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书(一式两份)提示:本表由证券填写,由证券与投资者双方各自留存。投资者户留存尊敬的投资者本公司在此郑重提醒,本公司向您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将以您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基础;若您提供的信息发生任何重大变化,您都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建议您审慎评判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结合自身投资行为,作出审慎的投资判断。如您在审慎考虑后同意本公司的评估结果,请认真阅读下列内容,并签字以示同意。光大证券留存证券 本人(机构)经贵公司提示,已充分知晓贵公司向本人(机构)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将以本人(机构)此次确认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基础。若本人(机构)提供的信息发生任何重大变化,本人(机构)都会及时书面通知贵公司。本确认函系本人(机构)独立、自主、真实的意思表示,特此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