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知识:零税率与免征有何区别?(老会计人的经验)问:“营改增”试点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征增值税优惠的范围都有所扩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对此有详细规定。适用零税率与免征增值税有何区别?答:简易计税方法前提下没有区别财税201337号文件明确规定:“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可见,在这种情况下,两者没有区别。适用简易计算方法的有两种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前
2、提下区别明显免征增值税:应纳增值税为0,同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适用零税率: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适用零税率即销项税额为0,应纳税额=0-进项税额。这意味着可以退还税款,或进项留抵。通过公式计算,有助于理解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4第四条规定:“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相比之下,适用零税率比免征增值税更实惠。这就有助于理解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附件4第四条规定:“外贸企业兼营适用零税率
3、应税服务的,统一实行免退税办法。”表面看,似乎给外贸企业以更多的扶持。但实际上,免退税包括免税和退税,如果外贸企业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因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同样只能免税,没有退税。税收管理要求不同增值税有多档税率,零税率也是增值税的一档税率,只要符合文件规定,就可以适用零税率。无须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但免征增值税却是税收优惠,要遵循税收优惠管理的相关要求,或先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可以主动放弃免税优惠(包括减税优惠,下同)。但一经放弃,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7号)规定:“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
4、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而且“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纳税人也可以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零税率。但如何办理放弃适用零税率手续,暂无规定。对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不同适用零税率与免征增值税的区别还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属于财政性资金。而财政性资金要时符合三个条件,才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
5、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具体文件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从实际情况看,很多企业都无法同时达到这三条,往往被税务机关检查时并入收入总额,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出口退税则不视为财政性收入,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见财税2008151号文件)。试点纳税人适用零税率而产生的退税,是否比照出口退税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目前尚无规定。但还需要有新文件进一步明确。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