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体育法》修订背景下公民体育权证成的三重路径.pdf

上传人:自信****多点 文档编号:525554 上传时间:2023-11-07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1.29MB
下载 相关 举报
《体育法》修订背景下公民体育权证成的三重路径.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体育法》修订背景下公民体育权证成的三重路径.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体育法》修订背景下公民体育权证成的三重路径.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第 卷第 期 年 月.山东体育学院学报&专题研究:./.引用格式郭晓燕.体育法修订背景下公民体育权证成的三重路径.山东体育学院学报():.收稿日期: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编号:)作者简介:郭晓燕()女山东蓬莱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为体育权利学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 法学院山东 日照 体育法修订背景下公民体育权证成的三重路径郭晓燕摘 要:新修订的体育法保障了公民参与体育活动的权益但并未明确界定公民体育权及其权能范畴学者们对体育权是权利泛化下的虚构概念还是公民应享有的权利仍存在分歧研究认为从权利的运行逻辑出发公民体育权可以从三重路径证成:()公民体育权具有道德正当性权利的实现能增进公民身

2、心健康、保障人性尊严、促进社会发展、增强群体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感()宪法中的体育条款是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政策宣示概括性条款是体育法体系确认权利的宪法依据体育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体育参与权这些法规范证成了公民体育权的合法性()国家是公民体育权实有化的主要义务主体应履行尊重、给付与保护三重义务 在此基础上体育法体系应明确公民体育权的权能范畴强化公民体育权实现的义务保障实现体育法由管理型立法向维权型立法转变关键词:公民体育权体育法权利证成正当利益国家义务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年第 期专题研究山东体育学院学报 年 月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进一步保

3、障了公民参与体育活动的权益 在此背景下关于体育权利的研究成为当下体育法学的重要议题 我们生活在权利备受关注、权利话语越发彰显的时代但学界对于体育应否权利化存在争议 反对者认为“体育权是权利泛化下的虚构概念”“体育权利现有的逻辑范式因诉诸道德而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支持者则从不同角度分析了体育权利的内涵、要素、基本权利属性等问题 这些研究深化了学界对体育权的认知却缺乏对前置性问题的回答 关于体育的权利主张应否及能否上升为权利?毕竟权利主张不等同于权利要实现过渡必须经过合理且充分的论证从法理上讲权利不仅仅是制度上的规定应体现于从观念到制度、再到现实的完整时空运行过程依据“权利”的运行逻辑应注重以下方

4、面的考量:()一项权利要得到证成必须在伦理上具有合理性在道德上具有正当性 这源于法律与道德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使否认国家法与道德存在必然关联的实证分析法学派也并不否认实在法应具有的道德基础法律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的发展事实上都受到特定社会群体传统道德的深刻影响()需要在现有的法律规范中寻找到相关的权利基因该项权利能够实质地上升为法定权利这是权利法定化的必要条件()在实践层面法定权利需要具有转化为现实权利的资源支持义务主体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这是一项权利得以证成并逐步递进的三个层次即一项具有道德基础的权利观念通过一定的程序被赋予法律效力成为法定权利在法定权利转化为现实权利的过程中离不开国家对资源的

5、有效配置以及义务的恰当履行需要指出体育领域依体育法的设置大致可分为大众体育、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 本研究聚焦大众体育探讨的是一般意义上公民所享有的体育权要证成公民体育权首先需要明确体育权所包含的内容即体育权的权能 因体育权与许多权利发生关联学者们对此认知并不统一出现了各种各样关于体育权的权能界定 有学者提出体育权的权能包括体育信息知情权、体育发展决策权、体育管理权等也有学者从体育权中引申出体育劳动权、体育创作权、体育社会保障权等更有研究列举了体育权多达 项的子权利 从这些研究中可以看出体育权的权能范畴比较丰富体育权所指向的并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包含了诸多子权利的“权利束”但体育权的权能并不是越详细

6、越有助于对权利的保护一方面详细的权利清单容易让人产生错觉没有列举的、潜在的体育权的子权利不在法律的保护之列另一方面上述提到的部分体育权的子权利能够被其他权利所涵盖如体育信息知情权在知情权的外延范围内 如果依此方式详尽列举权利清单将极度臃肿可能出现权利的“通货膨胀”现象 基于此围绕体育权的核心要素结合体育法的篇章设定本研究将公民体育权界定为:公民个体接受体育教育、参与体育活动、获得体育利益的资格与自由主要包括体育参与权、体育发展权、体育教育权、体育结社权等方面的内容 利益的正当性:公民体育权利应受保护的理由权利的合理概念意味着某种东西成为道德权利的标准 某人拥有某项道德权利就意味着它受到了某种保

7、护 它的什么受到了保护一个中肯的回答是正当的利益 利益是权利的核心要素人们愿意为权利而斗争正是基于权利中所蕴含的利益 当然法律所保护的只能是正当利益如赌债等不正当利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因而法益本身就蕴含着利益正当与否的规范性判断 具体到公民体育权该权利之所以具有被保护的道德合理性与正当性是因为对公民体育权的保护不仅关系到权利主体的个人利益它还能够促进公共善 社群主义认为除了个人权利之外社会作为一个有着共同文化、传统和价值的社群有着整体性的利益 个人权利只有在这种整体利益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均衡与秩序和谐个人权利也才据此获得了正当性共同善作为权利证成的理由表现为权利人的利益与共同善

8、是相协调的二者相互支持 在拉兹看来尽管每一项权利都会促进权利持有人的利益然而保护这些利益的理由以及那些提供保护权利的证成理由并不局限于对权利持有人福祉的关切 基于此拉兹将权利完整解读为:权利的价值是权利人的利益与其他人利益或共同善的总和 依据共同善的权利观证成公民体育权应受保护的理由在于它既是对权利持有人个人利益的保障同时也促进共同善的实现.体育权的行使能满足公民身心健康的需求根据马斯洛的社会需求层次理论人类解决了基本的生理与安全需求之后就会有更高层次的需求因经济发展与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国人的生存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人们更注重追求美好的生活 体育活动具有工具价值和目的价值双重价值属性 一方面【郭晓

9、燕】体育法修订背景下公民体育权证成的三重路径.健康是人类改造自然的前提条件失去了健康即失去了获取其他社会权利的基础体育活动对于人的身心健康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报告显示缺乏运动与诸多疾病直接相关加强体育锻炼是预防很多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重要方式 体育活动也有助于人们排解郁闷舒缓压力改善心理健康减少发生心理问题的几率产生“社会平稳运行中的安全阀效应”以健康为目的的体育活动已经成为社会成员的共同需求成为美好生活不可或缺的有机构成 另一方面体育活动本身也具有独立的目的性价值 在参与体育活动中人们感受到生命力的张扬体会到独立自主人格的彰显 可见公民的体育权利除了具有指向健康这一工具价值还

10、具有自身的目的价值 体育活动本身会给人带来无穷的乐趣近些年各地的城市马拉松赛事场次逐年增多参赛人次持续增长这些众多的参赛者不仅是为了健康更是体验了超越生命之有限追求无限的过程这种追求无限过程也是人类主动求真、向善、尚美与追圣的过程.体育权的实现具有促进社会发展的功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 体育活动的开展增进了群体的健康水准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更为充分的劳动力资源 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是必不可少的因素 但现阶段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企业发展中的劳动

11、力成本激增 同时老年人口比重的持续增加导致医疗支出将成为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部分而公民体育权在增强个人体质的同时客观上也会减轻国家在医疗方面的财政支出.体育权的存在具有促进平等与人性尊严的价值公民在参加体育活动的过程中种族、性别、教育背景、社会地位等都易被忽略每个人均被视作平等的、有尊严的个体 体育权利法律化是对人与人平等价值的认可 把体育权利作为一项法定权利予以规定突出了国家对公民体育权实现的保障义务让从事体育活动成为每个人的平等权利而不是某些人的特权 体育权的存在也表达了对个体尊严的尊重 一直以来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模式都是“举国体制”将更多的体育资源投向大型国际比赛(如奥运会)这虽然有助于展

12、示我国的体育竞技实力但与权利思维下公民体育权的保障关联不大 公民体育权的确立正是要转变这样的思路:把体育切实落实到对公民个体的关注和保障上从更多地关注竞技体育转向关注大众体育为体育竞赛减负让体育竞赛不再承担过多的政治功能传承的只是拼搏向上的体育精神.体育权的运用能增加群体的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感智能互联网时代个人再次变成原子化的个体个体完全可以依赖于智能产品满足自己绝大多数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参与体育活动成为人际交往的重要方式对于个体而言人际交往是人的本质需求人际交往的匮乏将引发很多心理疾病对于群体而言体育活动能够提高群体的凝聚力 很多体育活动属于某个民族或者群体特有这些体育活动的开展将有助于增强该群

13、体的文化认同感对于保留体育文化有重要价值 对于上述功能有学者称之为体育运动特有的稀释效应和凝聚效应 公民体育权利法定化的规范依据仅从道德层面去证成权利始终得不到直观的、可精确分析的权利概念权利势必需要通过法律的设定才能获得较为清晰的边界 公民体育权的法定化需要以相应的法律规范为依据 以 年 月新修订的体育法为时间节点体育法修订之前公民体育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宪法总纲中“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宣示性条款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概括性条款体育法修订后除宪法依据外体育法中的相关规定也为公民体育权利的法定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体育法第 条规定:“国家依法保障公民平等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这一条款位于体育法总则

14、部分属于宣示性条款 从权利的视角出发可以发现新修订的体育法对公民体育权的保障较之以往有很大的进步但依旧保有继续完善的空间.宪法中的体育条款是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政策宣示宪法第 条第 款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有学者认为从这一条款可推导出公民享有体育权并且体育权属于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 其理论依据在于宪法存在多种类型的未列举权利 即除了宪法明确规定的权利外凡是能从宪法性规范推定出来的权利均应视为公民的宪法权利 然而实际上从这一条款很难直接推导出公民享有体育权 一是从条文结构看 条位于宪法的总纲部分而非宪法第二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部分可见立法者的本意并未想要将体育权利

15、设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二是从该条的话语表述看“国家发展”所体现的是国家想要发展体育事业的 年第 期专题研究山东体育学院学报政策与意图而这一政策如何贯彻实施则需要体育法律体系将之具体化 总之宪法中的体育条款虽难以直接推导出公民体育权的存在但却可以成为体育法律规范明确体育权的宪法条文来源.宪法中的概括性条款可成为确认体育权的宪法依据概括性条款可作为权利的价值基础未列举的权利可以依据概括性条款推导出来 如美国宪法第 条修正案规定的正当程序条款德国基本法第 条规定的人之尊严不可侵犯条款都属于概括性条款 我国宪法第 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也发挥着类似的功能 从它在宪法规范体系所处的位置及在中国法文化

16、背景与当前时代背景来看它具有作为宪法具体权利的总括与成为宪法基本原则和价值的功能它可以在不损害宪法稳定性与宪法权威的前提下为新兴宪法权利的保障提供规范支持 人权是指人作为人、基于人的本性就应该享有的权利判断人权之必要性的标准在于该权利对于维系人之生存与发展所必需 人权的内涵是不断发展的学界已经形成了三代人权的共识有学者甚至提出智慧时代背景下第四代人权的理念 因此从理论上讲公民体育权具有隶属于人权的可能性()公民体育权对于人类来说具有不可或缺、不可取代性 如前所述参加体育活动既是个体保持身心健康的重要手段也是其张扬生命力、彰显自主人格的方式()人类对体育活动的追求具有持续稳定性 古希腊时期就存在

17、摔跤场、跑马场古代中国的射箭比赛、蹴鞠比赛等都是人类早期进行体育活动的证明 因此将体育视为一项权利具有历史积淀的习俗依据从事体育活动是一项普遍的生活方式()公民体育权具有普遍性 世纪 年代中后期体育权在我国以国际性人权的方式受到体育学者们的关注 国际社会为推动体育权的丰富与完善颁布了一系列国际体育规范 年颁布的国际体育运动宪章明确提出从事体育运动与接受体育教育是一项基本权利这既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针对体育权利的共同宣言也是联合国系统中首个专门针对体育权利发表的国际性文件修订后的奥林匹克宪章直接规定“从事体育运动是一项人权”年的国际体育教育、体育活动与体育运动宪章对体育权予以更为全面详尽的阐

18、释 另外已有 个国家在宪法文本中规定体育权利 从 世纪 年代至今呈现出多国在宪法上规定体育权利的趋势 当然体育权在理论上具有人权的属性并不意味着当下就具备转化为基本权利的现实性但它可以成为体育法律体系对体育权确认和阐释的宪法依据.体育法仅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体育参与权新修订的体育法在总则部分规定了国家依法保障公民平等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并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参加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 之后则分别从大众体育、青少年体育教育与体育活动、竞技体育中运动员的参与竞赛、受教育权、交流权等进行了规定 这些条款为公民平等地参与体育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体育权利保护进入法定化的阶段但体育法对于公

19、民体育权利的保护也存在许多不足()公民体育权是由诸多子权利构成的权利束其中包含了体育参与权、体育发展权、体育教育权、体育结社权等多方面的内容 体育法对体育权的规定分散且不完备 第 条仅明确规定了公民的体育参与权对体育教育权则只局限于学校教育阶段忽视了因各种因素未接受学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已经结束了学校教育阶段的成年人 对于公民的体育结社权和体育发展权则并未明确规定()从权利实现的角度看权利的实现离不开义务的履行 但体育法在规范表述上多采取“国家鼓励”“国家支持”等方式属于宣示性和倡导性条款 有学者通过对体育法条文的逐一分析发现在体育法的条款建构中软法性条 款 占 比 为.半 软 法 性 条 款

20、占 比 为.软法性条款缺乏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没有明确的义务性规定权利的实现与否以及实现程度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体育法在整体上依旧呈现出“管理型立法”而非“维权型立法”的特征对公民的体育权利保护不足 修订后的体育法延续了之前以体育类型为基础的大众体育、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划分立法对后两者的规定比较详细但对于大众体育法律仅明文规定了公民的体育平等参与权导致公民体育权的权能被限缩 如果说“体育权内部表现为由不同权利束所构成的多层次体系该体系的展开呈现出层次明显的核心基础结构”其中大众体育虽处于基础区域但却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因为大众体育所面向的群体更广延续的时间段更长 体育权作为一项具体实用而非宣

21、示性的法律权利应当具备基本的概念明确性与内涵稳定性 因此体育法应在完善的过程中与时俱进应全面系统地规定公民体育权可专章规定公民的体育权利与义务并对体育权的具体类型予以规定为公民体育权提供明确的依据与保障 总之要实现我国体育事【郭晓燕】体育法修订背景下公民体育权证成的三重路径.业发展从“行政体育”转型为“法治体育”、从“权力体育”转型为“权利体育”公民体育权利实有化依赖国家义务的履行我国的学术研究存在重视权利可欲性而忽视可行性的现象权利研究必须对权利如何在道德、哲学乃至现实层面的论证给予足够关注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观念中的权利转化为法定权利并最终成为实际享有的权利 因而权利问题的研究离不开权利的实

22、现条件“权利既不是神的礼物也不是自然的果实它们不是自动实施的”权利实现的成本是证成公民体育权必须考虑的因素它决定了法定权利能否转化为实有权利 权利对应着义务权利就是每个人置他人于义务之下的能力基于权利义务相对应的理论公民体育权的实有化指向义务主体所需要负担的义务.国家是公民体育权实现的主要义务主体体育权的义务主体与其法律属性相关 有学者认为从法律属性看体育法应属宪法性法律 相应地“现阶段体育权应该是一项宪法性权利未来体育权有可能上升为基本权利”也有学者对此持反对意见认为体育权缺乏成为基本权利的现实基础对宪法文本进行权利增量时宪法规范的根本性也随之面临着冲击 无论公民体育权是否属于宪法性权利体育

23、法作为体育行业基本法同时也是对宪法规定的发展体育事业基本国策的具体落实其性质属于公法即体育权属于公法性权利 对于公民体育权的实现而言其他的平等主体仅负有不干预、不侵犯公民体育权利的消极义务国家则负有保障公民体育权利实现的积极义务 依照古典社会契约理论国家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国家目的的实现主要通过国家义务的履行 国家义务体系主要由尊重义务、给付义务和保护义务三个层次构成具体到公民体育权主要表现为:()国家负有不干预、不侵犯的尊重义务如尊重公民的体育选择权、尊重公民的体育平等参与权、尊重公民的民族体育文化发展权等()具有为公民参与体育活动提供必要的空间与设施、为公民的体育知识提供相应的

24、教育培训、为体育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保障等给付义务()当第三人侵害公民的体育权时国家需为公民提供及时且有效的保护义务 总之公民体育权的实现离不开国家义务的履行 在国家义务的三个层次中除了尊重义务外无论是给付义务还是保护义务都需要国家资源的有效分配与积极投入.国家义务的履行能力依赖于税收任何权利的实现都依赖于税收权利的成本与权利的类型不存在必然联系 一项权利是“昂贵的”还是“低廉的”并不取决于权利的类型而是依赖于具体情况下义务人(国家)履行义务的难易程度 公民体育权的实现需要国家承担多重义务尤其是需要大量资源投入的给付义务与保护义务 这也是部分学者反对公民体育权确立的重要原因 他们认为在可供资

25、源给定的前提下权利泛化必然在急需保障的第一代权利和花费巨大的第二代权利之间形成冲突并造成舍本逐末的效应 实际上即使是自由权的实现也需要国家履行积极义务 对自由权救济需要司法机关实行自由权的实现前提在于警察与安全部队的存在 如此既然体育权和其他权利一样都需要国家的资源投入成本就不能成为否定公民体育权实有化的正当理由.政府应加大资源投入保障公民体育权的实现资源与需求之间的冲突是法定权利转化为实有权利最大的障碍解决资源困境主要有两种途径:()提升社会可供资源的总量 既然权利应该被理解为社会可供资源与人的需求之间的一种契合、一个函数提升社会资源的总量可以尽可能地把道德权利转化为法定权利并在现实中得到落

26、实 但社会资源总量的提升法律系统无法单独解决它依赖于经济系统、政治系统等的共同作用()资源的有效分配 资源在社会发展的特定阶段必定是有限的如何在不同的权利之间进行分配是保护个人信息权还是提升社会总体福利是保护环境权还是发展权?资源的有效分配是法律关注的重要问题 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拥有无限的物力财力可以实现所有公民的所有权利政府必须有所取舍地决定哪些权利最值得保护哪些权利要靠后一些在法治社会作为稀缺资源的权利必须通过法律的方式进行配置因此资源如何配置是非常复杂的综合性问题但两方面的对比可初步论证对于公民体育权的资源给付是必要的()近年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逐年稳步提高生存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国家统计总局

27、的统计数据显示近些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逐年增加贫困人口数量逐渐减少到 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医保投入、失业保险投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人数都在大幅度增加 基本的生存需求解决后人们对于体育活动的热爱与追求不断增加群众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也是这一需求的反映()政府对于体育资源的投入却比 年第 期专题研究山东体育学院学报较匮乏人们对于体育活动的渴望与国家资源投入的短缺形成矛盾 年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与发达国家相差很大 政府对体育领域有限的财政投入中竞技体育及与之相关的大型体育比赛占比更高对公共体育服务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村地区的体育资源状况堪忧 总之政

28、府没有充分履行对公民体育权利的给付义务对公民体育活动的财政投入短缺无法满足公民对体育的资源需求由于资源分配的复杂性、专业性以及全局性较难给出具体的分配方案与标准但有几点需要注意:()公民体育权作为一项公法性权利国家应履行的核心义务就是提供财政支持的资源给付义务 政府需要在体育权利从理想的应有权利、可然的法定权利迈向实然的现实权利过程中积极参与在转化中承担必要责任提供足够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满足权利转化的需要 公民体育权实有化的宏观标准应该是“越来越好”相应地国家对于体育资源的配置也应该随着国内生产总值的提高而提升()各地政府对于体育资源的投入应该成为地方人大对于政府监督与考核的重要指标之

29、一可以效仿国家对教育经费投入的刚性规定 新修订的体育法第 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事业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建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机制”该条款表明了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态度但它属于宣示性条款 对于地方政府的体育资源给付义务而言只能起到倡导性作用缺乏有约束的强制性条款与之配套这应该是之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等对体育法具体化过程中努力的方向 在体育法源多元化的过程中保障公民的体育权利增强政府的体育资源给付能力始终应该成为立法的基本原则 结 语正是为了避免权利话语论证方式存在的“诉诸道德通过展示情绪和道德修辞来激发共鸣而不是去考察某项权利实现的复杂社会条件与经验性事实”等问

30、题本研究从道德权利、法定权利、现实权利三重路径证成公民体育权 一项权利主张能够被证成它必须在道德上值得追求、在法律上具有规范基础、在现实中具有实现可能 上述对于公民体育权的证成正是依照这一权利的运行逻辑进行推演的参考文献:张文显姚建宗.权利时代的理论景象.法制与社会发展():.杨腾.体育权:权利泛化语境下的虚构概念.武汉体育学院学报():.张健.体育权利研究的限度与转型.成都体育学院学报():.姜世波.从人权法视域反思我国的体育权利研究 兼与张健博士商榷.体育成人教育学刊():.王方玉.公民体育权利供给的空间解析.北京体育大学学报():.哈特.法律的概念.许家馨李冠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刘玉

31、田雨普.社会学视野中的农民工体育权利缺失研究.天津体育学院学报():.于善旭.再论公民的体育权利.体育文史():.张厚福.体育法理.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雷磊.新兴(新型)权利的证成标准.法学论坛():.俞可平.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约瑟夫拉兹.公共领域中的伦理学.葛四友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夏源江杨春生张旭昌.体育的社会安全阀效应.唐山师范学院学报():.蒋小杰张卓林.体育健康权的分配正义研究 疫情后体育健康事业发展的哲学反思.北京体育大学学报():.王飞.我国体育法修订背景下体育概念问题探讨.武汉体育学院学报():.付宏.广场舞在我国群众体育运动中的

32、社会稀释效应与凝聚效应解析 以成都市为例.南京体育学院学报():.唐勇.体育权利的证成.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李震山.多元、宽容与人权保障 以宪法未列举权之保障中心.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徐秀义韩大元.现代宪法学基本原理.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张薇薇.“人权条款”:宪法未列举权利的“安身之所”.法学评论():.马长山.智慧社会背景下的“第四代人权”及其保障.中国法学():.【郭晓燕】体育法修订背景下公民体育权证成的三重路径.张鹏.体育强国建设中的体育权利意涵.人权():.陈华荣王家宏.论宪法上的体育 各国宪法体育条款概况分析.成都体育学院学报():.廉睿卫跃宁.中华人

33、民共和国体育法“软法性条款”研究.体育学刊():.姜世波王睿康.体育法修改理念重塑和篇章重构.上海体育学院学报():.万艺.从体系化视角对体育权法律属性的再探讨.体育学刊():.万艺.体育法总则修改之可行路径 以“体育权”为分析视角的考察.北京体育大学学报():.汪茹霞.论体育强国战略下健康权的法治保障.武汉体育学院学报():.姜熙龚正伟.依法治国背景下体育法修改理念的重塑.山东体育学院学报():.姚建宗.权利思维的另一面.法制与社会发展():.王方玉.权利的内在伦理解析 基于新兴权利引发权利泛化现象的反思.法商研究():.史蒂芬霍尔姆斯凯斯桑斯坦.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毕竞悦译.北

34、京:北京大学出版社.谭安奎.人际互动与制度化 西方早期现代从自然权利到人权的转变逻辑.政治思想史():.李雷.宪法学视域下对体育权法律性质的再思考.北京体育大学学报():.胡弘弘田骥威.规范视角下我国宪法文本中的“体育条款”.学习与探索():.张奥宋凡.论公民体育权实现的国家义务 基于“权利思维”研究的反思.武汉体育学院学报():.秦前红涂云新.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可司法性研究 从比较宪法的视角介入.法学评论():.陈林林.反思中国法治进程中的权利泛化.法学研究():.杰克唐纳利.普遍人权的理论与实践.王浦劬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何志鹏.人权的来源与基础探究.法制与社会发展():.王绍光.权力的代价与改革的路径依赖.战略与管理():.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体育经济司.年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据/.().:/./.张宇飞王晶.从权力到权利:保障公民体育权利进程中政府职责的错位与调适.南京体育学院学报():.陆俊杰.居民社会体育权利保障的政府责任:基于“广场舞扰民”的思考.北京体育大学学报():.桑本谦.反思中国法学界的“权利话语”从邱兴华案切入.山东社会科学():.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论文指导/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