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docx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119342 上传时间:2025-04-22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5.1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 【概述】 原发性高血压是以动脉血压增高为主要临床表现的血管疾患。病因尚未十分明确,但从发病率来看,与年龄有关。我国资料<20岁者,发病率为3.11%; 20〜29岁为3.91%; 30〜39岁为4.95%; 40岁以后明显上升。因此,牛皮育龄妇女中,原发性高血压较少见。 【诊断】 正常人的血压在不同生理情况下有一定的波动幅度,当焦虑、紧张、应激状态或体力活动时,血压均可升高。此外,收缩压随年龄的增长上升,故而高血压与正常血压的界线不易划分。1979年我国修订的血压测量方法和高血压诊断标准如下: 1. 休息15分钟后,取坐位测右臂血压,应反复测量几次,直至血压值相对稳定。舒张压以声音消失为准,如声音持续不消失,则采用变音时数值。同日内间隔1小时,或隔日再次核实。 2. 凡收缩压N21.2kPa(160mmHg)和(或)舒张压N12.6kPa(95mmHg),经核实即可确诊。血压18.7〜21.2/12〜12.6kPa(140〜160/90〜95mmHg )为临床高血压。 3. 以往有高血压史,未治疗3个月以上,此次检查血压正常者,不列为高血压;如一向服药治疗而此次检查血压正常,仍应诊断为高血压。 育龄妇女罹患第一期高血压居多,血管并发症少见,且眼底、心电图、心脏、肾功能检查常无异常,故诊断必须仅以动脉压升高为依据。首次就诊如在妊娠中期,由于外周血管扩张、血液稀释及胎盘形成动静脉短路,可使40%的患者收缩压下降2.7kPa (20mmHg),而使诊断复杂化。首次就诊即有肾功能损害,则难以鉴别为慢性肾小球肾炎或慢性肾盂肾炎引起的症状性高血压,还是由原发性高血压引起的肾脏病变。 【治疗措施】 1. 静脉血栓的处理 (1)一般处理:卧床休息1〜2周以减轻下肢疼痛,使血栓紧粘于静脉壁内膜,直至机化,管腔再通。抬高患肢,使高于心肺水平,离床面20〜30cm,膝关节稍屈曲以利静脉回流而减轻水肿。保持大便通畅,以防用力排便而使血栓脱落。起床后穿着长统弹力袜6〜12周,以压迫浅静脉,增加回流,减轻下肢水肿。 (2)溶栓疗法:适用于发病后3天内或并发肺栓塞时。 1)链激酶:用前半小时,静脉注射氢化可的松25〜50mg或地塞米松5〜10mg,以防不良反应。初剂量链激酶50万u加5%葡萄糖液或生理盐水1ml,于30分钟内静脉滴注完,以后10万u/h维持,直至症状消失,再续滴3〜4小时。亦可用链激酶60万u加氢化可的松25mg (或地塞米松25mg)加5%葡萄糖液250〜5ml静脉滴注,每6小时一次。一般连用3〜5日。 2)尿激酶:不良反应小,不需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初剂量 3〜5万u加5%葡萄糖液(或右旋醣酐-40)250〜5ml,于1〜2小时内静脉滴注完,每日2〜3次。维持量根据每日测定的纤维蛋白原量或优球蛋白溶解时间调节,可连用1〜2周。 3)纤维蛋白溶酶:5万〜15万u加5%葡萄糖液250ml,于30分钟内静脉滴注完。以后,5万u加5%葡萄糖液静脉滴注,每日 2〜3次,共7日。 4)血浆素原(纤维蛋白溶酶原)与链激酶合用:血浆素原90mg或120mg加生理盐水150ml,静脉滴注4〜6小时,继用链激酶60万u加生理盐水1ml静脉滴注,30分钟滴完,每日1次,连用5日。 (3)右旋糖酐-70或右旋醣酐-40 5〜10ml,静脉滴注,每日1次,连用10〜14日,以疏通血管。 (4)手术治疗:血栓较大或保守治疗无效,可考虑施行下肢静脉血栓摘除、下肢静脉结扎术。 2. 肺栓塞的治疗:并发肺栓塞者,尚应采取下列措施。 (1)吸氧:以提高动脉血氧分压。 (2)止痛:胸痛者,可用罂粟碱30〜60mg或盐酸哌替啶(度冷丁)50〜1mg,肌内注射,或吗啡5〜10mg,皮下注射。 (3)解痉:阿托品0.5〜1mg,静脉注射,每1〜4小时一次,以降低迷走神经阻力,防止或改善肺血管和冠状动脉反射性痉挛。 氨茶碱0.25〜0.5g加5%葡萄糖液1〜250ml,静脉滴注,以解除 支气管痉挛。 (4) 抗休克:多巴胺20〜40mg,或阿拉明20〜40mg加5%葡萄糖液2ml,静脉滴注。 (5) 强心:去乙酰毛花昔(西地兰)0.4〜0.8mg或毒毛花昔K0.25mg加50%葡萄糖液,静脉推注。 【临床表现】 在妊娠20周前反复测量血压在18.7/12kPa (140/90mmHg)以上,或在妊娠前即确诊患有高血压,称为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约59%患者有家族史。 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而血压于孕中期下降者,或血压低于21.2/13.3kPa(160/1mmHg)者,胎儿成活率高;若血压高于21.2/13.3kPa(160/1mmHg),胎儿死亡率明显上升。患有原发性高血压的孕妇中,约有10%〜20%在孕后期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基础血压〉24/14.6kPa(180/110mmHg),胎儿死亡率达23%;如又附加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则胎儿死亡率高达41.3%。妊娠高血压征出现越早,胎儿预越差,于32孕周前即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75%胎死宫内。此外,在原发性高血压基础上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胎盘早期剥离的发生率为2%,较单纯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高。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医学/心理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