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进出口大蒜检疫规程》编制说明
一、目的和意义
大蒜在我国已有2000余年的栽培历史,分布极其广泛,遍及全国城乡,是群众所喜食的主要蔬菜之一,我国地跨热带、亚热带和北温带,海拔差异大,生态环境多样,形成了丰富的大蒜品种资源,经多年的栽培驯化,现以形成了许多驰名中外的名优品种,如山东金乡的白皮蒜、山东苍山蒲棵蒜、徐州邳州的白蒜、陕西蔡家坡蒜、天津宝坻红皮蒜、云南独头蒜等。总栽培面积500余万亩,占亚洲总面积的1/2,占世界总面积的1/3,总产干蒜头500余万吨。我国已是世界上最大的大蒜生产和消费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大蒜已成为我国首位出口换汇蔬菜,年出口量达110余万吨,出口国家包括亚、非、欧、拉丁美洲、北美洲和大洋州在内的111个国家和地区,其中WTO成员国家有84个,占75.68%。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大蒜贸易量的增加,国际市场对大蒜质量标准要求越来越高,除要求品质好外还对大蒜的外观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比如美国市场要求蒜头直径不仅要大,而且规格要均匀,蒜型要周正,蒜要洁净,皮色洁白,柄长一致,无须根,不带泥土和虫尸,特别不得有霉变蒜; 近几年,随着我国大蒜种植业的科学规范,加工技术的日益提高,进口国很难通过农残等理化指标限制大蒜的进口,从而转向对病虫害的严格要求,以达到阻挠我国大蒜出口的目的。印尼于2008年4月26日生效的《印度尼西亚以新鲜球茎形式进口活植物产品的植物检疫要求和措施》中规定,印尼的进口球茎、根茎类产品,要求产品秸秆小于1厘米、无泥土杂质,针对十几种病虫害,要求出口国检验检疫部门在出口单证上注明“本地区不存在此病虫害,或存在此病虫害但已经过熏蒸处理”。受该措施影响,2008年4月底,我对印尼出口大蒜几乎处于停滞状态;罗马尼亚,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土耳其,哥伦比亚,美国,阿联酋,菲律宾,荷兰,巴拿马,澳大利亚等国家,均要求大蒜附植物检疫证书,有的国家甚至要求熏蒸证书.大部分国家还要求带附加声明,并且检疫对象较多(18类),计有线虫5个种,真菌2个种,1个属,病毒1个种,螨类1个种,昆虫4个种,4个属,1个科。同时,由于大蒜检疫问题而退货事件也频频发生,2009年,印尼以不符合检验检疫标准为由退回41货柜的中国白蒜。2008年底澳大利亚在山东大蒜中因发现活虫而被连续退货,造成蒜农近千万美圆的损失。
目前国内外还没有统一的大蒜检疫标准,在出口大蒜检验检疫工作中,大蒜检验采用《进出口白皮蒜头检验规程》(SN/T0876-2000),检疫采用《进出口新鲜蔬菜检疫操作规程》(SN/T1104-2002)。工作实践表明由于大蒜生产加工和运输方式的改变以及大蒜自身的商品特性和日益严重的国外技术壁垒,依据《进出口新鲜蔬菜检疫操作规程》(SN/T1104-2002)进行检疫已不能满足当前出口大蒜检验检疫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在取制样方面,两个方法存在极大差异,在检验检疫项目和关注重点也不能适应当前实际需要,因此统一大蒜的检疫标准至关重要。《进出口大蒜检疫规程》的制定将吸收以上标准的优点,改正不足,结合大蒜特有的商品特性,病虫害发生危害情况以及国际贸易的检疫要求,制定出较为全面的检疫标准。该标准的制订将为统一国内大蒜检疫标准,突破国外的技术壁垒,促进大蒜出口贸易,维护和扩大国际市场,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标准编制的主要过程
1、 任务来源
根据国认科[2012]36号文通知,2012年04月《进出口大蒜疫规程》被列为国家局行业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编号:2012B191。
2、 调查研究阶段
本标准立项后,标准起草小组根据工作分工,着手收集整理、查新国内外有关大蒜检疫资料。多次深入山东苍山、金乡,江苏徐州等大蒜产区,对大蒜生长季节的病虫害发生和防治情况,储藏情况和企业进行细致的交流,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检疫规程中的技术方法进行实验、研究,确定最适宜的检疫方法,并认真学习了GB/T1.1-2000中对标准格式、内容等规定的相关内容。
3、 起草阶段
标准起草小组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利用标准编写模板TDS2.0进行标准起草。
4、 标准主要起草人及承担的工作
刘天鸿 连云港检验检疫局农艺师 组织标准调研起草。
丁三寅 山西检验检疫局高级农艺师 参与标准调研起草。
魏厚德 连云港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协助标准调研起草。
岳忠贤 河南检验检疫局农艺师 参与标准调研起草。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和依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大蒜的抽样、检疫方法和结果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大蒜的检疫,其他鳞茎类蔬菜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N/T1104 进出境新鲜蔬菜检疫规程
SN/T2122 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抽样
3、 术语和定义
3.1
外观 outward appearance
蒜头的形状、大小、皮色及匀整、洁净程度。
3.2
风味 distinctive flavour
蒜头所固有的气味和正常滋味。
3.3
虫害大蒜 insect pest garlic
由昆虫、线虫或蜘蛛纲动物侵染并引起损害的大蒜。
4、 检验检疫用具
列明了现场检验检疫和室内检验检疫所需的工具。
5、 抽样方法
主要参照现行的检验检疫标准(SN/T0876-2000、SN/T0978-2000、SN/T1104-2002等)来确定抽样的方法和数量。
6、 检验方法
规定了现场检验检疫和室内检验检疫的内容和方法。
7、 检验检疫依据
.进境国家或地区有关要求。
.政府间双边协定、协议和我国参加的地区性和国际性植保植检公约。
.贸易合同、信用证等检验检疫条款。
.我国有关检验检疫规定。
8、结果判定
根据检验检疫依据、合同、信用证等要求,结合现场和室内检验检疫情况,依据检验检疫依据综合进行结果判定。
四、参考文献
1、《检验检疫工作手册-植物检验检疫分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3、SN/T1104-2002 《进出境新鲜蔬菜检疫规程》
4、SN/T2122-2008 《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抽样》
5、SN/T0978-2000 《进出口新鲜蔬菜检验规程》
6、SN/T2658-2010 《出口牛蒡检验检疫规程》
五、技术经济论证
本《规程》为国内首次制定,经检验检疫系统和生产企业多次验证,认为该《规程》内容详实、项目全面、操作简便、结果准确,能够满足进出口大蒜检疫的需要。为工厂、外贸、检验检疫工作提供了依据。对大蒜检疫规范化、标准化,以及提高进出口大蒜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六、 采标情况
本标准在起草阶段参考了SN/T0978-2000、SN/T1104-2002、SN/T1122-2002、SN/T0876-2000标准。
七、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
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国内各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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