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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026-1993 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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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 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 Technical stecification for computer aided design of power engineering DT/T 5026-93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主编部门 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华北电力设计院 电力工业部华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 批准部门:电力工业部 电力工业部 施行日期 施行日期:19943 月月 1 日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关于发布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 关于发布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 规

2、定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规定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电电规1993353 号 各电力设计院: 为适应电力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电力勘测设计部门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的应用,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委托华北电力设计院(会同西北、 中南、 西南、 华东电力设计院)编制了 电 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 。经审查,现批准为电力行业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的编 号为 DL/T 502693。自一九九四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水利电力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一九九三年十月五日 1 总 则 1.0.1 为促进电力设计部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的开发与应用,在计算机系统选型、应用 软

3、件开发、数据库设计、制图与设计应用等方面达到标准化,提高电力工程设计质量,降低 工程造价,缩短设计周期,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变电所、输配电线路、电力系统等电力工程的计算机辅助 设计,也适用于电力设计部门各单位 CAD 系统的设计。 1.0.3 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完成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引用标准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电力设计部门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 软件工程术语 2 术 语 2.0.1 应用软件(Application Software) 为使用一个计算机系统以得到某种功能而专门生产的软件。 2.0.

4、2 字符(Character) 构成文本的最小不可分单位,包括字母、数字及符号等。 2.0.3 代码(Code) 在数据处理中,用符号形式表示的数据和程序。 2.0.4 计算机网络(Computer Network) 以资源共享为目的,通过数据通信线路将多台计算机互连而成的系统。资源共享包括共 享网络中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 2.0.5 数据(Data) 能够由计算机处理的数字、字母和符号等,包括图形类数据和非图形类数据两类。 2.0.6 数据库(Data Base) 在计算机存贮设备上合理存放的数据的集合。这些数据集合应具有如下特点: (1)尽可能不重复,即最小冗余度; (2)以最优的方

5、式服务于一个或多个应用程序,即应用程序对数据资源的共享; (3)数据存放尽可能地独立于使用它的应用程序,即数据独立性; (4)用一个软件统一管理这些数据,例如维护、增加、变更、检索这些数据。 2.0.7 图线(Drawing Line) 绘制图形所用的线(包括直线、曲线、圆、椭圆、弧、样条曲线等)。图线具有线宽、线 型、颜色、长度及含义等属性。 2.0.8 图形符号(Graphical Symbol) 以图形或图象为主要特征的视觉符号,用来传递事物或概念对象的信息。 2.0.9 硬件(Hardware) 计算机系统中用于数据处理的物理装置的总称。 2.0.10 硬件平台(Hardware Pl

6、atform) 由计算机主机、存贮设备、网络设备、外围设备等构成的系统。 2.0.11 接口(Interface) 两个功能部件之间的共同界面。该界面是由各种功能特性、公共的物理互连特性、信号 特性及其他适当特性规定的。 2.0.12 层(Layer/Level/Class) 层是一个可被管理或显示的数据组。 层具有层号(层编号)、 层名(层含义)及层符号(线宽、 线型和颜色)等属性。层技术用于在工程中对不同专业进行有效管理。图纸可根据专业内容、 图形属性等分层绘制,并根据需要按层或层的组合进行显示或印制。 2.0.13 微机平台(Microcomputer Platform) 由微机或微机网

7、络系统及相应外围设备组成的硬件平台。 2.0.14 小型机平台(Minicomputer Platform) 由具有 32 位及以上主处理器、支持多用户、多作业、多终端的计算机及相应外围设备 组成的硬件平台。 2.0.15 模型(Model) 用以描述外部对象或过程的图形信息、几何信息和非图形属性的数据集。 2.0.16 模型文件(Model File) 描述图形对象数据结构的文件,包括图形信息和非图形信息。如 AutoCAD 环境下 的.DWG 文件、MicroStation 环境下的.DGN 文件、.DDM 环境下的.M2 文件等。 2.0.17 网络服务器(Network Server)

8、 为网络用户提供硬、软件资源共享和服务的计算机设备。 2.0.18 响应时间(Response Time) 在计算机系统中,从询问或请求的结束到响应的开始之间所经历的时间。 2.0.19 软件(Software) 计算机程序及有关的数据文档,也包括固化了的程序。 2.0.20 软件平台(Software Platform) 支持应用软件开发和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各种软件的总称。 2.0.21 支撑软件(Support Software) 为解决一些基本的、通用的共同问题而利用系统软件开发的基础程序。 2.0.22 系统软件(System Software) 为专门的计算机系统或一族计算机系统所设计

9、的软件, 用以促进计算机系统及有关程序 的运行和维护。如操作系统、编译程序、实用程序等。 2.0.23 文本(Text) 图形中的字符数据和文字说明。文本具有文本高度、文本宽度、文本对齐、文本方向、 字体、字体线宽、字间隔、行间隔、文本起始位置、字符串长度及文本块行数等属性。 2.0.24 文本尺寸(Text size) 以大写字母的高度作为文本尺寸的依据。 文本尺寸由文本高度和文本宽度或由文本高度 和文本横宽比来描述。 2.0.25 工作站平台(Workstation Platform) 由工作站或工作站网络系统组成的硬件平台。 3 系 统 构 成 3.1 总 体 结 构 3.1.1 系统应

10、由硬件、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数据库及网络构成。 3.1.2 总体结构宜采用以数据库为核心,以网络为支撑的集中-分布式的多子系统体系,并配 置其相应的接口。 3.2 系 统 配 置 系统按其规模和功能可分为三个等级:基本系统配置、扩展系统配置和高级系统配置。 3.2.1 基本系统配置,必须具有完成电力工程设计各阶段的主要计算和设计工作的能力。 3.2.2 扩展系统配置,除具有基本系统配置的能力外,还必须具有完善的数据库系统和完成 设计方案优化或优选、进行三维模型设计的能力。 3.2.3 高级系统配置,除应具有扩展系统配置的能力外,还应具有智能化程度较高的自动设 计系统。 3.3 子系统

11、划分 3.3.1 划分原则 3.3.1.1 子系统宜根据专业进行划分。 3.3.1.2 应满足各设计阶段功能目标的要求 3.3.1.3 应便于建立工程数据库和公用数据库。 3.3.2 子系统划分 见表 3.3.2。 表 3.3.2 子系统划分表 子系统代字 子 系 统 名 称 A 综合子系统(电厂三维模型、多专业综合设计等) Z 总布置子系统 J 机务子系统(锅炉、汽机、附属设备、管道和热网管道等) D 电气子系统(一次线、二次线、电气设备布置和安装、电缆敷设、照明、厂内 通信等) T 土建子系统(建筑、结构等) M 输煤子系统 C 除灰子系统 S 水工子系统(水工布置、给水、排水、水工结构等

12、) K 热控子系统 H 化学子系统 N 暖通子系统 V 送电子系统(电气、结构、通信干扰等) P 环保子系统 X 电力系统子系统 R 继电保护子系统 Y 远动子系统 U 系统通信子系统 G 工程地质子系统 B 水文地质子系统 L 测量子系统 W 水文气象子系统 E 技经子系统 3.4 系 统 接 口 3.4.1 子系统间的接口 3.4.1.1 子系统间交换的信息应分为图形信息和非图形信息两类,通过接口软件和技术约定 来实现。 3.4.1.2 非图形信息的接口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1)设置互提资料库,规定各方享有的权限; (2)列表说明接口的内容、数据类型、产生和使用地点、交接地点和交接方式,

13、以及相应 软件的运行环境; (3)提供良好的用户接口。 3.4.1.3 图形信息的接口设计除应符合非图形信息接口设计的原则外,还要求各子系统的应 用软件必须按预先约定的模式在规定的层次上建立模型,实现相互间的信息传递,并规定提 供信息运行单位和接受信息运行单位的相应权限。 3.4.2 数据库间的接口 应具有异型数据库之间的接口软件,实现数据的传递。 3.4.3 CAD 系统和 MIS 系统之间的接口 3.4.3.1 CAD 综合子系统和 MIS 工程管理子系统,应设置信息交换数据库,由双方共同约定 库结构、工作模式、权限划分与管理方式。各方所需数据通过网络直接存取调用。 3.4.3.2 在数据

14、库和网络未完善前,可利用软盘传递。 4 系 统 环 境 4.1 硬 件 平 台 4.1.1 CAD 系统的硬件平台可分为小型机平台、工作站平台和微机平台。 4.1.1.1 小型机平台可承担规模较大的分析计算和数据处理工作。 4.1.1.2 工作站平台应支持多专业共享的数据库,用于多专业综合设计。 4.1.1.3 微机平台应支持设计制图、工程计算和专业一体化设计。 4.1.2 各种硬件平台的配置和数量可根据设计内容、设计工作量和应用水平确定。 4.1.3 宜将各种平台联成网络,形成集中-分布式处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4.1.4 硬件平台的选型应符合以下原则: (1)硬件平台的规模、功能、性能必

15、须满足 CAD 应用软件和支撑软件的要求; (2)宜选用国际主流设备,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可扩充性; (3)支持程序与程序之间、网络与网络之间应能实现交互操作; (4)硬件平台升级换代时应能保护已有的 CAD 应用软件和数据资源。 4.1.5 硬件平台应包括下列外围设备: (1)文字输入设备,如键盘、文字扫描识别系统等; (2)图形输入设备,如鼠标器、数字化板、大型数字化仪、图形扫描系统等; (3)文字输出设备,如各种打印机; (4)图形输出设备,如各种绘图机、高分辨率打印机等; (5)具有足够容量的外部存储设备; (6)如有特殊要求,可配置专用外围设备。 4.2 软 件 平 台 4.2.1

16、电力设计部门宜采用统一的 CAD 系统软件平台。 4.2.2 CAD 系统的软件平台由系统软件和支撑软件组成: (1)系统软件应包括操作系统、网络操作系统、程序设计语言和实用程序; (2)支撑软件应包括图形支撑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和汉字系统等。 4.2.3 软件平台配置原则: 4.2.3.1 软件平台的功能和性能必须满足应用的要求。 4.2.3.2 宜选用符合国际标准的商品化软件。 4.2.3.3 软件平台应支持应用程序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交互操作。 4.2.3.4 软件平台宜适应多种硬件平台。 4.2.3.5 软件平台的更换应经过严格、周密的论证,使已有资源损失最小。 4.2.4 系统软件: 4

17、.2.4.1 应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操作系统或主流操作系统。 4.2.4.2 网络系统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支持多用户共享数据库与各种文件资源; (2)支持不同用户之间的信息交换; (3)为数据库与程序资源提供可靠的安全保护; (4)支持硬件与外部设备的资源共享; (5)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性; (6)支持异型机联网; (7)支持多种操作系统协同工作。 4.2.4.3 应用软件的开发应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程序设计语言,如 C、FORTRAN、SQL 等, 或采用 CAD 支撑系统所提供的专用开发语言。 4.2.5 支撑软件: 4.2.5.1 工作站平台与微机平台宜采用相同的支撑软件。 4.2.5

18、.2 工作站平台上的图形支撑软件应能支持多专业综合设计。包括三维模型设计、多专 业共享图形和非图形信息、交互式制图、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网络环境下多用户存取、通用 数据库接口、三维图形运算、多专业模型碰撞检查等,并具有足够的运算速度和解题规模。 4.2.5.3 微机平台上的图形支撑软件必须满足单个专业的设计制图和分析计算的要求,具有 交互式制图、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等基本功能,同时还须具有足够的运算速度。 4.2.5.4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图形支撑软件时,应配置相应的转换程序。 4.2.5.5 CAD 数据库管理系统应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并应具有以下功能: (1)CAD 设计资料和设计成品的归档、检

19、索、阅览、拷贝与版本维护; (2)图形和非图形数据的增加、删除和修改; (3)资料统计和报表功能; (4)用户权限的管理与维护; (5)足够的处理速度与规模; (6)支持异型机网络系统。 4.2.5.6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数据库管理系统时,应配置相应的数据转换程序。 4.2.5.7 电力设计部门应采用统一的 CAD 汉字环境,且应满足: (1)汉字编码符合国家标准; (2)支持矢量汉字与点阵汉字; (3)支持区位码与拼音两种以上检索方式; (4)支持矢量汉字的平移、旋转、缩放操作。 5 应 用 软 件 5.1 基 本 要 求 电力工程 CAD 系统的各项应用软件必须遵守现行的规程、规范,满足工

20、程勘测设计各 阶段和设计深度的要求。 5.1.1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用软件应支持以下功能: (1)电厂接入电力系统方案的优选; (2)根据地形、地质、燃料、交通、水源、灰场、出线、环保等条件,进行厂址优选的多 方案比较; (3)完成电网、供水、电气、热力、燃烧、输煤、除灰和化水等专业工艺系统图,进行主 要设备的优选; (4)主厂房布置方案优选; (5)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 (6)环境影响的分析与评价。 5.1.2 初步设计阶段应用软件应支持以下设计内容的优化或优选,并完成各工艺系统的设备 选择: (1)工艺系统 热力系统、燃烧制粉系统、供水系统、电力系统接入等; (2)总平面布置 总体规划、

21、厂区布置、厂外管道布置等; (3)主厂房布置 主辅机设备布置、主要管道布置、建筑、结构及三维模型的建立等; (4)结构型式 地基基础、土建结构、供水结构等; (5)送电工程 路径选择、绝缘配合、杆塔型式等。 5.1.3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用软件应支持以下功能: (1)完成各专业的计算、具体项目的优选优化和设计制图的主要工作; (2)建立主厂房三维模型,进行优化或优选设计和碰撞检查; (3)完成送电线路杆塔排位优化设计。 5.2 应用软件编制的技术要求 5.2.1 应用软件的编制应遵照电力设计部门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执行。 5.2.2 基本技术要求: (1)数学物理模型正确,算法、公式和系数应有论证

22、; (2)应采用数据库作为支撑; (3)应采用成熟的计算程序作为支撑; (4)输入数据精练,输入方法简便,应符合语言规范和工程需要; (5)输出内容和形式满足工程实际要求; (6)应有良好的用户界面。 5.3 子系统应用软件配置 5.3.1 综合子系统 (1)厂址方案优选软件; (2)火电厂三维模型设计软件; (3)电力工程 CAD 系统的接口软件。 5.3.2 总布置子系统 总平面布置设计软件。 5.3.3 机务子系统 (1)热机管道一体化设计软件; (2)管道支吊架设计软件; (3)设备布置设计绘图软件; (4)热力系统图设计软件; (5)燃烧制粉系统及锅炉六道设计软件; (6)保温油漆设

23、计软件。 5.3.4 电气子系统 (1)电气主接线设计软件; (2)配电装置设计软件; (3)大电流封闭母线设计软件; (4)防雷接地设计软件; (5)二次线设计软件; (6)直流设计软件; (7)厂用电设计软件; (8)照明设计软件; (9)电缆敷设软件; (10)厂内通信设计软件。 5.3.5 土建子系统 (1)建筑设计软件; (2)钢筋混凝土框排架设计软件; (3)钢结构设计软件; (4)钢筋混凝土烟囱设计软件; (5)变电构支架设计软件; (6)汽轮发电机基础设计软件; (7)输煤栈桥设计软件; (8)地基基础设计软件; (9)地下设施设计软件。 5.3.6 输煤子系统 带式输送机设计

24、软件。 5.3.7 除灰子系统 除灰系统设计软件。 5.3.8 水工子系统 (1)水工系统图设计软件; (2)厂外管道设计软件; (3)厂区管沟设计软件; (4)双曲线冷却塔设计软件; (5)空冷系统设计软件; (6)贮灰场设计软件; (7)水泵房设计软件; (8)室内外给排水设计软件; (9)直流供水系统设计软件。 5.3.9 热控子系统 (1)热工检测控制系统设计软件; (2)热控自动调节系统设计软件; (3)热控机炉保护系统设计软件; (4)热控联锁控制设计软件; (5)控制室布置及盘面布置设计软件; (6)盘台背面接线和端子排接线设计软件。 5.3.10 化学子系统 电厂化学设计软件。

25、 5.3.11 暖通子系统 暖通设计软件。 5.3.12 送电子系统 (1)送电线路路线优化设计软件; (2)送电线路杆塔排位设计软件; (3)送电线路主要机电设备施工图设计软件; (4)送电线路金具设计软件; (5)送电线路通讯保护设计软件; (6)送电线路杆塔设计软件; (7)送电线路铁塔设计软件; (8)送电线路杆塔基础设计软件; (9)送电线路铁塔基础设计软件。 5.3.13 环保子系统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软件; (2)水环境影响评价软件;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软件。 5.3.14 电力系统子系统 (1)电源点及接入系统优化软件; (2)电力电量平衡计算制图软件; (3)电力系统

26、潮流稳定计算及绘图软件; (4)电力系统负荷曲线及预测软件。 5.3.15 继电保护子系统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设计软件。 5.3.16 远动子系统 远动设计软件。 5.3.17 系统通信子系统 微波通信设计软件。 5.3.18 工程地质子系统 (1)工程地质软件; (2)地下模型软件。 5.3.19 水文地质子系统。 水文地质软件。 5.3.20 测量子系统 (1)地形图数字化软件; (2)地形图和数字地面模型软件; (3)送电线路平断面模型系统软件; (4)灰水管路及热网平断面模型系统软件。 5.3.21 水文气象子系统 水文气象软件。 5.3.22 技经子系统 (1)经济评价软件; (2)电

27、力工程估算软件; (3)电力工程概算软件; (4)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软件; (5)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软件; (6)送电工程概预算软件; (7)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软件; (8)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管理软件。 5.4 应用软件接口设计 5.4.1 用户接口 向用户提供的命令及其语法结构,软件回答的信息。 5.4.2 外部接口设计 应设置与相关软件的接口,包括与相关应用软件之间的接口、与数据库之间的接口及与 各支撑软件之间的接口。 5.4.3 内部接口设计 应设置本软件内的各个模块之间的接口。 5.5 软 件 代 码 应遵照电力设计部门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执行。 6 数 据 库 6.1 电力工程 CA

28、D 数据库 6.1.1 电力工程 CAD 数据库应由公用数据库和工程数据库组成。 6.1.2 电力设计部门应采用具有统一结构的数据库。 6.1.3 数据库的基本要求: (1)数据库内容必须符合设计标准; (2)数据精度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3)数据库设计应满足交互式查询和 CAD 软件查询的需要; (4)查询响应时间应满足用户要求; (5)数据入口应唯一,保证数据库的一致性; (6)数据库应便于扩充与维护; (7)应保证数据库的安全性。 6.2 公用数据库 6.2.1 公用数据库应由电力工程设计公用的设备库、管道库、材料库、型钢库、标准部件库、 设计规范库,以及符号库和典型图库等组成。 6

29、.2.2 目录命名规则: 公用数据库总目录名为 CDBS。 总目录下设置各专业子目录,专业子目录命名的基本模式如下: 例一 在公用数据库目录 CDBS 下,建立机务专业的公用数据库子目录,其子目录命名 为 DBS_J 6.2.3 库文件命名的基本模式如下: 库类型:EQ设备库 PL管道库 MT材料库 SL型钢库 SD标准部件库 SP设计规范库 助记符由数据库设计人员定义,不超过五个字符,宜采用流水号。 库文件名后缀应遵循所用的数据库管理系统的约定。 例二 在 dBASE数据库管理系统下,水工专业公用数据库子目录中,水泵设备数据库 之一的命名为 EQS00001.DBF 例三 在 ORACLE

30、数据库管理系统下,机务专业公用数据库子目录中,管道数据库之二 的命名为 PLJ00002.DBS 6.2.4 公用数据库结构设计原则: (1)数据库模式的描述与设计应满足现行应用的需要,并具有适应变化的能力; (2)数据库应具备统一的维护手段; (3)同类型的库宜采用统一的字段格式; (4)基于某一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的数据库,应具备向其他数据库管理系统移植的可能 性; (5)数据库结构应具备独立性。 6.3 工程数据库 6.3.1 工程数据库应由工程设计各阶段的 CAD 成品和互提资料等组成,含有图形文件和非图 形文件,供工程归档和新工程参考用。 6.3.2 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

31、计阶段的工程数据库,应包括报告书、原始数 据、说明书、模型文件和有关的互提资料文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数据库应包括原始数 据、计算书、说明书、模型文件、设备表和有关的互提资料文件。 6.3.3 目录命名规则: 6.3.3.1 工程数据库目录应按工程目录、专业目录、专业子目录三级命名。 6.3.3.2 工程目录按设计阶段划分,基本模式如下: 6.3.3.3 工程目录下按专业划分各专业目录和综合目录。目录名为专业代字,多专业综合设 计的模型宜放在综合目录下。 6.3.3.4 专业目录下设立卷册子目录。目录名由专业代字和卷册号组成,卷号占两位,册号 占两位。 不分卷只分册时,卷册子目录中取消卷号部

32、分。 既不分卷又不分册时,取消卷册子目录。 例四 某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施工图设计阶段, 工程代号为 173(假定), 该工程涉及测量、 总布置、机务、电气、土建、水工、热控、化水专业,其工程数据库目录可规划如下: 6.3.4 模型文件命名规则: 6.3.4.1 模型文件分成品图模型文件和非成品图模型文件两类。 6.3.4.2 成品图模型文件命名的基本模式如下: 不分卷只分册时,模型文件名中取消卷号部分。 既不分卷又不分册时,模型文件名中取消卷号和册号部分。 版本号用字母 A,B,C,表示,第一版图纸可不用版本号,在 DOS 操作系统下可不 用版本号。 模型文件名后缀应遵循 CAD 支撑系统的

33、约定。 例五 在微机上,某发电工程目录下,施工图设计阶段,用 AutoCAD 图形支撑软件设计 的机务专业,第 5 卷,第 1 册,第 5 号图,第 1 版,其模型文件号为 J0501_05.DWG 例六 在微机上,某发电工程目录下,初步设计阶段,用 Micro Station 图形 支撑软件设计的电气专业,第 2 卷,第 13 号图,第 3 版,其模型文件名为 D02_13C.DGN 例七 在 CAD 工作站上,某发电工程目录下,施工图设计阶段,用 DDM 图形支撑软件 设计的水工专业,第 4 卷,第 3 册,第 7 号图,第 1 版,其模型文件 名为 S0403_07.M2 例八 在 CA

34、D 工作站上,某变电工程目录下,初步设计阶段,用 DDM 图形支撑软件设 计的电气专业,第 3 册,第 10 号图,第 2 版,其模型文件名为 D03_10B.M2 例九 在 CAD 工作站上,某变电工程目录下,可研设计阶段,用 DDM 图形支撑软件设 计的土建专业,第 9 号图,第 4 版,其模型文件名为 T_09D.M2 6.3.4.3 非成品图模型文件命名的基本模式如下: 助记符由用户自定义,不超过 7 个字符。 模型文件名后缀应遵循 CAD 支撑系统的约定。 例十 在微机上,某变电工程目录下,施工图设计阶段,用 AutoCAD 图形支撑软件设计 的土建专业建筑提资图,其模型文件名可定义

35、为 TBUILD01.DWG 例十一 在 CAD 工作站上,某发电工程目录下,初步设计阶段,用 DDM 图形支撑软件 设计的水工专业水泵房三维模型,其模型文件名可定义为 SPUMP001.M2 6.3.4.4 原始数据、计算书、说明书、非图形方式的设备表文件命名的基本模式如下: 助记符由用户自定义,不超过 7 个字符。 原始数据文件名后缀应为.DAT。 计算书文件名后缀应为.DOC。 说明书文件名后缀应为.TXT。 非图形方式的设备表文件名后缀应为.TBL。 例十二 在微机上,某发电工程目录下,土建专业施工图设计阶段,主厂房 排柱框架计算的原始数据,文件名可定义为 TCOLUMB1.DAT 输

36、出的计算结果文件可定义为 TCOLUMB1.DOC 例十三 在 CAD 工作站上,某发电工程目录下,机务专业施工图设计阶段,道安装说明 书之一,文件名可定义为 JPIPE001.TXT 例十四 在 CAD 工作站上,某发电工程目录下,机务专业施工图设计阶段,主厂房设备 一览表之三,文件名可定义为 JEQIP003.TBL 6.3.5 互提资料数据库记录必须包括: 提资方:提资日期、提资专业、提资人、资料文件名、资料面向的专业、提资内容摘要。 受资方:受资日期、受资专业、受资人、资料文件名、资料来源的专业、资料认可记录。 7 制 图 7.1 一 般 规 定 7.1.1 图幅与图面布置 7.1.1

37、.1 图幅: (1)图幅和图框尺寸应符合表 7.1.1.1-1 的规定。 表 7.1.1.1-1 图 幅 尺 寸 尺 寸 代号 BL(mmmm) e(mm) a(mm) A0 8411189 10 25 A1 594841 10 25 A2 420594 10 25 A3 297420 5 25 A4 210297 5 25 (2)关于加长图纸的规定。 当需要用较长的图纸时,应采用表 7.1.1.1-2 的一种尺寸。 (3)CAD 制图可不画幅面线。 (4)图幅线宽。 图框线应采用 1.0mm 线宽。 标题栏外框线应采用 0.7mm 线宽。 幅面线、标题栏分格线和会签栏线应采用 0.35mm

38、线宽。 表 7.1.1.1-2 图 纸 的 加 长 代号 ISO 代号 尺寸 (mmmm) A0-1 8411338 A0-2 8411487 A0-3 8411635 A0-4 A13 8411784 A0-5 8411932 A0-6 8412081 A0-7 8412230 A0-8 A14 8412387 A1-1 5941051 A1-2 A23 5941261 A1-3 5941472 A1-4 A24 5941682 A1-5 5941892 A1-6 A25 5942102 A2-1 420743 A2-2 A33 420892 A2-3 4201041 A2-4 A34 42

39、01189 A2-5 4201358 A2-6 A35 4201487 A2-7 4201635 A2-8 A36 4201784 A2-9 4201932 A2-10 A37 4202081 A3-1 A43 297631 A3-2 A44 297841 A3-3 A45 2971051 A3-4 A46 2971261 A3-5 A47 2971472 A3-6 A48 2971682 A3-7 A49 2971892 7.1.1.2 图幅分区: 分区数目应能被 2 整除,并按图样的复杂性来选定。矩形每边的分区长度不应小于 25mm,不应大于 75mm。 矩形竖边的分区用大写拉丁字母自上而

40、下顺序编号, 矩形横边的分区用数字自左向右顺 序编号。编号顺序从标题栏的对角开始。 7.1.1.3 CAD 栏: 如图 7.1.1.3 所示,在图框左上角,应附加图形文件名及扩展名等与计算机辅助设计有 关的技术信息作为 CAD 栏。 CAD 栏的文字应向下书写。 7.1.1.4 标准图框的命名规则为: TKAi 或 TKAij 其中: TK 表示标准图框; Ai 表示图纸幅面代号; j 表示加长图纸要加长的序号, 见表 7.1.1.1-2。 7.1.1.5 图框的左下角宜作为图形文件局部坐标系原点。 7.1.2 单位、比例与网格 7.1.2.1 以米制为单位的图形文件,根据图纸类型宜采用 1m

41、m 或 1m 为单位。 7.1.2.2 应以实物的原形尺寸按 11 的比例绘制图形或建立模型,并按规定的比例印制图形 或塑造模型。 图 7.1.1.3 图幅分区 7.1.2.3 根据绘图需要可设置基本网格。基本网格是一个以某一单位(mm 或 m)为大小的方格 坐标,根据绘制图形细节的需要,还可在格线之间再作 10 等分的辅助格线。 7.1.3 图线 7.1.3.1 线宽 (1)每个图样可采用三种线宽,粗线和细线之比不应小于 21。 (2)线宽应从以下范围内选取: 0.18,0.25,0.35,0.5,0.7,1.0,1.4,2.0mm。 (3)用于复制或缩微的图纸应避免选用 0.18mm 或

42、0.25mm 的线宽。 (4)相互平行的图线,其最小间距不宜小于 0.7mm。 7.1.3.2 线型 宜选用表 7.1.3.2 所示的线型。 7.1.3.3 颜色 图线可被赋以颜色。颜色以颜色号或颜色名来规定。颜色号范围为 0255,颜色号 0 7 为标准颜色号。 7.1.4 层 7.1.4.1 层号 层号应取 0255 范围中的任意整数。对于没有层号规定的绘图系统,可根据需要自行 规定层编号,以与层名相对应,或直接取层名为 0255 范围中的某一整数。 7.1.4.2 层名 层名通常由不超过八个字符的字母、数字及连字符等构成。对于没有层名规定的图形系 统,可根据层含义自行列表规定层名,以与层

43、号相对应。层名应包含有层的含义。 7.1.5 图形缩放 图形或符号中所有定位点的坐标均应按所用比例因子相对于图形或符号的坐标参考点 放大或缩小。在位置缩放中,线宽、文本尺寸、网格等不应改变。 表 7.1.3.2 线 型 类 线 型 名 线 型 代号一 般 用 途 A 粗实线 A1 A2 可见轮廓线 可见棱线 B 细实线 B1 B2 B3 B4 B5 B6 B 7 假想交线 尺寸线 尺寸界线 引线 剖面线 在恰当的位置上的重合剖面 轮廓线 短中心线 C 徒手细实线 C1 部分视图、断裂视图、剖切 视图的界线(若界线不用点划 线) D 带锯齿形的细实线 (直线) D1 图线 E 粗虚线 E1 E2

44、 不可见轮廓线 不可见棱线 F 细虚线 F1 F2 不可见轮廓线 不可见棱线 G 点划线 G1 G2 G3 中心线 对称线 轨迹线 H 点划线(起始端及 拐角处均为粗线) H1 剖切平面线 J 粗点划线 J1 有特殊要求的线或面的标记 K 双点划线 K1 K2 K3 K4 K5 相邻两元件轮廓线 运动件的变化位置或极端位 置 形心线 制造成形之前的初始轮廓线 在剖切平面之前的部分 注:粗实线线宽为 b,在 7.1.3.1(2)范围内选取,其他线型线宽为 b/3b。虚线、点划线或双 点划线的线段的线段长度和间隔,宜各自相等。 7.2 文 本 7.2.1 文本尺寸 7.2.1.1 标准文本高度的范围为:2.5,3.5,5,7,10,14,20mm。 大写字母高度和小写字母高度不应小于 2.5mm; 汉字的字高不应小于 3.5mm。 如需书写 更大的文本,其文本高度应按 2 的比值递增。 7.2.1.2 除图标外,在一幅图中,文本尺寸的种类不宜超过三种,文本横宽比不宜超过两种。 7.2.1.3 简化汉字书写,必须遵守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和有关规定。 7.2.1.4 细体字和粗体字: 规定细体字和粗体字线宽与字高的标准比(d/h)分别为: 细体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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