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样本.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3658515 上传时间:2024-07-12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62.04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样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样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宁波贝发集团 职员离职管理制度 新华信管理咨询 1月1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离职管理组织和权限 1 第三章 离职条件立即间 1 第四章 离职核准权限及赔偿 2 第五章 离职步骤 4 第六章 附则 4 附录一:离职审核权限表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订本制度目标和范围 ¨ 目标:为明确职员离职作业步骤,确保工作延续性,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 适用范围:企业全体职员(二级企业参考此管理措施) 第二条 相关定义 ¨ 自请离职:因职员个人原因,提出和企业解除劳动协议;协议期满,职员自动提出不再续签协议 ¨ 企业中止雇用关系:因职员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或协议期满,由企业或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协议中止雇用关系 ¨ 资遣:因企业歇业、转产或业务紧缩等原因和职员解除劳动协议,并支付一定赔偿金 ¨ 离退:男职员年满60周岁,女职员年满50(55)周岁,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者,企业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第二章 离职管理组织和权限 第三条 离职当事人负责自请离职提出,各相关责任中心责任人负责企业中止雇用关系提出,人力资源部负责资遣、离退提出,各权责责任人审核或核准(具体参见附件二,《离职审核权限表》) 第四条 稽核部门负责员工、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和责任中心责任人级以上(含副职)人员离职审计 第三章 离职条件立即间 第五条 自请离职:职员个人因不适应企业环境可提出离职,工人、辅助人员和后勤人员提前一周,通常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职员及基层主管)提前半个月,责任中心责任人级以上提前30天 第六条 企业终止雇用关系:企业依下列原因,随时提出终止 ¨ 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 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关键包含: - 在所填应聘资料中有蒙蔽企业或出具虚假证件者 - 犯有偷窃、舞弊或因职务关系收授贿赂或其它不法行为者 - 对上级主管或同事进行威胁或殴打者 - 在企业或工作场所(含宿舍)进行赌博者 - 有意公告、泄露、散播企业秘密者 - 酗酒闹事、吸毒或染有其它不良恶习者 - 张贴标贴、公开演说、挑拨离间或类似行为足以使企业秩序混乱或造成职员离心分裂者 - 屡教不改,对主管下达命令采取顽抗态度者 - 有意制造危险,造成企业利害受损者 - 工作时间玩游戏者 -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含),年度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含) - 其它规章制度中或企业会议统计中要求中止雇用关系条件出现时 第七条 资遣:企业因下列条件给资遣,同时资遣必需提前30天提出 ¨ 职员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工作 ¨ 职员不能胜任劳动协议约定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 企业因歇业或转让或业务紧缩等原因,淘汰职员者(在劳动协议期限内) 第八条 离退:抵达离退年纪,不能胜任工作,企业须提前30天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第四章 离职核准权限及赔偿 第九条 自请离职 ¨ 责任中心责任人(含副职)以上:由本人提出,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审核,进行必需调研,提出提议,经总裁核准 ¨ 通常管理人员(业务/技术):由本人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责任中心责任人核准,报备分管领导 ¨ 工人及辅助人员,由本人提出,责任中心责任人核准,报备人力资源部 第十条 企业中止雇佣关系 ¨ 责任中心责任人(含副职)以上:由分管领导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核准 ¨ 通常管理(业务/技术)人员:由责任中心责任人提出,分管领导审核,人力资源部核准,报备总裁 ¨ 工人及辅助人员:由责任中心责任人提出,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十一条 资遣 ¨ 责任中心责任人(含副职)以上:由分管领导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核准 ¨ 通常管理(业务/技术)人员:由责任中心责任人提出,分管领导及人力资源审核,总裁核准 ¨ 工人及辅助人员:由责任中心责任人提出或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核准 第十二条 离退 ¨ 责任中心责任人(含副职)以上: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核准; ¨ 通常管理(业务/技术)人员:由人力资源提出,责任中心责任人审核,分管领导核准,报备总裁; ¨ 工人及辅助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提出,责任中心责任人核准 第十三条 离职赔偿 ¨ 自请离职或企业终止雇用关系,一律不予赔偿,并依据相关协议处理 ¨ 资遣:按相关要求,每满十二个月给30天固定工资,最多不超出十二个月。 ¨ 离退:在本企业任责任中心责任人以上满5年以上者或部分总裁认为有特殊贡献者,离退时给每满十二个月赔偿30天固定工资,最多不超出十二个月(此项赔偿不包含期权或其它协议要求费用) 第五章 离职步骤 第十四条 填写离职申请(不管何种离职,均需填写“离职申请表”) 第十五条 离职申请得到核准后,责任中心责任人(含副职)、业务人员(技术/财务人员等)需进行离职审计,离职审计完成以后才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六条 离职申请得到核准后,应是全部些人员需要由人力资源部提供“离职人员移交清单”和“离职移交具体清单” 第十七条 离职人员根据清单所列事项办理,每项必需移交完成后,由经办人和责任人签字确定,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最终评审确定,方为移交完成 第十八条 办理移交手续同时,稽核部对需要进行离职审计职员(责任中心责任人、财务人员、技术人员、业务人员)进行离职审计 第十九条 劳动协议终止(解除):离职人员办完移交及离职审计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协议证实书、失业登记证实及终止缴纳养老保险证实 第二十条 核实工资:任何人员离职必需办完移交及离职审计手续后核实工资 第二十一条 责任中心责任人以上离职,必需发放免职通知;因违纪而终止雇用关系应给公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假如没有根据本制度要求程序办理离职手续,视为无效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版本号 发放日期 更改内容 更改申请号 V1.0 -01-30 制度重新修订 — 附录一:离职审核权限表 职员类别 类别 本人 主管或 车间主任 责任中心责任人 分管领导 人力资源部 总裁 工人 (辅助后勤人员) 自请离职 √ □ 〇 中止雇佣关系 √ Δ □ 资遣 √ □ Δ 离退 □ √ 主管级以下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自请离职 √ □ 〇 Δ 中止雇佣关系 √ Δ □ 资遣 √ Δ □ Δ 离退 Δ □ √ 主管级管理/技术/业务人员、车间主任 自请离职 √ □ 〇 Δ 〇 中止雇佣关系 √ Δ □ 〇 资遣 √ Δ Δ □ 离退 Δ □ √ 〇 责任中心责任人(含副职)以上 自请离职 √ Δ Δ Δ □ 中止雇佣关系 √ Δ □ 资遣 √ Δ □ 离退 Δ √ □ “√”提出 “Δ”审核 “□”核准 “〇”报备 提出:指相关人员提出多种形式离职申请权力 审核权:指相关人员对职员离职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权力,该权力包含推荐给下一个审核者或核准者进行决议并提供提议,还包含否决职员离职,审核者行使否决权后,离职程序自动中止 核准权:指相关人员依据审核者提供提议,最终决定职员离职是否实施,假如同意则立即实施,假如否决不实施 报备:指职员离职实施以后,相关人员定时得到离职统计信息权力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