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政策工具。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备受争议。通过与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生产理论的对话和对农民集中居住实践经验的再反思,本文提出基于空间整合的三维分析框架,即通过治理性发展、社区性整合和生活性重建的协调发展,实现乡村空间再生产,在城乡协调发展背景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为解决当前农民集中居住社区的治理困境提供了综合性思路,也为推动新时代农民集中居住,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理论支撑。关键词:空间整合;空间生产;农民集中居住;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城乡融合;全域土地治理中图分类号
2、:D 4 2 2.6;F 3 2 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6 7 3-9 8 4 1(2 0 2 3)0 5-0 0 4 2-1 1一、问题提出:农民集中居住与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我国在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关口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1。不同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聚焦乡村贫困治理的政治逻辑,乡村振兴是党中央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和城乡发展规律,立足当前国内外环境和基本国情作出的战略性决策,是着眼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作出的统筹安排。笔者在全国多个地区的调研显示,当前地方政府在推动乡村振兴实践时
3、主要形成了三种经验。一是延续精准扶贫的策略,将在脱贫攻坚战中形成的“贫困治理”经验拓展到更大范围,通过持续性的“项目下乡”和转移支付改变乡村发展现状。二是将乡村振兴作为政治性任务,在“政策执行”2的框架下设置动员考核目标以推动政策落实,将有限资源聚焦于“点”上,通过建设示范村、亮点村,“以点带面”开展乡村振兴探索。第三种则是进一步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和乡村空间整治,即通过村庄的归并平移、农村土地的规模化流转等,实现乡村生产生活空间的重构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再分配,营造新的生活形态,配套公共服务,缩小城乡差距。就实际效果而言,三种经验均基于政治权威实现了城乡资源的重新配置,但前两种策略更多是结合既有资源
4、在乡村发展中“做加法”,而第三种策略则基于城乡关系的理想形态实现了城乡空间的彻底重构,体现了在市场化进程中提升资源效率的自然重组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帕累托改24作者简介:王阳,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城镇化进程中的街面治理与公共空间秩序问题研究”(2 0 Y J C 8 4 0 0 2 8),项目负责人:王阳;华东理工大学青年科研探索基金项目“人民城市理念下城市公共空间的生产机制、治理困境与优化路径研究”(J KO 0 2 2 2 2 2 0 2),项目负责人:王阳。进3。从理论层面讲,通过推动农
5、民集中居住,不仅可以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还可以加快推进农村社区现代化,实现城乡联动发展,推动城乡共同富裕。然而,在实践层面,该政策自诞生以来就引发了社会各界的争论,被认为是2 1世纪以来中国农村政策谱系中最具影响也最有争议的政策之一。积极的观点认为,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难度、节约财政支出,实现公共服务规模供给,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等4。这类观点更加强调乡村聚落形态的经济效益,希望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现基层治理单元重构,破解农村“三高两难”和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紧张难题。在政策实施后确实产生了一系列积极效应,包括减贫效应显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6、、基层组织体系优化、人居环境极大改善、治理成本有效压缩等5。消极的观点则更强调政策的负面效应,认为农民集中居住政策忽视了乡村空间的社会属性,强调中国农村集生活、生态、生产于一体,具有文化和民生价值上的无限性6。同时,乡村社区是一种地方性熟人社会,社区物质空间改变会引发精神空间和社会空间的改变,带来社会治理问题。学者们基于文化与社区视角,认为该政策催生了大量“过渡型社区”,农民“被上楼”,资源浪费、产权关系不清晰及补偿不到位,社区硬“捏合”,土地等资源未得到更好利用,破坏乡村文化等一系列社会治理难题7。在政策实践过程中,一些学者在吸收不同观点基础上提出空间治理的概念,强调空间的生产机制与“三元”
7、属性。形成了“政府、资本、农民”的动态分析框架8,“乡村空间三重模型”9,乡村“物质-社会-文化”空间分析框架1 0等,试图建立包容性的分析框架,以推动乡村规划实现效益与公平的兼顾。虽然这些研究对于农民集中居住已经有深入的认识,然而在具体实践中,由于学者们立场的冲突也造成政府的实践困境。尽管学术界关于农民集中居住政策的争论从未停止,但不可否认的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仍然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依靠扶贫式项目制的资源导入和聚焦于“点”的明星村、示范村建设,并不能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对于全国大多数农村而言,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仍然是乡村振兴的主要手段。笔者认为,该政策之所以在实践中产生如
8、此广泛的争议,最主要的还是一些地方政府脱离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有悖于空间正义的发展逻辑,偏离了共同富裕的初衷,损害了农民利益,催生了一系列社区治理难题。2 0 2 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目标”“强调加强村庄规划建设,规范优化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设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1 1等要求。那么,如何在新的历史阶段通过城乡空间治理,更好地推动农民集中居住,推动农村社区现代化,实现城乡共同富裕,仍然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议题。要回答这一问题,
9、不仅要对既有的农民集中居住经验进行历史性追溯,还要在理论层面建构更综合性的视角。二、空间整合与农民集中居住的政策逻辑变迁空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缩影,亦是研究社会变迁的重要视角。列斐伏尔通过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中引入空间性,提出“空间三元辩证法”和空间生产理论1 2,认为空间不仅是几何学意义的物理空间,还是精神和社会关系重组的空间,以此揭示了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生产的逻辑、社会冲突以及不平等关系。空间的社会内涵已被学者们广泛认可,并且在国内外的研究中引发了社会理论的空间转向,用以揭示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规律和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系列社会问题。34“三高两难”是指资源空置率高、基础建设成本高、管理成本高、农民
10、出行难、宅基地申请难。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被高度压缩在特定的时空内,并且形成了一系列特殊的空间结构,如地区差异性、城乡不平衡,等等,从社会的时空结构中可以更好地解读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和社会发展的未来方向。中国的现代化发展虽然在总体上可以置于资本全球化循环以及“空间修复”的理论视野之中1 3,但表现出的国家自主性是不容忽视的。例如,在空间生产的系列理论中,哈维的“地区阶级联盟”1 4以及哈维莫罗奇的“城市增长联盟”1 5等都说明了空间生产过程中的社会主体以及资本主义空间生产的不平等关系与冲突,这些研究对于解释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具有参照性,但却难以套裁中国的经验。虽然追求资本的增值和持续发展是我国政府的持
11、续目标,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这一目标并不是单线条推进。此外,由于空间研究是以空间上界定的社会单位为基础,那么城镇就成了基本的分析单位,既有的空间研究主要关注点在城市,对于乡村的关注并不多。关于乡村的空间研究多是在城市化与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来讨论乡村的衰败与重组进程。因此,空间生产理论在解释中国的乡村空间变迁时就存在困境。中国的乡村不是独立的,而是基于行政区划和城乡关系的城市腹地,中国乡村空间的变迁势必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国内学者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他们在用空间生产理论解释乡村变迁时多是回归列斐伏尔“空间三元形态”论述并建构新的分析框架,分析空间规划、资本下乡与社会生活等多方面影响下的乡村空间重构
12、。农民集中居住社区作为独特的时空结构,诞生于快速城镇化的压缩式发展工程之下,反映了我国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传统村落由于物质空间衰败、文化空间失活、社会空间空心化等,从而走上政府主导的乡村空间重塑过程。这不仅涉及空间资本的跨域调整,还牵涉乡村振兴和城乡共同富裕等政治话题,更展现了空间变迁与日常生活之间的冲突与矛盾。结合既有研究,笔者在吸收空间生产理论的批判性内涵基础上,提出空间整合的实践性概念,以此来概括我国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乡村空间重构过程。所谓空间整合可以理解为空间生产的一种类型,其本质目标是建构符合人们需要的社会空间。然而不同于资本主义空间生产方式,空间整合的动力是我国城乡空间的政治性
13、和发展性矛盾,是涵盖空间正义的空间冲突调整与资本调节,植根于我国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深层次社会背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而并非城市资本循环的后果。农村居住空间是农民生产、生活与生态统一的“三生空间”1 6,既是特定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空间,也是抽象的社会和精神空间,具有多重属性1 7。空间整合的目标不限于追求空间资本的升值,而是空间生产与空间正义的辩证统一,以更好地维持农村“三生空间”形态。那么如何推进空间整合实践呢?这一过程主要体现在治理性发展、社区性整合、生活性重建三个维度的辩证统一(如表1)。表1 空间整合的三维框架治理性发展社区性整合生活性重建主体国家(地方政府)
14、社区(乡村基层组织)家庭(农户)内涵农村社区空间规划与市场体系主导的空间变迁乡土社会网络、村社集体、传统文化主导的空间变迁房屋形态、家庭经营与发展、生活体验主导的空间变迁整合目标土地集约利用、推动农业规模经营、提 升 社 区 公 共 设 施 配置、完善基层组织等赋能乡村基层组织、提升社区服务能力、重建村社集体经济、推动社区共同体建设等改善家庭居住空间、拓展家庭收入来源、融入新建社区生活、满足家庭发展需求44大卫哈维结合当代资本主义发展进程总结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核心特征,提出了资本循环的连续性、剩余资本再分配、虚拟资本扩张、资本积累危机转移、空间景观实体化、地区阶级联盟以及空间修复的系统过程。
15、哈维用空间修复的概念替代了空间生产,更系统地总结出当代资本主义空间生产的动力、过程以及危机,在面对资本积累的内在危机时,会通过空间扩张和重组来消除过度积累危机并实现内部阶级冲突的压制,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发展。治理性发展1 8具体可以理解为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通过城乡空间综合治理实现城乡环境的优化、城乡空间的更新、城乡利益的再分配,以此获得城乡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例如浙江地区开展的“全域土地与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对乡村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农业用地的综合整治,实现全域空间使用效益的提升和空间增值利益的再分配,以此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转型和全域乡村振兴1 9。社区性整合实际是在空间层面上,通过对
16、传统乡村场域中兼具复杂性、模糊性与乡土性的社区情感与关系在乡村空间重组过程中进行再造性重现,从而促进集中居住社区交往增强、文化适应和社区重建的过程。生活性重建体现了对农民日常生活习惯、生活意义的尊重以及对农民社会适应状况的关注。这是农民个体最具差异性且最柔软的地带,也是在实际工作中最容易被忽视的领域,但对于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会形成直接影响。以上内容构成了空间整合的多维目标,也确定了空间整合与空间生产的区别,2 0 2 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1 1,本身就体现了通过镇域空间整合提升空间利用效益和农民居住条件,更好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空间生产的主要目标
17、是经济效益,这是农村社区重构的动力来源,而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则构成了空间重构的成本。对两者的平衡决定着空间正义的实现。与空间生产中资本主导的“地区阶级联盟”不同,空间整合体现了超阶级性的主体联合,与我国特殊的政治制度具有内在一致性。从理论层面来讲,农民集中居住政策的实施,使得广大农村地区在城乡空间整合中实现了空间利益的再分配、空间社会的再整合、空间资源的再激活,从而能够有效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但在现实实践中,空间整合过程并不是线性发展的,三重维度内含张力并导致了空间整合过程的动态复杂性。其直接后果是农民集中居住政策结果的差异性,笔者将结合政策实施的实际经验,从以上三个维度来阐释和总结空间整合的
18、实践过程。三、治理性发展与城乡统筹的空间规划治理性发展源于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特殊历史情境。2 0世纪8 0年代,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的乡镇企业蓬勃发展,推动沿海地区一大批农村成为工业化的典型区域,大量农民可以在地实现“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农村的空间结构也呈现出工农业混合发展的“D e s a k o t a”形态,而城镇化率并没有大幅度提升。进入2 1世纪以后,中央加强了土地供应的控制,出台一系列制度来推动土地集约利用并保护农业用地。政策的核心是通过农业用地“占补平衡”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保护农业用地前提下来满足快速城镇化的需求2 0。其中,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农村空间形态影响巨大
19、,直接促成了农村建设用地的间接性入市,也意味着可以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整治突破城市建设用地的指标限制。正是这样的背景促成了全国各地大范围的撤村并居和农民集中居住。从理论上讲,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间接入市,一方面可以使农民分享城市化的收益,实现空间利益的再分配;另一方面也可以满足城市用地的需要,通过“经营土地”促进城市发展。增减挂钩政策可以使原来仅在城市郊区进行的土地经营得以延伸至偏远乡村,对于推动乡村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然而,批评者基于空间正义的视角很快发现了其中的悖论。他们认为,地方政府已经和城市开发资本形成了地区性的联盟,这样的联盟以损害农民利益为代价,通过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社区推动“农
20、民上楼”来廉价获取建设用地指标,推动城市资本的无序扩张。城市建设用地的持续扩张“吹大”了资本循环的“泡沫”,潜藏着空间资本持续积累的风险。54加拿大学者麦吉(T.G.M c G e e)提出的D e s a k o t a模式,是对亚洲发展中地区城市与乡村两种空间类型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相互作用及其空间表现作出的理论总结。这种特殊的空间形态既非城市,也非农村,但又同时表现出城乡两方面的特点。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依靠“经营土地”推动空间资本循环,引领城市发展的方法不仅不可持续,还带来了大量社会问题。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作出了战
21、略性安排。这对于已经实施多年的农民集中居住政策将产生重要影响,传统的空间生产逻辑正在朝着实现治理性发展、社区性整合、生活性重建多维目标的空间整合逻辑转变,通过治理性发展推动农村空间重塑是实现空间整合的基础,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对农村建设用地的治理。一方面,由于我国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农民的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不能直接入市交易。通过农民集中居住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为集体建设用地间接入市开辟了通道,可以使宅基地产生市场价值,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另一方面,以促进城乡均衡发展为出发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合理有序推动“农民上楼”,改善城乡空间环境,对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亦具有积极意义。但宅基地置
22、换过程中,对于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交易产生的增值价值的分配由地方政府主导,农民只能获得地方政府规定的补偿,导致各地的补偿标准存在较大差异。这也是全国各地农民集中居住实践褒贬不一的重要原因,但仍然有一些地区在这一方面取得了良好经验。例如,浙江嘉兴地区的“两分两换”政策,虽然在早期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争议,但在笔者近期的调研中,当地农民普遍愿意选择集中居住。在上海地区的集中居住政策中,地方政府每推动一户“农民上楼”成本为3 0 0万5 0 0万元,农民自己还可以获得置换房产的产权,农民有强烈的意愿实现集中居住。农村建设用地的治理对于提高农民福利以及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均有积极意义。其次是城乡空间环境的综合
23、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是最具显示度的治理行动,通过改变以资本和城市为主导的单向空间规划逻辑,结合推动农民集中居住政策落实,以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动城市和乡村空间微更新,合理推动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并共享城市发展红利,可以快速实现城乡面貌的改善并为乡村高质量振兴创造空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既包括对城市环境的治理,也包括一些城乡混合型乡村空间形态的治理。例如,上海地区在“十三五”期间通过对城市和乡村中违章搭建等空间的减量化整合,进一步向空间存量要效益,挖掘城乡空间价值并实现空间利益的城乡再分配,不仅改变了以往单纯向乡村要空间的单向思维,实现了城乡空间的统筹,同时也为城市和乡村的高质量发展创造了空间。最后是对农
24、业用地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治理。通常表现为在推动集中居住过程中,同时通过推动土地流转和“驱赶小生产者”2 1,大力发展规模农业,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对于农业用地的治理早在“占补平衡”政策实施时就已开展。但在早期的农业用地治理过程中,虽然全国耕地面积得到恢复,但实际上新增耕地面积质量难以保证,且中央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指标来控制城市“摊大饼”式的扩张目标也迅速失效,农村耕地实质上仍然受到城市扩张的损害。近年来,中央政府加强了耕地资源的保护措施,一方面在各地投入资金推进耕地治理,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设施农田,划定底线严格规定农田使用性质。另一方面在农业经营制度上,通过“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开放土地经营
25、权流转,推动实现农地规模经营。要完成土地流转不仅需要政府的组织动员,还需要给予大量的财政资金补贴,以向拥有经营权的农民支付土地流转费和农业经营大户的种植补贴费用。通过城市向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来支持农业发展的具体实践显示出我国城乡统筹的空间发展形态正在形成。这一发展形态最终将在改善乡村环境、落实乡村振兴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64四、社区性整合与乡村集体的脱域重塑注重社区建设是空间整合区别于空间生产逻辑的一大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是基层基础,只有基础坚固,国家大厦才能稳固。”2 2农村社区不仅是农民居住的物理空间,更是承载乡土社会网络与社区文化的社会空间。所谓社区性主要
26、指建立在农村社区共同体(自然村或宗亲)基础上的,具有情感依托和文化权力网络的社会结构和地方性规范。在城市化背景下,“新兴居住社区不再以传统的地缘、业缘关系为基础,不同职业、身份的市民在经济收入的限制下进行相对自由的择居行为,居住空间呈现异质化。由于缺乏相识基础和有效的邻里交往,远亲不如近邻 的传统邻里关系正在逐渐淡化”2 3,由此导致的城市社区性不足已成为老生常谈的话题。近年来的新型农民社区建设实践证明,农村社区即便经历了空间的重组,但传统的社会文化网络也展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将对新建社区的治理产生根深蒂固的影响。在农民集中居住政策实践过程中,如果地方政府只注重空间效益和发展目标,而不重视社区空
27、间重组过程中的社区性重建,势必会带来大量社会治理难题,并导致集中居住政策的总体失败。总结各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经验,忽视乡村传统文化与新社区空间的整合是造成许多治理问题的根源,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物理空间的重组带来的社区性衰落问题。由于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都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来具体推进的,农户的选房过程也是随机的,这就造成了农户在搬迁过程中的先后问题,导致的结果是农户传统社会关系在空间层面的离散化,形成实质上的陌生人社会。这对于城市社区而言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对于农民而言往往会引发一系列治理难题。其次,社会空间的重组会带来社区身份的混乱。在近年来的农民集中居住实践中,由
28、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或者过分追求经济目标,大量的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农民上楼”社区,即保留上楼前农村的村民身份,接受原村委会管理,但在空间上已经脱离原有社区,这是造成社区治理混乱的根源。对于这类社区各地一般会采取属地化社区管理,但实际上是多头管理,并且由于农民的集体身份还在原有村庄,社区只能提供类似物业的服务,在实际的管理中是缺乏抓手的。再次,社区空间的重组造成精神空间的冷漠化。农村社区空间的重组将原有的村落文化彻底解构,不仅会影响社区公共精神的建设,而且会导致居民社区生活和社会交往陷入困境。由于撤村并居所形成的规模化基层组织,虽然提升了行政执行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但也造成了联
29、系群众的困难,容易导致社区矛盾的凸显。以上不过是农村社会空间重组过程中所暴露问题的冰山一角,实际工作中由于各地集中居住的具体政策差异极大,集中居住社区所涌现的各类问题也呈现异质化的特征。面向乡村振兴的新阶段,农民集中居住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也需要建构更为整体性、更具多元性的目标,更多考虑打造美丽宜居、让居民拥有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新型农村社区,在农村社区空间重组过程中也需要更加注重社区性整合,实现农民集体的脱域重塑。结合各地的实践经验,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重社区文化传统的延续性。农村社区不仅是有形的“三生”空间,还是无形的精神文化空间,是村民精神意识和价值观念所系的场所。这些观念在深层次
30、上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模式和生活体验。基于空间生产逻辑的农村社区空间改造往往会更关注效率而忽视社区的文化价值,因而在新建的农民集中居住社区经常会出现基于政治和市场逻辑的文化景观和治理模式并引发种种矛盾。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传统文化衰微导致新建社区乡土文化的缺位,地域空间记忆的脱离导致社区认同和地方性规范的解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配套的缺位导致新旧社区文化建设的衔接空档等,这些问题深层次影响着社区的治理。比如,在社区景观上按照城市逻辑74种植绿化,但农民在入住后会按照原有的生活习惯,在绿化带种菜,引发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之间的矛盾。因而在农村社区空间整合过程中就必须重视社区文化传统的延续性。比如,在
31、执行集中居住动员过程中,有些地区就采取了整自然村(生产队)上楼或分批次集中的策略,只有整个生产队全部同意搬迁后,政府才会实施集中居住;或者在搬迁中尽可能安排同一生产队的住在一起,延续传统的社区文化网络。这样的安排在急切的政策实践中是有困难的,但恰恰是这些细节的考虑和内含的人文关怀会进一步激发农民集中居住的热情。二是在空间重组中重建农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伴随着市场化转型的深入发展,“今天的农民集体在整个国家制度体系中已经相当边缘化了”2 4,但是,农民集体作为一种伟大探索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所发挥的历史意义始终被铭记,在面对乡村振兴的新命题时,农
32、民集体又被重新寄予厚望。不能否认的是,集体经济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底色,与它作为经济组织需要以盈利最大化为目标的冲突,“使得其财产权利和责任承担方式不同于一般的市场主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进入市场时处于先天的弱势地位”,并且,“三权分置背景下土地要素的支配权更多地集中在农户或者新型经营主体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所有权的处分权能受限”2 5,导致农村集体经济与人们的普遍期待始终存在不小的落差。那么,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如何实事求是地唤醒农村集体的功能,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的社会效用,也是推进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必须考虑的。对此,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探索出许多值得称道的经验。例如,浙江省在推动农民集中居住的
33、同时,鼓励村集体将土地整治项目所得资金用于“飞地抱团”等投资,从而重建农村集体经济,改善村庄收入,为乡村共同体建设提供基本条件。在上海松江小昆山镇“农民上楼”过程中,当地政府有意识地建设一些商服空间作为集体收入来源,一方面重建了乡村集体经济,另一方面也将乡村集体经济限定在物业经营范围内,降低了经营管理难度,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三是提升社区公共服务配套水平。通过农民集中居住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解决农村“三高两难”问题是农民集中居住政策实施的重要动因,也是决定政策执行结果好坏的关键。集中居住确实在空间上破解了公共服务配套难题,实现了治理的规模效应。以农村“厕所革
34、命”为例,厕所革命往往需要配套生活污水的纳管工程,但是传统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巨额的建设资金是一般村集体无法承担的。但在农民集中居住后,其成本就能大幅下降。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地方政府更关注通过集中居住换取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并且因为地方政府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推进“农民上楼”,极易导致新建社区的公共服务配套水平较低,后期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差等问题,引发农民对集中居住政策的反对。基于空间整合的集中居住社区建设要求把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首要目标。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对于集中居住做得比较好、农民满意度高的乡镇大体都有较好的公共服务配套。这些公共设施与服务的配套有
35、地方政府财政支持的统一配置,也有村集体经济收益的投入,保留了不同村之间的差异性。这些成功实践体现出乡村集体的脱域性重塑的积极意义。五、生活性重建与失地农民的非农化发展基于空间整合的农民集中居住政策不仅要关注空间重构的城乡关系、社区关系,更应该关注农民的日常生活,因为平凡的日常生活和微不足道的主观感受往往是影响居民作出判断的关键。列斐伏尔认为“日常生活是生计、服装、家具、家住所、邻居、环境”2 6,是我们身边琐碎、平凡、不起眼的小事,但这些小事却包含着许多丰富的社会事件的本质。日常生活自身的重复性和慢变84化特质使其不可能与空间生产同步,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落后于空间生产的节奏。并且因为弥散的特征,
36、要改变人们的日常生活往往是异常困难的。也正因为两者的不同步,才导致了空间生产与日常生活的冲突。我国的农民集中居住政策体现着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政治理想,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有别于农民的日常生活逻辑,也注定了在实践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尽管在推动农民集中居住时已经考虑到社区建设,但这些措施如果不能延伸至家庭,依然难以获得成功。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传统的生活习惯是根深蒂固的,空间的改变并不能替代时间的影响,要改变农民的认知和生活习惯往往会超出预料的困难,这是社区治理产生困难的根源2 7。要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有意识地重建农民家庭的日常生活。因而所谓空间整合,特别是在“压缩性工程”下的农
37、村空间重塑中,必须考虑如何以柔和的且可以被普遍接受的方式重建日常生活的问题。那么,对于农民家庭而言,他们更关心什么呢?他们有没有一般性的或者说普遍性的日常生活逻辑呢?这些问题是理解空间整合的关键,也是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必须要关注的问题。乡村振兴是政策性语言,而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他们更关注日常生活的收入来源、家庭关系和邻里交往,还要克服面对新环境的恐惧心理等。农民的这些感受常常是非理性的,但在大部分时候却是决定性的。只有结合新的农村社区空间形态重建农民群体的日常生活,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建设生态宜居、生活富裕、和谐文明的新社区。一是关注农民家庭的居住形态。家庭居住形态并不仅仅是房屋的面积、户型结构、
38、小区环境等硬件设施的配置,更是和家庭生产生活乃至生命都紧密相联的空间,这其中包含村庄和家庭两个层次。在村庄层次上,要从居民日常生产生活角度出发考虑乡村聚落的空间坐落与外部联系。熊万胜在对乡村聚落形态的研究中指出,聚落的生活性是影响聚落形态的关键。在农村居住形态的发展过程中,人们不仅要考虑人与地的距离,还要考虑生活中人与人的距离,“考虑生产的方便要缩短与地的距离,居住则会分散;考虑到生活的方便要缩短人与人的距离,居住则会集中。生产与生活平衡起来考虑,最佳的距离是不远不近”2 8。反映到新社区的家庭居住形态中则表现为家庭生产以及社会交往的便利性。在家庭层次上,不同的家庭结构对于居住有不同的需求。例
39、如,家庭里面一般年轻人更倾向于集中居住,这样更方便社会交往和消费,而老年人则更多倾向于住在农村。房屋里的家庭结构决定了农户对房屋形态的需求,反过来房屋形态又影响家庭的人际关系。有的家庭偏好中心村平移,有的家庭希望获得公寓房,有的家庭希望货币化置换,等等。当然,如果具体到每一个家庭内部,必然是千差万别的,任何政策的实施都无法兼顾到每一个家庭的差异。但在基于空间整合的乡村振兴过程中,我们必须考虑到家庭生活与居住形态的关系,制定可供选择的差异化政策,防止一刀切,让乡村振兴不仅仅是“面上好看”,更要增强农民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关注农民家庭的经营与发展。家庭是日常生活的主体,也是农民“过日子”的主
40、轴,家庭的经营和发展对于农民的行动往往具有决定性意义。家庭经营与发展不仅要家庭经济收入能够增长,更要处理好家庭“关系”,这些构成了农民生活的“奔头”2 9。在农民集中居住的空间整合过程中,居住空间的改变将对农民家庭产生诸多影响。首先体现在延续家庭发展的“生命意义再生产”2 5上。农民出于对子女婚姻和“香火”延续的关注,会重新审视空间整合所带来的影响。例如,集中居住对于子女的婚姻更为有利,这会促使很多家庭选择改变既有的生活方式。其次体现在“家庭关系的再生产”2 3上。集中居住后家庭的居住空间分配、家庭内的代际关系、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油盐酱醋茶”等琐碎的生活都面临重新调整,这些调整必将影响农民
41、的家庭关94系,而这些亲密关系往往最难处理。家庭和谐稳定才能让农民具有获得感、幸福感,然而这也是空间重构中最容易被忽视的地方。最后是家庭与社会关系的再生产2 3。家庭的内部关系极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如果家庭成员可以在新的环境中获得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自然会对家庭的发展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因而,未来集中居住的推行需要更多关注农民家庭的发展经营,能在新环境中为农民提供更多非农发展的空间,促进农民家庭更好发展。三是关注农民对新生活的社会适应。社区地理空间和社会空间的转变势必影响农民的生活,相对于地理空间,农民更难适应的是社会空间的转变。这不仅涉及信任、交往、人情等社区关系的再生产,还在于农民自身在
42、面对新生活时对陌生环境的畏惧心理和对传统生存环境的情感依赖、社会记忆。这些非理性的“人之常情”对于农民的影响是持续性的,即便在进入新社区以后,农民也要花很长时间去适应新的环境,而且这些感受常常只能转化为情绪性的表达,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在长期的政策实践过程中,这些感受常常被忽视,一些决策者甚至认为,空间环境和社会关系的改变会自然地推动农民自身情感的转变。然而,这些短期不断积累的情绪如果不能得到合理引导,就会反馈到个人乃至群体的行动中,对集中居住政策实践进行破坏性抗争从而导致社会性问题的爆发。六、总结与讨论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建设美丽宜居的新型农村社区
43、已成为地方政府统筹城乡资源,推动乡村振兴的政策着力点。面向农村发展的新历史阶段,把握乡村发展规律、统筹城乡空间资源再分配、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事关我国乡村发展前景和对共同富裕理想的中国探索。基于空间整合的乡村振兴,是在城乡融合视角下基于空间价值再分配来统筹推进乡村发展的重要实践逻辑,也是马克思主义空间批判理论与中国城市化、现代化实际相结合的理论创新。空间生产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城市化发展的本质,批判了日常生活中的资本和权力逻辑,虽然为我们认识城市空间问题打开了一扇窗户,但对于如何解决问题的描述始终是抽象的、模糊的。比如,列斐伏尔提出的文化革命的方案就具有超现实主义的倾向,且充满了浪漫主义的色彩。
44、基于空间整合的乡村振兴实践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城乡发展方案,不仅关注城乡空间资源的再激活,更关注在社区性整合和生活性重建过程中实现空间价值的再分配,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基于社会正义的乡村空间再生产,为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及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现实方案。需要说明的是,笔者提出基于空间整合的乡村振兴逻辑本质上是学术研究意义上的理想类型,是基于全国乡村振兴实践经验的抽象概括,虽然在政策实践和执行过程中已经产生实际影响,但并不能与现实经验一一对应。在地方政府的现实实践中,始终无法摆脱空间生产逻辑的影响并直接导致了农民集中居住政策的不成功,这也是该政策在全国实施近十年始终充满争议的根源。作
45、为乡村振兴的理想类型,其在现实实践中也面临种种条件的限制。首先是资源禀赋的限制。空间整合体现了乡村振兴的多维目标,既期望通过空间资源配置实现经济社会的再发展,也期望通过对城市空间价值增长部分的再分配实现城乡社会的共同富裕,这就对城市经济发展和地方政府财政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建立在地方经济发展基础之上的空间价值不足以支撑空间整合实践中的资金缺口,就容易造成对农民利益的损害3 0。其次是时间的限制。基于空间整合的乡村振兴不仅重塑了农村社区的物理空间,也改变了乡村的社会空间、精神空间,要真正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不仅需要等待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还需要时间去促成农民对新05生活的适应。2 0
46、2 1年国务院印发的 推进“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中提出,要保持历史耐心,尊重农村发展规律,科学合理规划农村生产生活的空间布局和设施建设。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任何急功近利的做法都可能带来政策的不成功。最后是人员的限制。人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最根本因素,也是推进空间整合的重要条件。农村社区空间转型深受农村制度、文化和社会关系的多重羁绊3 1,政策制定者推动城乡空间整合的初衷与政策执行能力,以及农民群体在新环境中的就业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都将对政策执行结果产生影响。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必须考虑因为个体差异导致政策执行偏差的问题,尽可能地贴近基层,赋能基层,把好事办好3 2。总体而言,从空间生产向空
47、间整合的逻辑转变体现了新时代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的政策优化,但在具体实践中仍然充满着不确定性,因为严苛的条件限制必将导致政策执行过程的变形。值得欣喜的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农民集中居住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如何在新时代把握乡村发展规律,统筹城乡空间资源再分配,更好推动农村社区现代化,仍然是有待探索的课题。参考文献:1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 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 0 2 2-1 0-2 6(1).2 邵青.我国惠农政策的框架体系及政策执行影响因素分析J.甘肃理论学刊,2 0 1 2(2):1 3 1-1 3
48、4.3 邹兵.从“均衡发展”转向“重点建设”对上海市郊区“三集中”战略的再认识J.城市规划汇刊,2 0 0 0(3):6 8-7 2.4 何静.村庄兼并: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J.经济问题,1 9 9 6(1 0):5 0-5 3.5 叶继红,庄晓丹.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民集中居住问题研究述评J.贵州社会科学,2 0 1 1(1):9 4-9 7.6 伽红凯,王思明,王树进.中国农民集中居住的演进过程与经验借鉴J.农村经济,2 0 1 6(1 2):2 1-2 5.7 贺雪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逻辑与谬误J.学术月刊,2 0 1 9(1):9 6-1 0 4.8 周飞舟,王绍琛.农民上楼与资本下乡:城镇化的社会学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 0 1 5(1):6 6-8 3.9 HA L F A C R E EK.T r i a l b ys p a c e f o ra“r a d i c a lr u r a l”:I n t r o d u c i n ga l t e r n a t i v el o c a l i t i e s,r e p r e s e n t a t i o n sa n dl i v e sJ.J o u r n a lo fr u r a l s t u d i e s,2 0 0 7(2):1 2 5-1 4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