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招 标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xxxxxxx镇集镇供水工程(厂区工程及输水管道工程)招 标 人: xxxxxxx镇人民政府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招标代理单位: xxxxxxx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2009年12月 总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 授予合同 (七) 投诉处理(八) 标后管理(九) 市场清出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
2、另附)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xxxxxxx镇集镇供水工程(厂区工程及输水管道工程)21.1建设地点 xxxxxxx镇31.1建设规模 约265万元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 合格62.1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制说明) 72.2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83.1资金来源自筹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的企业。2、凡在莆田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
3、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104.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115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28.1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于 2010年1月14日 17:30 时前将疑问材料登录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招标人于2010 年1月15日 17:30 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答疑内容。1315.1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16.1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 50000元)1513工程投标报价依据详见13条款1614
4、.4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工程预算价:元工程最高限价:元工程管理参考价:元1721投标文件份数详见21条款182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地点:xxxxxxxxxxxxxxx时间: 2010 年1月18日 15 时 00 分1924开 标开始时间:2010年1月18日15时 00分地点: xxxxxxxxxxxxxx20评标方法及标准本工程采用简单低价中标法2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 ;注: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2230工程预付款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 8 %,招标人在
5、合同生效后支付。备 注招标文件中字符底纹部分(即 )的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取舍或选择。二、投标人须知(一) 总 则1 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 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 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 合格的投标人4
6、.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现场勘察5.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2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6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
7、用不负任何责任。(二) 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7.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按第8条发出的澄清文件、第9条所述的修改文件等组成。7.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资格后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不署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同时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所有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于截标前2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投标人可在公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凭
8、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市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点索取书面答疑材料。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代理单位无论出于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代理单位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9.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于截标前1日公布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
9、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组成。11.2 投标函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1.2.1 投标函;11.2.2投标函附录;11.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4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3 商务标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1.3.1 投标总价11.3.2 投标报价编制说明11.3.3 工程项目总价表11.3.4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1.3.5 单价分析汇总表11.3.6 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11.3.
10、7 主要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11.3.8 砼和砂浆材料价格分析计算表11.3.9 单价分析表11.3.10 设备清单报价表11.3.11 人材机用量汇总表11.3.12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表11.3.13 低价报价说明和承诺书11.3.14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12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2.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13 投标报价13.1 所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以人民币表示。13.2 投标报价除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税金的取费标准应当按照省颁发的费用定额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外,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颁布的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
11、时(班)预算定额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由企业自主确定。13.3 投标报价计算依据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4 本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由投标人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及企业自身潜力自行报价。13.5 本工程采用固定合同价包干,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及工期长短充分考虑价格浮动、政策
12、性调价、预算定额更新、材料二次运输、建筑垃圾处理费、渣土受纳费、排污费及环保噪音费及除战争和烈度7级及以上级别地震以外的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因素自行计算一定的风险系数计入投标总价;凡漏项报价者,中标后不得调整价格 。13.6 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13.7低于工程管理参考价报价的投标人还应提供低价报价说明和承诺书,并附在商务标投标文件中。13.8 投标人应自行组织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交通、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
13、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以及认为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可不署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对于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应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应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招标人所有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以及招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于截标前2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投标人可在公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市招投标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点索取书面答疑材料。13.9 工程量清单计价13.9.1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建设
14、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以及国家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13.9.2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应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负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错、漏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确认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1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应当进行修
15、正,并将修正后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作为答疑内容的组成部份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一并公布。若投标人认为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仍有误差,则应将其考虑在综合单价内。13.9.3招标人将根据工程规模给予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仍存在重大漏项(增项)或数量偏差的,可以进行核对,超过一个月的,招标人不予核对和调整。经核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仍存在偏差,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内(含)的,不予调整工程量;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外的,其超出3%部分应相应进行减少或增加工程量。需要减少或增加工程量的,由招标人会同
16、投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调整,财政部门受理后,可征询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意见,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应出具建议意见函,作为财政部门审核、调整的参考。13.9.4本工程使用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品牌:水泥:大田广平岩城牌、建福牌、炼石牌;管材:“亚通”、“联塑”、江苏 “银达来”;13.10 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为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有必要复核的,应责成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抽查,发现因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导致单位工程造价增加1%及以上的,应当相应调减合同价。因编制错误导致工程造价误差超过3%的,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由招标人从编制代理费中抵扣
17、,属于财政部门审核的,上缴财政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编制单位记不良行为一次。招标人与编制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时应明确以上内容。14 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14.1 工程预算价根据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消耗定额(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定额及材料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并进行审核,工程预算价超过相应投资概算的,招标人不得开标。 14.2本招标工程实行工程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本工程下浮率为 25 %。14.3 工程管理参考价工程管
18、理参考价=工程最高限价(1-5%)。14.4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最迟于截标前2日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各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1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公布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16 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 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已按莆招投标办200813号文缴交的,无须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19、。银行账户名称:莆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 号:000998或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账 号:10239616.2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招标项目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编号-闽昇莆 2009招151号)。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若对账单上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均没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书退还投标人,不予开封。截标时,招标人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并
20、及时通知招标人。16.2.1 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有招标项目编号的可以给予开标,资格后审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与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仍作为无效标。16.2.2投标人除开标时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外,还应将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16.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按招标项目单标单笔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帐户。若因投标人分批分笔缴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的投标保证金统计失误的,由投标人
21、自行负责。16.2.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招标项目编号,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出具的对帐单或投标人汇款凭证原件上有体现招标项目编号,则视为该投标人已提交投标保证金。16.2.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评标完成后次日起,招标人应当向除中标人外的其它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施工合同备案后退还。16.3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到指定银行专户(以对账单为准)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16.4.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6.4.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16.4.3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
22、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金的;16.4.4 中标人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的。17 投标工期及质量17.1 招标人要求总工期不超过120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 1000 元赔偿招标人损失。17.2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以上,至少保证验收合格。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18 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18.1 工程预算价须由具有资质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计价规定编制并加盖相应专业资格的概预算人员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18.2 工程预算价编制原则:工程预算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23、与安全。18.3 工程预算价编制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现行定额和规定。18.3.1工程预算价执行的编制办法及定额标准18.3.1.1福建省水电厅闽水电(1997)计201号颁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1997版)。18.3.1.2施工机械台班费:采用省水电厅闽水电(1997)计324号颁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并根据规定将其中一类费用乘以调整系数1.45。18.3.1.3上述定额缺省的参照执行其他专业最新版本的预算定额。18.3.1.4采用2009年第10期福建工程造价信息(上旬)进行计算。由
24、于10月份信息价中没有提供砂(粗砂)材料价格信息,故砂(粗砂)采用2009年福建工程造价信息(莆田市2009年9月发布的材料价格莆田市大宗地材价格)。设备费用参照设计概算单价。管材单价套用莆田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安装2006年)。18.4 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应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按 2 % 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18.4.1 因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18.4.2 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价格变化;18.4.3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的除外)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措
25、施;18.5投标人应当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其它费用、风险包干费用、招标文件要求的优良工程增加费和赶工措施费等,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项目的综合单价内。18.6 本工程税金按 3.252 %计取,费率不能优惠,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9 材料价格风险19.1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
26、招标人承担。19.2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主要材料在招标文件另行列明)价格大幅度波动,施工期当月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材料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中标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外的,超过10%部分的价差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价差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20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须知第11条规定。20.2 投标文件及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20.3 投
27、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0.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0.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1.1 投标文件应由三个内包封组成:一是投标函、商务标投标文件内包封;二是资格后审文件内包封;三是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内包封;所有内包封均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再将三个内包封一起放入一个外包封中,外包
28、封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盖上封条,封条上加盖投标人骑缝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21.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并递交银行开户许可证(或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退回投标人保证金依据。本条不列为评标依据。21.3 投标文件份数21.3.1投标函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三份)。21.3.2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三份)。21.3.3招标文件和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包封上注明原件清单)。21.4
29、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前(含投标截止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交招标人签收。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22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22.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含投标截止时)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签收。22.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22.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福建建设信息网和市政府指定的招投标信息网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存在不良记录的在规定不能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时限内招标人当场宣布退还其投标文件。22.4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单位可与招
30、标人协商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2.5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22.6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后,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不退还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31、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3.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如采用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3.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 开标、评标和定标24 开、评、定标程序开标、评标、定标按以下程序进行:1、组建评标委员会;2、开标(与组建评标委员会同时进行);3、评标;4、定标。24.1 组建评标委员会24.1.1 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将由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组建。 24.1.2招标人在截标后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专家组
32、成。招标人代表不参加评标和资格审查。 24.1.3评标委员会同时负责资格标和商务标评审,评标专家按相关专业从市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1.4一般工程不对技术标进行评审。需要技术标评审的,同时设立技术标评标委员会,由5人技术标专家组成。24.1.5 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24.2 开标24.2.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未参加的投标人视为默认)。24.2.2 开标程序 (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2)
33、 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单位;(3) 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期间的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4) 主持人公布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文件递交情况及公布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5)由招标代理单位按照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逆顺序,当众拆封外包封以及投标函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并宣布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承诺、工程质量承诺、注册建造师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6)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后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择5名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不足5名的全部选取。若该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全部被废标,则依报价从低
34、到高顺序再选择5个投标文件进入评标程序,直至评标结束。24.3 评标评标定标方法按莆政综2009114、莆政综2009 115号及莆招投标办200917号规定,采用简单低价中标法。24.3.1 评标原则24.3.1.1评标委员会可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进行评标。评标采取先资格审查再商务标审查(技术标审查)的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或技术标进行评审。资格审查一律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符合资格后审必要条件标准、各种承诺书、资格申请书及附表要求的,即为合格投标人,否则为不合格。24.3.1.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35、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应作废标处理的情况外,评标专家不得作出废标结论。 招标文件条款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投标人的结论。24.3.1.3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区分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其核心就是判断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的具体情形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24.3.1.4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书面澄清。拒不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属于重
36、大偏差、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不应向投标人进行质询,也不允许投标人修正,但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属明显笔误的除外。24.3.1.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记名投票。24.3.1.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中详细写明废标的理由、依据、说明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废标和不同意废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注明)。招标人应于评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评标报告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4.3.2 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评审的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
37、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盖单位公章的;(2)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或者盖章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文件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7)投标文件中承诺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其技术性能指标、数量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的;(8)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的期限要求的;(9)工程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
38、的要求的;(10)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1)投标文件缺少下列内容之一的(仅指大项内容,不包括每项中具体内容不完整):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除外);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总价表;单价分析汇总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表;设备清单报价表(招标项目没有设备清单报价的除外);人、材、机用量汇总表; 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主要机械台班费汇总表;低价报价说明和承诺书(投标报价低于工程管理参考价的投标人须提供);(12)招标文件或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表格;(13)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14)不符合招标文件特别注明的要求的;
39、(1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3.3 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分为商务标详细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1)商务标详细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投标人降低不可竞争费用标准(含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与税金);、修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单位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位数,但不影响投标报价排序的除外);、预留金不按招标文件计取的;、不采用招标文件选定的主要材料、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和品牌的;e、 投标报价为负数的; f、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款的;确定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对无重大偏差未被废标的初始投标报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细微偏差修正
40、,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即为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拒绝修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b、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上述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即为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将进入评标程序的各投标人的初始投标报价替换为最终投标报价,再与未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报价相比较,若出现未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报价比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人报价更低,则对所有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顺序重新排序,并由低到高选择5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足的
41、全部选取)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2)资格审查详细评审资格审查一律采用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符合资格后审必要条件标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评审标准及资格申请书及附表要求的,即为合格投标人,否则为不合格。(3)投标人应对资格后审必要条件标准(附件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评审标准(附件2)、资格申请书及附表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委员会不对其真实性进行核查。24.4 定标24.4.1推荐中标候选人(1)若提交评审的投标人全部被废标,则依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补充投标人进行评审。(2)评标委员会完成详细评审后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对资格审查合格且
42、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按照最终投标报价推荐一名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委无充分理由认定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仍然推荐中标候选人。(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应于评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评标报告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标报告按七部委第12号令第四十二条规定内容进行记载,具体格式须符合范本要求。24.4.2 中标结果公示(1)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相关评标资料封存在市招投标中心。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将有关中标结果的事项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及有权机关
43、指定的其他信息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至少应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被确定为废标及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资格审查小组)。工程流标的,需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示流标原因,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2)公示期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3)公示期满后,市招投标中心依据招标人的申请退还其封存的资料。(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
44、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及中标差价等损失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负责赔偿。(5)中标人有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理。(6)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收回中标通知书并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7)投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且拒绝赔偿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24.5 评标过程保密 24.5.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评标和比较投档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对任何违纪者均将按“招标投标法”有
45、关规定处罚。24.5.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4.5.3 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投标人和招标人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准以任何方式行贿受贿。违者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招投标法、建筑法、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处罚.。24.6 风险担保24.6.1 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若中标价低于工程管理参考价,应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数额为工程管理参考价与中标价的差额。低价风险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24.6.2 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交)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在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款的50%(含预付款)时返回50%给中标人,余下的待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返回。24.6.3确定中标人后,在中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