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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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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员工是一种不同于编制员工的用人形势,在管理上很 容易出现问题。下面是准备的劳务派遣公司员工管理,欢送阅读。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 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 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 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 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 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 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 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劳务工的条件、数量; 2、工作岗位或工程内容; 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 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 5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劳 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规模; 2、面向社会或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择优选定劳务工; 3、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 劳务工薪酬标准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 4、建立劳务工临时,按月定期统计上报劳务工的数量、劳动报 酬等情况。 第四条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劳务用工的使用情况,与劳务派遣 组织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工作 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并报人力 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二章使用原那么与批准权限 第六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在定岗定编范围内,人力资源严重缺 乏、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可申请使用劳务用 工。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有劳务工使用需求的,由分子 公司、部室写出书面申请,明确岗位、数量、要求送人力资源部审 核,并报领导批准。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擅自和违规使用劳务 工,公司将追究用工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必须严格按条件使用劳务工,并做到 能进能出。对违反劳务用工协议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 工,要及时报公司退回劳务派遣组织。 第三章招聘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协助机关部室做好劳务工招聘的组织、安排 及详细操作。 第十条各分子公司自主进展劳务工的招聘,人力资源部指导并 监视各分子公司做好劳务工的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招聘根本原那么: 1、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和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严格招聘 条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2、焊工、电工等技术岗位必须招聘具备职业资格的劳务工; 3、不得招聘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满 16 周岁,受刑 事、党纪和行政处分期内等人员作为劳务工。 第十二条招聘方式及步骤: 1 、招聘分为对内招聘和对外招聘; 2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和实际操作等形式。 第十三条聘用 1、机关部室、分子公司将拟聘的劳务工根本情况及相关资料送 公司人力资源部初审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负 责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 2、应聘人员录用前须进展安康检查,被录用人有严重(传染) 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 3、高压容器、数控车床等特种设备作业岗位须聘用取得《特种 设备操作资格证》的劳务工; 4、根据劳务用工的期限长短,确定劳务工的试用期限,由所属 的部室、分子公司进展试用期考核,人力资源部进展过程监视; 5、劳务工录用后,由劳务派遣组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所属 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根据工作需要,协议 期限原那么上不得超过 1 年。 第四章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目标与理念 1 、公司将对劳务工培训纳入公司整体培训方案; 2、培训旨在增强劳务工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3、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满足不同的岗位需求; 4 、建立劳务工岗前培训和平安教育制度。 第十五条培训主要内容 1、企业文化与管理模式主要包括:公司概况、企业精神、经营 理念、组织架构、薪资福利、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 工作规程、公司规章制度等; 2、相关的行业政策,法规,标准; 3 、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详细培训管理执行公司培训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第五章薪酬待遇 第十七条工资构造 分子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岗位绩效工资、计件工资、计时 工资等,并根据本部门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劳务工的岗位性质、业务 技能等,制订本部门劳务工工资标准,并报公司审核。 第十八条工资的支付 1、劳务工的工资以月薪制按时通过银行转帐形式或现金(人民 币)支付给员工个人; 2、工资原那么上于次月 10 日之前支付; 3、劳务工的工资报酬、结算标准和方式等,按《劳务派遣协 议》、《劳务用工协议》执行; 4、劳务工的工资自报到工作之日起薪,退出工作岗位之日停 薪,新进或离开公司劳务工,其当月工资按其实际工作天数核定; 5 、劳务工的工资由所属分、子公司以造册的方式支付。 第十九条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劳务用工协议》的相关 约定为劳务工缴纳单位应该承当的社会保险费,费用由所属分子公 司承当。 第二十条工资中的扣项 1、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等从劳务工的工 资中扣除; 2、劳务工迟到、早退、溜班、旷工等工资扣除参照公司相关规 定执行。 第六章劳务工的考核 第二十一条劳务工的考核 1、考核目的:通过考核劳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 绩、工作适应性,确定其岗位调配、薪酬分配、培训教育、续聘或 解聘。 2、考核原那么:用人单位(部门)按绩效考评方法对劳务工进 展逗硬考核。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业绩突出、对企业奉献较大的劳务工要给予 精神和物质奖励。并鼓励劳务工参与企业管理职务的竞争,竞争上 岗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七章附那么 第二十三条劳务用工协议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劳务协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劳务工离职 1、在协议期间,劳务工辞职应至少提前 1 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经所属分子公司(部门)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办理离职手 续; 2、劳务工离开公司前,应将工作及物品移交清楚,离职手续办 理完毕后,即与公司脱离劳务关系。 第二十五条劳务工在派遣期间的全部劳动争议,均由劳务派遣 组织承当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不相符 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一、为优化学校的人力资源构造,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劳动用工 机制,标准管理、使用劳务派遣行为,以满足学校开展的需要,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的相关 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法。 二、学校组织人事处是劳务派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 遣的规划、接收、使用清退等全过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等 工作。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调处理涉及 劳务派遣的相关问题。 三、学校组织人事处根据学校用工部门提出的用工申请,结合 定编定岗定员管理,制定劳务派遣方案,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实 施。劳务派遣方案应包括劳务使用岗位、数量和使用期限等。 四、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对被派遣劳动者的资格进展审查,审 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被派遣劳动者是否与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 同,其劳动合同期限是否涵盖劳务合同期限;派遣劳动者的`身体、 技能状况能否符合所需工作岗位的要求等。 五、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 实施。现学校实施劳务派遣的岗位为司机、文印室管理员、水电管 理员和实训室管理员岗位。 六、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 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务派遣公司应将劳动合同提交学校备 案。 七、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学校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 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用工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八、劳务派遣协议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协议双方必须严格 履行。派遣协议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均不得损害被派遣劳动 者的合法权益。 九、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满,或以完成 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当 及时终止劳动合同并及时通知学校。 十、被派遣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学校 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学校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 实意思的情况下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一、学校用工部门要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 承当派遣劳动者的平安生产管理责任,对被派遣劳动者要与学校员 工一样加强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和现场管理,提供平安生产条件、 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时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确保平安生产。 十二、劳务派遣人员的待遇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由学校与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工作岗 位协商确定; (二)社保缴费基数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的缴费基数规定代为缴纳; (三)劳务派遣人员享受学校发放的误餐补贴; (四)劳务派遣人员按学校要求加班的,按学校有关加班管理 制度规定,由学校支付加班费; (五)学校按派遣协议约定及时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被派遣劳 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劳务派遣公司应确保派遣劳动者工 资按时足额发放。 十三、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实施过程中的解释权归组 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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