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龙陵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制度
目 录
一、总则
二、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关键职责
三、所长岗位职责
四、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五、首问责任制度
六、政务公开制度
七、办 公 制 度
八、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九、执法监察人员回避制度
十、重大事项汇报立案制度
十一、地质灾难速报制度
十二、汛期地质灾难值班制度
十三、财务管理制度
十四、过失责任追究制度
十五、廉洁自律要求
十六、学 习 制 度
十七、日常值班制度
十八、考勤请销假制度
十九、档案管理工作要求
总 则
一、为使国土资源局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努力提升工作效能,依据龙陵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特制订本规则。
二、国土资源局要果断落实党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推行法律法规给予职能,认真实施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决定和指示,保障政令通畅;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讲究实效,开拓创新;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国土资源局机关各科室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职权范围内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要规范办事程序,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要相互协调,亲密配合,切实落实落实局各项工作布署。
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关键职责
一、受理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检举、控告;依法调查处理国土资源信访案件;定时开展土地、矿产信访倾向性、群体性事件排查和处理,完成上级交办信访案件;负担国土资源调查工作,实施对辖区内单位、个人遵守和实施土地、矿产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验,立即发觉、阻止和处理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担农村个人建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切实推行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信访事项汇报立案职能;开展基层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落实实施政策调研,适时提出提议和意见;负担相关国土资源法律咨询;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二、负责调查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实施、基础农田保护、矿产资源计划实施和保护情况;帮助编制、修订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基础农田保护计划、土地开发计划、土地整理计划、土地复垦计划、矿产资源计划等专题计划;负责基础农田划区定界基础工作;实施上级下达本辖区内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三、组织辖区内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年度变更调查和统计工作;负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时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分类、面积核实等相关工作;个人建房用地上报前地类确定工作;帮助做好具体建设项目用地、个人建房用地、土地用途变更和她项权利登记申报和地籍勘测工作;帮助做好土地、矿山权属纠纷。
四、配合实施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改造中、低产田,整改闲散地、废弃地;督促检验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耕地质量、项目实施要求等。组织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耕地占补方案编制资料,并做好报批初审工作。
五、参与辖区内协议征收征用土地协商和洽谈;实施和实施好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征地赔偿安置标准;严格推行征地程序,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做好拟征土地用途、位置、赔偿安置标准、安置路径通知,拟征土地现实状况调查结果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定,依法实施征地听证制度;实施好被征地公告、登记,落实好征地赔偿安置;监督指导土地征收征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和宣传工作。
六、组织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编制资料,并做好报批初审工作;负责调查核实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标准、建房资格条件,组织和审查农村个人建房相关报批资料等;公告拟报批农村个人建房名单、核定标准、座落位置等情况和批后结果。
七、帮助实施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和采矿权市场建设工作;做好采矿权设置和工程性矿山选址现场踏勘及初审工作;组织矿山企业年检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做好矿产储量登记、统计工作;落实矿产资源计划、矿山自然生成环境保护和治理计划、地质灾难防治计划等相关计划实施工作;依法对地质灾难防治及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实施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验;负担汛期地质灾难隐患点监测、巡查、速报和相关事项处理;负责协调处理矿业权权属纠纷、采矿权和土地、林业等纠纷。
八、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负责征收国土资源各项规费;组织开展国土资源调查研究;负担辖区内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加强本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和认真实施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严格财务制度。
九、完成上级交办其它工作。
所长岗位职责
一、实施所长负责制,主持国土资源所全方面工作。
二、认真学习落实实施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
三、全方面负责落实、研究、部署、检验、督促、支持本所人员做好本职员作,圆满地完成上级下达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本所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所内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安排政治和业务学习,建立和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提升工作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
五、以身作则,率领全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勇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六、关心干部职员工作、学习和生活,认真听取干部职员合理化提议,主动了解干部职员思想工作情况,努力改善干部职员工作和生活条件。
七、善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树立求真务实、秉公办事、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工作作风。
八、承接县局、乡镇等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落实实施国家相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本区域土地调查、分等定级、土地登记、统计、建档、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等工作。
三、会同乡镇及县局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四、帮助做好单位及个人用地完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搜集本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基础资料,准备好工作图件、表格,并帮助当地乡镇街道拟编计划上报审批。
六、帮助当地乡镇拟编农保计划上报审批,并制订农保管理方法,切实保护耕地。
七、负责受理用地申请,组织办理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等非农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具体项目标初审和报批手续,并做好“四到场”工作。参与征地协商和洽谈。
八、帮助当地乡镇编制标准农田建设和建设用地复垦,配合县局实地踏勘论证,签署标准农田建设和建设用地复垦,配合县局实地踏勘论证,签署标准农田建设和建设用地复垦协议,并检验督促帮助做好工作。
九、搞好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受理违法用地举报,依法负责开展对涉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立案,并按要求做出处理提议。
十、担负各项国土资源规费收缴管理,按时结算,并做到收缴分离,收支两条线。
十一、帮助实施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和采矿权市场建设,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正常秩序。负担汛期地质灾难隐患点监测、巡查、速报和相关事项处理。
十二、承接县局和本所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首问责任制度
为深入落实工作责任,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国土资源所实施“首问责任制度”,具体要求以下:
一、群众来国土所办事,接收问询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群众,不可不理不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1、属首问责任人所在业务线职责范围事,要按相关要求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要落实“一次性通知”制度,即向当事人一次性解释清楚相关办理事项,需补充或携带材料,和怎样办理等。
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业务线职责范围事,首问责任人要明确通知或引导来办事群众到承接业务办公室,并交由承接分线领导或经办人员。该业务线分线领导或经办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3、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接业务办公室,首问责任人要立即请示领导,帮助相关业务线共同处理。
4、对进行通常性咨询群众,要做好全方面、细致解释工作,让群众确实听明白,感到满意。
5、来办理事项不属于国土资源管理业务,首问责任人要给耐心说明,并尽可能通知其办理部门。
三、属电话咨询或举报,接听电话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除应未来电反应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络电话等具体统计,还应明确通知办理单位等。
四、违反本制度将按相关要求处理。
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深入提升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切实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特制订本制度。
二、所内政务公开形式关键是政务公开栏或张贴公告。政务公开内容包含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和重大事项公开。
三、下列程序必需公开:
(一)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审查报批程序;
(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程序;
(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程序;
(四)单位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
(五)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程序;
(七)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八)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和变更调查程序;
(九)土地登记和变更登记程序;
(十)变更采矿名称、转让采矿权审批程序;
(十一)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审批程序。
四、公创办事结果。其内容:
(一) 建设用地审批;
(二) 土地申报登记发证;
(三) 开垦耕地立项报批;
(四)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和开采审批。
五、公开收费标准。包含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许可证号,收费标准。
六、下列事项,必需以公告形式给予公开:
(一) 农地转用、征收土地、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和征地赔偿方案;
(二)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年度计划、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情况和协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
(三) 成片开发用地、划拨土地转让审批结果;
(四) 基准地价;
(五) 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和基础农田保护区调查;
(六) 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相关数据;
(七) 土地登记注销和重大变更;
(八) 开采矿山申报结果;
(九) 地质灾难勘查结果;
(十) 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七、违反本制度要求,该公开而不公开事项,造成过失,按过失责任追究制追究办事人员及责任人责任。
办 公 制 度
为切实提升工作效率,提升办事水平,方便群众办事,加强监督,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岗位AB岗制度
一、每个工作岗位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工作人员在岗,A岗为主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申请报批和办理各项审核手续。但该责任人应视情况,将自己受理报批申请情况,通知自己同事B岗。
二、当A角因临时或较长时间离岗时,B岗应自觉主动地担当起A岗工作,继续做好受理和审核工作,立即解答服务对象所提出相关问题。
三、作为B岗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A岗情况通知,也不得在A岗离岗时,拒绝接收A岗对应工作。
四、B岗确实对A岗通知相关事宜了解不够,也必需细致地查阅相关资料,或立即和A岗取得联络,圆满地解答服务对象所提出问题。
五、每个岗位工作人员要定时轮换担任A、B岗。全部工作人员应坚持一切为了企业和群众,方便、快捷、高效地为社会服务宗旨,树立“人人全部是投资环境、事事全部关政府形象”思想意识,切实做好本职员作。AB岗具体分工应公开通知。
(二)一次性通知制度
一、适用范围
一次性通知制度适适用于在本所职能范围内发生全部业务工作,分一次性口头通知和一次性书面通知。其中一次性书面通知适适用于办文相对人主动要求或相对复杂办文要求通知,凡碰到办文相对人要求书面通知办文要求,不管通知内容简单是否,一律实施一次性书面通知。
二、适用要求
业务经办人如碰到相关业务要求相对简单,相对人又愿意接收口头通知,经办人要将相关办文要求明确具体通知相对人,并使相对人明白、满意。
业务经办人如碰到要一次性书面通知,要将相关办文要求(包含报件目录),一次性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人,所表述内容努力争取具体、简捷。碰到相对人有疑问,要耐心解释好,不准怕麻烦、闹情绪或推诿、搪塞。
三、监督要求
1、凡发觉办文相对人含有一次性书面通知全部要求而又无法办文,或经办人在一次性通知中漏告、缺告、错告而需补、改件一律由经办人负责落实。
2、一次性通知制度实施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评。
3、一次性通知制度实施情况作为年底工作质量反馈中关键组成部分。
(三)集体办案制度
一、确定所内集体办案日。
二、集体办案由分线所长提出,所长召集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三、经办人员把提请研究案件逐件内容打印成表格。
四、先由办案人员汇报案情,提出初步处理提议,再由和会人员各抒己见,集体讨论,依法定案;遵照民主集中标准,最终由局长确定处理意见。
五、集体办案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由所长署名,并附入案卷。
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为切实保护耕地,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落实“查防结合,以防为主”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方针,结合国土资源所实际,特制订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一、动态巡查是指国土资源所对辖区范围内国土资源情况进行动态监察,动态管理,促进土地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和落实执法行为。
二、依据国土资源所要求任务要求,对巡查要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谁落实。
三、每个月初依据工作需要,排好巡查安排表,对辖区内国土资源坚持进行日常巡查,做到天天有些人巡查,同时对辖区内建设用地过程做到“四到场”管理。
四、做到文明巡查。巡查人员在巡查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亮证执法,依法检验。做到既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又严格实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五、依法检验。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发觉违法行为,要认真勘测,依法取证,立即采取对应方法。如发觉违法行为,应给予阻止,并立即向违法单位或个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把违法行为消亡在萌芽状态;对已经停止违法行为,需立案调查处理,要严格根据法律程序和期限,依法查处;对违法用地继续施工,报领导同意,对建筑物和其它设施依法给予拆除,用于违法用地施工工具、设备、材料进行查封。
六、搞好登记和汇报。各巡查人员必需做好巡查情况统计,立即载入《巡查登记簿》,对违法情况立即向市局汇报。
七、严守纪律。巡查人员在巡查工作中,要认真推行职责,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依法巡查,不然,将按相关要求追究责任。
执法监察人员回避制度
在国土资源管理执法工作当中,为确保公平、公正,碰到以下情况时,应该自行回避,当事人也能够要求其回避。执法人员既不自行回避,当事人也不申请其回避,所长能够指定其回避。
1、是当事人或和当事人近亲属;
2、本人或其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
3、和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4、执法人员回避由局长决定,局长回避由市局分管领导决定;
5、当事人申请执法人员回避,应该说明理由并提供依据,所长不一样意其回避申请,应该通知理由。
重大事项汇报立案制度
一、标准和要求
国土资源重大事项汇报立案工作,要依据工作进展、发生问题、出现迹象等,坚持实事求是标准,真实全方面,认真负责地向县局汇报立案。
二、汇报立案内容
(一)、本辖区内实施具体协议征收征用土地结果,征收征用土地赔偿安置落实,依法推行征地程序等情况。
(二)、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关键包含:
1、包含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行政处分提议;
2、涉嫌犯罪依法需要向司法机关移交;
3、经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需要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包含当地乡镇街道、各类指挥部,违法占地、非法同意土地和矿产行为,和不推行耕地保护责任,纵容放任违法案件发生;
5、本辖区内发生群体性违法占地、采矿事件,乱占土地抢建私房;
6、省、市国土资源部门交办违法案件。
(三)、发生国土资源重大信访案件。关键包含:
1、征用土地赔偿安置不落实、依法推行征地程序未到位,而强行使用被征土地引发群体性事件;
2、因违法用地、土地整理、非法采矿等引发群体性事件;
3、有迹象组织到国家、省、市集体上访;
4、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督办信访案件,需要汇报。
(四)、因开发建设、自然现象造成易发生地质灾难区块动态监测和出现地质灾难危险性等情况。
(五)、其它需要汇报立案重大事项。
地质灾难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难分级
地质灾难分为通常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大级。具体标准以下:
(一)通常级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二)较大级
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三)重大级
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者;
(四)特大级
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极大者;
二、速报标准
速报原由:情况正确、上报快速。
三、速报内容
(一)、在二十四小时内提交速报汇报,应依据已取得信息,说明地质灾难发生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难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难体规模、可能诱发原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采取对策和方法。
(二)、地质灾难应急调查结束后,应立即提交地质灾难应急调查汇报。汇报内容应包含:
1、发生具体位置;
2、发生时间、伤亡人数;
3、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难类型;
5、地质灾难规模;
6、地质灾难发生原因,包含地质条件和诱发原因(人为原因和自然原因);
7、发展趋势;
8、已经采取防范对策、方法;
9、以后防治工作提议。
汛期地质灾难值班制度
为立即掌握汛期地质灾难发生情况,对发生险情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组织专业队伍快速赶赴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和抢险救灾,使地质灾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订本制度。
一、在汛期期间,无特殊情况最少确保有一名领导在单位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汛期时各工作人员手机必需确保二十四小时开机。建立轮番值班制度,遇有灾情发生,快速汇报值班领导或县局领导。并依据领导指示,妥善处理日常事务。
三、值班人员对上报灾情、险情及上级下达指示及明传电报等内容认真做好统计,并立即传达成位。
四、汛期所内工作人员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其它人员应确保二十四小时处于待命状态。
五、值班期间碰到严重灾情、险情或碰到职权范围内不能处理事,必需逐层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六、安排好值班车辆,保障汛期地质灾难防灾用车。
财务管理制度
一、各所财务由局财务室统一管理,并设报帐员1名。
二、各所办公经费实施定额包干(附各所办公经费核定表)。各所经费支出不得超出核定范围和数额,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局关键领导签批方可报销。严禁以任何理由截留资金、私设小金库。
三、全体工作人员节日福利,由局里统一安排。
四、各所要本着节省标准,合理安排开支,立即结算,避免拖欠、预防发生历史遗留问题。各所办公经费必需于每个月25日至27日前到财务室结算。结算节余资金转下月开支。
五、各所支出单据必需根据名称、规格、金额等填写清楚,经办人、所责任人签字,由办公室财务审核把关后报销。
六、各所购置大件物品需写出申请,经办公室报局关键领导签批,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所必需建立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明细簿,由专员进行登记管理。对丢失或损坏公共财物,按购置价50%赔偿;对未经同意私自挪用、外借、变卖、公用物品,一经查实,照价赔偿。
七、各所固定资产维修(如房屋),应写出书面汇报,报经局关键领导同意后,由局安排相关人员在要求期限内监修,并统一结算费用。
八、要建立规费收缴具体台帐,载明户主姓名、座落、面积、标准、金额,并一一相符。
过失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了深入规范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正确推行工作职责,端正行业风气,严厉党纪、政纪,依据《中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务院相关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土资源所工作实际,制订本要求。
二、责任追究是指本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推行或不正确推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根据相关要求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三、责任追究对象指本所全体工作人员。
四、在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应该追究责任:
(一)不按要求变更土地用途、征收土地、进行土地预审、审核农用地转用、审核建设用地;
(二)不按要求进行土地使用权审核、注册、登记发证;
(三)不按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
(四)不按要求进行土地、矿产资源招、拍、挂工作;
(五)在查处违法用地案件中,瞒案不报、压案不办;
(六)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国家、集体财物损失;
(七)私自涂改资料或不按要求移交、保管资料,造成一定后果;
(八)其它渎职、渎职行为。
五、在内部管理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应该追究责任:
(一)不认真落实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完成职责范围内工作,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
(二)在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
(三)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四)不阻止、不查处、不上报单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五)违犯内部管理各项制度。
六、责任追究方法:
(一)责令整改、书面检验。
(二)通报批评,扣发年度奖金400元。
(三)诫勉谈话,扣发年度奖金1200元。
(四)提议县局另将其调离岗位或是待岗或扣发3-6个月奖金,并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五)受政纪处分,扣发整年奖金。
(六)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廉洁自律要求
为确保国土资源所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做到廉洁自律,预防利用职权和职务上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依据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要求,结合国土资源所工作特点,特确定以下“十坚持、十不准”为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一、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议制度。凡重大事项必需经集体研究决定,不准个人说了算。
二、坚持办公用具和物资政府采购制度。办公用具和各类物资,应依据相关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不准个人私自采购。
三、坚持工程招投标制度。凡工程项目,全部必需按县局统一要求进入向社会公开招投标,较大项目承包也须集体研究后,尽可能经过竞标或比较选优方法确定。不准以决议者个人感情和喜好来私自确定承包商。
四、坚持收费管理制度,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要求。凡上级要求取消收费项目必需果断取消。不准私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升收费标准。
五、坚持接待工作管理制度。对各类人员接待严格根据县局要求办理,不准私自提升接待标准。
六、坚持用市场杠杆调整国土资源供求关系。除政策、法律另有要求外,土地使用权和矿产开采权全部要进行公开出让。不准渎职将应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矿产开采权进行行政划拨或行政给予。
七、坚持按审批程序、审批前置条件办理各类审批手续。不准私自放宽条件或隐瞒事实真相帮助她人骗取同意。
八、坚持根据相关要求立即为群众办妥各类证件。不准以弄虚作假等形式帮助她人办证或为她人提供虚假证实。
九、坚持为民服务宗旨,以诚相待,以礼待人,立即办事,不准在办事过程中吃、拿、卡、要、报。
十、坚持廉洁自律十条要求。依法办事,实施承诺制和相关制度,不感情用事,不接收礼金、礼券、礼卡,不参与赌博、迷信活动等。
凡违反“十坚持、十不准”行为规范,根据党纪政纪及相关要求,作对应处理。
学 习 制 度
为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办事能力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愈加好地依法行政、依法法办理、为民服务,特制订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政治学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键文件、党路线方针政策;收看电化教育警示片等。
2、业务学习:关键学习《中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措施》、《基础农田保护条例》、《行政许可证》、《行政诉讼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措施》、《矿产资源法》、《云南省土地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局各科室相关业务知识。
二、学习要求:
1、所长:设置固定学习日,并做好学习统计;整年每人作二次中心讲话,写一篇学习体会。
2、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做好统计,整年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
3、党支部组织党员每个月学习一次,立即组织收看电化教育警示片或上党课。
三、学习检验和考评:
1、学习实施签到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
2、全体人员学习情况列入年度岗位责任考评。
日常值班制度
一、值班职责
1、负责接收上级文件、通知会议、活动等工作,将情况立即汇报所长。
2、做好多种应急和突发事件汇报、处理和统计等工作。
3、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并做好统计。
4、负责来电接听,遇有举报立即通知在外巡查人员。
5、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预防灾难、偷窃及其它事故。
6、发觉问题第一时间内向所长汇报。
二、值班要求
1、按时上岗,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迟到、不早退、不私自离岗。
2、按值班表次序做好值班交接工作,对交接不清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责任。
3、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自行调整值班日期。如确需请假或调整,事先向所长提出申请,对无故空岗作旷工一天处理。
4、认真填定《值班登记簿》并做好交接。
5、珍惜值班室公物,保持室内卫生。
6、所长要不定时对值班情况进行检验、监督。
考勤请销假制度
为深入加强工作人员组织、工作纪律,杜绝懒、散、慢现象,自加压力,不停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严厉上、下班纪律、奖勤罚懒,维护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形象,特制订本考勤、请销假制度,具体要求以下:
一、考勤
1、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必需严格根据要求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参与学习,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2、考勤实施签到制,如碰到事假、病假或公差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上班应立即填写请假表。
3、上班期间因事外出应立即做好外出登记。对既无到岗时间或离岗时间,对无确切去向人员,按迟到、早退或缺勤旷工处理。
二、请销假
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参与学习,均应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一)请假种类及期限
1、事假:工作人员如因家庭或本人有特殊情况,又不能在公休日或其它假期内安排处理,可请事假,但必需从严控制请假时间。
2、病假:工作人员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能够请病假,但须有医院证实。
3、婚假:按法律要求同意结婚工作人员,可享受婚假三天。若男女双方全部符合晚婚年纪(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可增加十二天。
4、丧假:直系亲属和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可享受丧假三天。
5、产假:凡符累计划生育要求,其产假标准为:
⑴正常分娩者,产假九十天,若产前要求安排合适时间休息,其产前休息天数计算在九十天之内;
⑵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须有医院证实);
⑶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⑷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证增加产假十五天;
⑸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者,产假二十至三十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者,产假五十天;
七个月以上早产按正常产假处理(已领独生儿女证,未采取可靠节育方法而怀孕流产需休息按病假处理)。
不符累计划生育要求,其正常产假为五十六天,小产后需休息按病假处理。
6、护理假:符合晚育条件,在女方产假期间,男方可享受护理假五至七天。
7、探亲假:
条件:⑴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固定职员,和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节假日团聚,能够享受探望配偶待遇。⑵和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节假日团聚,能够享受探望父母待遇,职员和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不能享受探望父、母待遇。
假期:⑴探望配偶,每十二个月一次,假期三十天。⑵未婚职员探望父母,十二个月一次,假期二十天或两年一次假期四十五天。⑶已婚职员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二十天。
8、年休假
⑴参与工作时间满十二个月不满五年,每十二个月休假三天;参与工作时间满五年不满十年,每十二个月休假七天;参与工作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每十二个月休假十天;参与工作时间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每十二个月休假十五天;参与工作时间满三十年以上,每十二个月休假二十天。
⑵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A、当年请病假或疗养累计超出45天;
B、当年请事假累计超出20天;
C、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出45天;
D、当年产假超出90天。
⑶当年享受探亲假,其年休假时间减半;当年请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事假天数累计超出20天,则下十二个月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⑷年休假要合理安排,若和工作有冲突,应首先服从工作安排;当年假期当年使用,不能跨年使用。
⑸年休假期碰到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则上述法定节日天数增加在年休假内。
9、婚假、探亲假、丧假需赴外地,按往返实际所需时间合适给旅程假。
(二)请假手续及审批
1、请假手续
工作人员因故需离开岗位半天以上(含半天),一天以内必需由本人事先如实具体填写请假条,经所长同意后,方可离岗;若确属情况特殊,事先无法填写请假条,以电话请假或其它方法,事后必需书面说明理由,补办请假手续,返岗后,须立即办理销假手续,需续假,按请假手续办理。
2、审批
⑴事假。基层所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所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所长签署意见后,报县局联络局领导同意;3天以上经联络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经局长同意。所长、副所长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联络县局领导同意;1天以上经联络县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经局长同意。
⑵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年休假由所长同意后报局长同意,并报局办公室立案。
三、考勤实施奖惩制度,全月出满勤,按要求发放考勤奖。若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0元,无故旷工,每半天扣100元。
四、所长要不定时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若抽查发觉违规,按次累计计算,2次以下对应扣发奖金,2次以上由县局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选优异资格,3次以上调离岗位,并予纪律处分。
档案管理工作要求
凡国土资源所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含有保留价值多种不一样形式文字、音像资料,均属档案管理范围;内勤工作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和查阅工作。
一、立查归档
(一)综合类:包含上级机关下达及本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文字资料,按年度分类组卷,年度考评前装订成卷,考评后归档。
(二)计划财务类:它是统计和反应本所经济业务活动中形成关键史料和证据,标准上应该保持原卷册封装,按《会计档案管理措施》要求整理好,于第二年三月底前归档。
(三)地籍管理类:包含城镇地籍、村庄地籍、农用地发证等工作中形成文字资料,按行政区域使用者组卷,归档时间可采取分阶段和最终集中全方面清理相结合。
(四)土地利用计划类:包含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土地利用专题计划文件材料、土地利用计划、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和区划资料。
(五)建设用地类:包含国家征用土地、集体使用土地、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土地征收使用等工作中形成文字资料按土地性质、审批机关、土地使用者组卷。年度考评前装订成卷,考评后归档。
(六)土地监察类:巡查台账、停建通知书等,年度考评前装订成卷,考评后归档。
(七)土地宣传教育科技类:按专题项目名称组卷,于专题项目结束后立卷归档。
(八)土地管理声像材料类:包含航片、磁盘、照片、录像等按各自特点分类编目。
二、档案利用
(一)查(借)阅读档案,必需先填写[查(借)阅读档案记录表],未推行手续,档案室拒绝提供档案。
(二)外单位利用本单位档案,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目标、内容和方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予查阅。
(三)查阅档案必需在档案室指定场所,未经同意不得将案卷带出本单位。
(四)档案利用者必需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和整齐,不得任意拆卷、撕页、污损、删改、划杠、剪贴、拍照等。
(五)用好档案立即归还、注销登记。
(六)档案利用者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复印、摘抄档案。
三、档案管理
(一)档案全部应整理成册,存放在档案箱(橱)内。
(二)档案库存房应保持干燥,在合适时候进行自然通风。
(三)定时搞好库房清洁卫生,努力发明一个良好工作环境。
(四)库房应杜绝鼠患,不存放仪器、杂物。
(五)库房应远离火种,库内严禁吸烟,不存放危险、易燃品,常常检验设备。
(六)档案箱(橱)内存放防虫药品、樟脑精等,定时(六个月或十二个月)检验档案,发觉虫蛀、破损、遗失、字迹褪变等现象时,立即采取补救方法,情况严重时汇报相关领导。
(七)管理人员离开库房时,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八)库房钥匙专员保管,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入内,库房钥匙遗失应调换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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