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经学院网站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保障我校网站群建设及正常运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信 息服务管理方法、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方法、教育部、团中央关于进 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 法。第二条学校网站实行分级管理:学校门户网站为一级网站。各二级学院、 各党群机关、行政部门、科研教辅机构网站,以及局部由学校批准设立的专题网 站为二级网站。各单位的内设机构、挂靠单位的网站作为三级网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 校园网站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那么,党委宣传部负 责建设、管理学校门户网站,校内各单位负责建设、管理本单位的二级网站和三 级网站。第
2、四条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新建网站的申请审批,运行网站的内容监管; 负责学校网站的信息审核和催促网站所属单位做好内容更新;负责制订实施学校 网站建设和运行的管理规范;负责网站管理员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网站建设的经 费申请,信息发布统计和分析,网站建设的评比和表彰。第五条学校网络中心负责学校网站的平安监管和备案工作;负责网站数据 和资料备份;负责网站域名续费和域名解析管理;负责站群系统管理和提供网站 运行环境,对各单位网站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对网站管理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I; 负责不定期对校内网站进行抽查,对存在平安隐患的网站,将根据有关要求限期 整改、乃至关闭该网站。第三章网站建设第六条 各单位要积极
3、建好自己的网站,建出水平,建出特色。要能通过网 站及时了解各单位的基本情况、学科专业、师资力量、工作成就和动态、教改措 施、教学科研状况和其它需要宣传的信息。第七条 各单位建设新网站,必须有严格的审批手续,统一出口,接受监督。 须向党委宣传部和网络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表,包含网站规划、管理人员名册,经 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各单位网页制作完成后,应交本部门主管领导仔细审核, 并由宣传部审阅批准后方可上传。第八条校内所有网站要求采用学校统一的网站群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管 理,并保持和网站群系统的信息畅通。第九条 为到达网站建设技术先进、功能健全、与时俱进,网站建成发布后 应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并适时进行
4、改版。第四章网站管理第十条 各单位应建立网站管理机制,确定专人担任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 建设、管理与内容更新工作。第十一条网站要及时报道发生在校内的重大活动和师生关心的事情,内容 准确,数据真实,坚持团结、稳定、正面宣传为主的宣传方针,能反映学校发生 的重要事件,表达学校的形象,营造良好的校园舆论气氛。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网络新闻的采编、审核规定,来稿必须实事求是,审稿 必须认真负责,以提高校园网络新闻的权威性、真实性和可靠性。第十三条 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主网站新闻信息的审核及发布和网站内容 更新等方面工作,所发布的信息由宣传部主管领导审核,重要新闻信息须报分管 校领导审核。各单位在学校网站及所属网站上发布新闻信息,必须由部门主管领 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第十四条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学院网站 从事危害国家平安、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网站内容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第五章附那么第十五条本方法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