访一次,接受现场信息反馈,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第十条 设计代表考勤、休假按照我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请假首先向工程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实行,请假到期后必须及时销假。对于擅离岗位者,将视情节轻重按合同予以处罚,严重者视同违反投标承诺更换人员处理。第十一条 设计代表工作处理时限要求(一)一般服务要求(包括一般变更):24小时内答复,48小时内解决。(二)设计代表不能当场解决的,项目负责人48小时内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人,72小时内解决。(三)重大变更由总工负责召集人员讨论,48小时内确定方案,120小时内落实人员完成。(四)业主其他要求:按照业主计划积极予以配合。第六章 设计保密及廉政制度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中,不得泄露应该保密的资料或信息,不得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串通作出有损国家或业主利益的行为,否则业主将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规定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