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的现状及对策摘要: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起步较晚,存在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加快农业制度创新,积极实施农业企业化经营战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引入现代企业的经营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农业企业化经营;问题;政策措施;经营模式创新我国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经营模式,具有经营的分散性、盲目性、高风险性和低效益等问题,给农业结构调整带来很大阻力。实践证明,农业企业化经营能克服农户家庭分散经营的缺点。因此,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快农业制度创新,积极推进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具有重要意义。一、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的现状与特点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起步较晚,发展速度相对缓慢,自20世
2、纪80年代后陆续在东部沿海地区出现一些农业企业化经营的雏形,其中有些企业逐步得以完善和壮大,成为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典型。目前,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主要有五种模式:一是珠江三角洲模式。这一地区依托毗邻港澳台的区位优势,通过发展外向型经济实现经济的腾飞,经济发展带来对农产品的巨大需求,促进了当地农业的企业化经营。二是江浙模式。浙江和苏南地区通过改制增强了乡镇企业的活力,提升了工业化水平,带动了城乡一体化,推动了农业机械化、种植规模化和农业企业化经营。三是上海模式。上海统筹城乡建设,合理调整城乡产业结构,优化城市生产要素配置,促进城乡资源的开发,加速推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农业企业化经营。四是北京
3、模式。实行工农协作、城乡结合的办法,由城市工业提供设备、资金、技术、管理人员,由乡村提供土地和劳动力,联合创立和经营农业企业。五是青岛模式。采取扩散、渗透和融合而形成城乡多层面的互动,通过城市工业的支持与农业自身发展,为“三农”注入资金、引入先进管理理念,开拓国内外市场,引导农业企业化经营。总之,我国农业企业主要兴起于东部沿海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或大中城市的郊区,经营模式多种多样,反映了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的一般特点,为我国推广农业企业化经营提供了一些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通过城市化和工业化带动农业企业化经营,农业的发展通过接轨城市消费需求和依托城市企业进行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经营或通过城市
4、工业的支持和帮助来发展农村企业。第二,农业企业化经营与农村乡镇企业紧密结合,其特点是依靠民间资本搞农村工业企业,农村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再反哺农业,带动农业企业化经营。第三,从事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微观经济组织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这些微观经济组织主要包括专业农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企业和农业股份公司等,其组织化程度较高,企业管理制度较完善。第四,农业企业化经营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农业的封闭性、保守性和自给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来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农业企业实行规模经营和发展订单农业,大大降低了农业经营风险,提高了农业的经
5、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农业的弱质性得以改善。总之,农业企业化经营已成为我国农业微观组织发展的方向和选择。二、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面临的突出问题(一)土地经营分散和组织化程度低。土地经营分散是制约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的重要因素。我国农业企业经营整体上仍处于经营分散、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的状态。“十五”时期,我国农户平均每人经营耕地面积2亩左右,比“九五”时期的平均亩下降;我国现有亿农户,户均耕地仅7亩左右,也就是说全国存在2亿多个农业生产单位。长期分散的、小规模的农业经营方式,不仅使农民增收幅度非常有限和农业产出增长速度下滑,而且对推行农业企业化经营十分不利。“八五”时期,我国农村产出年增长达,到“九
6、五”时期已下降到,2000年进一步下降到。因此,不断推进农业组织制度创新,促使农业走上企业化经营的道路势在必行。(二)立法与制度建设滞后。目前,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的立法工作和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不完善。近年来,我国经济立法工作进程逐渐加快,但在促进农业企业化经营方面的立法基本上还处于空白,农业企业化经营过程中许多环节还缺乏法律依据。在促进农地流转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也不健全,虽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明确了土地经营权可以流转,为农村土地的集中经营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农业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也进行相应规范,明确生产要素的拥有主体,为农业生
7、产要素参与企业化经营奠定了基础。但现有法律制度基本是流于原则性和法理性层面,缺乏可操作性,不利于保护农地等农村生产资料的有效流转,对农业企业化经营也形成制约。(三)融资困难。一方面,我国农村金融系统有大量的资金剩余,另一方面,又存在农民贷款难问题,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金融创新和改善农村投融资环境。据统计,自1995年以来,我国农村资本缺口一般每年在5000亿元以上,同时,每年从农村流出的资本又十分惊人,仅通过财政和金融两个渠道净流出农村资本每年超过5000亿元,2002年已超过10000亿元,通过价格、投资、教育等渠道流失的资金更难以统计。因此,融资困难是制约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的重要因素之一
8、。(四)农民的素质和组织化程度较低。目前,我国农民的文化技术素质整体偏低,农业生产经营者普遍缺乏现代经营意识,接受农业信息和技术的能力差,使农业企业的组织松散、经济效益低和缺乏竞争力,阻碍了农业企业化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同时,目前我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虽然有些地区的农业合作社、农民协会、农业股份合作企业等农民组织不断产生和壮大,这些组织将单个农户联合起来,依法从事各种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实行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资(股)分红相结合,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竞争力水平。但从整体看,我国农业组织化程度还较低且普遍缺乏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目前,农民组织的功能大多集中在产销环节,很少涉及农业教
9、育与科技推广、信息与政策法规咨询、农村金融与保险等服务领域,这种状况不利于推行农业企业化经营。三、加快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对策(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立法滞后,许多经营活动和相关环节还缺乏法律依据,必须加快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我国应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涉及农村土地等生产要素产权界定及其流转的法律规定,作出更明确的解释,制定具体和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规范产权主体,促进产权交易,使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进行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农户参与企业化经营创造条件。同时,尽快制定和完善促进农村制度创新的法律法规,如,制定农村中小企业成长促进法、农业企业化经营管理法等,使农村生产要素在企
10、业这个平台上发挥更大效应,为农业企业化经营提供法律制度保障。(二)引入现代企业的经营机制。一是用现代企业标准化经营理念经营农业生产和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化生产和经营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特征之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体系还不健全,检测手段也不完备,农民的标准化意识不强。这就要求我们尽快用企业经营理念提升农民的标准化意识,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和管理,用国际标准规范农产品认证体系,做好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二是用经营品牌的理念培育名牌农产品。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必须树立品牌意识,千方百计打造名牌和经营品牌,立足当地的自然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广泛选择和开发能产生较高附加值和经
11、济效益的优质农产品,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积极拓展和利用各种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超市、集贸市场,也可借助期货市场和网络市场等现代交易平台开展农产品营销。同时,建立功能完善的产品分销渠道,注重市场供求信息,促使农业走上企业化和市场化道路。(三)改善农村投融资环境。农业企业化经营离不开财政和金融的支持。为解决农业企业化经营的资金短缺和融资难问题,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不断增强其支持农业和服务农村的功能,不断提高业务经营水平,创新业务种类,改善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农业企业化经营的需求。二是积极发展各类农村金融组织,提高农村金融机构
12、的活力。为利用丰富的民间资本组建各类民间金融组织,国家要放宽农村金融行业的市场准入标准,以便催生更多的农村金融机构。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促使各类民间金融机构依法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降低和化解金融风险,更好地满足多样化的农业金融需求,并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和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三是通过优化农村投融资环境,合理界定农业投融资主体的投入职责,规范各农业投融资主体行为,建立激励保护机制,制定并实施有利于引导多种资金流向农业的优惠投资政策,利用农业龙头企业承接更多的金融资源,形成“农业龙头企业+担保公司+银行”的金融创新模式,促进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发展。四是不断拓宽农业企业融资渠道。可借助于证券市场
13、平台,发展农业专业性融资市场。(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中介服务机构,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二是加强农业人力资源开发,为我国农业企业化发展储备高素质人才。通过灵活多样的短期培训形式,为更多优秀的农村青年进入职业学校和农业高等院校学习深造提供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培育农村企业家。制定农村企业家培养计划,加强对现有农民企业家培训,提高其知识、技术、管理能力和经营意识等综合素质,选拔一批有一定基础条件的年轻农民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为农业企业化经营提供高素质的企业管理人才。同时,采取激励性政策,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和创业,从事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另外,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力度,尽快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服务,优化土地等农业资源配置,为农业企业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使我国农业企业化经营沿着健康的道路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