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大二实训论文.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9445878 上传时间:2025-03-2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3.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二实训论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大二实训论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提 纲 当前社区矫正中的突出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我国现行的刑法运作机制制约着社区矫正的发展 (二)社区矫正无准确定性,影响社区矫正职能的发挥 (三)社区矫正对象范围狭窄、矫正方式单一,且缺少相关配套制 度,容易使其流于形式 (四)人员素质低下及资金有限等因素,影响社区矫正的推行力度 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的建议 (一) 要加强社区矫正立法建设,使社区矫正作到有法可依 (二) 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从体制上保障社区矫正的顺利实施 1. 社区矫正在领导体制上还应实行双重领导 2.扶植社区发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素质,将专业的法律和社会工作理念与方法纳入社区矫正的工作中。 当前社区矫正中的突出问题及相关建议 摘要:自从2002 年在我国部分城市进行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以来,对于社区矫正的探讨日渐增多。鉴于国际行刑潮流的发展趋势,及我国刑法面临与世界接轨的问题,我国推广社区矫正很有必要;同时,我们也要处理好其中面临的种种问题,本文针对其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社区矫正、问题 、建议 社区矫正是与在监狱矫正相对的一种行刑方式,具体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 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 知(司法[2003]12 号). 社区矫正于20 世纪70年代末首先在欧美国家产生,目前,英、美、日、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社区矫正已经比较成熟,在许多国家中,适用社区矫正的人数大大超过监禁人数,以最新的2000 年数据统计,加拿大适用社区矫正刑的比例在全世界最高,达到79.76%,澳大利亚达到77.48%,新西兰为76.15%,法国为72.63%,美国为70.25%,韩国和俄罗斯较低,但也分别达到45.9%和44.48%。张玲.社区矫正积极意义与现实困惑并存.中国律师.2004 年第6 期. 现在我国越来越多的城市正在进行局部试点工作,社区矫正这一新的刑罚执行制度日益与人们的现实生活相联系,因而日益受到广大理论专家、司法工作者及平民百姓的关注。对于能否在我国推广社区矫正,有肯定的声音也有否定的声音;鉴于国际行刑潮流的发展趋势,及我国刑法与世界接轨的问题,笔者基本上赞同在我国推广社区矫正的意见,但是,我们也要处理好其中面临的种种问题。 一、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我国现行的刑法运作机制制约着社区矫正的发展 我国刑法运作的现状主要表现为犯罪态势制约刑事政策与立法、刑事立法制约刑事司法、刑事司法制约刑事执行,处于最后环节的刑事执行处在消极和从属地位,刑事立法相对来说有一定的宽容度和灵活性,而刑事司法与刑事执行完全独立,我国绝大多数刑罚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即使由法院执行,审判人员与执行人员也是分离的,刑罚最终执行结果与审判人员在实际上并无多大的关系,审判人员只要求案件的实体正确、程序公正,因此对罪犯的后续改造不会关心太多,而社区矫正是以管制、缓刑、假释等为主要实施对象,审判与改造的脱节必影响社区矫正的实施。 (二)社区矫正无准确定性,影响社区矫正职能的发挥 社区矫正的性质,是一种行政活动,还是一种刑事执法活动,现在尚无明确定性。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均由公安机关执行,而《通知》中明确规定:“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规定:“公安机关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 知(司法[2003]12 号). 从这些规定可看出街道、乡镇司法所在社区矫正中居于主导地位,法律规定的刑罚执行机关公安机关仅是起配合作用,而司法所在法律上属于行政机关,司法所主体上的行政性与其执行内容的刑事执法性质具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公安机关的警力本来普遍存在不足现象,其过去对非监禁刑的执行由于任务太多,常流于形式,其由执法主角向配角的转变,必将使其投入的力量更加有限。 (三)社区矫正对象范围狭窄、矫正方式单一,且缺少相关配套制 度,容易使其流于形式 社区矫正在我国还是属于试点阶段,适用对象仅限于五类人,且我国一向在刑事政策上实行“严打”方针,对五类人员的控制十分严格,这就使社区矫正的对象大大少于国外较为成熟的国家,无法形成规模化;在社区矫正的具体方式、内容上同传统的监狱矫正也没太多的实质性区别,制定的有些措施太空洞,现实中常常流于形式,无法得到社会公认的效果。例如到司法所中并没有与矫正对象谈话,只是工作人员为了应付工作自己编造的,每周只需矫正对象报到即可。 (四)人员素质低下及资金有限等因素,影响社区矫正的推行力度 社区矫正是一项专业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其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到法律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内容。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为了避免在工作中的杂而不专,提高工作的效率和专业化的管理,又将社区矫正工作者进行细化分工,目的是能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特点更有效的开展工作。我国各地的街道、乡镇司法所本身就存在资金保障不足、基础设施薄弱、队伍素质相对较低、社会形象不高等等问题,加上有的地方为了搞试点,从各部门临时抽人,有的只进行短时间的培训便匆匆上岗,很难想象其能较好地适应工作,正如有关专家所言:社区矫正是一项专业性、法律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是简单的现有人员的拼凑就可以完成的,它需要培训、考核与严格的聘用选拔程序来科学、合理地配置。王顺安.社区矫正的法律问题.政法论坛.2004 年第3 期. 我国现有机构设置下的司法所的资金、人员及管理体制很明显无法适应社区矫正的实际需要。司法所中大多数工作者都不是社会工作专业毕业,他们的专业知识大多数是由自己工作时临时学的。缺乏专业的技能与知识。 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的建议 (一)要加强社区矫正立法建设,使社区矫正作到有法可依 随着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求社区矫正的立法及时跟进,笔者认为单独制订一部社区矫正法现在条件尚不成熟,从我国刑事立法的总体来看,应制定一部统一的《刑事执行法》,该法吸收《监狱法》的相关内容,将社区矫正的内容纳入其中,将监狱矫正与社区矫正作为并列的两大刑事执行方式;同时对社区矫正的主体、管理机构、人员构成、适用对象、具体权利义务、资金来源等作出相应明确的规定,对于目前不成熟、还无法规定的一些细节问题可在以后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这样可根本改变狱外行刑缺乏法律规定的现状,同时可大大提高刑事执行法的整体地位,使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和刑事执行法均衡发展。同时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使三部法律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方面的规定协调一致,从而实现三大刑事法的内在协调,打造“三位一体”的刑事立法格局。冯卫国,储槐植.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的社区矫正.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 年第 2 期. 在现实应用中,碰到一些法律意识强的矫正对象,就会钻社区矫正没有法律的空子,不参加矫正。 (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从体制上保障社区矫正的顺利实施 1.社区矫正在领导体制上还应实行双重领导 即既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又受同级人民政府领导;这种做法的理由是:社区矫正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刑事执法活动,随着社区矫正的逐步推广发展,越来越多的服刑人员将进入社区,出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实行垂直领导可加强对各社区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统一执法标准,统一奖惩标准;同时受同级政府领导有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同时双重领导体制与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具有一致性,我国的司法机关具有独立性,但受地方党委领导,其人、财、物均由地方政府负责。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活动,其管理体制理应与司法机关的管理体制保持一致,这会为工作带来很多便利,且其管理体制应与司法管理体制的变化而变化。吴宗宪.试论非监禁刑及其执行体制的改革.中国法学.2002 年第6 期. 2.扶植社区发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素质,将专业的法律和社会工作理念与方法纳入社区矫正的工作中。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民主与法制的不断进步,逐步形成以民主和法治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二元结构,政治国家同市民社会逐渐走向分立,社区和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和参与空间都日益增大。这为社区矫正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但社区的深层次发展仍不够,相应的自治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健全,传统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还不能完全适应社区矫正的客观需要,因此大力扶植社区发展是搞好社区矫正的最基础性工作,可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性、综合性决定了其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素质,应纳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统一招录、统一管理,以确实解决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少、兼职多、不稳定、素质差”等现实问题。同时,对这些招录的人员,应该要求其具有法律与社会工作专业的双重素质,社会工作在国外的社区矫正过程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它是在科学知识和相关理论的指导下,运用专业的技巧和方法,开展的专业性的助人服务工作,它根据矫正对象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特征,以矫正对象的需要为起点,通过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和方法技巧,帮助他们与社会达成一种良好的适应状态。 我国社区矫正已经渐渐的发展健全起来了,社区矫正法在不久的将来也会出台,社区矫正在未来也将成为我国主要的行刑方式。 参考文献: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