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基于内河避碰规则的船舶碰撞事故案例分析.pdf

上传人:自信****多点 文档编号:639797 上传时间:2024-01-22 格式:PDF 页数:3 大小:1.58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基于内河避碰规则的船舶碰撞事故案例分析.pdf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基于内河避碰规则的船舶碰撞事故案例分析.pdf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安 全 监 督水上安全 2023 年 第 7 期138作者简介:易太云,男,本科,高级讲师,研究方向为船舶驾驶教学与研究。基于内河避碰规则的 船舶碰撞事故案例分析易太云(重庆长江技师学院,重庆 408102)摘要:本文基于内河避碰规则提出船舶碰撞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所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分析方法,辨明事故责任的主次,并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使内河船舶船员学会分析海事案例,并提高应对船舶碰撞事故的处置能力。关键词:内河船舶船员;海事案例分析;方法0 引言船舶避碰是一门技术,以内河避碰规则为核心内容的技术规范,来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内河避碰规则具有技术规范和法律规范的双重性质,既是防止船舶碰撞事故的行动

2、指南,又是碰撞事故发生后判定事故责任的依据1。海事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典型海事案例中相关人员的操作行为和应急应变措施,找出发生事故主要原因、评价事故中采取的应急应变措施,使船员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提高应对此类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1 事故原因分析1.1 未遵守特别规定经内河避碰规则授权制定的特别规定是对内河避碰规则有关条款规定,尤其是对船舶航行原则的延伸和具体化,它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规范了船舶航行与避让行为,对确保船舶航行与避让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1。特别规定主要包括分道通航制、船舶定线制等有关交通管制在内的有关规定。通过在实施特别规定的水域发生的碰撞事故统计,绝大多数事故都是未遵守特别规定所造成。

3、所以对在这些水域内发生的碰撞事故进行分析时,首先要对照定线制规定和分道航行规则,分析船舶是否存在未遵守特别规定有关航行和避让的规定,其次要对照如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等分析船舶是否存在未遵守有关水上交通管制的规定。1.2 未遵守机动船相遇,存在碰撞危险时的避让行动规定机动船相遇,存在会遇态势不同、会遇船舶类型(操纵性能)不同、会遇水域及环境不同,其避让责任和行动也随之不同。内河避碰规则第二章第二节“机动船相遇,存在碰撞危险时的避让行动”,包括第十条至第二十条共十一条内容,规定了机动船相遇的避让责任和行动。在进行案例分析时,应注意它的适用条件、各条款之间的联系和交叉、条款优先适用等问题

4、,分析存在碰撞危险时的避让行动是否正确有效,并按照以下思路进行分析。1.2.1分析事故主要原因只适用于内河避碰规则的一条规定内河避碰规则第十条至第二十条的规定中,采用了“除本节另有规定外”、“不论本节有何规定”等用语,是为了使机动船相遇的每一种状态只适用规则的某一条避让规定,避免两机动船相遇在一种状态下可援引两条条文解释而使两船在采取避让行动时责任不清。两机动船相遇存在碰撞危险,确定避让关系时,只适用于规则的一条原则2。为了分析形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划清责任主次,首先必须查明是谁的过失行动致使事故发生,即该过失对应的规定只适用于内河避碰规则的一个条款。如果在分析船舶碰撞事故案例时援引规则的多个条

5、款规定,就会使得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不明,致使双方的责任不清。安 全 监 督Maritime Safety 水上安全1391.2.2分析事故主要原因要遵守内河避碰规则的全面性任何船舶,即使是会遇双方中的被让路船舶,也有遵守内河避碰规则各条的义务。当船舶的行动涉及内河避碰规则有关条款时,不能只注意规则对本船有利的规定,忽视规则其他条款对本船的约束,当事船舶必须全面遵守内河避碰规则1。例如:某限于吃水的船舶采取突然横越行动,与近距离顺航道行驶的机动船发生碰撞事故。在分析事故主要原因时,从遵守内河避碰规则的全面性进行分析,限于吃水的船舶的突然横越行动是发生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此事故应按照内河避碰规则第

6、十二条进行处理,不再按照内河避碰规则第十八条进行处理。1.3 未遵守行动通则的规定内河船舶相遇状态十分复杂,作为内河避碰规则不可能把船舶相遇的各种情况都一一列出,在分析船舶碰撞事故案例时,也有可能出现找不到事故主要原因的对应条款。行动通则是船舶航行和避让的通用原则3,是船舶避碰的基本条件和预防性措施,对船舶航行与避让的安全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船舶按照内河避碰规则采取的避让行动,都是在遵守行动通则各条的基础上进行。所以,船舶是否按照行动通则的要求采取行动是分析事故原因的重点。1.3.1未保持正规瞭望正规瞭望是船舶安全会让全过程中的首要环节、关键程序,是船舶安全航行的前提和基础1。在船舶碰撞事故案例

7、分析时,保持正规瞭望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衡量:1)任何船舶、任何时候有足够的适任船员保持连续、不间断的瞭望。2)要采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有效手段,交叉运用,相互验证,获得真实、客观、准确的各种信息。3)及时掌握客观存在的周围环境和来船动态的正确信息,并据此对即将形成的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估计,从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1.3.2未采用安全航速行驶安全航速是指能够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让行动,并能符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要求,有足够的时间和距离采取措施,达到避免碰撞和浪损的速度1。船舶在航行中所采用的航速应当足以保障自身的安全和不危及其他船舶、排筏、设施的安全,任何船舶、任何时候均应当以安全航速行驶

8、。“当快则快,当慢则慢”是船舶采用安全航速行驶的辩证体现。在船舶碰撞事故案例分析时,碰撞发生前船舶采用的航速是否与当时环境和情况相适应,是否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是案例分析的重要内容。如果船舶发生碰撞事故,通常都是未采用安全行驶所形成的。1.3.3未遵守航行原则航路是指船舶根据河流客观规律或者有关规定,在航道中选择的航行路线。规定船舶航路,要求船舶按规定航路行驶,使不同流向船舶各行其道,分道行驶,避免因航路相互干扰、侵占而发生碰撞,避免因航路偏离而发生搁浅、触礁事故1。熟悉航道情况,遵守航行原则规定,是驾驶人员正确选择航路的必然要求。在船舶碰撞事故案例分析时,一是分析船舶是否遵守分道通航、船舶定线

9、制相关规定;二是分析是否正确选择了航路,是否因某种原因偏离正确航路导致碰撞事故发生。1.3.4未采取合理避让行动船舶在通过保持正规瞭望发现来船后,应当仔细观察其动态,正确判断与来船是否存在碰撞危险。当对两船是否存在碰撞危险有怀疑时,应当认为存在这种危险。继而根据规则正确判断与相遇船舶的避让关系,明确本船在避让中的义务。在船舶碰撞事故案例分析时:1)分析船舶在航行中是否采取了船员通常所说的“动向不明先减速”的防止碰撞的行动。2)分析采取的避让行动是否明确、有效、及早,直到驶过让清。3)分析让路船与被让路船是否履行相应的避让责任,是否采取合理的避让行动。2 紧急措施剖析2.1 两船逼近或者已处于紧

10、迫局面时的措施船舶在内河航行,受航道情况、风、浪、流等的影响,很多情况下,船舶相遇需要相互体谅,共同配合采取避让措施才能安全会让。本着“分清主次,要求互让”的避让原则确定避让关系和责任,但对船舶避让行动的要求并无让路船和被让路船之分。当两船逼近或者已处于紧迫局面时,会遇双方应当在遵守内河避碰规则的规定下,双方协调一致,果断地采取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如转向、减速、停车、必要时倒车、用锚操纵等措施,避免碰撞。2.2 紧迫危险时的紧急措施当船舶处于紧迫危险时,要迅速全面衡量局势,采取立即停车、倒车,必要时抛下双锚制动;两船迎面相遇,船位逼近,先用舵避开船首,再向来船一侧操舵,避开船尾;交叉相遇避免一船

11、船首对着另一船腰部;甚至以减少损失为原则,避重就轻,不惜自己搁浅的危险驶出航道外避让等措施4。如果必须采取背离行动,应注意把握时机,并且要用信号明确表达本船的行动和意图,以取得他船的配合和协调一致的行动,并运用良好的驾驶技术。安 全 监 督水上安全 2023 年 第 7 期1402.3 发生碰撞后的紧急措施剖析船舶发生碰撞事故后,对双方采取的紧急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1)分析碰撞危险形成后,双方交换的避让信息。2)分析对来船动态不明产生怀疑,或者声号不统一时,采取的立即减速、停车,必要时倒车的避让行动。3)分析两船逼近或处于紧迫局面时采取的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4)分析两船处于紧迫危险

12、时背离规则的行动的合理性。3 辩明事故责任3.1 碰撞事故主要责任的认定船舶发生碰撞事故,承担碰撞事故责任的基本条件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碰撞事故已经发生、存在过错,存在的过错与碰撞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在分析船舶碰撞事故,判断船舶碰撞事故的责任承担,关键在于解决两个存在时间顺序和因果关系的问题:其一为事故船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二为船舶之间紧迫局面的形成原因5。3.1.1明确碰撞事故双方船舶的权利与义务船舶碰撞事故责任的判断,必须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船舶之间的避让关系做出准确的认定。在船舶避让关系的认定上,一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事实认定的关键在于明确碰撞事故发生前事故船舶之间在时间和空间上

13、的真实航行轨迹;二是必须以内河避碰规则为准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必须依据内河避碰规则航行和避让相关条款确定避让关系;三是必须科学严谨、全面考虑。3.1.2明确船舶之间紧迫局面的形成原因紧迫局面是船舶碰撞事故发生前的一个最为重要的环节和形式。紧迫局面的形成,虽然不会必然导致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但是,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必然有紧迫局面的形成。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紧迫局面的形成原因,必须具备 2 个条件:1)存在过错。有过错并且该过错与船舶碰撞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存在过错的船舶必须承担事故责任,然而,唯有导致紧迫局面形成的过错,才是承担船舶碰撞主要责任的前提条件。2)过错与紧迫局面的形成存在因果关

14、系。过错与紧迫局面形成具有的因果关系必须是客观真实的,即该过错的存在直接导致船舶碰撞危险局面的形成。只有与紧迫局面的形成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过错才能成为形成紧迫局面的原因。所以,在明确碰撞事故双方船舶的权利与义务基础上,对于违反法定义务导致紧迫局面形成,并最终酿成船舶碰撞事故发生的船舶,应当负事故主要责任。3.2 紧急措施的责任船舶碰撞事故中的紧急措施,是指紧迫局面已经形成,为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或者在碰撞事故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为减少碰撞损失,会遇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所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挽救措施。结合船舶碰撞客观实际,我们认为紧急措施具有以下特征:1)意识性。即船员对临近的紧迫局面所作出的一种有意识的

15、正常反应,其目的在于避免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或者在碰撞事故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减少碰撞事故损失。2)责任性。内河避碰规则第 3 条第 2 款规定表明,在紧迫局面已经形成的情况下,事故船舶均有义务采取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以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3)局限性。由于紧急措施是在紧迫局面已经形成情况下所采取,而船员往往受自身生理机能、心理机能以及船舶操纵技能的限制。正是因为紧急措施具有以上特征,所以,紧急措施的采取与否以及正确与否,并不影响船舶碰撞事故责任的定性,但在定性明确的前提下,在一定程度上可影响事故责任的定量5。4 总结经验教训船舶碰撞事故的经验教训,很少在实践中积累产生,更多的是在对船舶碰撞事故案例的

16、原因进行分析、对紧急措施进行剖析、辩明责任之后所总结出来的。在总结经验教训时,船舶碰撞事故产生的原因以及采取的紧急措施是否及时正确需要重点关注。5 结束语基于内河避碰规则的船舶碰撞事故案例分析:1)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时首先查明是谁的过失行动致使事故发生,即形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其次要从遵守行动通则的情况分析形成事故的重要原因。2)按内河避碰规则的要求分析事故双方采取的紧急措施。3)根据碰撞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划分事故双方的责任主次。6 参考文献1 张维俊,程志友,易太云.船舶值班与避碰 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20.2 刘祖德,蒋正海,朱文林,等.内河避碰规则讲话(1991)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3.3 张品生,吴士惕.避碰与信号 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4 李勇.船舶操纵 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5 潘绍龙.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促进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司法保护 J.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1,13(2):10-17.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论文指导/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