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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14∕T 712-2018(代替 DB14∕ T 712-2012) 高速公路施工驻地、场站、工地试验室建设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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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93.080.10 P 66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 14/T 7122018 代替 DB14/T 712-2012 高速公路施工驻地、场站、工地试验室 建设指南 2018 - 08 - 05 发布 2018 - 10 - 05 实施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14/T 712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DB 14/T 712-2012 高速公路施工驻地、 场站、 工地试验室建设指南 的修订, 与DB 14/T 712-201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总体要求”(见4);

2、增加了场站建设隧道临建与验收相关内容(见6.6); 增加了工地试验室总体验收相关内容(见附录A,表A.12 ); 修改了驻地的选址、人员配备等相关要求(见5,2012年版4); 删除小型构件预制场相关内容(见2012年版5.4); 删除了安全环保章节内容(见2012年版7)。 本标准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治高速公路分公司、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高新文、 王伟、赵景彭、秦荣旺、王坤、 李燕、高琳、 王生源、 崔慧军、 刘 瑞、曹东、孔繁盛、李志强、周维锋、王国忠、刘艳强。 本标准2012年12月首次发布,2

3、018年8月第1次修订。 DB 14/T 7122012 II 目 次 前 言 . I 目 次 . II 高速公路施工驻地、场站、工地试验室 建设指南 .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3.1 驻地 . 1 3.2 场站 . 1 3.3 母体试验室 . 1 3.4 工地试验室 . 1 4 总体要求 . 2 4.1 品质工程 . 2 4.2 质量管理 . 2 4.3 安全施工 . 2 4.4 绿色环保 . 2 4.5 节能减排 . 2 4.6 科技创新 . 2 4.7 信息化 . 2 4.8 文明施工 . 2 5 驻地

4、建设 . 2 5.1 建设单位 . 2 5.2 监理单位 . 5 5.3 施工单位 . 7 6 场站建设 . 9 6.1 拌和站 . 9 表 1 拌和站建设标准 . 10 6.2 钢筋加工场 . 11 表 2 钢筋加工场面积规格 . 12 6.3 预制场 . 13 6.4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场及库房. 16 6.5 施工便道、便桥 . 18 6.6 隧道临时设施 . 20 7 工地试验室建设 . 23 7.1 设置要求 . 23 7.2 场地建设 . 24 7.3 人员配备 . 24 7.4 设备配置 . 24 DB14/T 7122012 III 7.5 标识标牌 . 25 7.6 考

5、核验收及管理 . 25 7.7 试验与检测要求 . 25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驻地、场站、试验室要求 . 27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驻地标识标牌设置 . 40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场站标识标牌设置 . 44 DB14/T 7122012 1 高速公路施工驻地、场站、工地试验室 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相关的驻地、场站、工地试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并制定了检查、验收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工程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

6、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72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驻地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现场人员施工期间办公、生活的场所。 3.2 场站 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的施工场所、临时设施,包括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原材料存放场地、施工便道便桥及隧道临建设施等。 3.3 母体试验室 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公路工程等级试验检测机构。 3.4 工地试验室 DB 14/T 7122012 2 为满足建设项目现场施工质量管理需要,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或施

7、工单位设置的经母体试验室授权的现场检测机构。 4 总体要求 4.1 品质工程 践行品质工程理念,实现“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的品质工程。 4.2 质量管理 推进工程施工标准化、精细化、工厂化,倡导工程全寿命周期集成化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 4.3 安全施工 推进危险作业机械化、自动化,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深化“平安工地”建设。 4.4 绿色环保 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生态脆弱区域的环境检测与生态修复,有效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做到与自然融为一体。 4.5 节能减排 积极应用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 推进

8、废旧材料可再生循环利用, 逐步淘汰高能耗陈旧设备与施工方法,优先选用清洁能源和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产品和设计理念。 4.6 科技创新 积极推广“四新”应用,开展技术攻关与“微创新”,大力推广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4.7 信息化 贯彻落实工程管理信息化理念,大力推行工地智能化管理,逐步建立信息模型(BIM)技术,提升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 4.8 文明施工 实现功能区域划分合理,功能齐全,整洁有序,操作标准、管理规范。 5 驻地建设 5.1 建设单位 5.1.1 设立要求 DB14/T 7122012 3 5.1.1.1 建设单位应设置综合办公室

9、、工程合同部、技术质检部、安全管理部、地方协调部、财务部及其他部门。可根据建设里程长短、投资大小、技术难度高低等情况,增设或合并有关职能部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应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财务部门负责人除应有会计师或审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外还应从事会计工作 3 年以上。 5.1.1.2 建设单位应成立质量、安全、廉政建设等领导小组。明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 制定岗位责任及考核办法。签定工程质量、 安全、 廉政责任状, 层层落实质量、安全、廉政责任制。 5.1.2 选址 5.1.2.1 选址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 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包括泥石流、洪

10、灾、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 b) 避开危险源(包括高压电源、易爆品库房等); c) 租赁办公场所时应满足安全要求。 5.1.2.2 选址宜满足以下管理要求: a) 靠近项目区附近的城镇或城镇附近; b) 选址要开阔,尽可能位于在建项目的中间段,交通便利,且不受施工干扰。 5.1.2.3 建设期、运营期综合考虑,租赁、购置、临建要进行综合性能及费用的比对后合理确定。 5.1.3 硬件设施配备 5.1.3.1 建设单位房屋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房屋宜采用院落式,应有围墙和大门,水、暖、电、消防、防洪、环保等配套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庭院宜适当绿化,使环境优美整洁; b) 办公区、生活区与停车区应

11、科学规划设置;办公区和生活区宜分开区域设置,条件不满足时,也应做适当的区分, 保证办公场所不受生活区的干扰; 合理划定停车范围, 确保车辆出入通畅; c) 房屋建设应合理布局、实用美观、隔热通风、功能齐全,内外墙应粉刷处理,地面应硬化,门窗要整齐、美观、牢固; d) 临建房屋结构力求简单,但不得使用简易棚式结构。当采用彩钢结构时,不得高于 2 层; e) 办公、生活用房面积应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人均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 6 m2;会议室一般不应小于 100 m2,宜进行适当装修; f) 建设单位生产、 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符合排放标准;生产、生活垃圾要定点堆放, 集中处理。 5.1.3.2 办

12、公区内应满足: a) 办公区应设领导办公室、各部室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监控室、门卫室,配备各种办公设施(包括电话、传真、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照相摄像机等),接通宽带网络,具备现代化办公条件; b) 各室门厅应挂设标识标牌,办公区张贴组织机构图、工程总体平面布置图、工程质量安全环保体系、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等,公共区张贴廉政制度并设置举报箱。 DB 14/T 7122012 4 5.1.3.3 生活区设置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和客房,有条件时宜配备相应的文体设施及场地,相关要求如下: a) 配备专门的保洁、保安人员; b) 宿舍: 1) 人均面积不小于 4 m2; 2) 与生

13、产场所、仓库、未完成建筑物分离并保持安全距离; 3) 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室内无明火、乱拉电线现象。 c) 食堂: 1) 食堂距离厕所 30 m 以外,条件限制不到 30 m 时必须有严密的隔离设施; 2) 食堂独立设置,加工间与餐厅、贮藏间隔开; 3) 餐厅配备消毒碗柜,橱柜、炊具、餐具应定期消毒,保持洁净,生熟食加工分案操作; 4) 采用不锈钢灶台,加工间配有冰柜(箱); 5) 食堂、餐厅电器、电线电路安装符合规定,并配备消防设施; 6) 加工间和餐厅门窗采取有效的防蝇措施; 7) 炊事员需持有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8) 食堂加工间墙壁上悬挂“炊事员岗位职责”和“职工食

14、堂管理制度”; 9) 食堂应设隔油池,使用无磷洗涤剂,严禁将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等倒入下水道。 d) 厕所: 1) 专人打扫,经常消毒、灭蝇,保持卫生; 2) 采用水冲式厕所; 3) 化粪池应进行抗渗处理; 4) 厕所须有照明、排气等设备。 5.1.4 标识标牌 根据建设单位驻地实际情况在办公场所大院或门厅醒目位置树立或悬挂建设单位铭牌、 工程项目告示牌、工程总体布局牌、安全生产公示牌和廉政监督牌,牌面规格尺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单位标识标牌参见附录B表B.1。具体为: a) 建设单位门口或门庭外设置铭牌:公司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项目办); b) 工程项目告示牌: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工程

15、范围、工程投资规模、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目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 c) 工程总体布局牌: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图、项目工程量、主要大型构造物(桥梁、隧道)及交叉工程等重点标示、收费站及服务区位置标示等; d) 安全生产公示牌: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项目建设安全指标、安全责任人电话、安全值班电话、突发事件应急电话等; e) 廉政监督牌:廉政制度、廉政领导组织机构、项目廉政建设目标,廉政监督电话等; 5.1.5 企业文化宣传 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及单位发展需要设立企业文化宣传栏。 5.1.6 建设验收 建设单位验收参见附录 A 表 A.1。 DB14/T 7122012 5

16、 5.2 监理单位 5.2.1 设立要求 5.2.1.1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项目合同文件及相关要求组建。 5.2.1.2 监理单位应设置总监办、专业工程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工地试验室、驻地监理组,见图1。 图1 监理单位组织机构图 5.2.1.3 监理单位应成立质量、安全、廉政建设等领导小组,明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对工程现场进行旁站、巡视、检查。建立健全监理管理体系,制定岗位责任及考核办法, 签定工程质量、安全、廉政责任状,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廉政责任制。 5.2.2 人员配备 5.2.2.1 监理人员组成及数量应根据合同和工程实际需要确定,一般由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17、试验室主任(授权负责人)、试验员等组成,配置人员资质、资历应满足合同需要。 5.2.2.2 驻地办应配备 1 名驻地监理工程师和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同类工程三年及以上的监理经历。 5.2.2.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对工程实施有效监理的原则,根据监理内容、工程大小及类别配备。每年每 5000 万元建安费宜配备监理工程师 1 名;独立大桥、特长隧道工程每年每 3000 万元建安费宜配备监理工程师 1 名。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上述配置可在 0.81.2 的系数范围内调整。 5.2.2.4 总监办、驻地办均应配备相应数量安全、环保专业方面的监理

18、工程师。 5.2.2.5 人员管理应遵循: a) 所有监理人员上岗时应佩戴工作牌, 工作牌应具有人员姓名、 工号、 照片、 所在部门 (监理组) 、职务等信息。监理人员进行信息化管理,不允许随意变动,如需更换,在不低于合同要求的前提下,经项目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更换; b) 监理人员应满足合同要求,并持有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书方可上岗; DB 14/T 7122012 6 c) 监理人员上岗前应经建设单位组织的实操能力及理论知识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d) 监理人员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 12 天或 72 学时, 并建立培训记录台帐, 及时将培训情况进行登记,报建设单位备案。 5.2.3

19、 选址 5.2.3.1 选址要求参照 5.1.2.1、5.1.2.2 条款执行。 5.2.3.2 路线较长时宜设置在管辖路段中间位置。 5.2.3.3 监理单位项目部选址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5.2.4 硬件设施配备 5.2.4.1 监理单位项目部可采用租赁和临建方式,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监理单位应设置独立院落,有围墙和大门。施工单位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及机具停放场地规划和布局时要适当分离。房屋、地面、道路、围墙、供排水、电力、消防、环保等设施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功能齐全,美观实用。临时房屋结构力求简单,尽量做到定型化、拼装化,便于拆装倒运; b) 办公、生活用房采用彩钢板组合房。应实用美观

20、、隔热通风,彩钢板应采用耐火(阻燃)材料,地面应硬化处理,门窗要整齐、美观、牢固; c) 办公、生活用房面积应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人均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 6 m2,会议室一般不应小于 60 m2,宜进行适当装修; d) 监理单位项目部生活、生产污水应进行处理,符合排放标准,生活、生产垃圾要定点堆放,严禁乱扔乱弃。 5.2.4.2 办公区内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办公区应设总监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专业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档案室、工地试验室等,配备各种办公设施(包括电话、传真、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照相摄像机等),接通宽带网络,具备现代化办公条件; b) 办公区内各办公场所应张贴组

21、织机构框图、安全及质量保证体系、路线平纵缩图、工程形象进度图、网络计划图、晴雨表、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工期倒计时牌、工程简介及其他各种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等,并应设置宣传栏。 5.2.4.3 监理单位生活区参照 5.1.3.3 条款要求执行。 5.2.5 标识标牌 标识标牌的规格材质按建设单位统一规定执行,应涵盖以下内容: a) 工程项目公示牌:高速公路第合同段工程简介,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开工、交工日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名称及质量、安全、廉政监督举报电话; b) 监理单位项目部门口设置铭牌:公司高速公路第总监办; c) 监理单位标识标牌参见附录 B 表 B.2。 5.2.6 企业

22、文化宣传 DB14/T 7122012 7 监理单位应根据单位发展需要设立企业文化宣传栏。 5.2.7 建设验收 监理单位建设验收参见附录A表A.2。 5.3 施工单位 5.3.1 设立要求 5.3.1.1 签订合同后,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合同文件要求组建项目部。 5.3.1.2 项目部设立工程部、技术质检部、安全生产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工地试验室等,并按分部、分项工程配置相应的施工队及施工班组,见图 2。 图2 施工单位项目部组织机构图 5.3.1.3 施工单位应成立质量、安全、廉政建设等领导小组,对工程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制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廉政等目标,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

23、,制定岗位责任及考核办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完善奖惩制度,签定工程质量、安全、廉政责任状,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廉政责任制。 5.3.1.4 人员配备应按合同要求进行配备。除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外,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分管生产、安全、党务、工会及对外协调等项工作的项目副经理;其他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配备,并按项目部组织机构配备相应部室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可兼任),部室人员数量应满足工作需要。 5.3.1.5 施工单位人员应按合同要求到位,根据工程规模、进度、工期及突发事件等合理调配。 5.3.1.6 施工单位应建立人员培训(岗前培训等)、考核制度。 5.3.1.7 工队人员数量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项目施工任务

24、进行增减。 5.3.1.8 技术人员管理应遵循: a) 所有人员上岗时应佩戴工作牌,工作牌应包含姓名、工号、照片、 所在部门、职务等相关信息; b) 技术人员资质应满足合同要求,并持证上岗; DB 14/T 7122012 8 c) 质检员、施工员、测量员等人员上岗前应经过监理工程师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报建设单位备案; d) 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 12 天或 72 学时,并建立培训记录台帐,及时将培训情况进行登记,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5.3.1.9 劳务人员管理应遵循: a) 所有劳务人员符合劳动法的年龄及相关岗位规定,且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上岗时应佩戴工作牌,工

25、作牌包含姓名、工号、照片、工种等信息; b) 项目部应依据劳动法明确劳务人员的合同关系, 并对所有劳务人员进行信息化管理, 登记造册,建立流动档案管理; c) 凡新进项目的劳务人员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转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d) 特殊工种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件, 上岗前应进行相关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学习, 报监理工程师备案。特殊工种实行定岗定人制管理,不允许随意变动,如需更换,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5.3.2 选址 5.3.2.1 选址安全要求参照 5.1.2.1 条款执行。 5.3.2.2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设立在工地现场附近,路线较长时宜设置在路段中间位置;路段中间位

26、置条件确实不具备设置项目部的,应在中间或其他适当位置设置施工单位现场工作管理组。 5.3.2.3 施工单位选址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5.3.3 硬件设施配备 5.3.3.1 办公区、生活区、绿化区、文体活动区、车辆及机具停放区、消防设施及通道应合理规划,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施工单位应设置独立院落, 应有围墙和大门。 办公用房、 生活用房及机具停放场地应适当分离。房屋、地面、道路、围墙、供排水、电力(配电、发电)、消防、环保等设施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功能齐全、美观实用; b) 办公、生活用房采用彩钢板组合房。应实用美观、隔热通风,彩钢板应采用耐火(阻燃)材料,地面应硬化处理,门窗要整齐、美观

27、、牢固; c) 办公、生活用房面积应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项目经理部人均用房面积一般不应小于 8 m2,会议室不宜小于 80 m2,宜进行适当装修; d) 施工单位生活、 生产污水应进行处理,符合排放标准,生活、生产垃圾要定点堆放, 集中处理。 5.3.3.2 办公区有关要求应满足: a) 办公区应设项目经理室、总工室、工程部、技术质检部、物资设备部、安全生产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工地试验室和会议室,配备各种办公设施(包括电话、传真、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照相摄像机等),接通宽带网络,具备现代化办公条件; b) 办公区内应张贴组织机构框图、安全保证体系、项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8、质量保证体系、环境保证体系、工程简介、路线平纵缩图、工程形象进度图、工期倒计时牌、晴雨表、其他各种管理制度等,并应设置宣传栏,各部室应张贴部室岗位职责。 5.3.3.3 施工单位生活区除按 5.1.3.3 条款要求参照执行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设立医疗急救室或配置医药急救箱,配备常用和应急药品; b) 在生活区适当的位置应设置能体现企业形象的安全文化标语、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5.3.3.4 标识标牌的规格材质按建设单位规定执行,应涵盖以下内容: DB14/T 7122012 9 a) 工程项目公示牌:高速公路第合同段工程简介,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开工、交工日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

29、单位名称及质量、安全、廉政监督举报电话; b) 主要结构物应设立单位工程告示牌,内容包括桩号、结构形式、开工日期、交工日期、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检负责人、监理负责人等信息。互通式立交施工现场还应设单项工程鸟瞰图; c) 合同段起点应设立标段告示牌,内容包括: 高速公路第合同段工程起点,桩号范围 K+K+,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负责人名称; d) 施工单位项目部门口设置铭牌:公司高速公路第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e) 文明施工标识标牌设置要求: 1) 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且符合要求的警示牌; 2) 施工便道道路狭窄和陡坡急弯处、峭壁旁、便桥两端等危险路段起始点设置警示牌; 3)

30、 通道口、隧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应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和警示牌; 4) 临时变电房(站)应设置隔离设施和“高压危险”、“非工作人员莫入”等警示牌; 5) 油料、火工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点(库)应设置“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警示牌。 f) 施工单位标识标牌参见附录 B 表 B.3。 5.3.4 企业文化宣传 施工单位应根据单位发展需要设立企业文化宣传栏,宜施工单位门口或工程项目与临近交通干道、城市、村镇交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 5.3.5 建设验收 施工单位建设验收参见附录A表A.3。 6 场站建设 6.1 拌和站 6.1.1 一般要求 6.1.1.1 施工单位进场

31、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 专业化、 配送化”要求进行拌和站的选址与规划,合理确定拌和站设置规模及位置,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6.1.1.2 每个合同段原则上设置一座大型拌和站。个别段落确因条件限制无法满足要求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批,经建设单位备案后,可增设拌和站。 6.1.1.3 每个合同段所有用于桥梁、隧道(不含初支喷射混凝土)、通道及涵洞工程的混凝土应进行集中拌和,自动计量,不应使用无自动计量的小型拌和设备生产混凝土。 6.1.1.4 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并报建设

32、单位备案后可进行拌和站建设。 拌和站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对不符合要求的拌和站不得进行生产, 待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 6.1.1.5 拌和站应保证在施工高峰期进行混凝土不间断供应。 6.1.1.6 混凝土拌和站应配备足够的混凝土搅拌车和混凝土泵送车,满足混凝土高峰作业的需要。 6.1.1.7 拌和站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直接进行建设管理,不得违规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6.1.1.8 拌和站及工点施工便道的修建要保证各类施工车辆及机械在能顺畅通行。 DB 14/T 7122012 10 6.1.1.9 拌和站建设应合理布置搅拌站搅拌机组、砂石料场、水泥库房、地磅、

33、沉淀池、库房、配电、试验室(含标养室)、办公室以及职工宿舍等的平面位置。 6.1.1.10 拌和站的办公区及生活区应同其他生产区域隔离。 6.1.1.11 拌和站设避雷针,应覆盖整个拌和站。 6.1.1.12 拌和站设置安全标识牌,搅拌主机立柱粘贴反光膜。 6.1.1.13 设置信息管理系统,保证混凝土运输车、搅拌系统与控制室的联系。 6.1.1.14 场站临时用电应符合 JGJ 46 的有关规定,并按“临时用电”章节相关标准设置。 6.1.1.15 场站消防设施应满足 GB 50720 的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消防安全标识和消防安全器材,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 6.1.1.16 拌和站内机械

34、设备产生的废水、废油及污水应经过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6.1.1.17 工程交工后,施工单位项目部应自行恢复场地原貌,并经当地政府部门验收合格。 6.1.2 场地建设 6.1.2.1 场地建设选址宜满足以下要求: a) 拌和站尽量靠近主体工程施工段落,减少混凝土运输距离; b) 拌和站周围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水源、电源,且远离居民区; c) 拌和站应规避崩塌、滑坡、水淹等不良地质灾害区域。 6.1.2.2 拌和站建设标准满足表 1 要求。 表1 拌和站建设标准 拌和站类型 场地面积 要求(m) 每个拌和站搅拌机组最低配置 水泥混凝土拌和站 6000 2 台拌和机(每台至少有 3 个水泥罐、4 个

35、集料仓) 沥青混合料拌和站 35000 1 台拌和机 (每台至少 3 个沥青罐、 2 个矿粉罐、 冷热集料仓各 5 个) 水稳拌和站 15000 1 台拌和机(每台至少 3 个水泥罐、5 个集料仓) 6.1.2.3 拌和站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集中布置,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设置围墙,入口设置大门和值班室,拌和站内宜设置现场试验室。材料堆放区、拌和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离。场内地面应做硬化处理,处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拌和站场地首先应对原地面进行清表、整平、压实,同时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使用不小于15 cm 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 10 cm 厚的 C15 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拌和站的一般行车

36、道路硬化,使用不小于 15 cm 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 15 cm 厚的 C20 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大型作业区(如路面沥青拌和站)、重车行车道路硬化,使用不小于 15 cm 厚片、碎石垫层,不小于 20 cm 厚的 C20 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 b) 场地布置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小于 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 M7.5 砂浆进行抹面,做到雨天场地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c) 在场地外侧合适的位置设置沉砂井及污水过滤池,严禁将站内生产废水直接排放; d) 拌和站各罐体宜连接成整体,安装缆风绳和避雷设施,每一个罐体应喷涂成统一颜色,并绘制高速

37、公路项目名称以及施工单位简称,两者竖向平行绘制,颜色、字体醒目。 DB14/T 7122012 11 6.1.2.4 库房建设宜满足以下要求: a) 库房的面积按照存放建筑材料数量、规模确定; b) 散装水泥、矿粉用储存罐储存,配合电脑自动输出,储存罐容量满足高峰期 3 天施工需要; c) 库房内外加剂的存放高度不应超过 2 m;不同批次、不同品种、不同生产日期的外加剂应分开存放,并根据不同的检验状态和结果采用统一的材料标识牌进行标识; d) 库房原则上采用砖砌房屋,库房内墙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地面采用 C15 混凝土进行硬化,利用方木或砖砌上搭 5 cm 厚木板,上铺一层油毛毡。外加剂储存离地

38、 30 cm,离四周墙体 30 cm以上; e) 应建立详细的材料进出库台账。 6.1.2.5 堆料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存放,做到分类别挂牌标记,整齐划一,界线分明,不得混杂;特殊物品及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存放,应做好防雨、防潮、防晒、防火、防爆、防损坏的措施,专人专库专管,并加设明显标识,存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凡用于工程的砂石料应按配料要求,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不得混堆或交叉堆放,并设置明显标识, 分料仓隔墙应采用浆砌片石或水泥混凝土, 墙宽不小于 40 cm, 墙高不低于 2.5 m 高,设置堆仓线,必须确保各个料仓间不串料;设置清仓线,装

39、载机装料不得低于此线;仓内地面设不小于 4%的地面坡度,分料墙下部预留孔洞,严禁积水; b) 现场材料应进行标识,内容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进场日期、检验状态、进场数量、使用单位等; c) 料仓的容量应满足最大单批次连续施工的需要, 并留有一定的富裕空间, 还应满足运输车辆和装载机等作业要求; d) 沥青结构层所用粗集料, 包括储料斗在内的所有地材存放场地需加设防雨设施。 路面用细集料应搭设遮雨棚,遮雨棚采用钢结构,面积应满足工程需要; e) 路面集料进场应分层堆放,并控制每层集料的堆垛高度;上料时,装载机应从底部按顺序竖直装料,减少集料离析。 6.1.3 标识标牌

40、 6.1.3.1 拌和站大门醒目位置设置详细的现场布置平面图,站内设置标识牌:拌和站简介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拌和站出入口、拌和楼区域应设置禁止、警告、指令等标志。 6.1.3.2 拌和楼前醒目位置悬挂配合比标识牌,标识牌采用镀锌铁皮制作,油漆喷涂确保不褪色,数字采用彩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标识牌内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及部位、设计强度(MPa)、坍落度(mm)、油石比(%)、水泥剂量(%)、粗细集料含水量(%)、理论配合比(kg)、施工配合比(kg)、每盘用量(kg)以及试验人员、搅拌站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等。 6.1.3.3 拌和站标志牌参

41、见附录 C 表 C.1。 6.1.4 生产能力 按照合同文件执行。 6.1.5 建设验收 拌和站建设验收参见附录A表A.4。 6.2 钢筋加工场 DB 14/T 7122012 12 6.2.1 一般要求 6.2.1.1 施工单位进场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要求进行钢筋加工场的选址与规划,确定钢筋加工场设置规模及位置,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通风设施、照明设施、安全应急设施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6.2.1.2 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并报建设单位备案后才能进行钢筋加工场建设。钢筋加工场建设完成后,施工单

42、位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钢筋加工场不允许进行生产,待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6.2.1.3 每个合同段原则上只设置一座大型钢筋加工场,其规模及功能应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对合同段内桥梁、隧道、涵洞等结构物的钢筋进行集中加工,材料堆放区、成品区、作业区应分开或隔离。加工场地应合理选择设置地点,宜采用集中加工配送方式,减少二次搬运量,做到加工与施工互不干扰。 6.2.1.4 除常规钢筋加工设备外,大型钢筋加工场应配备数控钢筋弯曲机、数控弯箍机等钢筋自动加工设备,工程所需各种钢筋宜用机械自动加工成型。 6.2.1.5 施工单位应按照预制场的管理模式对钢筋加工厂进行管理,配备专业

43、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也应配备监理人员进行监管。 6.2.1.6 钢筋加工场配备桁吊或龙门吊的,使用前应经计量机构鉴定合格。 6.2.1.7 工程交工后,施工单位项目部应自行恢复场地原貌,并经当地政府部门验收合格。 6.2.2 场地建设 6.2.2.1 钢筋加工场建设标准应满足表 2 要求。 表2 钢筋加工场面积规格 规模 钢筋加工总量(t) 场地面积(m) 大 t10000 3500 中 6000t10000 2000 小 3000t60 3 9 10 3 11 注1:以上人员均应持有相应有效的资格证书。2、本表为高速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其他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参照

44、执行。 7.5.2 室内标识标牌 办公室内应悬挂试验室组织机构、试验室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试验流程图等标牌;操作室应悬挂相应的试验室管理制度及仪器操作规程等。参见附录B表B.4。 7.6 考核验收及管理 考核验收及管理应遵循以下几点: a) 工地试验室经建设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下达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的统一格式制作并下发工地试验室印章; b) 考核验收内容包括:申报材料,人员资格、数量与持证情况,仪器设备配备与管理,工作环境与设施,试验专用车配备情况,各种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标准规范管理,申请的试验检测项目核准,对试验检测人员

45、进行考核等,工地试验室参见附录 A 表 A.12; c)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 7.7 试验与检测要求 DB 14/T 7122012 26 试验及检测要求如下: a) 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b) 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以备案通知批准的项目为依据, 且不能超越母体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范围。 超越权限的试验检测工作, 应由建设单位认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 c) 为确保试验结果能够代表原材料及实体工程的质量,试验检测数量应达到规定

46、的频率要求; d) 工地试验室的留样与保存要求: 1) 取样方法按照标准要求进行; 2) 样品保存环境应保证样品品质不发生变化,抽取的样品应及时进行试验; 3) 样品应明确标识,具有唯一性编号,并分类存放,做到账物一致; 4) 工地试验室应实行留样制度及样品保存制度。对于水泥、沥青原材料、水泥混凝土试件等应按规定期限进行保存。 DB14/T 7122012 27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驻地、场站、试验室要求 表A.1规范了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建设验收表。 表A.1 山西省 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建设验收表 建 设 单 位 : 项目编号: 上级主管单位: 估算投资: 序号 检查 项目 规定

47、分值 检查内容 建设单位 自检评分 上级主管单位 验收评分 1 机构 设置 20 1.设立依据充分;(8 分) 2.监督机制完善;(6 分) 3.组织机构完整。(6 分) 2 人员 配置 20 1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10 分) 2.主要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满足要求。(10 分) 3 驻地 建设 45 1.选址满足管理要求及综合利用要求;(10 分) 2.办公区、 生活区和停车区面积满足要求, 规划合理;(10 分) 3.水、电、暖、网设施满足要求;(8 分) 4.办公设施满足要求;(7 分) 4.驻地安全、卫生、消防达标;(10 分) 4 标志 标牌 8 1.标志、标牌设立齐全;(4 分)

48、 2.标志、标牌制作满足要求。(4 分) 5 文化 建设 7 1.项目建设理念突出,有文化建设体系及方案;(3分) 2.设文化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4 分) 6 合计 100 建设单位自检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注:验收总分值为 100 分,当检查细目单项评分结果不足该项分值的 75%时,应在整改后再上报验收。 DB 14/T 7122012 28 表 A.2 规范了高速公路建立单位建设验收表。 表A.2 山西省 高速公路监理单位建设验收表 监理单位: 合同号: 建设单位: 编 号: 序号 检查 项目 规定 分值 检查内容 监理单位 自验评分

49、建设单位 验收评分 1 机构 设置 15 1.各类制度齐全;(5 分) 2.监督机制完善;(5 分) 3.组织机构完整、合理。(5 分) 2 人员、 车辆、 仪器 配置 25 1.人员、车辆、试验仪器数量规格满足合同要求;(10 分) 2.人员配置满足合同需要,主要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满足要求;(10 分) 3.仪器设备(试验室仪器除外)经过计量机构的标定。(5 分) 3 驻地 建设 30 1.选址满足管理要求及综合利用要求;(8 分) 2.办公区、生活区和停车区面积满足要求,规划合理;(5 分) 3.水、电、暖、网设施满足要求;(6 分) 4.办公设施满足要求;(5 分) 4.驻地安全、卫

50、生、消防达标。(6 分) 4 标志 标牌 图表 10 1.标志、标牌、图标设立齐全;(5 分) 2.标志、标牌、图标制作满足要求。(5 分) 5 试验室 20 按第 6 章要求验收后按分值比例在本栏进行评分。 6 合计 100 建设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注:验收总分值为 100 分,当检查细目单项评分结果不足该项分值的 75%时,应在整改后再上报验收。 DB14/T 7122012 29 表A.3规范了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建设验收表。 表A.3 山西省 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建设验收表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序号 检查 项目 规定 分值 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自检评分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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