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1页一、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制度二、新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特点三、现阶段职业病防治特点及形势四、职业病诊疗与判定程序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2页一、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制度一、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制度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是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分为宪法、职业卫生安全法律、职业卫生安全行政法规、职业卫生安全规章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3页(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在全部法律形式中居于最高地位,含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权利和义务;劳动
2、者有休息权利。国家加强劳动者劳动保护,改进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基础上,提升劳动酬劳和福利待遇,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设施,保护妇女权利和义务等。宪法这些要求成为我国各部职业卫生安全法律基础。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4页(二)职业卫生安全相关法律(二)职业卫生安全相关法律职业卫生安全相关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员制订相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法律规范性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5页(三)职业卫生安全行政法规(三)职业卫生安全行政法规职业卫生安全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订相关各类条例、方法、要求
3、、实施细则、决定等。3.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3.2、尘肺病防治条例。3.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4、工伤保险条例。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6页(四)职业病防治主要规章(四)职业病防治主要规章为配合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国家卫生部制订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合规章。主要有:(1)职业病目录;(2)职业病危害原因分类目录;(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方法;(4)职业病诊疗与判定管理方法;(5)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方法;(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方法;(7)高毒物品目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7页4.1、职业病目录(1)尘肺 13种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1种(3)职业中毒
4、 56种 (4)物理原因所致职业病 5种(5)生物原因所致职业病 3种(6)职业性皮肤病 8种(7)职业性眼病 3种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病 3种(9)职业性肿瘤 8种 (10)其它职业病 5种共十大类115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8页4.2 职业病危害原因分类目录分类目录将造成国家法定职业病对应危害原因进行了列举。对危害原因行业和工种公布进行了举例。为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申报、健康监护提供依据。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9页4.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方法分类管理方法按照职业病危害原因毒性大小,将建设项目分为轻微、普通、严重三类。对职业危害严重建设项目应重点进行管理和监控,并
5、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建设。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应该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10页4.4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方法管理方法要求了职业健康监护详细内容,职业健康检验分类与工作规范、检验项目、周期和职业禁忌症进行了要求。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11页4.5 职业病诊疗与判定管理方法管理方法要求了职业病诊疗标准、判定工作要求、判定教授库设置管理以及判定委员会组织标准,要求集体诊疗和判定标准,应公平、公正。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12页4.6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方法管理方法要求了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
6、职责划分为甲级和乙级,要求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责、资质审定程序及管理。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13页4.7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方法管理方法要求了相关职业病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并公布。职业卫生标准包含九大类: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原因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诊疗标准;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职业防护用具卫生标准;职业危害防护导则;劳动生理卫生、功效学标准;职业性危害原因检测、检验方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14页4.8 高毒物质目录高毒物质目录包含:MAC1mg/m3有毒物质22种、PC-TWA 1mg/m3有毒物质6种,8
7、种被IRCA认定人类致癌物质,以上物质在职业病分类原因目录中共有36种;MAC 1mg/m3 或者PC-TWA 1mg/m3,不过近十年列在职业中毒发病前十名有毒物质18种;以上共计高毒物品54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15页(五)职业卫生标准(五)职业卫生标准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工作场全部害原因职业接触限值(GBZ2-)3工作场所预防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办法规范(GBZ/T194-)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ZB/T197-)5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16页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7工作
8、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采样规范(GBZ159-)8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187-1985)10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1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12劳动防护用具选取规则(GB11651-1989)1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整设计规范(GB50019-)14惯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15惯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17页1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1991)1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18呼吸防护用具选择、使用
9、与维护(GB/T18664-)19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技术规范(GB/T17061-1997)20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具使用规范(GBZ/T195-)21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192-)22工作场所物理原因测量(GBZ/T189-)23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160-)24职业病诊疗标准共350种左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18页二、新修正二、新修正职业病防治法特点职业病防治法特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19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决定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12月31日审议经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2号主席令给予经
10、过。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20页将原来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和中编办年对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重新划分文件进行了统一,确定了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法和国务院确定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一)深入明确和理顺了相关部门在职业病(一)深入明确和理顺了相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监管职责。防治工作中监管职责。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21页修改后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职业病病人,能够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救助。(二)、确定了职业病申请救助制度(二)、
11、确定了职业病申请救助制度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22页用人单位拒不提供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相关资料成为职业病诊疗判定难点。新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假如用人单位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诊疗判定机构能够进行工作场所调查,也能够由安监部门组织调查,还能够依据相关监管部门提供情况,临床表现,劳动者自诉,由诊疗机构作出诊疗、判定结果。对劳动关系不明确能够要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确定。职业病诊疗地点增加了本人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方便了劳动者职业病诊疗。(三)、处理了职业病诊疗和判定难问题(三)、处理了职业病诊疗和判定难问题(三)、处理了职业病诊疗和判定难问题(三)、处理了职业病诊疗和判定难问题职业卫生法律
12、法规讲座第23页(四)将(四)将“治理高危粉尘治理高危粉尘”写入法律写入法律条文条文新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施特殊管理。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24页(五)新修正职业病防治法(五)新修正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门职责卫生部门职责1、负责会同安全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部门拟订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规划、组织制订公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疗与判定工作。3、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题调查,开展职业健康评定,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25页4、负责化学品毒性判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
13、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负担健康检验、职业病诊疗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检验和救治。5、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监督管理。6、负责职业病汇报管理和公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7、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和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26页三、现阶段职业病防治三、现阶段职业病防治特点及形势特点及形势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27页(一)职业危害新特点(一)职业危害新特点1、传统古老职业病(尘肺、化学物中毒)依然是主要职业病;2、职业危害高危人群正在向流感人群转移;3、职业危害正在向中小企业、私人企业和非正式企业转移;4、群发职业病危害
14、频频发生;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28页5、职业危害由发达地域向不发达地域转嫁,由固定工、正式工向农民工、流开工转嫁;6、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低下,职业卫生服务覆盖率只有百分之十左右。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职业危害依然十分严重,我们有60多万尘肺现患病人,每年有近1万多例新尘肺病发生,有数千例职业中毒病人发生。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29页(二)职业病发病情况(年度)(二)职业病发病情况(年度)1、全国职业病总数27240例尘肺病占87.42%慢性职业中毒5.20%(主要毒物铅及其化合物、苯、砷)急性职业中毒2.26%(CO、H2S)其它职业病5.12%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30页50%以上病例公布在中
15、、小企业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31页2、湖南省(年度)新发职业病3158例尘肺占84.07%、慢性职业中毒13.71%(铅及其化合物、砷、苯)急性中毒1.01%(H2S)地域排名:邵阳(1428例,45.21%)娄底(358例,11.33%)常德(246例,7.78%)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32页四、职业病诊疗与判定程序四、职业病诊疗与判定程序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原因而引发疾病。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33页组成法定职业病,必须具备4个要素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劳动者;2、必须
16、是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产生;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原因而引发疾病;4、必须是国家公布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职业病。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34页(一)职业病诊疗(一)职业病诊疗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35页1、职业病诊疗申请受理职业病诊疗应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医疗卫生机构负担。申请者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经常居住地”医疗卫生机构提出职业病诊疗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供从事相关职业史等资料,诊疗机构对资料完整性、正当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定。符合诊疗要求,受理并发给当事人受理诊疗通知书。资料不全,发给补充资料通知书。资料中无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
17、康检验没有发觉异常,不予受理,退还申请资料,并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36页2、职业病诊疗需要提供材料(1)职业病诊疗申请书、身份证;(2)接触年纪、工种、毒物名称(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如用人单位拒绝提出上述信息,可经过法律路径寻求处理;(3)上岗前职业健康检验,在岗期间健康检验复印件;(4)医疗观察期间检验结果,尘肺病诊疗中系列X线胸片和诊疗结果;(5)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评价资料;(6)个人剂量监测等相关资料。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37页3、医疗期间观察 诊疗机构在受理患者职业病诊疗申请后,依据患者所从事职业特点、工种,按照国家颁布相关
18、职业病诊疗标准,对患者应作一系列医疗期间观察。比如,从事井下采煤、掘进、爆破、采矿等粉尘作业从业者,需作高仟伏胸部X射线摄片、心电图、肝功效、血、尿常规、肺功效等观察;油漆、制鞋等行业中因接触苯需作血常规、肝功效、肝髀B超、血小板、心电图、骨髓穿刺、皮肤等检验观察;印刷、涂料及颜料制造、铅冶炼等因接触铅需作肌张力、腱反射、血铅尿铅、血、尿常规,尿一氨基丙酸或红细胞锌原卟啉、粪卟啉、肝功效、心电图、肝脾B超、神经肌电图等医疗观察。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38页4、诊疗职业病诊疗,应该有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疗资格执业医师集体诊疗。诊疗过程中应综合分析以下原因:(1)患者职业史;(2)职业病危害接触水
19、平(浓度和强度),现场危害调查结果与评价;(3)临床医疗观察表现以及辅助检验结果等。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原因与患者临床表现之间必定联络,在排除其它致病原因后,能够诊疗为职业病。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39页5、发放诊疗证实书职业病诊疗机构作出职业病诊疗后,应该向申请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疗证实书。职业病诊疗证实书应该明确所患职业病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参加诊疗医师共同署名,并加盖职业病诊疗机构专用章。职业病诊疗证实书一式三份,当事人、用人单位各执一份,诊疗机构存档一份。职业病诊疗证实书由卫生部要求统一格式填写发送。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40页职业病诊疗工作程序以下列图所表示。职业
20、病诊疗机构对诊疗申请受理患者或单位填写职业病申请表医疗期间观察(入院或门诊)集体会诊(三名以上教授)诊疗结论(证实书)结论异议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判定结论无异议向社保部门申请劳动能力判定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41页(二)职业病诊疗和判定(二)职业病诊疗和判定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42页1、职业病诊疗异议、职业病诊疗异议按照卫生部职业病诊疗与判定管理方法要求:当事人对职业病诊疗有异议,在接到职业病诊疗证实书之日起30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判定。(一一)职业病判定机构职业病判定机构职业病判定机构设市、省两级。其职责分别由市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担。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43页(二二)首次判定
21、首次判定向作出诊疗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首次判定,并由其组织职业病诊疗判定委员会负责首次判定。(三三)再次判定再次判定当事人对首次判定结论不服,在接到职业病诊疗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判定。省级职业病诊疗判定委员会判定为最终判定。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44页2、诊疗判定委员会组成、诊疗判定委员会组成(1)参加职业病诊疗判定教授,由申请判定当事人在职业病诊疗判定办事机构主持下,从教授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当事人也能够委托职业病诊疗判定办事机构抽取教授;(2)职业病诊疗判定委员会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设主任1名,由判定委员会推举产生;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45页(3)
22、在特殊情况下,依据判定工作需要,判定专业机构能够组织当地域以外教授库中随机抽取相关教授参加判定或者函件咨询;(4)职业病诊疗判定委员会教授有以下情况之一,应该回避:与职业病诊疗判定当事人有亲属关系;与职业病诊疗判定有利害关系;与职业病判定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判定。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46页3、职业病诊疗判定、职业病诊疗判定(1)申请职业病判定时,应该提供以下资料:职业病诊疗判定申请书;职业病诊疗证实书;职业病诊疗时提供资料;其它相关资料;必要时能够听取当事人陈说和申辩,对被判定人进行医学检验,对被判定人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判定委员会依据需要能够向原职业病诊疗机构调阅相关诊疗资
23、料,以及向用人单位索取与判定相关资料。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47页(2)职业病诊疗判定委员会组员应该审阅相关资料,依照相关要求和职业病诊疗标准,利用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判定。在事实清楚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判定结论,并制作判定书。判定结论以判定委员会组员过半数经过。判定过程应该如实记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48页4、职业病诊疗判定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职业病诊疗判定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1)劳动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及判定事由;(2)参加判定教授情况;(3)判定结论及其依据,假如为职业病,应该注明职业病名称、程度(期别);(4)判定时间;(5)参加判定教授应该在判定书上签字,判定书加盖
24、职业病诊疗判定委员会印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49页5、职业病诊疗判定工作时效、职业病诊疗判定工作时效(1)职业病诊疗判定办事机构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发出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通知当事人补充。并在60日内组织判定;(2)职业病诊疗判定书应该于判定结束之日起20日内由职业病诊疗判定办事机构发送当事人。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50页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诊疗判定办事机构申请判定确定判定教授:组织判定委员会职业病诊疗判定(五名以上单数教授)职业病诊疗判定书当事人有异议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诊疗判定办事机构申请再判定确定判定教授:组织判定委员会职业病诊疗再判定(五名
25、以上单数教授)职业病诊疗再判定书(最终判定)当事人有异议诊疗判定工作终止当事人认可社保部门申请劳动能力判定社保部门申请劳动能力判定当事人认可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51页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一)资质情况 查看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所取得资质证书使用期、资质证书标注法人代表是否为现在机构法人代表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52页(二)、依法推行职责,规范开展工作情况1、职业健康检验机构:查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从事职业健康检验医务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能力(执业医师技师护士资格证书);是否在资质认证或者同意范围内从事职业性健康检验;查看职业健康检验档案,职业健康检验汇
26、报是否完整(包含委托协议书、个体体检结果汇报、体检总结汇报、健康检验评价汇报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53页抽查部分档案内容,重点查看体检项目是否与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原因相符;体检项目中必检项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出具职业健康检验汇报是否客观、真实;发觉疑似职业病病人是否依法推行了通知劳动者和汇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义务;是否按照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验结果,并将汇总结果及患有职业禁忌症劳动者名单汇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54页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能力,检测评价人员是否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对应资格证书持证上
27、岗;查看检测与评价档案,是否在资质认证或者同意范围内从事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工作;是否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出具检测与评价汇报是否客观、真实。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55页3、职业病诊疗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是否在授权项目范围开展职业病诊疗工作;职业病诊疗医师是否具备执业能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是否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对应资格证书(职业病诊疗资格)持证上岗;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56页职业病诊疗档案是否健全;出具职业病诊疗证实书是否客观、真实;职业病诊疗证实书书写是否规范(重点为职业病名称是否规范,是否有3名以上含有职业病诊疗资格执业医师署名);确诊职业病人是否
28、按要求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查看汇报程序及汇报统计)。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57页(三)、主要违法行为与行政处罚1、违反职业病汇报要求适用范围: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要求汇报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在职业病汇报中弄虚作假。适用条款:违法了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行政处罚:警告并限期更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罚款二万至五万;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罚。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58页2、未经认证私自从事职业卫生服务适用范围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私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医疗卫生机构未经同意私自从事职业健康检验;医疗卫生机构未经同意私自从事职业病诊疗;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29、讲座第59页适用条款 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条之要求。行政处罚责令马上停顿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按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罚款五千元至五万元。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60页(四)、从事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违反管理要求适用范围超出资质认证或者同意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健康检验、职业病诊疗;不按照本法要求推行法定职责;出具虚假证实文件。适用条款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之要求;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之要求处罚。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61页行政处罚警告并责令马上停顿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按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罚款五千元至二万元;情节严重,由原认证或者同意机关取消其对应资格。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62页谢谢谢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座第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