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宇宙月光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招聘管理措施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宇宙月光科技投资控股(集团)(以下简称月光集团)对招聘工作管理,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吸引更多德才兼备人才加盟月光集团,依据月光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制订本措施。第二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月光集团总部。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明确要求属于集团人力资源部管理范围其它招聘工作,也适用本措施。第二章 招聘标准第三条 战略导向标准:招聘工作应符合月光集团企业发展战略,并服务于集团人力资源计划。既要避免冗员,又要有些人才贮备,形成合理人才梯队。第四条 公开透明标准:招聘过程和结果全部应该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第五条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从个人
2、品格、素质、经验、潜能和学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综合性考察,根据先德后才、德才兼备标准选拔人才。第六条 平等竞争、择优录用标准:招聘方法应遵照平等竞争标准,依据既定用人标准择优录用。第三章 年度招聘计划第七条 招聘工作应该事先计划,并有一定预见性和计划性。月光集团年度招聘计划是指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集团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基于现有人力资源存量,在每十二个月年底前编制下十二个月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第八条 年度招聘计划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提交总裁办公会议审批。审批经过年度招聘计划,须经总裁签字生效,方可实施。集团董事会对年度招聘计划有否决权。第九条 每十二个月12月30日前,集团各部门、各产业企业
3、等用人单位须按月光集团XXXX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统一格式,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提交其下十二个月度人员需求计划。第十条 集团人力资源部应在下十二个月1月10日前,将各用人单位人员需求计划汇整,编制出下十二个月度全集团招聘计划草案,报集团总裁、副总裁,并送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听取各方面意见。草案内容应包含:1、下年度全集团人员需求汇总表;2、各用人单位人员需求分表;3、各拟招聘岗位岗位说明书(新增岗位应会同用人单位一起确定);4、招聘方法和费用预算;5、集团人力资源部对用人单位人员需求调研和意见。第十一条 集团人力资源部在听取各方提议,并和用人单位充足协商以后,应于下十二个月2月28日前编制出下十二个
4、月度正式招聘计划,报总裁办公会议审批。正式招聘计划内容应包含:1、 集团人力资源存量分析(含上年度招聘计划完成情况);2、 适应集团战略发展人力资源需求估计;3、 现在内外部人力资源供给估计;4、 和各用人单位协商后确定实际岗位需求;5、 年度招聘计划阶段性实施安排(招聘方法和程序);6、 年度招聘费用预算和分阶段投放。 第十二条 经过审批年度招聘计划通常不予修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合适调整,并报总裁核准后实施。1、依据实际情况,原用人需求消失,可在计划中删减并注明;2、依据实际情况,原用人需求延迟,可调整计划延迟进行,并注明;3、依据实际情况,原用人需求变更(如需求岗位、人数等发生改变),
5、可调整计划后实施,并注明。新增临时或紧急招聘需求,按本措施第五章补充招聘中要求实施。第四章 校园招聘第十三条 校园招聘是指月光集团为贮备和培养关键岗位后备力量,使企业人力资源结构含有梯队性,面向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进行有针对性专题招聘。第十四条 校园招聘必需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策划组织,下属各产业企业人力资源部可依据本身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与。包含企业形象宣传范围,集团人力资源部和策划外联部应相互配合进行。未经集团人力资源部书面委托,任何部门、各产业企业不得以月光集团名义进行校园招聘活动。第十五条 校园招聘不纳入年度招聘计划,可依据集团本身战略安排和各院校实际情况进行布署。标准上每十二个月只进行一
6、次校园招聘。第十六条 校园招聘计划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企业战略和人力资源计划,或总裁、副总裁及用人单位综合性意见而提出,并报总裁办公会议审批,总裁签字生效后实施。集团董事会对校园招聘计划有否决权。第十七条 校园招聘计划最少应于实施前30天提出,内容包含:1、 集团人力资源贮备现实状况和需求;2、 拟招聘应届毕业生人数、专业、培养方向和部门;3、 校园招聘方法和程序(月光自己组织专场校园招聘,或有选择地参与各院校招聘会,或二者结合);4、 配合校园招聘而进行企业形象宣传策划方案;5、 费用预算。第五章 补充招聘第十八条 补充招聘是指未纳入年度招聘计划又急需补充人员而进行招聘。比如新上马项目、新设
7、置机构,和因职员辞职、解聘、调动、转岗、晋升而出现岗位空缺等。第十九条 补充招聘由用人单位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提交职员增补申请表。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制订该次招聘计划或方案,报总裁同意实施。第二十条 补充招聘计划或方案最少应于实施前10个工作日提出,内容包含:1、 用人单位提交职员增补申请表(含人力资源部审核意见);2、 岗位说明书;3、 招聘方法和程序;4、 费用预算。第六章 招聘方法第二十一条 月光集团人员招聘方法分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第二十二条 内部招聘可处理人员富余问题,也促进内部人才流动和优化配置,使每一位职员取得和其个人职业生涯计划相一致工作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通常应优先考虑在
8、内部征聘,内部没有适宜人选,再进行外部招聘。第二十三条 外部招聘目标是,引进竞争机制,吸纳优异人才,提升集团人力资源质量。外部招聘录用人员必需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业务知识和技能。第七章 招聘程序第二十四条 招聘程序通常应包含:招聘需求产生、公布招聘信息、初选、初试(面试)、复试、录用六个阶段,具体按月光集团招聘工作步骤中要求步骤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 对于特殊人才,经总裁同意后可简化步骤或直接聘用。企业高管人员聘用,由董事会按企业章程负责实施。第二十六条 内部职员须取得其所在部门直接领导同意以后,方可应聘其感爱好职位空缺。第二十七条 招聘过程应公开、公正。应聘者弄虚作假,立即给予清退;招聘
9、工作人员徇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招聘工作有异议,可向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其它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第八章 试用和转正第二十八条 经过招聘程序被录用人员,按集团人力资源部试用录用通知书上要求时间和程序到指定部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进入试用期。第二十九条 试用人员在上岗前必需参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入职培训,内容包含: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基础礼仪和行为规范。假如用人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了知识和技能等方面岗前培训,试用职员也应该参与,岗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连续两次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试用资格。第三十条 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到三个月。试用期内,用人部门应全方面考察试用人员素质,包含个人品德、工作态度、知识和技能等很多方面。试用期满前一个星期,由用人部门主管通知试用职员写出试用期工作总结,填写试用期转正考评表,报总裁审批。考评结果只能有三种:聘用、延长试用期、解聘。第三十一条 经过内部招聘程序录用职员,通常不需试用。若确属必需,也可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且应签署新劳动协议书。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措施由月光集团人力资源部制订并监督实施,其解释和修订权亦在集团人力资源部。第三十三条 本措施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一一一十二个月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