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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988-2022 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设施检测技术规范(北京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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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93.080.01 CCS P 51 DB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9882022 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设施检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urban rail transit line facilities 2022 - 06 - 21 发布 2022 - 10 -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9882022 目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通则 . 3 基本要求 . 3 检测方案的制定 . 6 检测方法和设备

2、要求 . 6 检测成果要求 . 6 5 线路测量 . 6 通用要求 . 6 铺轨控制网检测 . 6 线路平面及纵断面检测 . 6 线路标志位置检测 . 7 6 限界检测 . 7 通用要求123444441234123456789123123123o666777777777888999DB11/T 19882022 轨道动态几何状态检测 . 29 轨道结构动力学检测 . 30 11 检测成果管理 . 31 通用要求 . 31 成果整理 . 31 检测报告 . 31 信息化管理 . 31 附录A (资料性) 线路平面及纵断面检测记录样表 . 32 A.1 线路平面及纵断面检测记录样表见表 A.1。

3、. 32 附录B (资料性) 限界检测记录样表 . 33 B.1 限界检测记录样表见表 B.1。 . 33 附录C (资料性) 轨道静态几何尺寸检测记录样表 . 34 C.1 轨道静态几何尺寸检测记录样表见表 C.1。. 34 附录D (资料性) 道岔检测记录样表 . 35 D.1 单开道岔检测记录样表见表 D.1。 . 35 D.2 60kg/m 钢轨 9 号可动心轨辙叉道岔检测记录样表见表 D.2。 . 36 D.3 60kg/m 钢轨 18 号可动心轨辙叉道岔检测记录样表见表 D.3。 . 37 D.4 复式交分道岔检测记录样表见表 D.4。 . 38 D.5 交叉渡线(菱形交叉部分)检

4、测记录样表见表 D.5。 . 39 附录E(资料性) 无缝线路长钢轨检测记录样表4010.210.311.111.211.311.4DB11/T 19882022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北京京城地铁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维平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

5、限责任公司、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中天路通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建全、王思锴、任干、吕杰、楚柏青、孙壮志、张伟、黄伟、时光明、舒俊杰、徐栋、邹策、陈林、李芳凝、李建光、魏英华、王罡、高利宏、李强、张清利、华福才、文菲菲、宋冉晔、王志京、王彪、谭磊、刘尔亮、刘兵、庞雷、方树薇、侯巧省、侯珏、张悦、邢韫、马建良、张岩钢、张恒、黄亚、李东海、刘敏、陈万里、屈文彬、韩玉珍、李江舟、肖珣。 DB11/T 19882022 1 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设施检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6、线路设施的线路测量、限界检测、轨道静态检测、接触轨及感应板系统检测、道口、护栏及声屏障检测、轨道线路设备系统动态检测及检测成果管理的技术要求及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160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不含磁悬浮、有轨电车)运营线路设施检测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21 轨道检查车 GB/T 39559.3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运营监测技术规范 第3部分 隧道 GB/T 39559.4 城

7、市轨道交通设施运营监测技术规范 第4部分 轨道和路基 GB 50157 地铁设计规范 GB/T 50308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GB/T 50344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T 50621 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CJJ/T 96 地铁限界标准 JGJ 8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TB/T 1924 标准轨距铁路轨距尺 TB/T 2340 钢轨超声波探伤仪 TB/T 2658.21 工务作业 第21部分:钢轨焊缝超声波探伤作业 TB/T 3147 铁路轨道检查仪 TB/T 3355 轨道几何状态动态检测及评定 DB11/T 718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养护维修技术规范 DB11/T 1714

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动态验收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线路设施检测 inspection of urban rail transit line facilities 采用人工检查、 仪器工具检测、 集成综合检测设备智能检测分析等方法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中的轨道及相关设施的几何状态、物理力学参数、伤损病害等进行量测、检查、分析及评定的活动。 DB11/T 19882022 限界 gauge 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 限制车辆断面尺寸、 限制沿线设备安装尺寸及确定建筑结构有效净空尺寸的图形及相应定位坐标参数称为限界。分为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三类。 来源:GB/

9、T 508332012,6.2.1 轨道 track 路基、 桥梁、 隧道等线下结构物以上的线路部分, 由钢轨及配件、 轨枕及扣件、 道床 (有砟或无砟) 、道岔及钢轨伸缩条件器等组成。 来源:GB/T 39559.42020,3.1 钢轨 rail 直接支撑列车荷载和引导车轮行驶的型钢。 来源:GB/T 508332012,6.3.7 扣件 track fastening 将钢轨固定在轨枕或其他轨下基础部件的连接部件。 来源:GB/T 508332012,6.3.8 道床 ballast bed/track bed 支持和固定轨枕,并将列车荷载传向路基面或桥梁、隧道等其他下部建筑结构的轨道组

10、成部分。3.23.33.43.53.63.73.83.93.103.11DB11/T 19882022 动态检测 dynamic testing 采用轨道检查车及相关检测设备, 对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轨道动态几何状态和轨道结构动力学参数等进行的检测活动。 来源:DB11/T 17142020,3.2,有修改 4 通则 基本要求 4.1.1 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设施在运营期间,应开展线路测量、限界检测、轨道静态检测、接触轨及感应板系统检测、道口、护栏及声屏障检测,以及轨道线路设备系统动态检测工作。 4.1.2 线路设施检测工作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应符合 GB/T 395

11、59.4、DB11/T 718中的要求和表 1、表 2 及表 3 的要求。 表1 线路设施日常检查工作要求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工具和方法 检查频率 线路 线路中心线明显变形情况 线路标志完整性、清晰度及缺损情况 限界 轨行区异物侵入限界情况 钢轨外观3.124.1DB11/T 19882022 4 表1 线路设施日常检查工作要求(续)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工具和方法 检查频率 接触轨系统 异物侵入限界情况 接触轨护罩脱落情况 各零部件等有无烧伤和损坏 绝缘部件有无破损和闪络 其它危及行车和供电安全的现象 感应板系统 感应板异常伤损 其它危及行车和供电安全的现象 道口、护栏及声屏障 道

12、口轮缘槽内的杂物情况 道口板平整度及异物侵限情况 道口护轨连接部件紧固情况 护栏和声屏障缺失、松动情况 表2 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工作要求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工具和方法 检查频率 线路 铺轨控制网检测 全站仪、水准仪、集成综合检测设备等 宜 3 年10 年检查 1 次,并根据观测结果进行调整,不良地质等特殊区域应加密检测频率 线路平面及纵断面检测 限界 建筑限界、设备限界 全站仪、限界检测车、集成综合检测设备等 不应少于 1 次/年,并根据观测结果进行调整,不良地质等特殊区域应加密检测频率 轨道 钢轨 轨道静态几何尺寸 轨距尺、轨道检查仪、弦线、钢直尺等 不应少于 1 次/季度 钢轨伤损 钢

13、轨探伤车、 钢轨探伤仪等 1.正线、 试车线、 出入段线和联络线: 50kg/m 钢轨不应少于 1 次/30 天,60kg/m 钢轨不应少于 1次/36 天; 2.车场线:不应少于 2 次/年; 3.道岔(含调节器): 50kg/m 钢轨不应少于 1次/30 天,60kg/m 钢轨不应少于 1 次/36 天; 4.对于冬季的地面线、桥梁及隧道过渡段、小半径曲线、大坡道及钢轨状态不良地段、伤轨数量出现异常地段及超过或接近大修周期地段等, 应加密检测频率 焊接接头伤损 焊缝探伤仪 1.正线:闪光焊不应少于 1 次/2 年,气压焊和铝热焊不应少于 1 次/半年; 2.车场线:不应少于 1 次/2 年

14、 钢轨垂直磨耗和侧面磨耗 磨耗检查尺、磨耗测量仪、轨头轮廓仪等 钢轨、道岔、调节器等磨耗检测不应少于 4 次/年。对磨耗接近重伤的钢轨、磨耗接近轻伤的道岔和调节器或磨耗速度过快的地段应提高检测频率 钢轨波浪磨耗 基尺、 塞尺、 波磨检测车、钢轨平直度测量仪等 不应少于 1 次/季度 钢轨接头的轨缝与错牙 轨缝尺、钢直尺 正线:轨缝、错牙检测不应少于 1 次/季度: 车场线:轨缝检测不应低于 1 次/半年、错牙检测不应低于 1 次/季度; 其他线:轨缝、错牙检测不应低于 1 次/半年 联结零件 扣件、 螺栓、 联结零件缺失、松动、 折断、 裂纹等伤损情况 人工检查、 综合集成检测设备 不应少于

15、1 次/季度 道岔 各部位几何尺寸 轨距尺、支距尺、钢直尺等 折返道岔不应少于 1 次/两周,其它道岔不应少于 1 次/季度 各部件伤损或病害情况 探伤仪结合人工检查 同本表中“钢轨伤损”项的检查频率 轨枕 伤损、失效情况 人工检查、 综合集成检测设备等 不应少于 1 次/季度 空吊情况 DB11/T 19882022 5 表 2 线路设施定期检查工作要求(续)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工具和方法 检查频率 轨道 道床 变形、裂纹、脏污、翻浆冒泥等情况 人工检查、水准仪、综合集成检测设备等 不应少于 1 次/年 浮置板道床面高程 出现异常时检查隔振器及剪力铰失效情况 排水情况 无缝线路 长轨条

16、爬行量 全站仪、准直仪、钢尺等 地上线不应少于 1 次/月; 地下线不应少于 1 次/季度 钢轨伸缩调节器的静态几何尺寸 轨距尺、轨道检查仪等 不应少于 1 次/季度 钢轨伸缩调节器伸缩量 挡车器 挡车器状态,包括螺栓失效、断开情况 人工检查 不应少于 1 次/2 年 挡车器开焊、 锈蚀情况以及润滑状态 接触轨系统 接触轨系统几何尺寸, 钢铝复合接触轨不锈钢带磨耗情况, 螺栓和接触轨防护罩松动情况 接触轨检查尺、测厚仪 不应少于 1 次/季度 感应板系统 感应板系统几何尺寸, 感应板完整情况和各螺栓松动情况 感应板检查尺 不应少于 1 次/季度 道口、 护栏及声屏障 道口通视情况 人工检查、

17、水准仪、 钢尺、卡尺、水平尺等 不应少于 1 次/年 道口标志缺失情况 道口铺面板宽度和平整度 护轨联结部件及轮缘槽宽度 护栏、 声屏障缺失、 松动情况 轨道线路设备动态检查 轨道动态几何尺寸 轨道检查车 不应少于 1 次/2 月,允许速度大于 120km/h 线路不少于 2 次/月 车体垂直和横向振动加速度 轨道检查车、 车载式线或便携式添乘仪等 表3 线路设施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工具和方法 检查时机或条件 线路 线路轨道平面及纵断面 全站仪、水准仪、集成综合检测设备 1.出现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难以判明的病害; 2.特殊气候条件或温度变化较快影响线路设施安全的情况; 3

18、.不良地质或特殊性岩土对线路结构的安全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区段; 4.地震、堆载、卸载、冻融、列车振动等外力作用对线路结构或路基产生较大影响的区段; 5.线路保护区范围内工程施工期间; 6.超出设计使用年限,需要延长使用的; 7.采用新的施工技术、基础形式或设计方法对线路结构的安全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情况 限界 建筑限界 轨道 钢轨 轨道静态几何尺寸 轨距尺、弦绳、轨道检查仪 全面检查地面线及高架线的钢轨接头的轨缝和螺栓扭力矩 扭力扳手 道岔 地面线及高架线道岔基本轨探伤 探伤仪结合人工检查 道床 混凝土强度、碳化深度 回弹仪、裂缝测深仪 道床脱空、剥离、裂缝等病害 地质雷达、取芯 无缝线路 长轨

19、条爬行量 全站仪 钢轨伸缩调节器 人工检查 接触轨系统 接触轨系统几何尺寸, 钢铝复合接触轨不锈钢带磨耗情况, 各螺栓和接触轨防护罩松动情况 接触轨检查尺、卡尺等 感应板系统 感应板系统几何尺寸, 感应板完整情况和各螺栓松动情况 感应板检查尺、扭矩扳手、水准仪等 DB11/T 19882022 4.1.3 线路设施检测宜采用自动化程度高的综合检测方法。 检测方案的制定 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应编制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根据线路现状、使用情况、基础结构形式、地质与环境条件,并结合运营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检测方法和设备要求 线路设施检测所用方法和设备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所用

20、仪器、仪表应状态良好,并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 检测成果要求 4.4.1 检测数据应全面、准确,结果评定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4.2 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5 线路测量 通用要求 5.1.1 测量内容 线路测量内容应包括铺轨控制网、线路平面及纵断面、线路标志(公里标、百米标、坡度标、曲线4.24.34.45.15.25.3DB11/T 19882022 b) 线路平面及纵断面特征点应按直线段 6m,曲线段 5m 等间距采集,在平面曲线的直缓、缓圆、曲中、圆缓、缓直等线路要素点、竖曲线的变坡点等处应增设测点; c) 检测成果的平面坐标中误差和高程中误差应符合 GB/T

21、 50308 的有关技术要求。 5.3.2 评定标准 线路平面及纵断面的技术条件应符合GB 50157及设计文件规定的有关线路线形的技术要求。 线路纵向曲率变化应符合GB/T39554.3 行车影响评价的有关技术要求。 线路标志位置检测 5.4.1 检测方法 线路标志位置检测使用全站仪,按GB/T 50308 的有关测量技术要求进行检测。 5.4.2 评定标准 线路标志位置在边墙上的标志里程中误差不应大于100mm,在轨腰上标志里程中误差不应大于5mm。 6 限界检测 通用要求 5.46.16.2DB11/T 19882022 6.2.2 评定标准 除站台、站台门及接触网或接触轨带电部分外,沿

22、线安装的任何设备,包括安装误差值、测量误差值及维护周期内的变形量均不得侵入设备限界。安全间距取值应符合GB 50157、CJJ/T 96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要求。 建筑限界检测 6.3.1 检测方法 建筑限界检测可使用全站仪、限界检测车、集成综合检测设备进行检测,限界检测记录样表见附录B。检测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采用解析法测量建筑限界时, 检测结构断面测点数量、 位置、 测量方法和精度应符合 GB/T 50308中的要求; b) 采用三维激光扫描方法测量建筑限界时,应按 5.3.1 的技术要求进行测量,取得结构的三维模型及实际空间位置,提取结构轴线、断面特征点与线路中心关系。 6.3.2

23、评定标准 建筑限界应符合GB 50157、CJJ/T 96及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 7 轨道静态检测 6.37.2DB11/T 19882022 9 2) 轨道检查仪拼装和上轨后应检查系统的连接是否正确、电路系统、信号系统及走行轮与导向轮是否正常工作; 3) 应对轨距传感器、水平传感器、陀螺仪进行标定,标定精度应满足测量精度要求; 4) 应检查导入仪器的线路设计参数的正确性; 5) 设置仪器采集参数,前进方向、左右轨,采样间距不应小于 1m,输入检测的起始里程,里程定位应依据铺轨控制点进行测量定位,里程偏差不应大于 0.02m; 6) 采样检测前应检查确认采集系统是否正常; 7) 采用人工推行或

24、步进电机驱动方式进行检测,自动记录轨距、水平等数据; 8) 对于曲线部位的检测应在距离曲线 20m 之外的直线地段开始检测; 9) 轨道检查作业如遇来车下道避车时应设置下道标记,暂停测量,避车完毕后按下道时标记位置放置轨道检查仪重新恢复测量; 10) 检测完成后导出测量始数据,利用数据分析处理软件对测量数据进行分析计算,提取轨距、水平检测成果。 7.2.1.2 评定标准 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应符合表4和表5的要求。 表4 整体道床线路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 项目 综合维修(mm) 经常保养(mm) 临时补修(mm) 正线 其他线 正线 其他线 轨距 +4、-2 +5、-2 +

25、7、-4 +9、-4 +9、-4 水平 4 5 7 10 10 高低 4 5 7 10 10 轨向(直线) 4 5 7 10 10 三角坑 (扭曲) 缓和曲线 4 5 7 8 7 直线和圆曲线 4 5 7 9 9 注1:轨距偏差不含曲线上按规定设置的轨距加宽值,但最大轨距(含加宽值和偏差)不得超过1456mm。 注2:轨向偏差和高低偏差为10m弦测量的最大矢度值。 注3: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长为5m,但在延长18m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的三角坑。 表5 碎石道床线路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 项目 综合维修(mm) 经常保养(mm) 临时补修(mm) 正线 其

26、他线 正线 其他线 轨距 +5、-2 +6、-2 +9、-4 +10、-4 +9、-4 水平 4 5 10 11 10 高低 4 5 10 11 10 轨向(直线) 4 5 10 11 10 三角坑 (扭曲) 缓和曲线 4 5 8 9 7 直线和圆曲线 4 5 9 10 9 注1:轨距偏差不含曲线上按规定设置的轨距加宽值,但最大轨距(含加宽值和偏差)不得超过1456mm。 注2:轨向偏差和高低偏差为10m弦测量的最大矢度值。 注3: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长为5m,但在延长18m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的三角坑。 DB11/T 19882022 10 7.2.2 直线轨

27、向和高低检测 7.2.2.1 检测方法 使用轨道检查仪或10m弦线和钢直尺对线路左右两股钢轨轨向和高低进行检测,记录格式见附录C。使用轨道检查仪检测方法应符合7.2.1中的相关规定,使用10m弦线和钢直尺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轨向检测,先目测轨道不平顺点作为测点,安置点为轨头内侧面的轨面向下 16mm 处,使用钢直尺量取钢轨头部内侧与弦线之间的矢度; b) 高低检测,先目测轨面平顺情况,在有坑洼处采用 10m 弦线在轨面测量矢度。 7.2.2.2 评定标准 轨向和高低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表4和表5的相关要求。 7.2.3 曲线轨距检测 7.2.3.1 检测方法 使用轨距尺、轨道检查仪检测或集

28、成综合检测设备采集提取。记录格式见附录C。 7.2.3.2 评定标准 曲线轨距在直线轨距基础上根据线路设计的要求进行加宽, 曲线轨距加宽值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7.2.4 曲线超高检测 7.2.4.1 检测方法 使用轨距尺或轨道检查仪检测。记录格式见附录C。 7.2.4.2 评定标准 曲线超高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下列要求: a) 未被平衡超高不应大于 61mm;欠超高允许值一般情况下取 61mm,困难情况下取 75mm;过超高不应大于 50mm;正线曲线的最大超高值不应大 120mm,其他线的最大超高值不应大于150mm; b) 曲线超高值在缓和曲线内递减顺接,无缓和曲线时,在圆曲线两端的

29、直线段内递减顺接。超高顺坡递减率一般不应大于 2,在困难条件下,可适当加大顺坡坡度,但顺坡坡度不应大于3。 7.2.5 曲线正矢(轨向)检测 7.2.5.1 检测方法 使用轨道检查仪或20m弦线和钢直尺对曲线段钢轨圆顺度进行检测。 记录格式见附录C。 使用轨道检查仪检测方法应符合7.2.1中的相关要求,使用20m弦线和钢直尺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将曲线段按每 10m 分段处作为检测点,安置点为轨头内侧面的轨面向下 16mm 处; b) 使用钢直尺量取钢轨头部内侧与弦线之间的矢度; c) 对于长大曲线当发现圆顺度有疑点时,应及时进行任意点的正矢测量。 7.2.5.2 评定标准 曲线正矢日常

30、保持容许偏差管理值应符合表6的要求。 DB11/T 19882022 11 表6 曲线正矢日常保持容许偏差管理值 曲线半径R (m) 缓和曲线的正矢与计算正矢差 (mm) 圆曲线正矢连续差 (mm) 圆曲线正矢最大最小值差 (mm) 正线及到发线 其他站线 正线及到发线 其他站线 正线及到发线 其他站线 R250 7 8 14 16 21 24 250R350 6 7 12 14 18 21 350R450 5 6 10 12 15 18 450R800 4 5 8 10 12 15 R800 3 4 6 8 9 12 7.2.6 三角坑(扭曲)检测 7.2.6.1 检测方法 使用轨道检查仪、

31、弦线和钢直尺检测,检查三角坑时静态基长为6m。记录格式见附录C。 7.2.6.2 评定标准 轨道三角坑评定应符合表4和表5的相关要求。 7.2.7 道岔轨距和水平检测 7.2.7.1 检测方法 使用轨距尺或轨道检查仪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7.2.1的相关规定。记录格式见附录D。使用轨距尺检测时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先测量直股,后测量曲股; b) 直股各检测点位置为基本轨接头、尖轨尖端、尖轨中部、尖轨跟端; c) 曲股检测点位置与直股对应,除导曲线轨距不同之外,其余各测点轨距与直股相同。检测点位置为:基本轨接头,尖轨尖端、尖轨中部,尖轨跟端,导曲线前部、导曲线中部、导曲线后部、导曲线终点

32、、辙叉前、辙叉中,辙叉后。 7.2.7.2 评定标准 道岔轨距和水平、轨距加宽递减应符合 GB 50157、DB11/T 718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7.2.8 道岔轨向和高低检测 7.2.8.1 检测方法 交替使用10m弦5m弦和钢直尺对道岔轨向、高低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7.2.2中的相关规定。 7.2.8.2 评定标准 道岔轨向和高低应符合GB 50157、DB11/T 718和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 7.2.9 道岔支距和超高检测 7.2.9.1 检测方法 使用支距尺检测,自尖轨跟端开始,每2m设一个点,分段至终点处,测量导曲线上股作用边到直股上股作用边的垂直距离。检测记录样表见附录D。

33、 DB11/T 19882022 12 7.2.9.2 评定标准 导曲线支距、超高值应符合道岔标准图或设计图的要求。 7.2.10 道岔查照间隔检测 7.2.10.1 检测方法 使用轨距尺读取辙叉心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 检测位置按设计图纸确定。 检测记录样表见附录D。 7.2.10.2 评定标准 查照间隔(辙叉心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不应小于1391mm。 7.2.11 道岔护背距离检测 7.2.11.1 检测方法 使用轨距尺读取辙叉翼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检测记录样表见附录D。 7.2.11.2 评定标准 护背距离(辙叉翼作用面至护轨头部外侧的距离)不应大于1348mm。

34、 7.2.12 道岔轮缘槽宽度检测 7.2.12.1 检测方法 采用卡钳、钢直尺、卡尺等对道岔尖轨跟端的轮缘槽宽度进行检测。在尖轨跟端处,检测基本轨作用边与尖轨非作用边之间最小距离。 轮缘槽宽度的量取位置与轨距量取位置相同。 检测记录样表见附录D。 7.2.12.2 评定标准 道岔轮缘槽宽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7.2.13 岔后连接曲线半径检测 7.2.13.1 检测方法 岔后连接曲线半径可采用量取曲线弦长的方法检测。检测记录样表见附录D。 7.2.13.2 评定标准 岔后连接曲线半径不应小于该道岔导曲线半径。连接曲线超高不应大于15mm,顺坡不应大于2;连接曲线至辙叉跟间的直线长度不应小

35、于6m。 7.2.14 道岔尖轨动程检测 7.2.14.1 检测方法 使用钢直尺在尖轨牵引点处量取尖轨尖端非工作边与基本轨工作边的距离。 检测记录样表见附录D。 DB11/T 19882022 13 7.2.14.2 评定标准 普通道岔牵引点动程、可动心轨道岔牵引点动程执行设计图纸要求。 7.2.15 道岔尖轨与基本轨密贴检测 7.2.15.1 检测方法 使用厚度合适的塞尺测量尖轨与基本轨密贴程度。检测记录样表见附录D。 7.2.15.2 评定标准 尖轨与基本轨密贴度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7.2.16 道岔各部尺寸检测 7.2.16.1 检测方法 复式交分道岔、交叉渡线及其他类型道岔的各部尺

36、寸检测使用钢卷尺、卡尺、钢直尺等工具量取检测。检测记录样表见附录D。 7.2.16.2 评定标准 道岔各部尺寸应符合标准图或设计图的要求,道岔护轨垫片不应大于10mm。 7.2.17 伸缩调节器轨距及方向检测 7.2.17.1 检测方法 使用轨距尺、弦线和钢直尺进行检测,测量时应每隔1m测量1处。 7.2.17.2 评定标准 在尖轨尖端至l100mm处轨距较差不应大于+6mm、不应小于-2mm,方向较差不应大于4mm。其余部位与直线轨距和方向的标准相同。 7.2.18 空吊板检测 7.2.18.1 检测方法 用塞尺测量钢轨轨底与轨枕垫板(道砟)之间空隙,连续检查一百个轨枕头,并计算空吊板数占总

37、数的百分比。 7.2.18.2 评定标准 整体道床钢轨轨底与轨枕垫板之间空隙,大于2mm时为吊板。碎石道床轨枕底与道砟之间空隙,大于2mm为空板。空吊板比例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7.2.19 轨底坡检测 7.2.19.1 检测方法 目测轨顶面的光带位置或使用轨底坡测量仪、集成综合检测设备检测。 DB11/T 19882022 7.2.19.2 评定标准 轨底坡数值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偏差要求。 无缝线路检测 7.3.1 无缝线路位移检测 7.3.1.1 检测方法 埋设位移观测桩使用全站仪测量。记录样表见附录E。观测桩埋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无缝线路以一次铺设锁定的轨条长度为管理单元,每段

38、设位移观测桩 5 对7 对,固定区较长时,可适当增加对数(其中固定区中点 1 对,伸缩区始、终点各 1 对,其余设置在固定区); b) 无缝道岔设 3 对观测桩,在间隔铁或限位器处设 1 对,在岔头、岔尾处各设 1 对; c) 位移观测桩应预先埋设牢固,在长轨条就位后或拉伸到位后应立即进行标记,标记应明显、耐久、可靠。 7.3.1.2 评定标准 无缝线路爬行量应符合设计锁定轨温的范围要求。 7.3.2 锁定轨温放散和调整检测 7.3.2.1 检测方法 锁定轨温检测可采用应变法,通过测量观测桩变化计算各个观测截面位移计算实际锁定轨温。7.37.4DB11/T 19882022 15 b) 钢轨垂

39、直磨耗在钢轨顶面宽 1/3 处 (距标准工作边) 测量, 侧面磨耗在钢轨顶下 16mm 处测量,测量位置在里程上与轨向(正矢)、高低测点对应一致。 7.4.1.2 评定标准 钢轨、道岔磨耗评定标准应符合表7、表8的要求。 表7 钢轨头部磨耗轻伤标准 钢轨(kg/m) 总磨耗(mm) 垂直磨耗(mm) 侧面磨耗(mm) 160 km/hmax120 km/h 正线 max120 km/h 正线及到发线 其他站线 160 km/hmax120 km/h 正线 max120 km/h 正线及到发线 其他站线 160 km/hmax120 km/h 正线 max120 km/h 正线及到发线 其他站线

40、 75 以下60 12 14 16 9 9 10 12 14 16 60 以下50 12 14 8 9 12 14 50 以下43 10 12 7 8 10 12 43 以下 9 10 7 7 9 11 注1:总磨耗=垂直磨耗+1/2侧面磨耗。 注2:垂直磨耗在钢轨顶面宽1/3处(距标准工作边)测量,侧面磨耗在钢轨踏面(按标准断面)下16mm处测量。 表8 钢轨头部磨耗重伤标准 钢轨 (kg/m) 垂直磨耗(mm) 侧面磨耗(mm) 160km/hmax120km/h 正线 max120km/h 正线、到发线及其他站线 160km/hmax120km/h 正线 max120km/h 正线、 到

41、发线及其他站线 75 以下60 11 11 16 19 60 以下50 10 17 50 以下43 9 15 43 以下 8 13 7.4.2 钢轨损伤检测 7.4.2.1 检测方法 使用设备探伤检测和人工检查的方法。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钢轨探伤设备超声探头及保护膜应符合 TB/T 2340 的要求;钢轨焊缝探伤仪应符合 TB/T 2658.21 的要求; b) 探头配置应能保证从钢轨踏面上扫查时,声束所能射及部位的危害性缺陷都能被有效探测; c) 推行速度普通线路地段一般不应大于 2km/h,无缝线路地段一般不大应于 3km/h; d) 采用人工检查方式对钢轨外观进行检查,发现钢轨擦

42、伤、鱼鳞裂纹、磨耗、锈蚀及其他伤损时,应进行复核; e) 对正线钢轨现场焊焊缝平直度应使用钢轨平直度测量仪检查。 7.4.2.2 评定标准 钢轨伤损分为轻伤、重伤和折断三类,判别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钢轨轻伤和重伤标准应符合表 7、表 8 及表 9 的要求。 b) 钢轨折断是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 1) 钢轨全截面至少断成两部分; 2) 裂纹已经贯通整个轨头截面; 3) 裂纹已经贯通整个轨底截面; 4) 钢轨顶面上有长度大于 50mm,深度大于 10mm 的掉块。 DB11/T 19882022 16 表9 钢轨轻伤和重伤标准 伤损项目 伤损程度(mm) 备 注 轻伤 重伤 160km/

43、hmax120km/h max120km/h 160km/hmax120km/h max120km/h 钢轨头部磨耗 磨耗量大于表 7 所列限度之一者 磨耗量大于表 8 所列限度之一者 轨端或轨顶面剥落掉块 长度15 且深度3 长度15 且深度4 长度25 且深度3 长度30 且深度8 钢轨顶面擦伤 深度0.5 深度1 深度1 深度2 钢轨低头 矢度1.5 矢度3 矢度2.5 矢度3.5 用 1m 直尺测量最低处矢度,包括轨端轨顶面压伤和磨耗在内 波浪形磨耗 谷深0.3 谷深0.5 钢轨表面裂纹 有 有 包括螺孔裂纹、 轨头下颚水平裂纹(透锈)、轨腰水平裂纹、轨头纵向裂纹、 轨底裂纹等 (不含

44、轮轨接触疲劳引起轨顶面表面或近表面的鱼鳞裂纹) 钢轨内部裂纹 有 有 包括核伤(黑核、白核)、钢轨纵向裂纹等 钢轨变形 有 有 轨头扩大、轨腰扭曲或鼓包等,经判断确认内部有暗裂 钢轨锈蚀 经除锈后,轨底厚度8 或轨腰厚度14 经除锈后,轨底厚度5 或轨腰厚度8 7.4.3 钢轨接头检测 7.4.3.1 检测方法 采用人工检查辅助检查锤、钢尺、卡尺等工具检测的方法。 7.4.3.2 评定标准 钢轨接头标准及轨缝标准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普通线路钢轨接头, 应根据钢轨长度与钢轨温度预留轨缝, 轨缝的标准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b) 轨缝应设置均匀,每千米轨缝总误差:25m 钢轨地段不应大于80

45、mm;12.5m 钢轨地段不应大于160mm。绝缘接头轨缝不应小于 6mm; c) 钢轨接头轨面或内侧错牙不应大于 2mm; d) 下列位置不应有钢轨接头: 1) 明桥面小桥的全桥范围内; 2) 钢梁端部、拱桥温度伸缩缝和拱顶等处前后各 2m 范围内; 3) 设有温度调节器的钢梁的温度跨度范围内; 4) 钢梁的横梁顶上; 5) 平交道口铺面范围内。 DB11/T 19882022 17 7.4.4 钢轨扣件检测 7.4.4.1 检测方法 采用人工检查辅助检查锤、卡尺、钢尺等工具检测的方法,扣件扭力矩使用扭力扳手或标准电动扳手检测,按GB/T 50621的相关要求进行抽检。 7.4.4.2 评定

46、标准 钢轨扣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扣件各部件应完整无缺失,各部分组件应紧固; b) 扣件防撞垫应完整无缺失,钢轨与扣件底板或道床不应直接接触; c) 扣件系统预埋铸铁零部件应完整无损坏; d) 不应有连续两个以上扣件破损; e) 扣件扭力矩应符合相应的设计标准; f) 弹条、扣板(弹片)不应有损坏或不能保持扣压力等伤损; g) 橡胶垫板不应压溃或变形丧失作用; h) 铁垫板不应有折断、变形、严重锈蚀或失去固定地脚螺栓功能等伤损。 7.4.5 接头联结零件检测 7.4.5.1 检测方法 采用人工检查辅助检查锤、卡尺、钢尺等工具检测的方法。 7.4.5.2 评定标准 接头联结零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47、: a) 接头夹板不应有折断及裂纹情况; b) 接头螺栓应齐全,作用良好,不应出现螺栓折断、严重锈蚀、丝扣损坏或杆径磨耗超过 3mm不能保持规定的扭力矩等情况; c) 垫圈不应有折断或失去弹性情况。 道岔部件检测 7.5.1 尖轨、可动心轨伤损或病害检测 7.5.1.1 检测方法 采用人工检查辅助检查锤、钢尺、卡尺等工具检测的方法。 7.5.1.2 评定标准 尖轨、可动心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转辙杆连接处,尖轨与基本轨应密贴; b) 尖轨头部宽 50mm 及以上断面处,尖轨较基本轨不应低于 2mm; c) 尖轨尖端与基本轨或可动心轨尖端与翼轨间隙不应大于 1mm; d) 尖轨、 可动心轨

48、侧弯时轨距应符合要求, 或尖轨与基本轨、 可动心轨与翼轨间隙不应大于 2mm; e) 尖轨、可动心轨存在拱腰,造成与滑床台间隙不应大于 2mm; f) 尖轨相对于基本轨、心轨相对于翼轨不应低于 2mm,且对行车平稳性无影响; g) 尖轨与心轨因扭转或磨耗等原因不应出现光带异常,且对行车平稳性无影响; DB11/T 19882022 18 h) 尖轨无轧伤,或轮缘无爬上尖轨的危险; i) 两尖轨无相互脱离; j) 尖轨无损坏; k) 无其他伤损达到钢轨轻伤标准的情况。 7.5.2 基本轨伤损或病害检测 7.5.2.1 检测方法 采用人工检查辅助检查锤、钢尺、卡尺、塞尺等工具检测的方法。 7.5.

49、2.2 评定标准 基本轨不应出现损坏情况,基本轨垂直磨耗,在正线上不应大于6mm,在其他线上不应大于10mm。 7.5.3 道岔各种零件伤损或病害检测 7.5.3.1 检测方法 道岔各种零件伤损或病害检测采用人工检查辅助工具检测的方法。 7.5.3.2 评定标准 道岔各种零件伤损或病害检测结果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各种螺栓、连杆、顶铁和间隔铁不应有损坏、变形或作用不良; b) 滑床板不应有损坏,变形或滑床台磨耗不应大于 3mm; c) 轨撑不应有损坏、松动,轨撑与轨头下颏或轨撑与垫板挡肩离缝不应大于 2mm; d) 护轨垫片不应有折损; e) 弹片、销钉、挡板不应有损坏,弹片与滑床板挡肩

50、离缝、挡板前后离缝不应大于 2mm; f) 其他各种零件不应有损坏、变形或作用不良。 7.5.4 辙叉伤损检测 7.5.4.1 检测方法 辙叉伤损检测采用人工检查辅助工具检测的方法。 7.5.4.2 评定标准 辙叉伤损检测结果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辙叉轻伤标准: 1) 辙叉心宽 40mm 断面处,辙叉心垂直磨耗(不含翼轨加高部分),50kg/m 及以下钢轨,在正线上大于 4mm,到发线上大于 6mm,其他站线上大于 8mm;60kg/m 及以上钢轨,正线上大于 4mm,到发线上大于 8mm,其他站线上大于 10mm;可动心轨宽 40mm 断面及可动心轨宽20mm 断面对应的翼轨垂直磨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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