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政府采购甲级资质:**
**学院4区学生公寓5#至8#楼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
监理招标文件
2008年11月
监理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学院4区学生公寓5#至8#楼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
招 标 人:**学院 (盖章)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市****县**镇**路1号**学院**校区
代建单位:**市**建设公司(盖章)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市**路333号
招标代理机构:**省**有限公司 (盖章)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市**中路145号**大厦6层
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 开标
(六) 评标
(七) 合同的授予
(八) 其它事项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第二部分 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五章 工程技术规范
第六章 施工图纸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申请材料
第二部分 商务标
第三部分 技术标(监理大纲)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院4区学生公寓5#至8#楼工程 已由**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社(200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学院,代建单位为**市**建设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包括桩基、土建、配套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依据招标人的招标图纸。
建设规模: 5#至8#楼学生公寓,总建筑面积约27760平方米;每幢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为23.95米,建筑层数为底架空1层,地上6层。
工程概算投资额:人民币5200万元
标段划分:无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市****县**镇**路1号**学院**校区。
2.3工期要求:331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其它要求详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同时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发布):
1) 须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乙级以上(含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3) 投标人须为列入2008年度**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且无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5) 凡未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要求办理在榕登记备案手续,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6)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存在**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因严重违法违规被限制从业的情形,未处于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的**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省**有限公司代表处(**市**区**东路19号)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至2008年11月 14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为人民币2000元,招标人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退还图纸押金。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 5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省**有限公司代表处(**市**区**东路19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与采购网》(网址:**)、《**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及**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学院
办公地址:**市****县**镇**路1号**学院**校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老师
代建单位:**市**建设公司
办公地址:**市**路333号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工
招标代理机构:**省**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市**中路145号**大厦6层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
日期:2008年11月10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学院4区学生公寓5#至8#楼工程施工监理
2
1.1
建设地点
**市****县**镇**路1号**学院**校区
3
1.1
建设规模
5#至8#楼学生公寓,总建筑面积约27760平方米;每幢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为23.95米,建筑层数为底架空1层,地上6层。
4
1.1
招标条件
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
5
2.1
监理范围
包括桩基、土建、配套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依据招标人的招标图纸
6
2.2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2.3
工期要求
331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自筹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乙级以上(含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3.1
报价方式
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收费基准价下浮20%执行。
12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6.1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转帐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到以下指定账户,且应在汇款凭据上注明用途“**学院4区学生公寓5#至8#楼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鼓楼支行
帐 号:
备注: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业务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账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存款帐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14
5.1
踏勘现场
本招标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5
8.1
投标人质疑
时间:2008年11月 18 日10:00时前
投标人可以登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发布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的须将澄清材料传真或送至**省**有限公司。
16
17.1
投标文件份数(含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商务标和技术标)
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备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中标人须再向招标人提供贰份投标文件副本(含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商务标和技术标)。
17
20.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省**有限公司
地点:**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司代表处(**市**区**东路19号)
时间:2008年 12月5日9时00分(招标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前40分钟开始接收)
18
23.1
开标
时间:2008年12月5日9时00分
地点:**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司代表处(**市**区**东路19号)
19
30.3
评标方法
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
20
34.1
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21
35.1
履约担保
金额:为合同总额的 5 %;
提交形式:现金、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按上述方式提交给招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后续中标候选人中标。
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招标人应以银行保函形式向中标人提交等额的监理费支付担保,有效期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相同。
22
37.1
监管部门
部门名称:**市**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点:**市**区**东路19号
电话:**
注:
1)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本表为准。
2)本招标文件所有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4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的形式选择具备规定的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参加投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3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4、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投标人其它合格条件详见本须知26条款。
5、踏勘现场
5.1 本工程由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五章 工程技术规范
第六章 施工图纸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时间内可以登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发布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的须将澄清材料传真或送至**省**有限公司。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答复与澄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2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若有)将于截标前15天在《**省招标与采购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发布,各投标人可自行上网下载,也可到**省**有限公司领取书面文件。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截标15日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汉语。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商务标” 和“技术标”三卷内容,其中:
11.1.1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申请材料:
一、 资格审查申请书
附上相关的资格审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转账或电汇)凭证复印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未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还需要提供按榕建筑[2007]110号文要求在榕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若有)
备注:①上述证件资料若有年检、变更内容的,均需提供相关记录;②上述所有复印件,投标人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须在投标时携带相应原件备查。
二、注册地在**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承诺函(若有)
11.1.2第二部分 商务标: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若有)
四、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和有无在建工程的说明
五、投标书附表
(1)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同类、同等工程项目业绩表
(3)投标人的同类、同等工程项目业绩表
(4)主要设备仪器表
六、投标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所监理项目有无受到通报批评、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理等的说明
七、其它证明材料(若有)
1.1.3第三部分 技术标:
一、施工监理大纲
施工监理大纲的主要内容:
(1)各阶段监理内容
(2)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3)进度控制措施
(4)工程投资控制措施
(5)安全控制措施
(6)合同信息管理
(7)合理化建议
(8)投标人认为要陈述的其他内容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报价应包括对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全部工程进行监理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包含加班费、奖金补贴、劳保费、安全医疗费、旅差费、配合费、管理费、设备费、办公场所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的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
13.2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说明、有关规范认真地针对全部工程的概算进行建设监理收费的投标报价,若有漏项,此部分价格将被视为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不再另行补价。
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3.4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收费基准价下浮20%执行。计算方法详下:
(1)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按工程概算投资额人民币5200万元计取。
(2)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人民币元。
(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
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1.0×0.85×1.0= 元。
(4)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1-20%)=843290元。
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843290 元,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施工监理服务费的均按废标处理。投标时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按概算投资额人民币5200万元计,待中标后其施工监理服务费以所监理的工程范围的结算价款为计费额,按上述计算方法进行相应调整。
13.5投标人提交可选择报价的报价文件将按非响应性报价予以拒绝。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有关规定提交。
16.2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予以退还;其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 日内予以退还。
16.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3.1 在投标有效期内撤消其投标文件的;
16.3.2 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围标及其它利用不法手段参加投标或谋取中标的;
16.3.3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修正标价;
16.3.4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的;
16.3.5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 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 “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且由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其他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17.5监理大纲编制要求:监理大纲应采用白色A4复印纸(如有特殊情况需采用较大幅面时,须折成A4幅面)打印,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号。监理大纲应用白线装订成册(白线须从封面穿过)。
技术标(监理大纲)采取不公开投标人名称的暗标式评审办法。投标文件中“技术标”正、副本内容、格式必须完全一致(除封面外)。正本封面及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签署;副本封面由招标代理机构加盖招标代理单位公章后统一向投标人发放(另附),副本封面及内容不得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页眉、投标人监理过的工程等可以识别或判定投标人的内容。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要求统一采用白色A4纸装订成册。如有特殊情况需采用较大幅面时,须折成A4幅面。
18.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商务标”和 “技术标”)的所有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单独包装并密封,无须合包在一个总包封内(共计2个外包封,对内包封不作要求)
18.2.1 须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正本全部包装密封在一个包封袋中。
18.2.2须将投标文件的所有副本全部包装密封在另一个包封袋中。
18.3在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须:
18.3.1写明招标人名称;
18.3.2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及邮编;
18.3.3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 招标编号;
(2) 工程名称;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所述开标日期及时间),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4)投标文件类别标识。(标明“正本” 或“副本”)
18.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套上须加贴封条,同时在贴封条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8.5投标文件外层包封若未按本须知18.4款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
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23、开标
23.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3.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3.3 开标程序:
23.3.1开标会在有关监督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3.3.2 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定其完整性,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23.3.3首先打开标有“撤回”字样的包封并宣读其内容,按本须知22条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3.3.4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逆顺序,当众拆封商务标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修改或撤回通知以及招标代理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23.3.5由各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
23.3.6 开标会议结束,投标人代表及其他无关人员退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3.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 标
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4.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4.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6.1根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要求采用资格后审的,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
26.2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6.3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及要求如下:
1) 须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乙级以上(含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3) 投标人须为列入2008年度**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且无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5) 凡未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要求办理在榕登记备案手续,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6)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存在**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因严重违法违规被限制从业的情形,未处于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的**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7)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注: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业务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账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存款帐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及签署。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响应性评审
28.1评标委员会将评定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不造成重大的限制。如果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8.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废标处理:
28.2.1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7.3款规定签署或盖章的;
28.2.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投标报价等关键内容字迹模糊不清的;
28.2.3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28.2.4 投标报价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8.2.5工期、质量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8.2.6 反映投标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雷同的;
28.2.7 投标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弄虚作假的;
28.2.8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人或者界定废标后,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投标仍具有竞争的,应提出充分理由,并在评标决议中做出说明,可继续评审;若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对重大偏差认定出现争议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2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9.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9.1.1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和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29.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9.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0、投标文件的评审
30.1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0.2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0.3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初步评审—投标文件详细评审)分阶段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0.3.1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第26条的要求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直接视为废标,不予继续评审。
30.3.2投标文件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本须知28条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只有通过有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的投标,才能进行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30.3.3 投标文件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方法及标准为: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监理大纲、仪器设备及手段、监理业绩信誉等四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30.3.3.1评标分项分值分配
投标满分值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满分值
监理大纲
满分值
仪器设备及
手段满分值
企业业绩和资信满分值
100分
50分
25分
10分
15分
30.3.3.2评分标准
(1)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分项评分标准
分项
子 项
评 分 标 准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满分50分)
总监理工程师(满分23分)
基本素质
(满分17分)
(1)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得基本分16分。
(2)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有以下情形者进行加分或扣分。
近五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或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优秀监理工程师等称号的,或近五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获得**市“榕城杯”(金奖)优质工程或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的,加1分。
近一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被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每次扣1分。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作废标处理。
总监答辩(满分6分)
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设计有针对性的答辩试题。参加答辩的总监,每人应答3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任总监在答辩过程中体现的专业能力、监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酌情打分,每题满分2分。
其它监理
人员配备
(满分27分)
(1) 监理人员配备人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25分。不符合的,该项不得分。
监理岗位
最低数量要求(人)
资格要求
基础
阶段
主体
阶段
装修
阶段
专业
监理
工程
师
房屋建筑工程
1
2
1
具有相应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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