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经学院教育事业统计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科学、规范做好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确保学校统计资料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教育事业统计在教育管理和科学决策中 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和学校章程,结合我 校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统计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填报上级下发的统计调查报表;收集和整理 学校建设、开展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反映学校在开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利用统 计资料和统计手段,开展统计分析和服务,监督检查学校规
2、划执行情况,分析学 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各级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实施科学管理;对外发布 信息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资料。第二章统计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实行校长统一领导,分管副校长专项把关, 学校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各职能部门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第四条学校综合办公室是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学校 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上级统计部门的各项统计制度,制定、完善学校教育事业统 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方法和工作流程;(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收集学校教育事业开展统计资料;(三)开展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服务学校战略管理和科
3、学决策;(四)组织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教育事业开展综合性统计报表填报 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单位专项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五)负责对各部门报送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六)负责对学校教育事业有关统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七)负责组织统计员学习培训;(A)负责与教育事业统计相关的其他工作。第五条学校各职能部门为各项相关分类统计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承当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分类统计工作;(二)负责审查、汇总和报送上级对口业务部门布置的各类有关统计报表;(三)配合学校综合办公室完成学校综合性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及时、准 确提供本部门归口管理的统计数据;(四)建立健全本部门原始记录,做好本
4、部门统计台账,及时做好归档工作。第三章 统计内容与数据来源第六条 根据“谁管理、谁负责”原那么,统计内容及数据来源责任单位如下:(一)党员统计数据由党委办公室和学生处提供。(二)教职工人员统计数据由人事处提供。(三)科研与社会服务状态统计数据由科研处提供。(四)学生统计数据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提供。(五)资产(校园、校舍)统计数据由资产处提供。(六)财务统计数据由财务处提供。(七)图书资料统计数据由图书馆提供。(A)外事活动及留学生情况由国际学院提供。(九)招生统计数据由招生办提供。(十)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由实验实训中心提供。第十二条 以上未列统计工程,视性质由校长指定部门统计并提供。第四章
5、统计资料的报送与公布第七条 加强统计数字的管理,保证统计数字的全面、准确、统一、报密。 凡属上级部门下达的综合性统计报表,由学校综合办公室组织各单部门填报,各 部门填报数据,经本部门统计员、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学校综合办公室审核备 案,由学校综合办公室汇总,编制完整报表并送校领导签发后报出;凡属上级部 门下达的对口统计报表,由对口各部门负责收集、填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 报校领导审批后报出,凡以学校名义报出的统计报表报出前,需送学校综合办公 室备案。第八条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重视和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催促和指 导统计人员按照统计法规和本方法规定,及时报送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漏报、 虚报、
6、瞒报、据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填报各类报表时,必须严格遵守 统计调查范围,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等规定,在报送期限内完成统计 工作任务。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及时沟通,防止数出多门。各部门统计人员和负 责人必须对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第九条建立严格的统计资料保管制度。各部门均应保管好本部门的统计资 料,包括:各种统计报表,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指示、通知、规定等。学校综 合办公室应保管好历年学校上报的各类综合报表及各种一次性调查表。第十条各部门应保持统计员的相对稳定并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相 关业务知识与能力,如相关岗位人员变动,要及时补充和调整,报学校综合办公 室备案,并做好有关资料的移交工作。第十一条新闻报道、宣传材料需要使用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统计资料 时,综合性数据应以学校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为依据,报学校综合办公室核准;专项业务数据应报相关职能部门核准,并报学校综合办公室备案。第五章附那么第十一条本方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