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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类案检索与司法大数据的应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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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8 卷第3 期2023年6 月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双月刊)JOURNAL OF GUIYANG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Bimonthly)Vol.18No.3Jun.2023刑事案件中类案检索与司法大数据的应用姜正权(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贵州贵阳5 5 0 0 0 3)摘要: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化解“类案异判”的意义包括司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求、统一法律适用的要求、公正与效率的必需、办案的智能辅助和质量监管利器。刑事案件类案检索的工具主要包括检答网、正义智库、中国12 3 0 9 检察网等。刑事类案检索的标准有人工和智能推送两种途径,关键在于发现争议问题。要

2、解决好刑事类案检索的动力和阻力问题,同时也要以底线思维谨慎应用司法大数据。关键词:类案检索;工具;标准;应用中图分类号:D925.2Application of Case Retrieval and Judicial Big Data in Criminal CasesAbstract:the significance of using big data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o resolve the problem of dfferent verdicts forsimilar cases includes the following aspects:u

3、rgent need of the judicial system reform,the requirement of unified legalapplication,the necessity of justice and efficiency,and the intelligent assistance and quality supervision tools.Sourcesfor criminal case retrieval mainly include ,and .There are two approa-ches in the standard of criminal case

4、 retrieval:artificial retrieval and intelligent push,and the key is to locate controver-sial issues.We should solve the problems of motivation and resistance in criminal case retrieval,and at the same time,we should apply judicial big data cautiously with bottom-line thinking.Key words:case retrieva

5、l;tools;standards;application一、引言随着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司法领域的人工智能发展迅猛。从“两高”到各级司法机关、高校、律师事务所等,纷纷涉足人工智能,如最高法院研发的“法信”“智审”、安徽省高院与安徽富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类案指引项目”、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运行的金融案件“类案智能专审平台”等检索工具、辅助办案系统。关于智能司法,阿图尔考夫曼曾言:“在一定的范围内,是可以被接受的。因为在这里,自动化的2文献标识码:AJIANG Zheng-quan(Guiyang People s Procuratorate,Guiyang 550003,

6、Guizhou,China)好处是很明确的。”1“类案异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而大数据的类案检索机制、类案偏离度预警机制等,无疑是破解难题的有效路径。从两高的案例指导规定、2 0 17 年8 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及2 0 18 年12 月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第9 条规定?看,解决“类案异判”的关键途径之一为类案检索。在第四次工业革命前,浩如烟海的判决、裁定、起诉书、不起诉书等,只能在小范围内,通过层层审批、集体讨论,形成“统一出口”,实现“类案同判”,文章编号:16 7 3-6 13 3(2 0 2 3)0 3-0 0 9 3-0 6收稿日

7、期 2 0 2 3 -0 1-17【基金项目 2 0 2 2 年度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检查监督能力研究一一以类型异判的化解为视角”【作者简介】姜正权,男,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主要研究方向:侦查。“健全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完善类案参考、裁判指引等工作机制基础上,建立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确保类案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存在法律适用争议或者类案不同判可能的案件,承办法官应当制作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报告,并在合议庭评议或者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时说明”一9 3 一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但这显然已落后于时代,无

8、法实现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人工智能的发展让这一目标有了可实现的方法和路径,以人工智能化解“类案异判”不再成为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化解“类案异判”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司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求。随着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独任法官和合议庭更加独立行使审判权、承担办案责任,审判监督方式也由微观监督向流程的宏观监督转变,员额法官、检察官裁量权的范围更加广泛。人工智能可以实现对裁量权的软约束,在出现“类案异判”可能时,提醒员额法官、检察官注意;或者在案件确认为“类案异判”时,作为追究办案责任的证据之一,也可以成为员额法官、检察官抵御外界不当干预的“避风港”,

9、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深人推进具有积极意义。二是统一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的要求。案例是尺子,尊重以前的案例,能够对同等情形一视同仁、“同案同判”,以人工智能化解“类案异判”,是将原来的领导和集体统一出口改为技术统一出口,实现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的统一。三是“类案同判”的公正与效率要求。司法类案在实践中不仅存在,而且是大量、广泛地存在。“类案同判”不仅能切实做到繁简分流,提升司法工作效率,而且能够实现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类案同判”的需求,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办案的智能辅助和质量监管利器。案例是经验,凝结着前辈的司法知识和智慧,检索和参考类案既是理解法律规定和裁判规则的重要辅助手段,也是当法律出现空白

10、或模糊时统一司法裁量尺度的重要机制,更是学习和传承司法经验的重要途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类案检索和类案指引方面的人工智能平台,不仅能高效率地检索到争议点的要旨,切实解决法律理解的痛点,而且能够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类案偏离度预警,提升专业能力,提高案件质量。因此,刑事类案检索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是一种办案工具,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器”;是一个办案标准,是“木直中绳”的“绳”;是一种办案方式,是“类案同办”“类案同处”,能体现“同罪异罚,非刑也”;是一种自我监督,面对刑罚合法性和正当性的质疑,采用类案检索并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证成,达到自我监督的目的,所谓“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

11、,必先自成”,这也是回应刑罚合法性和正当性质疑的有力举措。一 9 4 一(双月刊)二、刑事类案检索的工具多数检察官在检索中有以下困惑,具体表现为“三不”:不知道、不会用、不熟练。首先是不知道,包括不知道有什么检索工具,不知道哪个检索工具比较好用,不知道有哪些检索方法,不知道检索工具对检索结果是否有影响,或者对于检索方法对检索结果是否有影响,处于“茫茫不知处”的状态。其次是不会用,包括怎么选用检索工具,网址在哪,是否需要付费,如何进行检索,怎么会没有检索结果,怎么没一个相关检索结果等,处于“拔剑四顾心茫然”的状态。最后是不熟练,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无法熟练掌握检索工具。现阶段,检索工具繁杂,两高

12、及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等官方开发的检索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信”、中国司法案例网、“智审”、最高法院研发的类案智能推送系统、最高检研发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的量刑辅助功能、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研发的类案裁判标准数据库、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研发的类案推送模块等。这些检索工具有的案例较全,有的需付费,有的不包含智能检索,有的仅在内网运行,有的仅在地区法院或地区检察院内部运行,各个检索工具的使用条件不一、使用方法不一,造成一线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迷茫,无法熟练掌握全部检索工具。二是无法熟练使用检索方法。多数仍采用关键词检索方式,检索方法单一且不够纯熟,导致检索效率不高、检索问题频现,处于

13、“两处茫范皆不见”的状态。目前,涉及检察机关的类案检索工具包括检答网、正义智库、中国12 3 0 9 检察网等,不一而足。各个检索工具的优缺点也很明显,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选择一种或多种使用,现对各种检索工具简单介绍如下:(一)检答网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最常使用的是内网检答网,检答网为最高检研发,自2 0 18 年10 月8 日在检察专网正式上线运行 2】。检答网知识库中心模块有案例检索工具,检察人员可借助该大数据检索工具实现类案检索。以性侵未成年人为例,经检索,有两篇案例,分别是最高检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田某某亵儿童案和贵州省高院判决的张某强奸案(2 0 14)黔高刑二终字第5 8号】

14、,其优点就是检索免费,仅需登录检答网,检察人员均能使用,检索的案例层级高、准确性强,缺点为仅限内网使用,检索结果不全面。18卷3期(二)正义智库正义智库是由检察日报社和人民法院出版社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发,在“法信”平台基础上,全面汇集检察业务领域涉及法律法规、案例观点、书刊文献等资源,首家为全国检察工作者提供全面、专业、精准、智能检察知识服务的大数据平台 3 。该平台有专门的类案检索栏目,“对海量案例数据根据罪名特征进行大数据维度和案件画像标注,对案例的案件事实、法律事实、裁判理由、引用法律依据等预设多重维度,通过15 万特征标签进行大数据智能匹配类案,快速生成类案检索报告 并进行可视化分

15、析”。同样以性侵未成年人为例,经检索,有6 1篇刑事案例、4 篇民事案例,中级法院审结的2 0 篇、基层法院审结的4 3 篇,地域涉及北京、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河南、湖南等省直辖市,审判年份包括2 0 13 至2 0 2 1年;一审4 2件、二审9 件、刑罚变更11件,等等。其优点是可以在外网使用,检索快捷、方便,有联想检索功能,如在检索栏输人性侵未成年人就会出现案情特征(性侵未成年人)的词条,检索结果较多可以进一步筛选,但缺点是准确性不高,案例层级不够高,需要付费。(三)12 3 0 9 中国检察网12309中国检察网是全国检察机关办事服务综合门户,2 0 19 年9 月正式上线运行。

16、【4 在案件信息公开平台,汇总了检察机关公开的法律文书,包括起诉书、不起诉文书、抗诉书等,可以在检索栏实现简单检索和复杂检索。还是以性侵未成年人为例,经检索,有1篇案例,为最高检发布的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之二,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例。其优点就是检索免费,能在外网检索,无需注册,检索到的案例层级高,准确性强,缺点是检索结果仅限检察机关相应文书和案例,检索结果不全面。综上,刑事类案检索的工具呈现纷繁复杂、百花齐放的状态,但万变不离其宗,工具是否好用,需要的不仅是叫好,更是叫座,市场会验证谁的工具更好,只有全面、权威、方便、快捷的类案检索工具,才能赢得

17、市场的青崃。三、刑事类案检索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规定:“本意见所姜正权刑事案件中类案检索与司法大数据的应用称类案,是指与待决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经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该规定明确认定为类案的标准,一是与待决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二是已生效。但从刑事案件办理角度看,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三个概念存在交叉或者覆盖,如某个定案证据是否能作为非法证据排除,涉及法律适用,即非法证据排除司法解释的适用,同时也涉及案件基本事实的确立,另外,该证据也可能是案件的争议焦点。以检察

18、机关为例,原则上以案件性质为统领,以争议问题为主、以基本事实为辅确定是否为类案。因为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办理案件流程不同、方式不同,甚至四大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性质均不同。因此在本业务领域内检索类案,基础是案件性质,即刑事案件的类案不应有行政案例,除非是刑行交叉问题。然后需找到待决案件的争议问题,以此为基础检索类案。最后以基本案情相似为筛选项,对类案相似度从高至低进行排列。刑事类案检索的标准,即确定两个案例及多个案例之间是否为类案,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人为检索、比对后明确是否属于类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上述第一条规定以及第六条规定

19、:“承办法官应当将待决案件与检索结果进行相似性识别和比对,确定是否属于类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的规定(试行)第一条规定:“类案检索,是指法官通过在线检索、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发现与待决案件在案件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相类似的案例,为待决案件裁判提供参考。”后者将比对范围限缩为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另一种是检索平台推送,如之前提及的在检答网中案例检索,输人相同的条件会出现类似的结果,结果案例与待决案件的关系为类案。两种途径的共同点是都需要借助上文提及的类案检索工具,两种途径的不同点是人工的参与比例和精确度,前者为主且更为精确,后者为辅。在主次明确后,刑事类案检索的标准可

20、以争议问题为主,以发现和归纳争议问题的刑事类案检索关键所在,着力发现和归纳案件真正的争议问题。争议问题的发现、归纳和总结需要经年的办案经验和知识储备:一是需要向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多学习取经,二是需要自身努力学习书本、案例等方面的知识;三是需要向技术革新要力量,熟练运用检索工一9 5 一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具和检索方法,找到案件真正的争议问题。同时,争议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司法人员对此各有观点,甚至争论不止,这种争议的解决除了靠理论说服外,还可以引入类案检索结果,达到在本地域内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目的,实现“类案同判”“类案同办”,从而定分止争。例如: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奸罪的加

21、重情节“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存在争议,经类案检索,发现最高检指导性案例齐某强奸、狠裘儿童案(检例第4 2 号)与待决案件类似,并且对“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明确为“行为人在教室、集体宿舍等场所实施狠裘行为,只要当时有多人在场,即使在场人员未实际看到,也应当认定”,司法人员直接按规定参照指导性案例办理,争议由此可以化解,法律适用由此可以统一。四、刑事类案检索的方式刑事类案检索的方式主要包括关键词检索、归纳检索、法律本体检索。首先是关键词检索,即在搜索栏输人需要检索的词语,看似很简单,但词汇选择会直接影响检索结果,以下举四个例子。例1:与女痴呆症患者发生性交行为是否需要主观明知被害人为痴呆症患者?该焦点

22、问题的关键词是什么?是“强奸”“痴呆”明知这三个关键词。例2:代购毒品能否构成贩卖毒品罪?该焦点问题的关键词是什么?是“贩卖毒品罪”“代购”吗?不是,还应包含“贵州省”这个关键词,否则就会信息过载。例3:2 0 2 1年,在贵州省行贿2 0 0 万余元能否判缓刑,该焦点问题的关键词是什么?是“行贿罪”“缓刑”吗?不是,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检索工具,因该问题是2 0 2 1年提出的,那么关键词是“行贿罪”“2 0 2 1年”“贵州省”,这样就检索到7 5 篇案例,能涵盖当年所有贵州省内行贿罪的案件,包括行贿金额和是否适用缓刑,同时也不会信息过载。例4:诉请连带保证责任判决担保责任,是否超出诉讼请求

23、?该焦点问题的关键词是“连带保证责任”“补充清偿责任”“担保”“超出诉讼请求”,其中“补充清偿责任”是在初步检索之后确定的检索关键词。其次是归纳检索。归纳检索主要在已有的归纳性文章或案例中进行再次检索。如涉及毒品类相关问题,可以在百度等搜索引擎中输人“毒品”“指导性案例”作为关键词等,就会出现有学者或者律师归纳总结好的毒品犯罪类的案例,从已有归纳好的案例中可以寻找和在办案件相类似的案件。一 9 6 一(双月刊)最后是法律本体检索。如退休后劳动者人事档案存在争议,当事人起诉到法院,法院能否受理并支持当事人诉请?以法信网为检索工具,可以先检索相关法律规定,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三

24、款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 0 2 0 年12 月已废止)第五条规定。再以法条为基础,检索相关案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为检索对象,发现被17篇案例引用,检索结果有17 篇案例,均明确法院应当受理此类案件。最后再结合案例,找典型案例。找到了“某化工公司诉邵某用人单位责任纠纷案”,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后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在案例要旨部分明确表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负有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的义务,该法定

25、义务不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而受影响”,至此达到检索目的。正如吴泽勇教授所言,“法学论文写作最核心的事是多写、多改。你不可能通过读一本游泳教科书来学会游泳。”5 同样,我们也很难通过一门论文写作课学会论文写作。归根结底,写论文是一种能力,而不是一种知识。同样,类案检索也是一种能力,而非一种知识,我们只有通过实际运用,才能遇到问题并解决问题,最终熟练运用类案检索工具和类案检索方式。五、刑事类案检索的监管(一)刑事类案检索的动力和阻力刑事类案检索从工作量上加重了司法人员的工作负担,是在原有办案程序中增加一环。该环节的必要性在司法人员特别是检察干警中还存在不同认识。有的干警认为增加了

26、工作负担,有的干警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个案件是相同的。同时类案检索也从实质上限缩了司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如拟作出的决定和检索的类案结果相左,则司法人员在案件处理时需更加谨慎,或者有充足说明作出相左结论的理由,或者改变案件处理决定,和类案保持一致。从事法律工作,检索是职业能力的基本素质之一。美国法律服务就业市场的调研显示“诉讼律师4 3%的时间用于法律检索;8 6%的受访者认为法律检索能力对于年轻的助理来说是非常重要18卷3期的”6 。类案检索无疑会加重了目前办案人员的工作量,但该工作量不仅能有效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也能形成对办案人员裁量权的有效制约。当然,整体的制度红利需要释放到每个检察人员,

27、才能让制度焕发活力。因此,类案检索的工作质效,如类案检索报告数量、质量等,宜纳人绩效考核范围,让充分进行类案检索的司法人员享受到案件质量提升带来的考核优势。只有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才能最大限度激发司法人员运用类案检索办理案件的热情。在解决了刑事类案检索的动力问题后,再回头检视类案检索结果,我们对司法大数据的应用还应保持谨慎态度。刑事类案检索的监管可以分为内视和外视角度。从内视角度看,刑事类案检索如前所述,是一种自我监督方式,因为其可以形成对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软约束;从外视角度看,刑事类案检索的结果运用仍需谨慎,即司法大数据的应用需有底线思维。“大数据、人工智能强调对过去保存下来的数据进

28、行分析,然后深度学习,基本套路是通过对大数据的抓取来形成一些规律性的、总体性的认识,其基本倾向是认同过去的做法。但是这样的做法也可能会掩盖一些发现理论纰漏的机会。”7 即类案检索的结果是既往案例,法律有滞后性,以法律为准作出的生效判决更有滞后性,那么类案检索的结果应用,即司法大数据的应用应更为谨慎,不宜过分注重结果,也不能直接将结论照搬到待办案件,应注意整个参照参考过程。(二)刑事类案检索的参照参考“两高”在指导性案例工作规定中均明确规定对指导性案例的适用过程为“参照”,对其他案例为“参考”。法检两院对参照指导性案例释法说理是必须还是可以,意见并不统一,即使是参照指导性案例作为裁判理由引述,也

29、存在隐形援引(参照指导性案例或与指导性案例精神一致,但在裁判理由中未明示引述)或者排除性参照(待办案件与指导性案例的内容或精神相左,在裁判理由中未明示引述)等问题。另外,还存在“目前多数司法人员对指导性案例的适用方法和技术还比较生疏”8 12 3 7等问题,有待于“开展案例的识别、案情比对、情事权衡原则的运用、案例援用和排除适用等方面的技术培训”8 2 3 7,才能有效提升指导性案例参照水平。同理,对于其他案例的参照原则、参照方式等也需要明确的规则以及相应的技术培训,才能更好地运用指导性案例和其他案例,让整个参照参考过程更加规范化、专业化、技术化。姜正权刑事案件中类案检索与司法大数据的应用考案

30、例的层级方面,上级院案例优先于下级院案例,近期发布的案例优先于之前发布的案例。三是全面原则。类案检索结果可能有一边倒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规则,也有可能类案检索的结果五花八门或半斤八两,在参照参考时,必须要在全面展示检索结果的基础上,运用类似原则、效力优先原则等证成待决案件结果。四是情势权衡原则。即在类比时,还要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价值评判。【8 2 16 如在办理天津赵大妈案时,检察人员如果进行类案检索,就会发现虽然法律适用没有问题,甚至多数案例支持判刑情况,但少数案例如王国其非法买卖枪支案、冯昕非法走私枪支案等要在法定刑以下判刑后,层报最高法审核。我们看待出售、持有玩具枪

31、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在选择参照参考案例时,这是要所要秉持的价值判断。2.类案检索参照参考的步骤。一是在全面、综合运用类案检索工具、方法后,确保类案检索结果全面、可靠。如果类案检索结果片面或者有误,那么参照参考则无意义。二是将检索结果和待决案件进行比对,排除与待决案件不类似或者无关案件。三是将检索结果按照效力排序,并按照意见相同的案例分类。四是将排序和分类后的案例,结合价值判断、层级、时间效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判断,进而得出类案检索参照参考的结果。3.类案检索结果的应用。无论是理论调研还是司法办案,在大数据浪潮下,借助python等编程软件可以实现对成百上千个样本量的获取、分析、研究和判断,如最

32、高法院信息中心、司法案例研究院2 0 16 年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涉拐犯罪,从案件量上看,拐卖妇女、儿童罪案件数量占94%,收买妇女、儿童罪案件数量占6%。9 司法大数据显示出拐卖者和收买者的人刑不对等且失衡,但我们对此仍应考证案件数量呈现如此大差别的原因何在,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哪一方面还是哪几方面的问题,直接将该司法大数据结果应用到立法问题上,证明是否应该修法,这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实际。严谨的论证除了数据以外,还应关注个案,没有个案公正,就谈不上整体公正,要防止出现为多数公正伤害少数公正的情形。除此之外,应坚持底线思维,在司法大数据应用过程中还应注一9 7 一1.类案检索结果参

33、照参考的原则。一是类似原则。类案检索的结果,无论是人工检索或者智能检索均有类似度排序,和待决案件相似度越高的案例,越具有参照参考价值。二是效力优先原则。参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意保密的要求,如精准司法公开与当事人隐私侵害 10 的问题,在研究拐卖妇女、儿童罪案件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案件时,还应充分注意被害人信息的保护、隐匿,避免信息泄露影响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等等。大数据赋能可以助推法律监督质效提升。大数据既是大机遇、大变革,也是大动力、大红利。在大数据时代,谁掌握了先机谁就会掌握未来,赢得未来。现在的贵阳正处于以大数据为引领加快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的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新形势,着眼于法律监

34、督能力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应当以大数据为引领,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抢抓机遇大力推进大数据在法律监督中的运用,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奋力迈进省会城市检察第一梯队,为加快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参考文献:1 阿图尔考夫曼.法律哲学:第二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 0 11:14 4.2 王小飞.检答网: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N.检察)(双月刊)日报,2 0 2 2 -0 4 -17(1).3正义智库官网.“正义智库”介绍 EB/OL.2 0 2 3-0 2-21(2023-03-11).http:/ 戴佳.12 3 0 9 中国检察网正式上线N.检察日报.2 0 1

35、9-09-17(1).5吴泽勇.法学论文写作-谈 EB/0L.2022-02-24(2023-03-11).ht-tps:/ 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 0 16(2):3 1-5 2.7周光权.刑法学习定律M.第2 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 0 19:19 7.8于同志.案例指导研究:理论与应用M.北京:法律出版社,2 0 18.9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涉拐犯罪 EB/OL2 0 16-12-26(2023-03-11).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6/12/id/2491811.shtml.10王禄生.司法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风险及伦理规制 J.法商研究,2 0 19,3 6(2):10 1-112.【责任编辑刘晓华18卷一一个个性化的实战经验漫一 9 8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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