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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XXXX-131-1)农大实验室设备采购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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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ZFCG-2011-131-1 批 复 号:【2011】闽财购计(0570-1)号 项目名称:食用菌高压灭菌器(抽真空型)采购 采 购 人: 福 建 农 林 大 学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特别提示:(导致废标或者无效标的条款)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一、说明 7 二、招标文件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0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0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15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17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2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 第六章 退还投标保证金函 49 注:本招标文件共50页(含封面),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别提示:(导致废标或者无效标的条款) 以下为可能导致废标或者无效标的条款,详见招标文件各章节,请各投标人认真查看对照。 (1)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 (2) 未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标准的; (3)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4) 投标人的技术部分(A项)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20分(含)的; (5) 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7) 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分为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的;未按照规定进行胶装、密封、标记的;技术商务标出现报价内容的; (8)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出现签名的相应处签名的;或未在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出现盖章的相应处盖章的;或签名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或未在资格证明文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9) 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1)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12)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13) 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14) 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的; (15) 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6)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7) 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的; (18)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9)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2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本公司受福建农林大学委托,对[食用菌高压灭菌器(抽真空型)采购]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ZFCG-2011-131-1 2、 招标货物(服务)名称: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附后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1年12月15日]至[2011年12月31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2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4、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01月04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2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12年01月04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2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9、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27层 邮 编: 350001 电 话: 0591-87530730 0591-87616211 传 真:0591—87568219 项目联系人: 廖小姐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 黄小姐 电子信箱: zhixin01@ 开户名: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帐 号: 087739120100304037933 注:中标公告发布后每周三、四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间(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591-87568219)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 同 包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及配置清单 最高限价(货币单位:元) 投标保证金 (货币单位:元) 1 食用菌高压灭菌器(抽真空型) 1台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20600 2200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各投标人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应同等或更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技术参数,并符合相关产品国家技术标准。 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功能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逐项答复,说明是否能满足要求,该说 明可包括图片、说明书、技术特征、功能列表等,以便评委会能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做出准确判断 和评估。 4、投标人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培训、关税(若有)、保修以及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 5、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6、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本次采购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8、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项号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 号 条 款 号 编 列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食用菌高压灭菌器(抽真空型)采购 采购人名称:福建农林大学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项目编号:ZFCG-2011-131-1 2 3.1 资格标准: 3.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5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人。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60 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2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接收人:廖小姐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1月04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5 12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带交款凭证备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19.6 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13页至15页“19.6”。 7 13.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名,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9 交货地点:福建农林大学(具体以合同签订地点为准)。 10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30天内付清余款。 11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12 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3 本次报价的合同采用固定价格方式。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单价和以细目总价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均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以现场交货价填报货物价格。 14 投标人应如实详细填写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应将技术参数逐条详细列在偏离表中,不得只简单列出规格型号,也不得在“投标响应”栏中仅出现“响应”字样,若无详细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或未按要求填写者,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15 特别提示: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三)》的通知,本项目实行两阶段评标。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由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必须将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分别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投标,且技术商务标分册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信息,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或详细报价书等凡是体现投标报价的文件资料均属于报价标,其余资料则为技术商务标。投标人在制作和分册装订、密封投标文件的过程中要十分注意,避免自己造成无效标的结果。具体装订要求详见本章“三、投标文件的编写”中“13.1投标文件的编制与装订要求”。 3、认定串通投标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16 招标服务费:100万元以下按中标总金额的1.2%向中标人收取。 17 24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福建农林大学监察处。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代理商或制造商。 2.5 “货物”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规定。 3.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投标人有责任对3.2、3.3条规定的条款中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投标被拒绝。(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4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投标邀请 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 ⑷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⑸ 投标文件格式(分技术商务标格式和报价标格式) ⑹ 退还投标保证金函(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 9. 投标文件语言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技术商务标应包括下列部分: (1) 货物说明一览表 (2) 供货范围清单 (3) 技术规格偏离表 (4) 商务偏离表 (5) 售后服务承诺函 (6)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7) 投标货物均必须具有相应的证明文件 (8)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如硬件彩页等) (9)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10)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10.2报价标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 (4)省内中小企业加分证明材料 (5)投标分项报价表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形式提交。 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12.7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⑵ 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⑶ 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 ⑷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⑸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文件的编制与装订要求: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中第五章第一册“技术商务标格式”和第二册“报价标格式”要求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分别编制和单独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数量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副本均须胶装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以上规定编制装订者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出现签名和盖章的相应处签名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名,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3本次采购设备使用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的正本(一份)和全部副本(四份)均须分别单独密封, ,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装订、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代表(必须与投标文件有权签名人一致)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15.3 开标时,由采购人监督人员、投标人推荐代表和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 15.4开标时,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进行投标文件密封性检验与签名确认。 15.5开标大会唱标结束后,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对本公司的唱标报价给予签名确认。 16.评标委员会 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7.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装订的;或技术商务标出现报价内容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出现签名的相应处签名的,或未在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出现盖章的相应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名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或未在资格证明文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未按规定时间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8)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9)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10)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1)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但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候选中标人对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实质性响应的材料的真实性出具相关证明。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9.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5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9.6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分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商务部分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技术商务标进行评审,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 第二阶段进行报价部分的评标。经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的得分和额外加分(如有)。 汇总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按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同一合同包中同时获得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认证的,在总分值或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拥有认证数量最多的产品将被排序在前。) 各部份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技术部份评分 满分40分 B:商务部份评分 满分10分 C:报价部份评分 满分50分 D:政府采购政策性优惠加分 各评委评分A、B部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余项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并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 综合评分:A+B+C+D 一、技术部分评分(满分40分): 注: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人的技术部分(A项)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20分),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A 分数分布及得分法: A1、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评标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所投设备的说明情况,以及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等因素,参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要求进行比较,对所投标设备的参数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出评价,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34分;技术参数中带“★”号的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未带“★”号的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优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的,由评委认为有实际意义的在0-3分之间加分。(满分37分) A2、产品的佐证材料: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说明材料、彩页资料等能充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2分;仅能部分佐证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分,不能佐证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或未提供者得0分。(满分2分) A3、产品配置情况: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配置的合理性、齐全性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配置要求(包括如主机、附件或配件等)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在0~1分之间进行评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满分1分) 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A=A1+A2+A3 二、商务评分方法(满分10分): B1、投标人注册资金:300万≤注册资金<500万的得0.5分,注册资金≥500万的得1分。(满分1分) B2、业绩: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其所投设备自2009年1月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在国内完成的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合格的业绩项目得0.5分(业绩项目中须含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原件备查。)。(满分2分) B3、技术培训:根据各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应用培训及培训人员(应用培训包括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排除一般故障)的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任何技术培训承诺的本项得0分。(满分2分) B4、质保期与售后服务承诺: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可能性、便捷性、经济性和质量承诺等进行评分。(满分5分) B4.1、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维护响应计划(包括时间、方式等)、保修期后的服务项目及费用承诺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并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1分) B4.2、投标人在福州市区内设有备品备件库的, 并能保证在免费保修期后以不高于投标价格的备品供应并长期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由评委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1分) B4.3、投标人所承诺的免费保修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2分。(满分2分) B4.4、投标人在福州市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配有常驻服务工程师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不得分)(满分1分) 各投标人的商务得分为B=B1+B2+B3+B4 三、报价部分评分(满分50分): 按合同包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数字校核,称为报价评标价。 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 C=(H/Hn)×Q×100 C: 投标人报价得分 Hn:各投标人报价即报价评标价 H: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 Q:价格权值: Q=50%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政府采购政策性优惠加分(D) D1、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标准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优惠幅度 20%(含20%)以下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20%—50%(不含20%含50%)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50%(不含50%)以上 价格评标项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如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福建省财政厅、经贸委、环境保护厅、科技厅等四部门2009年以来公布的福建省节能、环境标志清单目录内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D2、关于政府采购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分标准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财购[2009]5号)文件规定,对参与投标的我省中小企业产品或服务一次性分别给予价格评标项和商务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凡本省企业(含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并以材料中列明的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中小企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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