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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之耕地占用税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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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杨文生,第九章 耕地占用税,一、耕地占用税概述,二、耕地占用税的基本内容,三、耕地占用税的计算,四、耕地占用税的申报与缴纳,第一节 耕地占用税概述,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所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一次性税收。1987年4月1日起开征此税。2007年12月1日修订,2008年1月1日实行。,一、耕地占用税的概念,开征耕地占用税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利用经济手段限制乱占滥用耕地,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补偿占用耕地所造成的农业生产力的损失。为大规模的农业综合开发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二、耕地占用税的特点,特,点,具有资源税和行为税的性质,采用地区差别税率,实行一次课征制,专款专用,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一、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生产而占用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耕地。,所谓耕地,是指现在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前3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以及渔塘、园地、菜地和其他农田地。,二、纳税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三、税 率,县行政区域耕地面积,单位幅度定额税率,(1)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的地区,每平方米征收10,50,元,(2)人均耕地在1亩到2亩(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征收8,40,元,(3)人均耕地在2亩至3亩(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征收6,30,元,(4)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征收5,25,元,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平方米作为计量单位,一、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单位税额,【例】某企业2010年度有关资料如下:土地使用证书记载占用土地面积4 000平方米,其中企业自办托儿所占地面积1 000平方米;企业分支机构占地2 000平方米,其中占用公安局免税土地700平方米;企业另设一个分支机构,设在郊区,占地面积3 000平方米,其中包括2008年占用的耕地2 600平方米;2010年12月企业经批准在郊区占用一块耕地,面积1 200平方米,用于扩建分支机构。已知土地使用税税率为:郊区3元/平方米,其他地区5元/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税率4元/平方米。请计算该企业2010年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4 0001 000)52 00053 000334 000(元),应纳耕地占用税:1 20044 800(元),第四节 税收优惠,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三)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情形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四)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五)按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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