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验收汇报材料汇编二、国防科学技术结果判定管理措施北京化工大学负担军工配套项目验收汇报材料汇编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负担单位:起止时间:验收时间:项目验收汇报材料汇编一、项目验收申请表二、项目验收自评价汇报三、项目经费决算表四、项目验收教授委员会意见五、项目验收教授委员会名单一、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名称及编号组织单位起止时 间申请验收时 间联络人电 话提供验收技术文件清单组织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二、项目验收自评价汇报项目编号:_项目名称:_负担单位:_起止时间:_验收时间:_主 要 内 容一、项目任务书、计划或协议考评目标及关键技术经济指标二、关键研究内容及技术创新点完成情况(包含关键技
2、术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处理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科技结果、制订或采取技术标准性能测试汇报、项目完成后建成试制线、生产线及生产工艺情况、技术结果应用情况、中国外背景及专利情况、整体水平及配套性评价;)此部分可另附研究技术材料单独叙述。三、科研基础条件建设情况(关键设备购置添置是否完成等)四、档案文件归档情况五、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及评价(由财务处审核签字)六、用户部门使用情况及汇报七、发明社会经济效益及结果推广应用情况和前景评价八、关键研究人员及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九、存在关键问题及深入研究设想十、附原项目协议十一、北京化工大学企业标准三、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编号主管单位项目名称收 入支 出科 目预
3、算数(万元)实际数(万元)科 目金额(万元)其中:国家拨款合 计合 计国家拨款人员费国家其它拨款1.课题责任人部门拨款2.关键研究人员地方拨款设备费单位自筹1.购置费其 她2.试制费相关业务费1.材料费2.燃料及动力费3.测试及化验费4.会议差旅费课题管理费其它费用项目负担单位财务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四、项目验收教授委员会意见*年*月*日,教育部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民口配套“十五”关键研究项目“*”验收会,和会教授认证听取了项目组工作汇报、技术研究汇报,查阅了相关技术文件和材料、应用汇报,经过质疑和讨论,形成以下验收意见:1、该项目完成了协议要求研究内容,达成了预期研究目标,
4、提供技术资料齐全,数据可靠,符合验收要求。2、项目组研制了*,成功处理了*等关键技术。取得国家专利*项,国际优异水平结果*项,*奖*项,发表相关学术论文*项,培养博士生*名。3、项目添置了*等关键设备,形成了年生产*生产能力。4、经费使用基础合理。验收教授组一致同意经过对该项目标验收。提议深入稳定*品质和制作工艺,以实现*。 验收委员会主任: 年 月 日五、项目验收教授委员会名单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单位签字主 任副主任成 员各相关部门(单位):现将国防科学技术结果判定管理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02月16日国防科学技术结果判定管理措施(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防科学技术结果(以
5、下简称国防科技结果)判定,完善国防科技结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创新,依据科学技术评价措施(试行)和国家相关科技结果判定相关要求,制订本措施。第二条本措施所称国防科技结果是指在国防科研、生产、试验、保障条件建设及管理中所产生含有应用价值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等。国防科技结果判定是相关科技结果管理机构,聘用同行教授,根据要求程序和形式,对国防科技结果进行判别和评价,并作出结论活动。第三条国防科技结果判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标准,确保判定科学性和正确性。第四条国防科技结果判定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国防科技结果判定工作。
6、负担军工任务国务院其它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其所属或管理单位完成国防科技结果判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负担军工任务地方单位完成国防科技结果判定工作。各军工集团企业负责管理本集团企业及其组员单位完成国防科技结果判定工作。第二章判定范围和内容第五条下列国防科技结果按本措施进行判定:(一)在武器装备及其配套产品科研(含预先研究、技术基础)、生产、试验和相关工作中取得科技结果;(二)在核能和平利用、民用航天、民用航空、民用高性能船舶、民用爆破器材及其它关键满足军事目标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开发中取得科技结果;(三)在国防基础性技术研究中取得科技结果;(四)在为决议
7、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国防科技工业软科学研究中取得科技结果。第六条已经过验收、定型、标准审批,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国防科技结果,能够不再组织判定:(一)验收证书(文件)、定型文件、标准报批书等文件中对技术创新点及技术水平进行了评价,并起到了和结果判定等同作用;(二)验收证书(文件)、定型文件、标准报批书等文件中包含了关键完成单位名单、关键完成人员名单、审查教授名单;(三)关键完成单位人员未参与审查教授组。特殊情况下,能够有不超出四分之一关键完成单位人员(非项目组组员)参与审查教授组,但关键完成单位人员未作为审查教授组组长或副组长。第七条下列科技结果不列入国防科技结果判定范围:(一)基础理论研究
8、结果,指自然科学中纯理论性研究结果,关键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对于能够直接指导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基础理论结果,当它作用已表现在被该理论指导应用技术结果上时,视同应用技术结果,能够按本措施要求申请判定。(二)已取得发明专利应用技术结果。局部技术已取得专利,但整体未取得专利应用技术结果,能够按本措施要求申请判定。第八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公共利益、环境或资源造成危害项目不予受理判定申请。正在进行判定,应该停止判定,已经经过判定,应该撤消。第九条国防科技结果判定关键内容是:(一)真实性、正确性;(二)发明性、优异性;(三)成熟性、适用性、安全性;(四)其它和技术相关内容。对于不一样类型国防科技结
9、果,应依据其性质和特点侧重不一样方面进行分类评价。国防科技结果判定不包含结果归属、完成者排序和结果货币价值等非技术内容。第十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和著作权)数量和质量作为评价被判定国防科技结果参考。第三章判定组织第十一条重大国防科技结果和国防科工委委管单位、本措施第四条第四款以外中央管理企业及其组员单位完成国防科技结果判定,由国防科工委科技结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其它国防科技结果判定,由负担军工任务国务院其它部门(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行政管理机构和各军工集团企业依据本措施第四条要求职责范围负责组织。重大国防科技结果通常是指:国防型号工程项目及其关键分系统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
10、重大预先研究项目;对国防建设和国防科技发展含有重大意义其它国防科技结果。第十二条组织判定单位能够直接主持判定,也能够委托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或其它相关单位主持判定。但不得委托完成单位对自己国防科技结果主持判定。受委托主持判定单位对组织判定单位负责。第十三条国防科技结果判定分为会议判定、函审判定、检测判定三种形式。(一)会议判定:指由同行教授采取会议形式对国防科技结果作出评价。需要采取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才能作出评价国防科技结果,能够采取会议判定。(二)函审判定:指同行教授经过书面审查相关资料,对国防科技结果作出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讨论、答辩,即可作出评价国防科技结果
11、,能够采取函审判定。(三)检测判定: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置或经国防科工委认可专业技术检测机构,经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法对国防科技结果进行评价。仅经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即可反应其技术水平国防科技结果,能够采取检测判定。判定统一使用国防科学技术结果判定证书。第十四条采取会议或函审判定时,由组织判定单位聘用七名以上同行教授组成判定委员会。判定意见必需由到会教授或出具函审意见教授四分之三以上多数经过。参与判定会教授和出具函审意见教授均不得少于七人。会议判定教授应该全程参与会议,不得以书面意见或委托代表方法出席会议。第十五条采取检测判定时,由组织判定单位指定国家或国防科工委认定专业技术检测机构
12、进行检验、测试。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论作为检测判定意见。第十六条判定委员会委员由组织判定单位聘用,结果完成单位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能够提出提议名单。判定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主持判定单位在判定委员会委员中提名,经判定委员会全体委员经过产生。判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判定意见负责。第十七条组织判定单位应建立健全判定教授库,判定委员会委员通常应从判定教授库中遴选。针对被判定项目标具体情况,组织判定单位应对判定委员会委员进行资格审查。判定委员会组成应表现不一样单位、不一样学术见解和不一样地域代表性。第十八条判定委员会委员应该同时含有下列条件:(一)对被判定项目所属专业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中
13、国外该领域研究发展现实状况;(二)含有高级技术职称;(三)含有良好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国防科技结果完成单位、任务下达单位或委托单位人员不得作为同行教授参与判定委员会。各军工集团企业及其组员单位完成国防科技结果进行判定时,判定委员会组员中非本集团企业教授不得少于三分之一。第十九条判定委员会委员在判定工作中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一)独立对被判定国防科技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价,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二)要求国防科技结果完成单位或个人提供充足、翔实技术文件,向其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解释,亦可要求复核试验或测试结果;(三)充足发表个人意见,能够要求在判定意见中记载不一样意见,有权拒绝在判定证书上签字; (
14、四)发觉有违纪行为时,能够向组织或主持判定单位提出中止判定请求;(五)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做到科学、客观、公正;(六)负有保守秘密义务。第四章判定程序第二十条申请国防科技结果判定应该含有下列条件:(一)已完成协议约定或任务书要求任务,并达成了所要求技术性能指标。一份协议或任务书所含技术内容,通常只能作为一项结果进行判定。(二)结果权属无争议,完成单位和人员名次排列无异议。(三)技术文件和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要求。第二十一条申请判定国防科技结果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一)应用技术结果技术文件和资料:1计划任务书、协议书或经同意立题汇报;2研究(研制)技术总结汇报;3信息技术研究项目或
15、含信息技术研究内容项目所开发软件;4测试汇报和试验汇报(预先研究结果应提供演示验证工作材料);5标准化审查汇报(无产品国防科技结果除外);6用户使用汇报(还未应用预先研究结果应提供给用前景证实);7知识产权情况汇报(含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情况和必需查新情况)。(二)科技情报、标准、软科学结果技术文件和资料:1计划任务书或协议书;2研究汇报;3研究工作总结汇报;4正式出版标准文本(仅限标准结果);5模型运行汇报(仅限软科学结果);6用户使用汇报。第二十二条凡含有判定条件国防科技结果,由完成单位填写国防科学技术结果判定申请书(一式三份),并附其它技术文件和资料,经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审查后,按第
16、十一条要求向组织判定单位提出判定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审查内容包含:申请判定国防科技结果项目是否满足判定条件,判定委员会提议名单是否合理,是否同意判定等。同一项国防科技结果只能申请判定一次,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在各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第一完成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多单位分头提出申请。第二十三条组织判定单位在收到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判定申请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判定申请回复。对符合判定条件,要明确主持判定单位、判定形式、判定时间,并通知结果完成单位。对判定申请不予同意,应该说明理由。第二十四条主持判定单位根据同意判定形式负责判定筹备、主持和管理,确保判定意见真实性。判定意见应
17、该包含:国防科技结果发明性(关键技术及创新点)、优异性(学术和技术水平),其技术难度、成熟度、安全和可靠性,和对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进步作用和意义等,并应写明存在问题和改善意见。第二十五条会议判定根据以下步骤进行:(一)会议判定前,依据需要成立测试组。测试组组长由判定委员会组员担任。测试组必需在判定会前完成测试工作,并作出测试汇报。(二)主持判定单位主持会议,宣读和经过判定委员会名单,明确会议任务和要求。(三)在判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下,进行技术判定工作。判定委员会听取技术汇报、测试汇报、应用汇报及其它必需汇报。必需时,能够安排判定委员会教授对被判定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或观看相关多媒体资
18、料。判定委员会教授质疑并讨论,在综合多数教授意见基础上形成判定意见。判定委员会教授讨论形成判定意见时,组织判定单位和主持判定单位能够派代表列席会议,了解教授评议情况,其它人员应回避。第二十六条函审判定根据以下步骤进行:(一)主持判定单位将完成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分别寄送给函审教授。(二)函审教授应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函审,并将函审意见及上述资料寄回主持判定单位。(三)主持判定单位将其它函审教授意见寄送给判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判定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出本人函审意见,并依据多数教授意见写出判定意见。将全部判定资料寄送给主持判定单位。第二十七条采取检测判定通常步骤:(一)组织判定单位确定检测机构。(二)完成
19、单位将国防科技结果实物和相关资料送到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汇报和检测结论。第二十八条判定证书批复过程以下:(一)经判定经过国防科技结果,由结果完成单位将国防科学技术结果判定证书原件报送主持判定单位审查。国防科学技术结果判定证书通常制作两至三份原件(要求正反面打印,亲笔签署)。检测判定直接报送组织判定单位。(二)主持判定单位审查后签署意见、盖章,并报送组织判定单位。(三)组织判定单位在收到国防科学技术结果判定证书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国防科学技术结果判定证书审批,统一编号,加盖国防科技结果判定专用章,国防科学技术结果判定证书生效。第五章判定管理第二十九条国防科
20、工委采取年检和抽检方法对各组织判定单位工作进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内容关键包含:(一)是否根据本措施要求进行判定;(二)判定教授选聘是否合理;(三)检测机构是否选择适当;(四)判定文件是否符合规范,判定档案是否完整;(五)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六)国防科工委要求其它内容。第三十条年检时间为每十二个月第一季度。各组织判定单位应在接到年检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防科工委科技结果管理机构上报判定工作总结汇报和上年度判定项目汇总表,并接收年检审查。必需时,国防科工委科技结果管理机构能够依据需要随时对各组织判定单位工作进行抽检。第三十一条国防科工委科技结果管理机构对在监督检验中发觉存
21、在问题单位,应该要求其限期更正。对问题严重给通报。第三十二条主持判定单位和组织判定单位应该对完成单位提交国防科学技术结果判定证书进行认真审核,发觉判定意见中有重大缺点,应该责成原判定委员会补充判定。发觉在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应该驳回国防科学技术结果判定证书。第三十三条参与国防科技结果判定工作相关人员,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职业道德规范,抵制多种不正之风,确保国防科技结果判定严厉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判定教授信誉制度。判定工作结束后,主持判定单位应该对判定教授在判定工作中公正性、客观性、工作态度等方面作如实统计,并汇报组织判定单位;组织判定单位应该建立判定教授违规和失误统计档案。第三十四条和判定相
22、关材料,由组织判定单位和结果完成单位根据科技保密和科技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分别立即归档。第三十五条国防科学技术结果判定证书不作为签署技术合相同商业性活动依据。第三十六条判定费用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实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国防科技结果完成单位和个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剽窃她人结果,一经查实,组织判定单位和主持判定单位应该终止判定,已经经过判定应该给予撤消。对直接责任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行政处分。第三十八条组织判定单位或主持判定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行政处分。第三十九条参与判定工作教授有有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作出虚假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由其所在
23、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行政处分,并取消其负担判定任务资格。第四十条参与判定工作相关人员在判定工作中,应保护被判定国防科技结果知识产权,未经完成单位或个人同意,私自披露、使用或向她人转让被判定国防科技结果技术,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给完成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应该赔偿损失。第四十一条在判定工作中,凡包含国家秘密事项,依据中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相关要求实施。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措施由国防科工委负责解释。第四十三条本措施自7月1日起施行。本措施施行前公布相关国防科技结果判定要求和本措施要求不一致,以本措施要求为准。附件:1国防科学技术结果判定证书2国防科学技术结果判定申请书3国防科学技术结果教授函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