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于城市开发边界的建设用地承载力研究 汪鹏+李冬雪+潘湖江+赵欣欣摘要:本文通过指数平滑法、一元线性回归法等方法对周至县的各项经济指标的预测,计算建设用地的需求规模。基于“反规划”思想,结合周至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划定可建设用地和不可建设用地范围,进而划定2020年周至县县城开发边界、各镇区和村庄用地规模控制线。在此基础上对周至县的建设用地的人口承载力进行预测,以期对周至县新一轮的城市规划工作作出准备。关键词:反规划;开发边界;建设用地;承载力引言随着我国城市问题的日益凸显,人地矛盾尖锐,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呼声逐渐加强,控制城市有序发展、限定城市规模的工作被众多城市提上日程。
2、自2013年中央城鎮化工作会议召开以来,越来越多的城市规划工作会议都提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建设科学合理的城镇发展空间,创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依据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和谐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周至县土地总面积为2974 km2,山区占76.4%,由于土地利用较为粗放,集约化水平较低,2014年建设用地使用(127.92 km2)已超过土地利用规划要求(123.98 km2),人均指标远高于土规要求。本文根据“反规划”思想模式,划分国土可建设用地范围。通过分析周至县的各经济指标的发展需要,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并预测相应的人口容纳能力。1概念研究承载力一词源于物理学界,形容两个相互接触的
3、物体之间的弹性力度的大小的物理学原理。物体的弹性力具有一定的限度,在其限度范围内,物体相互分离时则物体恢复原有形态,这种物体所能承受的,但不使其形态发生变化时的力称为物质的承载力。1812年R Malthus就人口与粮食问题的假说,之后承载力的相关研究就相继在经济学、人口学等领域展开。Waddell认为城市土地承载力与城市土地供给密切相关,土地承载力是土地供给所能够支撑的土地开发和土地行为的类型和数量。20世纪40年代,福格特提出土地承载力概念,即土地为人类提供饮食住所的能力;1987年陈百鸣对土地资源承载力下定概念,认为土地资源承载力是一定时间尺度上,以一定的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及与其适
4、应的物质生活水准为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利用自身的土地资源所能持续供养的人口数量;2001年王书华等人认为土地综合承载力是在一定时期、一定空间区域、一定的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条件下,土地资源所能承载的人类各种活动的规模和强度的阈值;2008年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给出城市土地承载力的概念,认为城市土地承载力是在一定时段和一定的城市范围内,在一定的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下,维持一定的城市生活水平和安全的生态环境所能持续供养的人口数量。综合以上研究,笔者认为建设用地承载力是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在可预见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在一定的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活水平前提下,可供给的建设用地所能容纳的人口规模。2划定
5、城市开发边界2.1可建设用地规模在“反规划”思想模式下的可建设用地是指在不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情况下可用于建设开发的土地,反之则是属于不可建设用地范围。基于“反规划”思想,结合陕西省“多规合一”工作技术导则,在进行“多规合一”工作过程中,将国土空间分为可建设用地和不可建设用地。周至县可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21 km2,不可建设用地规模为2653 km2(如图1)。2.2建设用地需求预测通过收集周至县2005-2014年的各项经济发展指标和土地利用变更数据,采用多项式趋势外推法和一元线性回归法,分别对周至县202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及其地均值进行预测,并求出相应的建设用地需求规模。通过对多项式趋势
6、外推法和一元线性回归法分别求出各项经济指标的用地需求规模的平均值,得出周至县2020年经济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规模约为118.5 km2。2.3划定开发边界本次研究结合周至县城乡总规划(2015-2030)(近期发展目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五个五年规划,将在周至县城和重点镇开发边界的划定,包括周至县城二曲街办、哑柏镇、马召镇、楼观镇、广济镇、尚村镇、终南镇、厚畛子老县城(风景旅游区)等区域划定镇区开发边界。对于县域山区内的村庄进行移民搬迁处理,将秦岭山区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还林处理,平原区各村以限定现有规模为基础,划定村庄用地规模控制线。经过开发边界
7、的划定(如图2),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16.54km2,其中县城规模为9.4 km2,各镇区规模控制在15.87 km2以下,村庄用地规模控制在71.27 km2以内。3承载力预测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保障周至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2020年人均建设用地不得超过100m2/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50m2/人以内。但根据周至县土地利用现状值为人均城镇用地155 m2/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99m2/人,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水平达到新型城镇化要求较为困难。故本次研究将人均城镇用地指标定为130 m2/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70 m2/人,则可容纳城镇人口34.82万人,农村人口41.86万人,总人口约为76.68万人。结论:本次研究基于生态保护理念的“反规划”思想,划定周至县各类建设用地控制线,限制建设用地对绿色空间的挤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人居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质量。通过开发边界的划定可以对各乡镇的布局以及可承载的人口规模进行一定程度的预测,并对周至县未来城镇体系的形成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本次研究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关资料,对于农村居民点的保留和迁移所做的布局缺乏一定的群众基础,希望可以进一步进行研究。endprint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