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认识和利用制度史文献的史料价值?*唐六典 相关问题研究述评唐 瑾一 绪言唐六典,亦称 大唐六典 或 六典,旧题唐玄宗李隆基御撰,李林甫等奉敕注。是书遵照“错综古今,法以 周官”的钦定原则,以开元年间现行的职官制度为本,“以令、式人六司”“其沿革并人注”,最终形成一部以唐代中央及地方各级官吏的名称、员品、职掌为正文,以历代沿革或职官细则为注文的典籍文献。由于其编撰背景和原则的特殊性,唐六典 对唐代制度和法律体系的研究历来发挥着基础史料的作用。随着敦煌、吐鲁番法律文书和政务文书的陆续面世,以及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 的刊布,其史料价值得到进一步呈现。因此,对 唐六典 本身的研究也构成了唐史研究的
2、荦荦大端,有必要做学术史的梳理。然因唐六典 本身性质和内容的特殊性,其几乎囊括了唐代各项制度的诸多方面,对利用此书进行唐代制度研究的成果做全面述评,并不现实。本文主要针对 唐六典 这一典籍文献本身,对相关研究加以述评,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唐六典 的修撰问题;(2)唐六典 的性质和行用问902*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大唐六典 疏证”(22XNLG04)阶段性成果。文稿承蒙刘后滨、孟宪实、包伟民、王静、张耐冬、皮庆生等诸位老师教示,在此谨致谢忱!参见 旧唐书 卷二六 礼仪志 六引 定 开元六典 敕,中华书局,1975,第988 页。参见陈振孙撰 直斋书录解题 卷六“唐六典”条引
3、集贤注记,徐小蛮、顾美华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第 172 页。题;(3)唐六典 的版本渊流问题。其中包括诸多具体的问题,有些问题源自 唐六典 本身的特性,有些则是在现代学术体系下产生的,但对于理解和发掘 唐六典 的史料价值都有所裨益。故本文拟以相关研究论及或有所争论的内容为主,依时序对具体问题进行归纳述评。关于上述 唐六典 相关问题的研究综述,主要有以下论著:(1)张国刚主编 隋唐五代史研究概要,对“唐令、格、式、出土法律文书及六典施行问题”进行归纳,但仅简略梳理 唐六典 施行问题的相关研究。(2)徐忠明 关于唐代法律体系研究的述评及其他,对与 唐六典 的性质和行用问题相关的论述进行
4、述评并参与讨论,主要关注的是其时刚刚平息的关于此书是否为“行政法典”的论争。(3)胡戟等主编二十世纪唐研究,对中、日等国学者关于 唐六典 版本、性质和行用问题的研究进行系统而详明的介绍,吸纳了其时诸多重要观点和研究进展,是非常重要的学术史式总结。可惜因为在时间段上截至 20 世纪,导致20 世纪末的“行政法典”论争显得备受瞩目,而将这一论争之外的研究成果归纳作“非行政法典说”,在今天看来有失偏颇;而且其偏向于直接取用既有研究的学术史回顾部分,过于注重问题归纳,可能存在部分二度删削、片面摘取的情况。(4)赵晶在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概论 中所撰唐六典 的介绍,侧重于从唐令、格、式辑佚与复原的角度对近
5、年研究进行简要补充。除专门的研究综述外,奥村郁三 大唐六典 研究一文对基本研究成果有比较全面的梳理、介绍,但没有划分主题,完成年代也较早;余欣 唐六典 修纂考 在论述前往往会进行比较细致的学术史回顾,然而限于研究议题,在全面性、系统性和详略处理上不似专012唐宋历史评论张国刚主编 隋唐五代史研究概要,天津教育出版社,1996,第 128129 页。徐忠明:关于唐代法律体系研究的述评及其他,法制与社会发展 1998 年第 5 期。胡戟等主编 二十世纪唐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第 155157 页。按,所谓“行政法典说”“非行政法典说”这一分类方式实际上源自徐忠明文,二十世纪唐研究在性
6、质和行用问题方面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徐文的综述内容。徐世虹主编,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编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概论,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第 150153 页。日 奥村郁三:大唐六典 研究,杨一凡、日 寺田浩明主编 日本学者中国法 门的研究综述;中村裕一的学术史梳理则集中于日本学者对 唐六典 所载制度时间属性的相关研究。基于此,在前辈学者的辛勤耕耘和积累之上,对 唐六典 相关问题的研究重加整理、归纳和反思,仍然是有必要的。二 唐六典 修撰问题相关研究作为一部经典史籍,唐六典 的修撰问题自然会成为研究过程中难以回避的重要内容,主要涵盖其修撰背景(修撰缘起)、修撰过程(包括成书时间)、修撰人员
7、等具体问题,同时也会涉及 唐六典 的修撰原则、体例、特性、价值等问题。对 唐六典 修撰问题的分析与解读主要依赖 新唐书艺文志、直斋书录解题 所引韦述 集贤注记、唐刘肃 大唐新语、唐吕温 代郑相公请删定施行 六典开元礼 状 等基本史料。20 世纪 20 年代中叶,加藤繁在 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 以金银之货币机能为中心 第二章“唐代金银货币的用途”中论及唐代柜坊制度时,出注论述了 唐六典 的纂修年代和修撰人员,并对相关史料及其史源、讹谬进行了简要分析,可见其学术敏感度。加藤氏大约意识到了 直斋书录解题 所引 集贤注记 的原始性,同时他指出据 集贤注记 文可见,自毋煚等参与编纂以来即已有注文,正文与注
8、文应是一同修纂,或许有正文先成而后加以注文,但不能以此即认为李林甫等专从事于注文而将正文专属于张九龄。但关于纂修年代,加藤氏则仅是模糊说明其完成于开元二十六、七年。30 年代初,玉井是博发表 大唐六典 及 通典 的宋刊本,在加藤112如何认识和利用制度史文献的史料价值?余欣:唐六典 修纂考,朱凤玉、汪娟编 张广达先生八十华诞祝寿论文集,台北:新文丰出版股份公司,2010,第 11611199 页。按,因 唐六典 的修撰背景问题往往与其性质和行用问题密切相关,重合交叠不可避免。本文的处理方式是,与性质和行用问题的研究脉络关涉更多者,则置于后文详述。详见 新唐书 卷五八 艺文志(二),中华书局,1
9、975,第 1477 页;直斋书录解题 卷六,“唐六典”条,第 172173 页;刘肃撰,许德楠、李鼎霞点校 大唐新语,中华书局,1984,第 136 页;吕温 吕衡州文集 卷五 表状,商务印书馆,1935,第 5556 页。日 加藤繁: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 以金银之货币机能为中心,中华书局,2006,第 43、121 页。按,此书首刊于 1925、1926 年。繁论述的基础上继续探讨了 唐六典 的纂修过程、参撰人员和成书时间。玉井氏梳理出此书监修官依次是张说、萧嵩、张九龄、李林甫,并认为 唐六典 奏上年代是开元二十六年(738),但他尚无法解释 唐会要 的记载。据 唐会要 卷三六 修撰 记载,
10、“(开元)二十七年(739)二月,中书令张九龄等撰 唐六典 三十卷成,上之,百官称贺”,由于与张九龄任中书令的时间不符,故可断定此条文字存在错讹。内藤乾吉关于 唐六典 的施行 一文,论及是书修撰问题,认为张九龄知院时曾一度奏上,至李林甫代知院,又曾修改补注若干,奏上时隐去九龄之名。至于 唐会要 所记“(开元)二十七年二月”奏上的记载,内藤氏持较谨慎的观点,认为没有明证,难以确定。此外,内藤氏还提出,冠名问题可能涉及后世对“奸臣”李林甫的厌恶和对“贤臣”张九龄的推崇。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唐六典 的修撰问题重新得到关注。张弓 唐六典 的编撰刊行和其他 一文,讨论了 唐六典 的修撰过程、体例
11、内容,张氏将其修撰过程分为酝酿准备、规划体例、撰注完成三个阶段,并认为张说、张九龄、韦述三人用力最多。黄永年 唐史史料学系统介绍了 唐六典 这一职官类史料,其中,关于成书时间,黄氏认为或是开元二十六年年终进上,二十七年二月宣示其事百官致贺,这一观点基本为后来学者所沿用;关于修撰人员,黄氏认为张说、张九龄、李林甫递监修更符合实际。袁刚 隋唐中枢体制的发展演变 第四章“内朝新212唐宋历史评论玉井是博于昭和 8 年(1933)中国学大会发表 一文,后改易其稿,发表于 中国学(第 7 卷第 2、3 号,1934 年),收人氏著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岩波书店,1942,第 429461 页)一书中。该
12、文前半部分即 大唐六典 部分今可参见 日 玉井是博 关于 大唐六典 的宋刊本,邵立新译,史学史研究 1981 年第 2 期。王溥:唐会要 卷三六 修撰,中华书局,1960,第 659 页。该文稿成于 1933 年,1936 年补订并发表于 东方学报(京都)第 7 册,今可参见日 内藤乾吉 关于 唐六典 的施行,杨一凡、日 寺田浩明主编 日本学者中国法制史论著选魏晋隋唐卷,第 299319 页。张弓:唐六典 的编撰刊行和其他,史学月刊 1983 年第 3 期。黄永年:唐史史料学,中华书局,2015,第 7377 页。按,据黄永年自序,该书稿成于1979 年,1982 年重新改写,1989 年出版
13、。另按,陈高华、陈智超等著 中国古代史史料学(第三版)(中华书局,2016,第 201203 页;初版于 1983 年)也涉及对 唐六典 的介绍,但在修撰问题上处理得比较模糊,故不烦述。机构的设置与 大唐六典 的编纂”,在中枢体制的分析框架之下论及唐六典 的修撰背景,由此他得以关注到翰林学士院的设置和 唐六典的修撰二事之间的同时性和矛盾性,强调时代的变革性和开元官制的复杂性,这种连缀将 唐六典 研究与政治制度史研究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提供了新的观察视角,无疑是可贵的;但袁氏认为统治者主观上迷恋武德、贞观时期旧制,此二事的矛盾性是统治者消极应变的产物,这一结论看似合理,其实有将问题简单化的倾向。
14、进人 21 世纪以来,关于 唐六典 的研究总体上趋于深化和多样化,展现了一些新的研究理路。章雪峰的硕士学位论文 大唐六典 研究对是书修撰过程、修撰者、内容性质、文献价值等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初步考论,但同时也因涉及面过广而未能深论,多沿用前说,在行用问题上则偏向折中,观点比较模糊,且直言李林甫“无学术”、仅挂名而已,不甚考究。同年钟兴龙完成的硕士学位论文 唐六典 撰修研究 对是书的撰修过程、撰修结构、撰修局限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梳理研究,钟氏也基本沿用前辈学者(尤其是吴宗国)的观点,但他通过统计 唐六典 注文所引开元年间敕的方式,试图证明李林甫主持阶段对 唐六典 进行了大量补注和修订工作,这一点是值
15、得注意的。在此基础上钟氏修正了张弓的观点,将修撰过程按照主持者重新划分阶段,并对 唐六典 体例安排做出分析,指出这种安排体现了所谓“重京官、轻外官”和以唐代中央机构为主体的倾向。汪超 唐六典 成书问题初探 认为是书成书时间分为两步,即开元二十六年奏上草成之作,二十七年玄宗审定;关于修撰312如何认识和利用制度史文献的史料价值?袁刚:隋唐中枢体制的发展演变,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第 7793 页。按,此书原是袁刚 1987 年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4 年由台湾文津出版社出版。袁刚还在注释中论及 唐六典 的成书时间,但仅罗列史料,径依开元二十六年说,未做申论。或许也有与翰林学士院设置时
16、间“保持”一致的考虑。章雪峰:大唐六典 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2004。钟兴龙:唐六典 撰修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4。按,关于 唐六典注文问题,还有一些研究,如钟兴龙文,又如徐适端 略论 唐六典 的编纂特色,注”)。另,杜希德(Denis Twitchett)也强调 唐六典 注文的重要意义,参见 英杜希德 唐代官修史籍考,黄宝华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第 8991 页。人员,他认为李林甫没有参与具体的修撰,但书成于李林甫之手,李林甫主持期间具体工作由苑咸完成。吴丽娱从礼制角度出发,对 大唐开元礼 唐六典 进行通盘考虑,认为二书皆形态拟古而内容崇今,都是玄宗营造盛
17、世、标榜唐朝礼法辉煌的精神产品。这无疑是关于 唐六典 修撰背景和皇帝意旨的重要结论。同时她前溯至 贞观礼 显庆礼、开元十九年(731)格后长行敕与开元二十五年 律令格式事类 开元新格 等礼法文献的修撰,强调唐朝礼制的时代化和创新精神,在史料和议题方面都拓展了 唐六典 相关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英国学者麦大维(David McMullen)的研究论及周礼 在七、八世纪国家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唐六典 是其中重要的研究内容。他主要论述了 唐六典 修撰的时代背景,关于 唐六典 与周礼 的关系及其在唐后期的影响,他的阐释亦颇为精到。余欣 唐六典 修纂考 是关于 唐六典 修撰问题较为完备的研究,在探讨修纂缘起、
18、修纂过程、修纂者等问题的同时,对相关史料进行了地毯式的搜集和较为客观的具象化研究,同时附以研究述评,用功甚勤。该文虽题为“修纂考”,实则论及了性质和行用问题,以及后世援用问题。余氏将修纂过程划分为筹划未启、发凡起例、正文编撰、注解总成阶段,并认为开元二十四年张九龄奏草,开元二十六年李林甫又奏成。关于修纂者,余氏认为李林甫认真组织过最后阶段的编纂工作,有些章节甚至可能是其亲撰和删定,而有些篇目因张九龄时已撰定故仍署九龄名,最有功者是毋煚和韦述。但余氏似乎遗漏了钟兴龙关于修撰问题的专文,对412唐宋历史评论汪超:唐六典 成书问题初探,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年第 6 期。吴丽娱:营造盛
19、世:大唐开元礼 的撰作缘起,中国史研究 2005 年第 3 期;吴丽娱:从唐代礼书的修订方式看礼的型制变迁,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 2015 年卷。David McMullen,“The Role of the Zhouli in Seventh-and Eighth-Century Civil AdministrativeTraditions,”in Benjamin A.Elman and Martin Kern,eds.,Statecraft and Classical Learning:The Rituals of Zhou in East Asian History,Leiden:Br
20、ill,2009,pp.181-228.该文中译版可参见 英 麦大维 周礼 与唐代前期的国家治理,张凌云译,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年第 3 期。另按,关于 周礼 对后世的影响及其与 唐六典的关系,该论文集所收其他文章亦有参考价值。成书时间的看法也还需要讨论,他认为 唐会要 异说系误刻,难以令人信服。丁俊 李林甫研究 中“唐六典”一章主要沿用吴宗国、钟兴龙、余欣等说,对李林甫的贡献和 唐六典 文本方面的不足有细节层面的补充。其后,又有榎本淳一着眼于 唐六典 中的“重复规定”,重审 唐六典 的编纂过程,尤其是部分卷次的编纂顺序;小岛浩之则以 初学记 与 唐六典 的对比研究为印
21、证,对 唐六典 的编纂者和编纂过程做出新的探讨。二者皆以独到的视角进行具体而微的探索,尝试突破因史料匮乏而产生的研究瓶颈。时至今日,关于 唐六典 的修撰,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的解答和探索。例如 唐六典 的修撰背景,与此相关的包括 唐六典 与周礼 的关系、唐六典 与 北周六典 的关系、皇帝意旨和实际修撰者的编撰初心、开元时期的政治实践和制度背景等。唐六典 作为一代之“典”,玄宗为何“手写六条”,选择 周礼 作为 唐六典 编撰和开元时期制礼作乐的指导思想和文献资源?诸如此类问题,涉及汉魏以来政治传统和制度文化的基本线索。再如 唐六典 成书时间的考定,修撰过程中参与修撰人员情况和具体贡献,以及与
22、后文所论“以令、式人六司”相关的 唐六典 的编纂方式等问题,皆可再作挖掘。笔者认为,据曾巩 乞赐 唐六典 状,或许存在开元二十四年张九龄进御、二十七年李林甫注成而上的可能,但并非极有力之证。也正是因为如此,曾巩才会留下“然则此书或九龄等所为欤?不敢以疑说定512如何认识和利用制度史文献的史料价值?余欣:唐六典 修纂考,朱凤玉、汪娟编 张广达先生八十华诞祝寿论文集,第11611199 页。丁俊:李林甫研究,凤凰出版社,2014,第 306350 页。复规定为视角,周东平、黄静译,周东平、朱腾主编 法律史译评 第 5 卷,中西书局,2017,第 99109 页。新唐书 卷五八 艺文志(二),第 1
23、477 页。曾巩撰,陈杏珍、晁继周点校 曾巩集 卷三四 乞赐 唐六典 状,中华书局,1984,第 488 页。也”的困惑。程大昌 雍录 据 唐会要 言是书盖“张九龄之所上,而李林甫之所注”,稍显武断。张九龄于开元二十四年迁尚书右丞相,罢知政事,其时 唐六典 是否完成、正文和注文的进展如何、不同时段主要修撰者有哪些,这些问题尚无定论,我们仅能依 唐六典 文本知其曾据开元二十五年新颁令进行过补充校改。四库馆臣对此亦存在分歧,故而有诸本提要不同和修改 唐六典 修撰者的现象。在这一问题上,加藤繁的处理显得更为审慎和贴近史实。这些问题或许没有新材料就永远无法得以解决,但我们也不必使史料为问题服务,这是本
24、末倒置的做法。要言之,我们看待 唐六典 时不仅要将它作为一部能够反应唐朝开元及以前的政治制度和社会面貌的重要典籍文献,还要看到它作为“史料”、作为研究“材料”的一面,没有答案或者暂时没有答案的问题同样是有意义的。对这些问题的追究,也许得不出客观的结论,却可以牵引出一些深层次的学术议题。三 唐六典 性质和行用问题相关研究唐六典 的性质和行用问题是此书相关研究中最具争议的问题。所谓性质问题和行用问题其实是一体两面,而这两个问题实际上又因其独特的修撰背景和修撰原则而产生。这是首先需要明确的。在此基础上,唐六典 的性质问题本可以和它的行用问题一并讨论,但它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主要是因为近人在 20
25、 世纪八、九十年代围绕 唐六典 是否为“行政法典”产生了争论,参与讨论的以法学界或法律史、法制史方向学者为主。日本学人织田万最早提出“行政法典”说,20 世纪 80 年代前后,中国学者仍多依此说,最具代表性的有王超、汪潜、韩国磐、宁志新等。90 年代,反对“行政法典”说之观点逐渐抬头,比较引人瞩目的是钱大群、李玉生和宁志新的几番讨论答辩,这一论争的结果是主张“行政法612唐宋历史评论程大昌撰,黄永年点校 雍录 卷一 五代都雍总图,中华书局,2002,第 6 页。旧唐书 卷九九 张九龄传,第 3099 页。王超:我国古代的行政法典 大唐六典,中国社会科学 1984 年第 1 期;汪潜编注 唐代司
26、法制度 唐六典选注,法律出版社,1985;韩国磐: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93,第 312317 页;等等。典”说的宁志新最终对原先的观点进行了修正调和。如前所述,关于此书是否为“行政法典”的论争往往是 唐六典 相关研究综述的重点内容,可参颇多,故于此不赘。值得补充的是,近年来法学学者胡兴东对“行政法典”说又有新的回应。他主张 唐六典 是行政法典,但又指出 唐六典 开元礼 是广义法典,且依日本学者穗积陈重 法典论 编纂体例,将 唐六典 定义为沿革体和论理体法典。笔者认为,用广义、狭义之分来处理争议,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消解了问题所在;另一方面,胡氏避开学界既有讨论常用的“施行”
27、“行用”,而不加解释地使用“适用”一词,在某种程度上是对问题的回避和泛化。不过胡氏梳理了 唐六典 对后世和域外国家的影响,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有延伸,值得参考。在“行政法典”说的论争之外,仁井田陞、玉井是博、内藤乾吉、陈寅恪、严耕望、吴宗国、吴丽娱、刘后滨等学者对 唐六典 的性质和行用问题发表过具有代表性的观点。20 世纪 30 年代,仁井田陞、玉井是博等皆对此问题有所讨论,大体主行用说。内藤乾吉关于 唐六典 的施712如何认识和利用制度史文献的史料价值?钱大群、李玉生:唐六典 性质论,中国社会科学 1989 年第 6 期;宁志新:唐六典 仅仅是一般的官修典籍吗?,中国社会科学 1994 年第 2
28、 期;宁志新:唐六典 性质刍议,中国史研究 1996 年第 1 期;钱大群:唐六典 不是行政法典 答宁志新先生,中国社会科学 1996 年第 6 期。钱大群、李玉生主要是从法学角度出发,认为 唐六典 是一部官修典籍而非行政法典。宁志新作为历史学研究者,认为判断其是否是法典的关键在于该书内容及其所起到的社会作用,而自唐德宗朝开始,唐六典 即被作为法律依据援引,其作用与令、格、式完全相同;后来宁氏又修正了他的观点,认为“此书应是一部存在严重缺陷的不完备的行政法典,或更准确地称之为准行政法则”,“尚不能完全取代令、式”。参见胡兴东 周制想象下中国古代法典法体系的再造 基于唐朝“开元六典”的考察,厦门
29、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年第 5 期;胡兴东 “开元六典”的继受传播及对中华法系的影响,中国法学 2020 年第 3 期。日 仁井田陞、日 牧野巽:故唐律疏议 制作年代考,杨一凡、日 寺田浩明主编 日本学者中国法制史论著选魏晋隋唐卷,第 163196 页 按,该文首刊于东方学报(东京)第 1、2 册,东方文化学院东京研究所,1931,后收人律令研究会编译注日本律令(一),东京堂,1978。仁井田陞 唐令拾遗 1933 年由东方文化学院东京研究所出版,今可参见 日 仁井田陞著,栗劲、霍存福等编译 唐令拾遗 附录 唐令拾遗 序论,长春出版社,1989,第 853857 页;日 玉井是博
30、 关于 大唐六典 的宋刊本,邵立新译,史学史研究 1981 年第 2 期。按,仁井田陞在行用问题上用语比较模糊,但他首次明确点出关于 唐六典 所载制度时间属性的问题,认为唐六典 主要以开元七年令为基准,兼采开元七年以后新敕。关于 唐六典 的删定问题,行 则不认同其说,他认为 唐六典 有“礼典”之意,修撰动机出于“帝王的虚荣之心”而非对现行法典的需要,是用以“粉饰王道”的“职官之典”;又通过对吕温 代郑相公请删定施行 六典开元礼 状年代的考定和对 职源撮要 的分析,认为吕温奏请仅能说明对此类典籍的重视和对开元故事的向往,不能作为 唐六典 删定和行用的确凿证据。内藤乾吉还通过考察 唐六典 援用实例
31、指出其成书后数十年未被施行,而直至建中、贞元才开始渐为所重,并试图解释此一现象的原因。此外,内藤氏指出 唐六典 中多见订正痕迹和矛盾之处,其所载从整体上可说是开元之制,但不能将其体系看作是完整统一的,即“在书成之际,它已有一半以上的内容变成了典故”,这是继仁井田陞之后对 唐六典所载制度时间属性的进一步明确。内藤氏的研究较为全面和系统,基本做到了“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是彼时关于 唐六典 的总结性研究。陈寅恪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肯定了内藤氏的研究,认为 唐六典 乃“排比当时施行令式以合古书体裁,本为粉饰太平制礼作乐之一端”,是一部在唐代行政上“便于征引之类书”,“并非依其所托之周官体裁,以设官
32、分职实施政事也”。严耕望 略论 唐六典 之性质与施行问题 接续陈寅恪的判断,认为此书是一部开元时代或唐代前期现行职官志,而又与历代正史职官志相区别。严氏指出,“不改制”“仿周礼”两个编撰原则难以兼顾,且“行”是“传世”而非“颁行”之意。陈仲夫大体认同此说,认为“唐六典 是一部以开元年间现行的职官制度为本,812唐宋历史评论他结合 职源撮要 代郑相公请删定施行 六典 开元礼 状 初步推测此书在乾元以后、贞元元和年间经过删定。玉井是博认为 唐六典 至迟在德宗建中二年(781)已经颁行,但实际上,援用 唐六典 不能等同于颁行 唐六典,故而这一说法并不严密,且玉井氏对 代郑相公请删定施行 六典开元礼
33、状 也未能做出具有说服力的解释。参见 日 内藤乾吉 关于 唐六典 的施行,杨一凡、日 寺田浩明主编 日本学者中国法制史论著选魏晋隋唐卷,第 299319 页。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三联书店,1954,第 85、9699 页。严耕望:略论 唐六典 之性质与施行问题,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 第24 本,1953 年,第 69 76 页,收人 严耕望史学论文集(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第 396405 页。追溯其历史沿革源流,以明设官分职之义的考典之书”。吴宗国在论及唐六典 与唐前期政治制度时指出,此书既是对开元时期律令制度的静态记录,又体现了唐前期制度的实际变化,尽管 唐六典
34、并非法典,但由于其是皇帝敕令修定并题名御撰,“一些实际运行的重要制度借此取得了一种法律上的依据”;吴氏亦强调 唐六典 的时间属性,认为其所述制度以开元二十五年正在行用的制度为主,但包含了唐初以来施行的一直处于变化中的各种制度。吴丽娱并未直接回应是否行用的问题,不过她对 大唐开元礼唐六典 二书的定位是等同于甚至取代上古三 礼地位的中古礼典、盛世礼书,她认为 唐六典 的“实施与否关系到它与当代法令结合的程度”,这就将视野投向唐代礼法结合的方式与发展过程,试图从更本源的层次思考这一问题。刘后滨 唐六典 的性质与制度描述方式 一文,在继续探讨此书编撰宗旨和体例特点的基础上,着重提出该书作为“典”类文献
35、的制度描述方式,揭橥制度史文献的研读路向。文章继承了以往相关认识,指出“以令式分人六司”并非简单汇编而是经过改写的提示或概括,“其沿革并人注”则使其成为事实上的职官制度通史,进而提出唐玄宗在政治社会转型的背景下通过制礼作乐以总结提炼本朝制度精神,同时对未来制度构架进行理想化设计以期实现制度的结构性调整,这是 唐六典 所具有的两个面相。文末所提出的通过制度史文献的深人解读而呈现出的“问题空间”,是极具学术眼光的。另外,还有韩长耕、刘逖、袁刚、戴何都(Robert des Rotours)、奥村郁三、高明士、赵和平、汪超、王永兴、麦大维、余欣、中村裕一等学者912如何认识和利用制度史文献的史料价值
36、?陈仲夫:唐六典 简介,李林甫等撰 唐六典,陈仲夫点校,中华书局,2014,第13 页。按,该简介作于 1988 年 11 月,以此为准。参见吴宗国 盛唐政治制度研究绪论,吴宗国主编,刘后滨副主编 盛唐政治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第 113 页。按,此书 2003 年由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再版未做大的修订。参见吴丽娱 营造盛世:大唐开元礼 的撰作缘起,中国史研究 2005 年第 3 期;吴丽娱 从唐代礼书的修订方式看礼的型制变迁,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 2015 年卷。参见刘后滨 唐六典 的性质与制度描述方式,中国社会科学报 2020 年 4 月 13日,第 006 版。在不同时
37、期参与 唐六典 性质和行用问题的讨论。既有 唐六典 相关研究综述多已涉及,兹不赘言,仅述其未曾提及者。袁刚认为统治者编纂 唐六典 的目的是总结唐建国以来的统治经验,重申旧有施政系统的法律效用和职能。他认为 唐六典 没有真正反映开元时代的现行制度,而是“武德贞观时期旧制的整齐化”。不过袁氏恐怕并未细致梳理相关研究成果,且关注点主要集中于 唐六典 修撰背景和中枢体制变革,故而对其性质的表述多有杂糅、抵牾之处。赵和平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唐人记载中“今”字的理解,赵氏强调 唐六典 对唐前期令、格、式的保存意义,对“实行”的阐释实际上偏向于实际运用层面的征引使用。王永兴论及 唐六典 的性质、价值和施行问
38、题,也对其所载法令和制度的时间性进行了研究,指出 唐六典 所载令、格、式大多不是开元二十五年的,而是以开元七年为主。麦大维虽未直接讨论 唐六典 的性质和行用问题,但他对 周礼 的影响和 唐六典 的援引利用的阐释,颇具启发性。余欣将既往研究分为“垂行说”和“粉饰说”,又从中分出两种“变调”,即“存而不论”主张和“粉饰垂行兼具说”,他认为以上诸说依据皆不充分,并提出“总结论”。这一审视是有意义的,有助于为相关研究注人新鲜活力,拓宽研究视野。文章指出,彼时玄宗御撰 唐六典 蕴含着适应022唐宋历史评论详见韩长耕 关于 大唐六典 行用问题,中国史研究 1983 年第 1 期;刘逖 试说唐六典 的施行问
39、题,北京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 年第 2 期;法 戴何都 唐六典 正确地描述了唐朝的制度吗?,中国史研究动态 1992 年第 10 期;日奥村郁三 大唐六典 研究,杨一凡、日 寺田浩明主编 日本学者中国法制史论著选魏晋隋唐卷,第 279298 页;高明士 唐律研究及其问题,高明士主编 唐律与国家社会研究,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第 122 页;汪超 论 唐六典的施行,巢湖学院学报 2008 年第 2 期;等等。参见袁刚 隋唐中枢体制的发展演变,第 77 93 页。按,袁氏时而称 唐六典 是“具有国家法典性质的政制文书”,时而称其是“大型职官典”,时而又称其是“复古复旧的行政法
40、典”,颇为不一。赵和平:唐六典 的修撰和施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编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 第 3 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第 310316 页。按,该文为作者数年前撰写,稿成后曾呈张广达审阅,文末注有张广达批语,值得参考。参见王永兴 读 唐六典 的一些体会,文史知识 2009 年第 2 期。David McMullen,“The Role of the Zhouli in Seventh-and Eighth-Century Civil AdministrativeTraditions,”in Benjamin A.Elman and Martin Kern,eds.,S
41、tatecraft and Classical Learning:The Rituals of Zhou in East Asian History,pp.181-228.开天之际中国历史“转轨性变化”的“继往开来之义”,这一表述或需再作斟酌。中村裕一主要探讨了 唐六典 时间属性的问题,从唐令研究人手对仁井田陞的“开元七年令”说重加检讨,并提出 唐六典 所引唐令是“开元二十五年令”之说。这一观点虽然并非新见,但中村裕一的研究仍然做出了细密而翔实的补充。笔者认为,对既有研究的整理诚然必不可缺,但有时也需要注意超越每一项研究的特殊语境和讨论逻辑,回归史料与问题本身。后世著录无一例外将 唐六典 列于
42、职官类下,即是此书性质之明证。划分所谓“行政法典说”“实际行用说”“粉饰说”等,固然有其在不同研究阶段的历史背景和便利性,但更重要的还是如何更加真实、更加深人地理解 唐六典 的性质和行用。这一问题的分歧实际上源自唐人记载的抵牾:韦述约于玄、肃之际撰文称其“至今在书院,亦不行用”,而元和初年刘肃称其“百寮陈贺,迄今行之”,元和初年(仅稍晚于刘肃)吕温奏请则称其“未有明诏施行”“郁而未用”。唐中后期人们的表述已然如是,至宋更难以辨明。如 郡斋读书志 载 唐六典 三十卷“虽不能悉行于世,而诸司遵用,殆将过半。观 唐会要,请事者往往援据以为实。韦述以为书虽成而竟不行,过矣”。迟至 四库全书,仍可见各阁
43、提要、书前提要与定本总目提要的差别,体现了馆臣意见不一、反复斟酌修改的痕迹。笔者认为,就目前所见,韦述之说似乎更为可靠。所谓依循 唐六典 之例,或因期待复归开元故事,或因其时令、式不存而“不得不”用之,皆非修撰本意。也正因为保存了大量唐代法令条文和制度信息,唐六典 才最终在实际运用层面具有了“便于征引之类书”的特征。122如何认识和利用制度史文献的史料价值?余欣:唐六典 修纂考,朱凤玉、汪娟编 张广达先生八十华诞祝寿论文集,第11611199 页。按,余欣在辩驳“粉饰说”时,也强调了中国古代的礼、法关系和 周礼 在唐代的现实意义,颇可参考。直斋书录解题 卷六,“唐六典”条,第 172173 页
44、;大唐新语,第 136 页;吕衡州文集 卷五 表状,第 5556 页。晁公武撰,孙猛校证 郡斋读书志校证 卷七,“唐六典”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第 309310 页。另按,袁本解题颇异,韦述句无,而作“或以为此书虽成于开元间,而不行于一时,不学之言也”。总而言之,唐六典 的特殊性质和研究现状启示我们,日后的研究利用需要将其作为传世文献之一种与其他传世或出土文献进行比勘,但不能仅仅停留于此,还必须把握 唐六典 的编撰体例和文献特性,明确其所载制度的时间属性,并通过这一时间定位探究唐代法律体系和政治制度发展变化的过程。具体言之,唐六典 是如何将“其沿革并人注”的?此一问题比较容易理解。李锦
45、绣 唐代财政史稿 在论及尚书系统的发展过程及其职能变化时曾指出,唐六典 所论多据名称,不能成为论述官制沿革时的主要依据。这是理解“其沿革并人注”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唐六典 是如何“以令、式人六司”的。则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唐六典 卷二 尚书吏部“吏部郎中之职”条载“凡天下官吏各有常员”,其下有注云:“其见在员数,已具此书,各冠列曹之首;或未该者,以其繁细,亦存乎令、式。”已然比较直接地提示了 唐六典 对令、式的择取。李锦绣曾通过比勘 天圣令仓库令 和 唐六典 的对应文本,发现有将近一半的 仓库令 条文被 唐六典 的编纂者所采用,唐六典 虽主要包括令、格、式三部分,但令的比重可能远远超过格和式
46、。李氏 唐代财政史稿 唐代制度史略论稿 可称是在具体制度史研究中理解唐六典 史料价值的典范式研究,尤以财政立法部分的剖析最为显著。四 唐六典 版本渊流问题相关研究唐六典 版本渊流并不复杂,相关研究相对较少,观点也相对比较统一。20 世纪 30 年代初,玉井是博在北京拍摄 唐六典 宋刊残本并抄录傅增湘手校宋本 通典 后,发表了 大唐六典 及 通典 的宋刊本 一文,可以算作近代学人专论 唐六典 版本问题较早的学术研究。该文较为系统、全面地梳理了 唐六典 北宋元丰本、南宋绍兴本、明正德本、明嘉靖本、清扫叶山房本、清广雅书局本和日本享保近卫本、天保官版的版本流222唐宋历史评论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北
47、京大学出版社,1995,第 381389 页。唐六典 卷二 尚书吏部,第 3435 页。李锦绣:唐开元二十五年 仓库令 研究,荣新江主编 唐研究 第 12 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 926 页。传系统,并具体介绍了南宋绍兴本的版本信息和价值(见图 1)。玉井氏所绘 唐六典 版本系统图直至 二十世纪唐研究 仍被沿用,可见其研究的重要意义。图 1 唐六典 版本系统至 20 世纪 80 年代初,韩长耕 大唐六典 今见传本及其源流 对此书今见坊本、善本及诸传本源流进行阐述,是针对版本渊流问题的集中研究。张弓 唐六典 的编撰刊行和其他 也对版本沿革有专门论述,并通过尚书户部卷的文本比对尝试说明诸
48、本之优劣。陈仲夫作为中华书局标点本 唐六典 的点校者,虽无专门论述发表,但他对此书版本渊流的认识比较系统而扼要地融会于 唐六典 简介 中,值得参考。王永兴曾撰文讨论过南宋绍兴本的具体情况,包括版式、刻工、渊流及存藏情况等。奥村郁三 大唐六典 研究 在玉井氏研究基础上对中日诸本的流转、版式、现状、价值进行了细致的介绍,并对近卫家熙本(尤其是校订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他仍认为近卫本是其时最好的本子,广322如何认识和利用制度史文献的史料价值?参见 日 玉井是博 关于 大唐六典 的宋刊本,邵立新译,史学史研究 1981年第 2 期。另,玉井是博据南宋绍兴残本与近卫家熙本、清广雅书局本互校,并对诸本差
49、异进行了整理,写成 南宋本 大唐六典 校勘记 一文,于1935 年发表在 京城帝国大学文学会论纂 第 1 辑 东方文化史丛考(上),后收人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第 463601 页。大唐六典 今见传本及其源流,韩长耕文集,岳麓书社,1995,第4159 页。按,该文于 1980 年改订,似未曾发表。张弓:唐六典 的编撰刊行和其他,史学月刊 1983 年第 3 期。参见陈仲夫 唐六典 简介,唐六典,第 13 页。王永兴:影印宋本 大唐六典 说明,宋本大唐六典,中华书局,1991;后改题为宋本 大唐六典,王永兴说隋唐,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9,第 2325 页。池、内田补订本未能超越。此外
50、,黄永年 唐史史料学 和陈高华、陈智超等著 中国古代史史料学 对 唐六典 版本亦有梳理介绍,高明士 战后日本的中国史研究 则提示了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王国维校注本的价值。尽管 唐六典 的版本系统比较单一,但并不代表这一问题没有研究价值或继续深人的空间。对现存诸本更具体细致的版本信息(包括出版年、刊刻地、出版者、版本类别、配补情况、批校题跋、实存卷次等)、流传及存藏情况的系统整理,诸本间的互校对照,各本的优劣、特点、价值,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解读分析,仍然是有必要的。另一方面,在梳理学界研究成果的同时,还需要注意结合 唐六典 成书以来的历代著录情况,做出新的探讨。尤其是晚清民国以来傅增湘曾收藏南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