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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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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一、工程概况 2
二、编制目的 3
三、编制依据 3
四、适用范围 3
五、应急工作原则 4
5.1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4
5.2 监测监控 4
5.3 预警行动 4
5.3.1 预警级别确定原则 4
5.3.2 事故等级 4
5.3.3险情的划分 5
5.4 应急救援程序 5
5.5应急救援发布条件 6
六、危险源辨识 7
七、 危险源预控措施 7
八、组织机构及职责 7
8.1 应急体系 8
8.2 领导结构及职责 9
8.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9
8.2.2 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10
九、信息报告 14
9.1 信息报告程序 14
9.2 信息报告与通知 14
9.3 信息传递 14
十、应急处理 15
10.1 响应分级 15
10.2 响应程序 15
10.3 处理措施 15
十一、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7
十二、培训与演练 18
12.1 培训 18
12.2 演练 18
十三、平面概况图 19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K106+500—K111+900段,全长5.4km。设计为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采用33.5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主要友4km路基、800余米隧道和12座涵洞/中桥组成。
本项目的建设对于构筑浙江省公路网主骨架,带动沿线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缓解甬台温高速公路交通压力,提高交通运输系统整体效率等具有重要意义。
依据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体要求及台州市、三门县两级政府统一部署,计划于 12月30日~ 12月31日用24个月时间实施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第1标段第(K106+500—K111+900段,不含路面标)的施工。
工程建设概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
工程地址
台州三门县健跳镇
业主单位
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
台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施工单位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主要功能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施工工期
24个月
二、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特编制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 ]2号);
(7)《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9)《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
(10)《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2)《重大危险源辨识》
(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4)《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15)《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16)《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17)浙江省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及指导性意见以及业主单位相关制度等。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K106+500-K111+900段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五、应急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处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首先采取应急措施,抢救受灾人员,对事发地点做到警戒标志,保护好现场。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根据规程和现场情况提供技术支持,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5.1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1)迅速行动、灵活应对。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2)以人为本。事故及险情处理应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包括救护人员和遇险人员);
(3)强化防护。迅速疏散无关人员,阻断危险物质来源,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5.2 监测监控
(1)实行24小时值班电话制度,项目部设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与传递。综合部安排专人每天收集气象台、电视台等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和疫情通报,当有大风、大雨、大雪、大雾、异常气温等恶劣气候以及重大疫情发生时,应立即报告应急小组相关人员。
(2)对于重大危险源,应配备专职安全员或值班人员,采用目测或仪器监测等有效方式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观察观测。当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并报告应急小组。
(3)对于一般作业场所,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进行巡视,随时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及时排除险情。当有重大异常情况发生时,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并报告应急小组。
5.3 预警行动
5.3.1 预警级别确定原则
依据安全事故紧急程度、危害大小、涉及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等情况,确定安全事故预警等级。
5.3.2 事故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1)一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二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三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四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 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急性中毒事故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经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5.3.3险情的划分
(1)一级险情:必须利用地方政府所有部门及一切资源的险情。一级、二级安全事故、重大急性中毒事故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适用此标准。
(2)二级险情:需要项目部或地方一、两个部门做出响应、给予援助的险情。这些险情需要合作努力,而且提供人员、设备或其它各种资源。四级、三级安全事故和一般急性中毒事故适用此标准。
(3)三级险情:能被施工现场正常可利用资源处理的意外险情。这里指的“正常可利用资源”,是指项目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响应的人力、物力。四级以下安全事故适用此标准。
5.4 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时,事故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进行力所能及的抢救。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组长应当按照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根据险情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行动。
对于三级险情,施工现场应立足于自救,启动三级应急救援行动,在抢险救灾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项目部。
对于二级险情,施工现场应立足于自救和项目部、地方政府几个部门和当地社会资源援助,在组织抢险救灾的同时,应立即向项目部和地方消防、医疗等机构报告,请求援助。
对于一级险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组织抢险救灾的同时,应立即向项目部应报告,紧急请求地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启动企业外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援助。
(3)事故消灭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配合项目部做好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同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现场的清理和恢复工作。
5.5应急救援发布条件
当应急小组接收到现场值班人员、安全员、其它作业人员或相关渠道传递来的预警信息时,应立即予以核实并判断该预警信息的准确程度和严重程度,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则立即预警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或应急方案。
(1)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2)虽不属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3)应急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由相应级别的应急小组组长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六、危险源辨识
加强与地震部门的联络,随时掌握震情信息;根据震情发展和受灾程度的预测,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旦发现疑似地震异常的自然现象(如:井水陡涨陡落、变色变味、温度升降,泉水流量的突然变化,动物的习性异常,临震前的地声和地光等),向地震部门或政府报告,让地震部门的专业人员调查核实弄清事情的真相。
七、危险源预控措施
根据地震局的信息,经过互联网、广告宣传窗、公告、传真电报等形式发布临震预防、震后救灾预警。同时做好平息谣传或误传工作,保持生产和工作秩序,保证社会稳定。根据灾情预警,对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及时做出必要的预警或向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工区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1)信息报告程序
当发生险情时,现场值班人员立即组织危险区域施工人员撤离,并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评估险情,判断是否启动现场处理方案,同时上报项目部综合办公室。
现场报警方式采用警报器、喊话或其它方式来疏散人员,并采用电话向洞外值班室报警。
现场应急指挥中心应及时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联络方式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经过上述联络方式向有关部门报警,报警的内容主要是:地震发生时间、地点和震级;地震破坏和人员伤亡情况;生产(工作)运行和职工生活等情况。应急反应人员以电话向外进行求援。
八、组织机构及职责
8.1 应急体系
本工程段实行二级应急组织体系,即项目经理部、作业队伍,各级均设立应急领导小组。项目部设置专业救援抢险队和兼职救援抢险队,各作业队均为兼职救援抢险队。
8.2 领导结构及职责
8.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书记、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为组员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管段内的重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设在安质部,办公室主任由毛赵武兼任,值班电话:。应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旭明
副组长:翟 阳 王梦吾
组 员:代 月 黄正平 熊忠兵 毛赵武 彭 威 李 伟 王文敏
王婧蓉 作业队负责人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主要应急救援人员一览表
序号
应急组名称
姓 名
单位或部门
职务或岗位
1
抢险组
李伟(组长)
工程管理部
部长
组员若干
施工员、技术员
2
救护组
毛赵武(组长)
安质部
部长
组员若干
安全员
3
保障组
翟阳(组长)
项目部
总工
组员若干
项目部各部门人员
4
疏导组
王文敏(组长)
物资部
部长
组员若干
材料员、设备管理员
5
调查组
王梦吾(组长)
项目部
书记
组员若干
综合部、安全部
部门人员
6
善后组
吴旭明(组长)
项目部
经理
财务部、商务部
财务部、商务部
部门负责人
应急联系电话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备 注
手机号码
1
吴旭明
项目经理
2
翟阳
项目总工
3
王梦吾
协调经理兼办公室主任
4
代月
生产经理
5
黄正平
生产经理
6
熊忠兵
商务经理
7
毛赵武
安质部长
8
李伟
工程部长
9
王文敏
物资部长
10
王静茹
综合部长
11
气象台
121
12
火警电话
119
13
急救电话
120
14
警务、事故报警电话
110
15
交通事故报警
122
16
三门县医院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路171号
17
台州市安监局
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06号
8.2.2 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建设部、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重大事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
执行总包应急办的工作指令;
根据建设工程和工地实际,向总包提交应急资金和物资分配计划;组织作业队和各部门识别重大危险源,督促、指导、审查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监督检查各单位重大应急预案中人员、物资、资金等的配备和落实情况;掌握全管段内的重大危险源,对突发性事件组织实施抢险及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理,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负责与甲方、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发生突发事件请求甲方、地方部门支援;
负责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现场情况。
(2)作业队应急领导小组
在项目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本队内重要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当发生重大事件时,负责本队内重大事件应急措施的实施,同时在项目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派下,协助其它单位应对其它管段内的应急工作;
结合本队的施工任务和施工特点,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演练;
接受项目应急领导指挥部小组的统一指挥与调动,对突发性重大事件实施抢险及减灾措施;负责向项目应急领导指挥部小组及时汇报现场情况。
(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掌握项目部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组长报告。负责项目部应急处理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指令;根据组长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构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4)组长
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部总体应急演练,指挥项目部总的应急行动。
(5)副组长
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部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6)抢险组
实施应急处理时,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抢救受伤人员。
(7)救护组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8)疏导组
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隔离。
(9)保障组
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理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保障。
(10)善后组
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11)调查组
收集事故资料,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应急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
九、信息报告
9.1 信息报告程序
(1)当发生险情时,现场值班人员立即组织急救,并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评估险情,判断是否启动现场处理方案,同时上报项目部应急办公室。
(2)现场报警方式采用警报器、喊话或其它方式来疏散人员,并采用电话向值班室报警。
(3)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联络方式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4)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经过上述联络方式向有关部门报警,报警的内容主要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伤亡数量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处理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内容。
(5)应急反应人员以电话向外进行求援。
9.2 信息报告与通知
重大事件和事故发生以后,事发作业队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予以核实并判断该预警信息的准确程度和严重程度,判断事故等级,做好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准备,展开应急救援。
按有关规定,必须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其它相关方报告的,为确保报告的全面规范性,报告内容应经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
按以上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简要书面报告上报,书面报告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重大安全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项目经理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项目所属公司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人员为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经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
9.3 信息传递
应急结束
应急恢复
总结评审
现场清理
解除警戒
善后处理
事故调查
指挥人员到位
信息网络开通
应急资源调配
现场指挥到位
应急增援
响应升级
事故发生
事故报告
事故判断响应级别
信息反馈
人员救助
警戒标志
应急启动
救援行动
事态控制
工程抢险
医疗救护
人群疏散
环境保护
现场监测
专家支持
十、应急处理
(1)响应分级
地震分为三级:
一般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人员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100万人口以上的 大城市或地区发生大于6.5级、小于7.0级的地震,或在50~100万人口的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指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5%以上的地震。在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或地区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也可视为造成特大。
(2)响应程序
①遭受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根据震情灾情安排慰问工作;根据受灾工区的申请,组织内部物资支援工作。
②遭受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主动与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组织项目部的救援工作和恢复重建工作。
③遭受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派出人员,参与地方人民政府或受灾单位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救灾工作;组织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
10.1处理措施
(1)震前应急
做好宣传教育。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避震、自救互救能力。
加强驻地楼道拥挤等安全工作的管理,各工区应在驻地楼道内设置安全出入指示牌。
认真做好房屋设施、电气设备、取暖设施、易燃易爆物品、食堂、宿舍、试验室等一切可能形成安全隐患的场所、物品的安全防范工作,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设施、设备要限期维修、更新,对一时不能及时维修、更新的应加设警示标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设立隔离区,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
建筑物周围要留有一定的开阔场所,严禁建筑物通道口附近设置各类宣传栏、标语牌等设施。
加强压力容器的防震安全使用管理,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加强施工场地外的安全防范工作。施工场地应设立隔离区,设置警示标志,并应有专人每天监督检查,要落实责任,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上述场所。
(2)临震应急
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天,必要时根据项目部指令再延长10日。
立即召开指挥部会议,根据震情预报决定重点部位应急措施的启动,检查落实防毒、防爆、防火的应急措施,做好医疗救助程序启动准备。
根据震情预报、震情发展趋势、建筑物抗震能力、次生灾害源的位置及抗震能力,做出人员的避震安排,必要时经报请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后组织避震疏散。
对生命线工程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各级指挥人员昼夜轮班值守,警惕震情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全面停工,采取应急措施。
抓好各类抢险队伍的落实,并安排昼夜轮班值守。落实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做好应急准备。车辆和抢险救灾设备就位,确保地震发生后能可靠、及时进入救灾现场。加强治安保卫防范,强化防盗防火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稳定。
(3)震期应急
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级预案确定必须坚守岗位的人员,采取就地避震措施,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其它人员一律按各自预案组织人员紧急撤至安全位置。撤离时必须完成预定工作(如断电、断水等)。易燃易爆等重要部位工作人员必须在适当位置监控。
指挥中心成员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指挥中心。迅速掌握情况,向上一级指挥中心汇报,并全面启动预案。
指挥中心办公室要迅速与政府指挥中心联系,了解震情及趋势,为决策提供依据。
各抗震救灾人员迅速到次生灾害源、生命线工程和必须坚守的岗位检查,根据现场状况采取相应抢险救灾措施。
立即启动医疗救助程序。
立即指挥自救互救,主要是抢救未能及时撤离而被困在建筑物内或被埋压的人员,同时设法搬运出已储备的各类抗震物资。对造成危害的部位采取各种抢险救灾措施。当多处出现险情造成危害时,优先加强次生灾害源、生命线工程抢救力量。
对已被撤离危险区和抢救出的人员要尽量保证物资供应。对受伤的人员要做好抢救工作,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疫工作。并立即切断电源、水源,对可能继续引发安全事故的设施,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对不能 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做好治安保卫工作。重点保护好电话、水源、物资供应仓库、档案室、易燃易爆、剧毒和贵重物品。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一切不法行为。
(4)震后主要工作
要在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集中力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努力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进行震害调查,分析震害损失,记录地震第一手资料,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作为今后恢复重建、抗震防灾的依据。
十一、应急物资与救援联系方式
在抗震防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编制恢复重建计划,包括人力、物力、财力,及时上报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经审批后尽快实施十一、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安排保障组负责组织项目部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管理和应急处理时的调配。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确定应急物资、设备机具、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标准,报送需求计划,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根据物资、装备类别报送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的保障组,保障组对需求计划再进行审核并组织实施,确保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及时供应、补充和更新。
项目部根据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对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应急管理重要物资(设备)清单(各工作面)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
现在
何处
性能
1
安全帽
个
8
现场
合格
2
简易担架
幅
2
现场
合格
3
救护车辆
辆
1
现场
合格
4
扬声器
个
2
现场
合格
5
口哨
个
3
现场
合格
6
撬棍
根
5
现场
合格
7
药品若干
若干
项目部
合格
社会资源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
医院名称
医院地址
医院电话
1
健跳镇卫生院
健跳镇琴江路142号
2
三门县人民医院
三门县人民路171号
3
三门县消防大队
三门县光明路7号
119
4
三门县健跳派出所
三门县健跳地税局旁
十二、培训与演练
12.1 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新加入的人员应及时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
(1)相关器具的使用以及救援相关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建设工程的交通安全、常见施工机具及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危险源的特性辨识与控制;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12.2 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应经过有效的培训。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以后每年演练一次。每次演练结束,针对施工的变化及预案中暴露的缺陷,及时做出总结,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演习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调整应急预案。提高防范和处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十三、平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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