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颁发部门
检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接收部门
生效日期
管理标准---质量
制订人
制订日期
文件编号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文件页数
共2页
同意人
同意日期
分发部门
1目标
建立检验操作规程制订、审核、同意和修订管理程序,规范检验人员检验操作方法,确保检测数据正确性和可靠性。
2 范围
适适用于本厂质监科化验室检验工作。
3 责任
3.1化验室负责制订各检验操作规程,由质监科长审核、厂长同意。
3.2化验员有责任根据操作规程实施。
4 内容
4.1物料(包含工艺用水)、中间产品、成品检验操作规程由化验室依据质量标准
组织编制,经质监科长审核,厂长同意签章后,自生效日期起实施。
4.2检验操作规程通常三至五年复审、修订一次。审查、同意和实施措施和制订时
相同。在实施时如确实需要修订时,审核、同意和实施措施和制订时相同。
4.3检验操作规程内容:检品名称(中、外文名)、代号、结构式、分子式、分子
量、性状、判别、检验项目和程度和检验操作方法等。检验操作方法必需要求
检验用试剂、设备和仪器、操作原理及方法、计算公式和许可误差等。
4.4滴定液、标准液、指示剂及酸碱度、内毒素、生物效价等单项检验操作方法及
培养基制备等可参考药典相关要求,编入检验操作规程附录。
4.5检验操作规程管理:
4.5.1检验操作规程应发放至相关检验人员及管理人员,作为检验操作标准,各检验人员应严格根据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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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检验操作规程应按相关要求进行编号,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并不得外传。
4.5.3检验操作规程修订后应立即按发放编号将原检验操作规程给予收回,以免误用,并立即更换产品质量档案中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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