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GXTC
武汉市轨道**********工程区间及车站土建施工第六标段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
投标须知前附表 2
一、总 则 4
二、招 标 文 件 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3
五、开标 16
六、评标和定标 17
七、合同的授予 19
第三章 合同条款 21
一、通用条款 22
二、专用条款 42
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69
合同协议书 70
履约保函格式 73
办理履约保函的承诺 74
支付担保格式 75
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76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7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96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9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9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0
四、投标函 101
五、投标函附录 102
六、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 103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 104
八、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09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114
一、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116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 116
三、一般项目及工程数量清单报价表 116
四、工、料、机及综合费用计算表 117
五、单价分析表 11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120
一、施工组织设计 121
二、拟分包项目情况一览表 127
第九章 技术规范 128
第十章 图纸(另册) 230
第十一章 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 231
附件1:工程招标投标报价评分细则
附件2:PVC护围各项指标要求
附件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考评奖惩实施细则
附件5:**********建设工程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细则
附件6: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全称) :
1.**********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简称为“招标人”)委托,对武汉市轨道**********工程区间及车站土建施工第六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前来投标。
2.请凭本邀请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于2010年6月25日至2010年7月2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有限公司轨道交通项目部(***********99号**********有限公司公寓楼三单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元/套,图纸资料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售后不退。
3.踏勘现场及答疑:
1)踏勘现场时间及集合地点:2010年7月2日上午9:00,在**********有限公司一楼集合。
2)书面投标疑问递交:2010年7月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各投标人将需要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有限公司轨道交通项目部;
3)招标人将于2010年7月7日前以书面澄清答疑通知的形式将问题的澄清和解答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书面澄清答疑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在收到书面澄清答疑通知后24小时内,以电传、传真等书面方式告知招标人以示确认。
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22日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时间段将投标文件送达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5.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邀请书后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回函确认。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请在2010年7月2日前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项目部)
地 址:**********99号**********公寓楼三单元二楼
联 系 人:*** *** **
电 话:******************
传 真:**************
**********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1.1
工程
名称
武汉市轨道**********工程区间及车站土建施工第六标段
2
1.1
建设
地点
********
3
1.1
建设
规模
本次招标为四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项目中的第六标段,概况如下:
第六标段:包括七里庙~十里铺区间、十里铺站及十里铺~王家湾区间;七里庙~十里铺区间里程范围为右CK6+969.757~右CK7+904.230,左线区间长935.962m(短链:1.489m),右线里程和左线相同,右线区间长934.473m;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十里铺站新建出入口4座,风亭2组,车站总建筑面积为11280.510m2,主体建筑面积为7814.560m2,采用明挖法施工;十里铺~王家湾区间里程范围为右CK6+090.000~右CK6+787.357,左线区间长695.663m(短链:1.694m),右线里程和左线相同,右线区间长697.357m;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
4
1.1
承包
方式
单价包干
5
1.1
质量
标准
合格;承包商的质量未达标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5%。
6
2.1
招标
范围
以上标段的地铁车站及区间土建工程
7
2.2
工期
要求
第六标段工期30个月;误期赔偿费标准为10000元/天,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
8
3.1
资金
来源
城建资金
9
4.1
投标人
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来有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盾构区间施工业绩和地铁车站(或明挖隧道)施工业绩;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已通过资格预审。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1
13.1
工程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报价
12
15.1
投标有效期
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3
1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按标段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
形式:电汇、转帐支票倒进帐或现金缴款单
收款单位:**********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帐号:********************
14
5.1
踏勘
现场
集合时间:2010年7月2日上午9:00
地点:**********有限公司一楼
15
17.1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达不到罚款合同总价的1%。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达不到罚款合同总价的1%。
16
18.1
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七份,一份正本,六份副本,(技术标实行标准保密化评审的,技术标不分正、副本)附电子文件一份(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但可以不附单位证件等扫描或复印文件)
17
21.1
投标文件提交
收件人:**********有限公司
地点:***********************
截止时间:2010年7月22日10:00时(北京时间)
18
25.1
开标
开始时间:2010年7月22日10:00时(北京时间)
19
33.2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十一章
20
33.3
定标
原则
依据评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1
36.1
履约
保函
合同总价的10%
22
37.1
支付
担保
合同总价的10%
一、总 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商。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具体如下:
武汉市轨道**********工程起点位于汉阳黄金口,线路沿汉阳大道向东过永安堂至钟家村,右转走鹦鹉大道、腰堤路,然后下穿长江后,沿武昌的紫阳路走行,至首义路,线路长约16.86Km。起点~永安堂(高架)为地面高架线,长3.35km,其余为地下线工程,长13.51km。在起点附近设黄金口停车场1座。二期工程连接汉阳和武昌两个城区。其中首义路站~复兴路站~拦江路站三站两区间已先期完成招标。
本次招标为四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项目中的第六标段,概况如下:
第六标段:包括七里庙~十里铺区间、十里铺站及十里铺~王家湾区间;
七里庙~十里铺区间里程范围为右CK6+969.757~右CK7+904.230,左线区间长935.962m(短链:1.489m),右线里程和左线相同,右线区间长934.473m;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十里铺站里程区间为右CK6+792.684~右CK6+974.684,车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为右CK6+902.484,外包总长为182.000m,车站主体标准段总宽19.700m,车站新建出入口4座,风亭2组,车站总建筑面积为11280.510m2,主体建筑面积为7814.560m2,采用明挖法施工;十里铺~王家湾区间里程范围为右CK6+090.000~右CK6+787.357,左线区间长695.663m(短链:1.694m),右线里程和左线相同,右线区间长697.357m;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
2.2本工程总工期:
第六标段总工期: 30个月。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为城建资金。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为:
4.1.1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1.2、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有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盾构区间施工业绩和地铁车站(或明挖隧道)施工业绩。
4.1.3每个标段每个集团公司(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仅限一家单位报名(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签到的先后顺序)。
4.1.4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可为铁路或市政或房建)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于投标申请单位,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历;同时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必须到达现场)。
4.1.5联合体形式投标要求:可以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参与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参与投标的申请人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④联合体各方不允许和自己加入的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再次单独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⑤联合体各方除可以以自己名义单独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外,只允许参加一个联合体。
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经理。
4.2本工程的投标人除满足资质等级要求外,还必须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强制性标准,并已通过资格预审。
*4.3投标人如未办理外地企业来汉注册登记证或外地来汉企业施工资质认证证明手续的,应在武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附在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否则作废标处理。
*4.4对于武汉市轨道**********工程区间及车站土建施工第四标段及第六~九标段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前批招标已中标单位,不再参与后批项目的投标。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投标人未参与现场踏勘或自行考察现场的,自行承担责任。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自行承担在参与投标活动中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过程、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答疑会议
7.1答疑会议的目的是为了澄清投标人在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的有关投标方面的任何疑问。因此投标人应派其合法授权的正式代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答疑会议。
7.2投标人在答疑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将所提问题提交给招标人,会上招标人将据此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人将视其需要,以书面形式将问题的澄清和解答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此种书面解答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在收到书面解答后24小时内,以电传、传真等书面方式告知招标人以示确认。
二、招 标 文 件
8、本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八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九章 技术规范
第十章 图纸及基础资料
第十一章 评标办法
附件1:工程招标投标报价评分细则
附件2:PVC护围各项指标要求
附件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考评奖惩实施细则
附件5:**********建设工程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细则
附件6:工程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
按本须知规定发出的修改(澄清答疑通知)书、标前会议的书面解答。
8.2除8.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套人民币3000元整,图纸售价每标段每套人民币2000元整。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是否参与投标均应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购买的招标文件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或中标与否,均不退款。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前16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有限公司轨道交通项目部(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99号**********有限公司公寓楼三单元二楼)。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必要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1.2.1企业法人代表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如有)协议书(另需附外地建筑企业来汉注册登记证或外地来汉企业施工资质认证证明文件);
1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需附公证书,联合体授权代表由联合体主办人法人授权并公证);
11.2.4投标函;
11.2.5投标函附录;
(另附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加盖公章后,单独密封递交,便于唱标)
11.2.6投标保证金(**********有限公司财务部开具的收据的复印件,按标段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
11.2.7投标人基本情况
11.2.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表
(5)其它辅助说明资料(证明等)
11.2.9办理履约保函格式承诺
11.2.10投标人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1.2.11盾构机购买意向协议(新购)或目前正在使用的项目建设方出具的满足本项目盾构机进场的证明。
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
(2)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3)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表;
(4)一般项目及工程数量清单报价表;
(5)工、料、机及综合费用计算表
(6)单价分析表;
(7)主要材料计划用量表;
(8)投标报价需要的其它资料。
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1.4.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工程总体部署及施工方案;
(2)工程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3)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及工艺;
(4)施工进度计划及说明(横道图及网络图);
(5)主要材料使用计划;
(6)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7)劳动力安排计划;
(8)接口界面协调配合措施;
(9)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10)确保施工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
(11)确保文明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12)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13)确保公共环境安全(地面、地下建(构)物,地下管线,公共道路)的技术组织措施;
(14)消防、防洪组织措施;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
(1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6)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11.4.2拟分包项目情况。(技术部分中拟分包项目情况中无需明确分包单位,如无拟分包项目,则在拟分包项目情况一览表中填“无”。)
11.5 投标人计划施工用地、电、水应在投标书中加以说明。对于施工用地,投标人根据业主提供场地情况合理考虑。对于水、电,投标人根据工程需要申报,工程开工前经工程师审定、业主批准后,业主负责水电报装,如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增加临时水、电,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1.6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关健的节点、重要的部位以及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还要附注图例。除此之外,中标后还要求提交重要环节的作业设计、形象进度网络计划,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实施计划。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第七、第八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价格
*13.1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本标段所有的工程项目均以投标人提交并经招标人认可的合同价和金额为支付基础。投标价格应为完成本工程和施工过程中维护本工程及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缺陷所需的全部费用。它还包括合同所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
*13.2本次招标采取招标范围内以综合单价报价,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3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均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监测、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规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
13.4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5所有根据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均应计算并列入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单价及总价金额之中。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对由于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漏项不予认可,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将据此对投标书进行评价和比较。
13.6只有在满足本合同条款规定的条件下,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的合同价才会予以调整。
13.7本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工程量不作为支付和最终结算的依据。
13.8本次招标对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指定预算定额及相应取费标准,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的原则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投标货币
14.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的语言文字均使用汉语。
14.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3投标书的单价和总价金额均以人民币报价。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进行的合理支付均以人民币形式结算。
15、投标有效期
15.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90天,在此期限内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均应保持有效。
15.2在投标有效期满前,如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投标保证金。但为此有可能失去中标机会。
15.3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仍然有效。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金额为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用转帐支票倒进帐、电汇或现金缴款单支付,采用转帐支票倒进帐、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的投标单位,于进帐三天后凭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招标代理处(联系电话:83749148)领取由地铁集团计财部开具的收据;采用现金缴款单方式的投标单位可当时开具收据。
16.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15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能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投标单位接通知后将地铁集团开具的原收据递交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将按照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所附《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表》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退还到原收据中注明的交款单位。
16.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投标单位接通知后将地铁集团开具的原收据递交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将按照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所附《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表》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应退还到原收据中注明的交款单位。
*16.6如果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标书;
(2)投标人不接受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对其投标价的算术性修正;
(3)中标人未能按本投标须知第36条、第38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6.7各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到帐后,接通知后凭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到招标代理处领取地铁集团财务部开具的收据并将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16.8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主办方递交,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至联合体主办方企业帐户。
1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7.1本招标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但特别强调:
本合同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必须实现“六无”目标;
(1)无因工死亡事故,年重伤率不大于万分之二;
(2)无拆迁工程事故和设备安装工程重伤以上(含重伤)事故;
(3)无触电、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事故;
(4)无重大机电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火灾事故;
(5)无因施工造成地表沉陷及由此导致交通中断、通讯中断、用电中断、各种水管破裂漏水、煤气泄漏爆炸等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6)无集体中毒事故。
本合同承包商的文明施工必须满足武汉市有关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及业主的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达到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目标。
17.2本招标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组织措施的编制要求见市政府109号令。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为正本复印件。技术标采用标准保密化评审的,其封面上不得标注“正本”或“副本”及其它任何字样。
*18.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投标文件的每一页进行签署认可(副本及技术标除外);技术标实行标准保密化评审的,应在规定位置签署、盖章并密封。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
修改处应由投标人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本次招标技术标实行标准保密化评审,应遵循本须知第19.8款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不可拆卸的方式简装。
1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各做一个内层包装,分别在内层包装上标明“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字样,然后合封在一个外层包装内。并另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电子文件(包含全部投标文件内容,但相关资信证明扫描件可以不附),用一个信封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标明“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电子文档”字样单独提交。
19.3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9.3.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9.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武汉市轨道**********工程区间及车站土建施工第六标段。
(3)2010年7月22日10:00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4除了按本须知第19.2款和第19.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2条、第26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9.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6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者公章)。
19.7投标人应确定提供的电子文件能被招标人识别,因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文件不能被识别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8本次招标技术标实行标准保密化评审,其标书制作要求如下:
19.8.1使用招标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封面、封底及装订编杆,在规定的位置按要求填写单位名称、盖章及密封,装订时,编杆距标书边距不得大于2mm;
19.8.2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计划图、施工总平面布置一律采用电脑绘制,黑色打印,白色纸张,纸张大小不限,字体不限,字号大小不限;
19.8.3标书内页一律采用A4的白色纸张,黑色打印,文字一律为四号简写宋体(插图字号可比照四号简写宋体),章、节、点、标题及正文内容文字不得加粗或采用其它字体,不得出现手写;
19.8.4标书内页的页边距:上页边距为3cm±0.2cm,左、右、下页边距为2.5cm±0.2cm;
19.8.5页面不注明页码,页眉、页脚处不得划线或作其它任何标识或文字;不得编制目录及编制说明。
19.8.6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封面、封底及标书内容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标书内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及已承建的工程名称,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人的特殊做法。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汉口火车站东方大酒店背后)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7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不含3个)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
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送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后,投标人不能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
23.4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和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若撤回投标书,其投标保证金将会被没收。
24、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
25、开标
25.1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于2010年7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出席,并在签到表上签到。
2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1款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3开标程序:
25.3.1开标由招标代理主持;
25.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5.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25.4招标代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5招标代理在招标文件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唱标结束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进行签字确认。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6.1.1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6.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
*26.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未携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或人证不符的;
*26.1.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1.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26.1.6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
*26.1.7投标人在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的投标书,而未确定哪个是有效的;
*26.1.8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个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的;
*26.1.9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质量违约经济处罚措施承诺低于“未达标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5%”的;
*26.1.10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工期违约经济处罚措施承诺低于“误期赔偿费标准为10000元/天,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的;
*26.1.11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目标,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违约处罚措施承诺低于“达不到罚款合同总价的1%”的;
*26.1.12外地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未附外地企业来汉注册登记证或外地来汉企业施工资质认证证明手续资料的;
*26.1.13投标文件商务标没有注册造价师或注册造价员签字和加盖执业专用章;
*26.1.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不是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的;
*26.1.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26.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和定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7.2本次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包括招标人代表2名、邀请全国轨道交通专家3名、武汉地区专家2名。
27.3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它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