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助银行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行自助银行业务操作,防范操作风险,根据本行《自助银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称自助银行安全管理员是指各分支机构负责自助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设立、撤销、变更
第三条 设立流程
(一)申请
分支机构填写《XX农商银行自助银行建设申请表》,加盖分支机构印章后提交总行电子银行部门审批。
(二)审批
总行电子银行部门对分支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联合总行行政事务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异地自助银行由所属分支机构自行完成实地调查。
审批通过后,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如审批未通过,则退回申请。
(三)组织实施
总行电子银行部门负责对本地自助银行的组织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异地自助银行由其所属分支机构负责实时跟踪。
1.总行行政事务部门联系设计单位出具建设方案,经总行电子银行部门审核通过后,由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并确定施工单位;
2.总行行政事务部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基础装修,并负责门头效果的审批和空调、电子显示屏等辅助设备及 CK、求助按钮、防护舱等安防设备的安装;
3.总行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安装光纤、电话线路、监控设备、UPS等技防及弱电设备;
4.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进度向总行电子银行部门提出自助设备发货申请,并在设备到货后将设备安装上墙;
5.自助银行建设完成后,总行电子银行部门申请好自助设备的关键参数及密钥,组织设备工程师进行软件调试并完成密钥灌装。
(四)验收
自助银行建设完成后,由总行电子银行部门联合行政事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对自助银行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在《XX农商银行自助银行验收开通表》上填写意见;验收不通过的,落实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五)开通
附行式自助银行验收通过后,总行电子银行部门通知各分支机构加钞开通。
离行式自助银行验收通过后,总行电子银行部门通知运营管理部门领取《XX农商银行自助银行验收开通表》。由总行电子银行部门与运营管理部门、离行式自助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完成自助银行操作间门钥匙及自助设备上柜体钥匙的交接手续。
第四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自助银行,应予以撤销:
(一)因城镇规划、业主收回等原因无法继续设立的;
(二)不符合公安、消防部门所确认的安全条件,且无法实现整改的;
(三)设备利用率不高,不符合集约经营需要的;
(四)有其他不可控因素的。
第五条 撤销流程
(一)各分支机构资产管理员进入实物资产管理系统中申请调拨,提交总行电子银行部门进行确认;
(二)总行电子银行部门审批同意后,出具工作联系单到总行行政事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撤机,同时通知申请撤销机构进行清钞;离行式自助设备由总行运营管理部门进行清钞;
(三)总行行政事务部门负责基础建设、安防设备拆除等事宜;总行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监控、UPS、光纤等相关设备的拆除。
第六条 变更流程
(一)各分支机构资产管理员进入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申请调拨,提交总行电子银行部门进行确认;
(二)总行电子银行部门审批同意后,出具工作联系单到总行行政事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撤机,同时通知申请撤销机构进行清钞;离行式自助设备由总行运营管理部门进行清钞;
(三)总行行政事务部门负责基础建设、安防设备拆除和新建等事宜;总行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监控、UPS、光纤等相关设备的拆除和新安装。
第七条 自助设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一)已达使用年限;
(二)使用年限未满,但维修成本超出剩余资产价值的;
(三)有其他可申请报废的情形的。
第八条 报废流程
(一)各分支机构资产管理员进入实物资产管理系统申请资产报废,提交总行电子银行部门进行审批,如审批同意,则提交总行计划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二)审批同意后,按照撤销流程进行撤销;
(三)总行电子银行部门负责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理;
(四)总行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数据备份、硬盘的消磁处理等。
第三章 运营与安全管理
第九条 自助银行区域按功能划分为维护区和操作区。自助银行维护区是指实现加钞、维护功能的区域。自助银行操作区是指客户使用自助设备,办理金融业务的区域。加钞员、自助设备安全管理员及维护工程师进入离行式自助银行维护区的,应如实登记《离行式自助器具安全登记簿》。
第十条 各分支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附行式自助银行的日常巡检,并于每日营业前和营业终了后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报修并登记《自助设备巡检表登记簿》。本地离行式自助银行的日常巡检、环境卫生由电子银行部门负责,异地离行式自助银行的日常巡检、环境卫生由所属分支机构负责。
第十一条 自助银行存在以下故障的,应及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一)CK报警、安全门(防盗门或联动门)、灯光照明、雨棚、空调、消防故障,由总行行政事务部门处理;
(二)监控设施、电信网络及UPS故障,由总行科技管理部门处理;
(三)自助设备及附件故障、广告过期,由总行电子银行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自助设备维护人员管理
(一)总行电子银行部门汇总自助设备工程师资料并发送各分支机构;
(二)各分支机构应核对工程师身份证件,有疑问的,拒绝其进行维护;
(三)离行式自助设备维修时,客服中心需和设备工程师约定维修时间,再通知自助设备安全管理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开门,核对工程师身份证件无误后进入维护。
第十三条 自助设备因非故障原因停机或关机的,应向总行电子银行部门报备,停机或关机后重新启用前,各分支机构应确认自助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包括交易测试、检查钞箱放置、凭条打印等。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程由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由总行电子银行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1.《XX农商银行自助银行建设申请表》
2.《XX农商银行自助银行验收开通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