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发包方):[招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招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招标人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招标人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招标人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包方):[中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中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中标人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中标人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中标人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甲方就[项目全称]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招标,乙方通过投标竞争方式中标。甲乙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本项目的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项目全称]
1.2 工程地点:[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
1.3 工程内容与规模:[简述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和批准的工程规模]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详细描述招标涵盖的工作内容,是总承包还是部分分项工程]。
1.5 合同文件构成:本合同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包括乙方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中标通知书;
(5)技术标准和规范;
(6)图纸;
(7)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顺序以上述排列顺序为准。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不违反合同目的的情况下,以最近期间出具的文件为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可调价格]方式计价。
2.2 合同总价款(或暂定价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元(¥[金额小写]元)。
2.3 如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最终合同价款将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照中标价的单价进行结算。价格调整按照[具体价格调整方法和管理规定]执行。
2.4 如采用可调价格计价,价格调整因素及方式包括[详细列明价格调整的因素,如材料价格波动、政策变化等及调整计算方法]。
2.5 合同价款中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利润及税金。
第三条 工期与进度要求
3.1 本项目的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数]天,自开工日期起计算。
3.2 开工日期:乙方应于[具体年月日]前正式开始施工。
3.3 竣工日期:乙方应于[具体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通过竣工验收。
3.4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照经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如需调整进度计划,乙方应至少提前[天数]天书面报送调整后的计划及理由,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3.5 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误期损害赔偿金,赔偿金计算方式为[具体计算方式,如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几支付,但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某个百分比]。
第四条 双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入点等必要条件,并确保乙方人员、设备安全进入现场。
(2)负责办理本项目报建、规划、用地、施工等许可手续(或提供办理所需文件及协助),并承担相关费用。
(3)负责组织设计交底,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5)负责组织工程的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支付工程质保金。
(7)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
(8)[其他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负责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甲方审核。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如合格/优良]标准。
(4)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5)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保持现场整洁有序。
(6)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7)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编制,并提交甲方审核。
(8)在工程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9)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施工期间所需的相关手续(如临时用地、临时用电等),费用自理。
(10)[其他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5.1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优良]等级。
5.2 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5.3 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施工规范要求,分段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或监理单位申请验收。甲方或监理单位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天数]天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天数]天内由甲方组织进行。
5.4 验收依据为本合同文件、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验收合格的,签署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5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套数[套数]套。
5.6 本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年数]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履行保修义务,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
6.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天数]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金额]元(¥[金额]元)。预付款应[分次/一次性]支付。
6.2 进度款:
(1)乙方完成合同价款[百分比]%的工程量后,可向甲方申请支付第一次进度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即人民币[金额]元(¥[金额]元)。
(2)乙方完成合同价款[百分比]%的工程量后,可向甲方申请支付第二次进度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即人民币[金额]元(¥[金额]元)。
(3)[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约定后续进度款支付节点和比例]。
(4)每次进度款支付前,乙方需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
6.3 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数]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甲方应在收到后[天数]天内组织审核,确认无误后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百分比]%,即人民币[金额]元(¥[金额]元)。剩余[百分比]%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天数]天内,经甲方最终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6.4 支付方式:甲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6.5 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百分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天数]日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安全文明施工
7.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措施,并确保落实。
7.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及安全报监手续,费用自理。
7.3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事故原因涉及甲方原因,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7.4 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保持场地整洁,控制噪音和扬尘污染,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规定。
7.5 乙方应购买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将保险单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除按第六条第6.5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乙方的实际损失。
(2)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除顺延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损失。
(3)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错误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导致工期延误,应承担相应责任。
8.2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外),除按第三条第3.5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修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若返工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乙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约定的,应接受甲方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战争、动乱等。
9.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事件发生后[天数]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应根据事件影响,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9.3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发生的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
10.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具体仲裁委员会名称]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时终止: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完所有应付工程款项(包括质保金),乙方已履行完所有义务;
(2)合同被甲方依法解除;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11.3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结算工程款项,乙方应将剩余施工设备、材料等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返还乙方提供的周转材料等。保密条款、质量保修条款等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乙方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函附录中的承诺均真实、准确、有效,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若乙方不具备履约能力或存在欺诈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2.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12.3 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12.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 本合同所有通知、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开头列明的地址或指定的联系方式送达。
12.6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一式[份数]份,甲方执[份数]份,乙方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招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中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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