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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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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1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1 第三章 会计核实 12 第四章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13 第五章 编制和提供财务汇报 13 第六章 会计监督 14 第七章 附则 14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财务职责分工细则 16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会计人员交接手续规范 24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关键会计政策、会计估量指导 26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管理规范 29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37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会计监督制度 40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企业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42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财务汇报管理制度 44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 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方面规范本企业会计行为,确保会计资料真实、正当和完整,立即、正确提供经营管理活动所需要信息和符合国家要求财务信息,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依据《中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规范,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实施预算管理需要设置会计核实体系,以反应企业财务情况、经营结果和资金情况和各预算主体经营情况信息。 第三条 依据企业现行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董事会是企业现行会计机构最高权利机构,董事长代表企业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 企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确保其真实、完整。 第五条 企业会计人员依据本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实,实施会计监督。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法授意、指使、强令财务部、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汇报。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对依法推行职责会计人员实施打击报复。 第六条 财务部具体实施企业会计工作。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七条 企业设置财务部负责日常会计核实和会计监督。而且对各责任中心责任中心责任收入、成本费用中心辅助统计,向财务管理部门提供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内部资料。 第八条 依据会计核实和会计监督需要,财务部内部实施分工负责制,设财务部经理、总账、往来账、电算化、成本会计、出纳等岗位,根据岗位确定其工作职责(实施细则见附件一)。日常业务由财务部经理组织实施,并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第九条 会计核实日常事务关键包含凭证管理、账务处理、成本核实、会计汇报、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等,依据职责分工能够由一人担任或兼任。 第十条 财务部内部建立稽核制度,不相容职务要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标登记工作。 第十一条 企业会计人员,必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会计主管人员以上(含)应该含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第十二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需和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通常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经理监交;会计主管以上(含)办理交接手续,由企业经理监交(实施细则见附件二)。 第三章 会计核实 第十三条 财务部依据实际发生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实,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汇报,不得以虚假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实。 第十四条 企业发生下列事项,财务部需立即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实: (一)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收付; (二)财产物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财务结果计算和处理; (六)其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实事项。 第十五条 企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结账日期为月末最终一天,经济事项必需完全反应在所发生当期。 第十六条 会计核实采取借贷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各项财产物资按取得时实际成本计价,收入和其相关成本、费用相互配比。会计核实应遵照谨慎标准要求,合理核实可能发生损失和费用。企业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该根据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假如发生减值,应该根据本制度要求计提对应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要求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第十七条 会计核实指标应该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需变更,将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影响,在财务汇报中说明。 第十八条 财务部可在《企业会计制度》所要求会计科目标基础上,设置二或三级明细科目、或增添部分会计科目,反应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和参与实施《预算管理制度》预算主体业绩。 第四章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第十九条 企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汇报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它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汇报。 第二十条 会计凭证管理包含原始凭证管理和记账凭证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四)。会计人员根据会计制度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不真实、不正当原始凭证一律不予接收。业经审核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能够编制记账凭证。各预算主体对其经济业务事项原始单据合理性负责,财务部对合理性仅作形式上审查,但需对其正当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企业会计账簿包含总账、明细账、日志账和其它辅助性账簿。会计账簿必需以经过审核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各项经济业务必需在统一会计账簿上登记、核实,不得私设会计账簿。 第二十四条 企业定时将会计账簿统计和实物、款项及相关资料相互查对,确保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账表相符(实施细则见附件四)。 第五章 编制和提供财务汇报 第二十五条 企业财务汇报包含对外财务汇报和内部财务汇报。对外财务汇报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内部财务汇报关键是为了管理及考评各预算主体经营情况和预算实施情况,财务部审核、编制、汇总各预算主体收入、成本、可控费用等项目,编制预算实施情况汇报。 第二十六条 财务汇报关键由财务部经理依据经过审核会计账簿统计和相关资料编制。向不一样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财务汇报,其编制依据一致。 第二十七条 对外财务汇报由董事长和财务部经理署名并盖章。企业董事长应该确保其真实、完整。假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对外财务汇报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汇报应该随同财务会计汇报一并提供。(实施细则见附件八)。 第二十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汇报和其它会计资料应该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其保管期限和销毁措施由财务部经理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制订(实施细则见附件五)。 第六章 会计监督 第三十条 建立健全本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一)记账人员和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对外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和其它关键经济业务事项等由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决议,并由财务部具体实施; (三)财产清查由财务部定时或不定时组织实施; (四)财务经理负责组对会计资料定时和不定时进行内部检验。 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对原始凭证、实物、款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和监督,对各预算主体实施预算、财务计划、生产计划、经济业务计划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应该确保财务部、会计人员依法推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部、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授权财务部经理制订具体会计监督措施(实施细则见附件六)。 第三十三条 企业行政和作业部门、职员个人对违反本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有权向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检举。审计机构有权处理,根据职责分工立即处理;无权处理,立即向董事会、总经理汇报。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企业董事会制订,解释权、修改权归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 月 日起实施。 附件: 附件一 财务部职责分工实施细则 附件二 会计人员交接手续规范 附件三 关键会计政策、会计估量和指导 附件四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管理 附件五 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附件六 会计监督制度 附件七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附件八 对外财务汇报管理制度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财务职责分工细则 第一章 企业领导会计职责 第一条 董事长会计职责 1. 对本企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会机构设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3. 组织确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措施,按要求程序报批后实施; 4. 接收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监督。 第二条 总经理会计职责 企业总经理负责整个企业财务运行和管理,具体以下: 1. 依据企业权限设置,参与或审批企业财务部经理职位任用决定。 2. 主持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制订制度,并监督实施; 3. 主持财务预算纲领制订,提供财务专题汇报或提议; 4. 主持企业会计核实体系制订; 5. 主持企业投融资监控实施; 6. 主持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和监控; 7. 主持企业资产管理和权益管理; 8. 主持召开管辖范围财务工作会议,制订财务工作计划和方案,做出工作安排并督导工作计划完成。 第二章 企业财务部职能 第三条 财务部职能: 1. 负责拟订企业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具体实施方案; 2. 负责企业资产、负债及全部者权益核实; 3. 负责企业收入、成本、费用会计核实,负责企业报表编制; 4. 负责企业会计电算化管理; 5. 负责企业会计档案管理; 6. 负责拟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经企业审定后监督实施; 7. 经企业授权负责组织全企业财务预算制度拟订; 8. 负责编制财务预算,并对预算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9. 接收授权,办理投融资事务并负责全企业投融资财务管理; 10. 负责企业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财务管理; 11. 负责企业存货财务管理; 12. 负责企业资金管理及调度; 13. 负责企业财务分析工作; 14. 负责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包含资产负债风险、信用风险等); 15. 负责为价格政策制订提供财务依据; 16. 负责企业税务策略制订,并依法纳税; 17. 负责业务范围内外部联络,接收国家法律要求相关部门管理。 第四条 企业财务部内部组织机构 第三章 财务部主管人员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财务部经理在企业总经理领导下,全方面组织财务部工作,处理企业日常财务管理活动,关键职责以下: 1. 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2. 完善企业财务部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3. 确定财务人员培训、考评、轮换、及晋升制度等,并负责主持部门内部培训。 4. 拟订企业财务预算、财务估计并拟订对应筹资及投资计划。 5. 评议、考评本部门人员工作表现。 6. 主持财务部工作会议,协调部门人员完成指定工作目标。 7. 出席企业关键会议,接收财务工作质询,并参与企业经营决议。 8. 协调本部门和企业其它职能部门财务管理工作。 9. 审核或参与重大协议、协议及其它关键经济文件拟订。 10. 研究企业现金流量,合理调度使用资金。 11. 分析财务结构和营运资金情况,控制各部门资金并考评其使用效果。 12. 完成上级交办其它工作。 第六条 资金主管会计岗 1. 负责银行出纳员和现金出纳员工作指导和稽核; 2. 负责企业各项往来账务审核、检验、登记等经济业务; 3. 立即掌握挂账时间,每个月编制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账龄分析表,做好呆账、坏账处理工作,认真查对账务,立即督催清理欠账; 4. 负责借款核实,随时掌握贷款时间,还款计划及付息情况; 5. 负责编制资金预算及月度资金计; 6. 负责上报资金情况日报表; 7. 财务部经理交办其它工作 第七条 成本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1. 会同相关部门制订产品标准成本; 2. 负责对生产成本标准定额实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和控制,对各项定额情况进行分析; 3. 负责生产成本、制造费用、产成品核实工作,编制相关成本报表、进行岗位工作分析; 4. 负责完工产品入库账务处理及完工产品成本差异计算和结转; 5. 负责企业各项税金核实、申报工作; 6. 指导、监督车间核实员、仓库管理人员作好财务数据搜集工作; 7. 负责原材料库、成品仓库报表审核和对账工作;每个月编制存货分析表; 8. 组织对经管各项存货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盘点,定时监督库存实物盘点工作,并对账账、账表、账实不符现象立即处理; 9. 监督稽核存货核实会计工作; 10. 负责各车间报表审核和对账工作,立即清理车间需报耗库存材料,确保账实相符; 11. 按时完成直接上级交办临时性工作。 第八条 财务结果核实主管会计 1. 配合制订产品销售收入、营销费用计划和预算方案,并对实施实施情况进行管理、监督、检验和控制;并按月提供各产品销售收入营销费用明细表和分析资料; 2. 负责销售发票、营销费用票据搜集、整理、审核工作,立即进行账务处理; 3. 负责销售部多种销售政策和多种营销费用实施和费用提取; 4. 负责销售发货台账登计和分析,按企业相关销售政策实施信用发货控制; 5. 负责销售费用管理,包含: (1)销售费用实际使用数据统计; (2)按月编制销售费用实施情况并按月分解计划,实施管理、监督、检验和控制; (3)负责销售费用考评工作,并计算销售部门奖罚; 6. 负责销售人员借款审核和追收工作; 7. 负责对销售收入、销售费用已录入凭证审核; 8. 负责对销售成本、销售商品差异计算和结转账务处理; 9. 负责清理已变成坏账应收账款,提供相关依据,提出作坏账处理汇报,立即冲销坏账; 10. 负责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管理包含: (1) 负责企业固定资产核实; (2) 办理固定资产调拨、转让及报废财务手续; (3) 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卡片建立、变更管理; (4) 负责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核实和管理,立即办理转列固定资产工作; 11. 按时完成直接上级交办临时性工作。 第九条 财务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1. 负责企业工资核实; 2. 负责企业管理费用核实; 3. 负责企业除销售部以外职能部门费用预算控制和考评; 4. 负责搜集、编制、提供相关企业月度、季度、年度经济财务信息方面分析资料; 5. 负责利用企业财务基础数据,经分析、整理为企业高层决议制订,计划编制和企业其它方面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依据; 6. 负责企业会计报表编制; 7. 负责企业财务预算汇总编制; 8. 负责企业会计电算化人员业务指导。 第四章 财务部通常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条 会计稽核岗 1. 审核原始凭证、收付款凭证; 2. 复核各类计算表、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十一条 成本及费用及低值易耗品核实岗位职责 1. 审核办公用具、材料采购和各部门期间费用开支原始凭证、文件; 2. 编制相关记账凭证,进行存货成本计算和费用分类核实; 3. 审核仓库收发、领退和调拨凭证,进行存货出入库、退、移库和调拨核实; 4. 制订仓库合理储存量,组织、参与并监督仓库定时、不定时盘点工作,督导仓库进行科学管理; 5. 核实费用开支,负责成本费用核实计算; 6. 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第十二条 价格、收入及税金会计核实岗位职责 1. 保管、登记空白发票和已使用发票,检验发票次序号; 2. 审查经济协议收款业务发票、凭证、文件; 3. 编制或审核相关记账凭证; 4. 复核业务收入统计分析表; 5. 各项税金计算申报、退补账务处理和相关税务统计事项; 6. 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核实岗位职责 1. 负责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日常核实; 2. 定时对财产进行盘点、清查,立即办理财产盘盈、盘亏、清理、报废等报批手续; 3. 加强对资产核实管理,随时掌握资产购入、调拨及转移情况,监督检验资产使用情况; 4. 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第十一条 往来账务核实岗位职责 1. 负责企业各项往来账务审核、检验、登记等经济业务; 2. 立即掌握挂账时间,每个月编制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账龄分析表,做好呆账、坏账处理工作,认真查对账务,立即督催清理欠账; 3. 建立用户信用评价档案资料; 4. 做好日常会计核实,凭证统计、登记等往来经济业务; 5. 负责借款核实,随时掌握贷款时间,还款计划及付息情况; 6. 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第十二条 会计电算化岗位职责 1. 负责确保计算机硬件、软件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 2. 负责对计算机内会计数据进行分析; 3. 负责电子会计文档保留、备份; 4. 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 出纳员岗位职责 1. 严格实施《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和本企业各项财务制度; 2. 加强现金支票、银行支票、发票等有价证券管理,不得签发远期、空头支票,不得租借银行账户,对所签发支票要进行登记,并立即清理手续; 3. 认真审核现金、银行收付原始凭证和其它凭证,并由经办人签字,复核人员盖章,方可办理手续,对不符合财务制度开支,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4. 对每笔经济业务,要立即地按次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志账、银行日志账,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5. 加强现金管理,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立即将现金送存银行,做到日清月结; 6. 保管相关印章、空白现金支票、银行支票; 7. 防火防盗,确保资金安全,如发觉问题,应立即查清原因,并向会计主管人员汇报,如有差错,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赔偿; 8. 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第十四条 资金管理岗 1. 依据财务预算、财务估计编制筹资和投资计划; 2. 研究企业现金流量,筹措、使用、调度资金,确保企业资金供给; 3. 分析财务结构和营运资金情况,控制各部门资金并考评其使用效果; 4. 负责分析、查对及催收多种往来账款; 5. 对外投资项目标选定及其财务结构、赢利能力分析事项。 第十五条 财务分析岗 1. 负责搜集、编制、提供相关企业月度、季度、年度经济财务信息方面分析资料; 2. 负责利用企业财务基础数据,经分析、整理为企业高层决议制订,计划编制和企业其它方面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依据。 第十六条 档案管理岗 在财务部经理授权下,统计、保管企业各类协议、契约及各类财务档案,负责文件资料编号、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存档、调阅、销毁等工作,关键职责以下: 1. 制订凭证、协议、资料编号、整理、装订规范化要求,拟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2. 检验送档资料完整性,并进行分类、立卷、排列存档事项; 3. 办理调阅手续,催办未归档文件资料; 4. 保养文件资料,编制销毁清册并参与销毁事项,销毁清册经参与监销人员签字并报总裁签审后归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是企业《会计制度》关键部分,由企业制订,解释权、修改权归企业。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会计人员交接手续规范 第一条 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为了明确责任,企业人职员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需将本人所经管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二条 接替人员应该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未了事项。 第三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需立即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经济业务还未填制会计凭证,应该填制完成。 (二)还未登记账目,应该登记完成,并在最终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它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施会计电算化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移交人员还应该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相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四条 企业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需有监交人负责监交。通常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主管人员以上(含)办理交接手续,由企业经理监交。 第五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查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依据会计账簿相关统计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需和会计账簿统计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需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需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需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和银行对账单查对,如不一致,应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调整相符,多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明细账户余额要和总账相关账户余额查对相符;必需时,要抽查部分账户余额,和实物查对相符,或和往来单位、个人查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管票据、印章和其它实物等,必需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要对相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六条 会计机构责任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需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等,向接替人员具体介绍。对需要移交遗留问题,应该写出书面材料。 第七条 交接完成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署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和需要说明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通常应该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八条 接替人员应该继续使用移交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统计连续性。 第九条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代理,会计部经理或企业总经理必需指定相关人员接替或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会计人员恢复工作,应该和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经会计部经理或企业总经理同意,由移交人员委托她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该负担本规范第十二条要求责任。 第十条 单位撤销时,必需留有必需会计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 单位合并、分立,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相关要求办理。 第十二条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相关资料正当性、真实性负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本规范是企业《会计制度》关键部分,由企业财务部拟订制订,解释权、修改权归企业董事会。 第十四条 本规范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关键会计政策、会计估量指导 一、基础要求 (一)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通常标准和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实,在《企业会计准则》和统一会计制度所许可采取会计政策中选择合适会计政策进行交易或事项会计核实。 (二)企业所采取会计政策,前后期应该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若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经济环境改变等原因,使得变更会计政策后更能够提供企业相关财务情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会计信息,则应变更原选择会计政策。 (三)会计政策变更通常采取追溯调整法,假如会计政策变更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应采取未来适使用方法。 (四)企业对发生交易或事项依据当初所掌握资料做出合理估量,假如因为赖以进行估量基础发生了改变,或则因为取得新信息、积累了更多经验及以后发展改变,可能需要对会计估量进行修改。 (五)会计估量变更会计处理,采取未来适使用方法,不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报表,也不需要计算会计估量变更累计影响数。 (六)难以区分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量变更时,采取会计估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二、内容 (一) 会计制度 本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 (二) 会计年度 本企业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 记账本位币 本企业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四) 记账基础和计价标准 本企业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标准。 (五) 外币业务折算 本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市场汇价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年末对货币性外币项目按年末市场汇价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其折算差额,和构建固定资产相关给予资本化,属于筹建期间计入创办费,属于生产经营期间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六) 现金等价物确实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为本企业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投资。 (七) 坏账核实方法 本企业采取备抵法记提坏账准备,计提百分比为应收款项余额0.5%。 本企业对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应收款项,或因债务人和其未推行偿债义务超出3年仍然不能收回应收款项,给予核销。 (八) 存货核实方法 本企业存货关键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包装物等。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成本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办公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一次摊销,生产用低值易耗品采取领用和报废时各摊销50%方法。 (九) 长久投资核实方法 本企业长久债权投资成本以所支付全部价款,包含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扣除实际支付分期付息债券价款中包含已到期还未领取债券利息后余额作为实际成本记账,并按权责发生制标准按期计提利息,即如投资收益。长久债权投资溢(折)价在债权持有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长久股权投资成本以实际支付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后余额确定。 本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采取权益法核实。对被投资单位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含有重大影响,采取成本法核实。对被投资单位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在期末合并会计报表。 (一〇)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企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出十二个月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其它和经营相关电器设备等,和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不属于关键经营设备物品。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本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采取直线法计算。按固定资产类别、估量使用年限和估计净残值率(原值3%)确定折旧率以下: 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年 3.23% 运输设备 6年 33% 生产设备 12.5年 7.76% 其它设备 4- .25%-9.70% (一一) 在建工程核实方法 本企业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实际发生成本计价,为该工程所发生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在该工程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全部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自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进行暂估入账,计提折旧,待办理正式完工决算手续后转作固定资产。 (一二) 无形资产计价及其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按形成获取发生实际成本计价,按估计使用年限分期平均摊销。 (一三) 长久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长久待摊费用依据具体内容按估计收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创办费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计入损益。 (一四) 收入确定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中销售商品收入确定标准实施 (一五)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会计处理采取应付税款法。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管理规范 第一条 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为了加强本企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基础管理,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关键包含原始凭证管理、记账凭证管理、会计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复核和会计账簿管理等。 第三条 原始凭证管理 (一)应实施会计核实事项,必需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立即送交会计机构。 (二)原始凭证基础要求是: 1.原始凭证内容必需含有: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署名或盖章;接收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必需盖有填制单位公章;从个人取得原始凭证,必需有填制人员署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需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其指定人员署名或盖章。对外开出原始凭证,必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需相符。购置实物原始凭证,必需有验收证实。支付款项原始凭证,必需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收款证实。 4.一式几联原始凭证,应该注明各联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发票和收据,必需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含有复写纸功效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该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留,不得撕毁。 5.发生销货退回,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需有退货验收证实;退款时,必需取得对方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替换收据。 6.职员公出借款凭据,必需附在记账凭证以后。收回借款时,应该另开收据或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7.经上级相关部门同意经济业务,应该将同意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假如同意文件需要单独归档,应该在凭证上注明同意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8.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觉原始凭证有错误,应该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该加盖开出单位公章。 第四条 记账凭证管理 (一)财务部要依据审核无误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二)记账凭证基础要求是: 1.记账凭证内容必需含有:填制凭证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责任人、会计主管人员署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该由出纳人员署名或盖章。 以自制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替换记账凭证,也必需含有记账凭证应有项目。 2.填制记账凭证时,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能够采取分数编号法编号。 3.记账凭证能够依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依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能够依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一样内容和类别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4.除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凭证能够不附原始凭证外,其它记账凭证必需附有原始凭证。假如一张原始凭证包含几张记账凭证,能够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关键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它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编号或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一张复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多个单位共同负担,应该将其它单位负担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需含有原始凭证基础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署名或盖章、接收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5.假如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该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觉填写错误时,能够用红字填写一张和原内容相同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假如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能够将正确数字和错误数字之间差额,另编一张调整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觉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应该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记账凭证。 6.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该自金额栏最终一笔金额数字下空行处至累计数上空行处划线注销。 第五条 会计凭证填制要求 1.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需清楚、工整,阿拉伯数字应该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该书写货币币种符号或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和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 2.全部以元为单位(其它货币种类为货币基础单位,下同)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分位应该写“0”,不得用符号“--”替换。 3.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替换,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在“元”或“角”字以后应该写“整”字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分字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4.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应该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和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5.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多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能够只写一个“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或数字中间连续有多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能够只写一个“零”字,也能够不写“零”字。 第六条 记账凭证复核 (一)为了确保记账凭证正确性,每一张记账凭证除了编制人员要认真负责,加强自审外,必需有其它会计人员复核。 (二)记账凭证复核关键点: 1.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记载是否完整; 2.原始凭证是否齐全,金额是否相等,相关人员签章是否含有; 3.所用会计科目是否合适,摘要是否确切; 4.收付款凭证是否由出纳盖有“收讫”、“付讫”章; 5.文字、数字如有更改,编制人是否于更改处签章。 (三)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不符记账凭证: 1. 不正当原始凭证编制; 2.未按要求程序和内容编制; 3.记载内容和原始凭证内容不符; 4.相关签章不全或使用别名或别号; 5.记载或计算错误而未根据要求更正; 6.其它不符事项。 (四)复核人员在复核过程中发觉记账凭证编制及统计有错误,应查明原因,立即通知编制人员修改更正,复核人员不得自行更正。 (五)复核人员应在记账凭证上签章。 (六)对实施会计电算化生成机制记账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正确无误。打印出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责任人、会计主管印章或签字。 第七条 会计凭证管理 (一)会计凭证立即按业务步骤要求传输程序传输,不得积压。 (二)会计凭证登记完成后,根据分类和编号次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三)记账凭证应该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根据编号次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外署名或盖章。 (四)对于数量过多原始凭证,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五)多种经济协议、存出确保金收据和涉外文件等关键原始凭证,应该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相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六)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它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企业会计机构责任人、会计主管人员同意,能够复制。向外单位提供原始凭证复制件,应该在专设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署名或盖章。 (七)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该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证实,并注明原来凭证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责任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假如确实无法取得证实,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具体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责任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后,代作原始凭证。 (八)关键原始凭证(如关键经济协议、存出确保金收据、涉外文件等)应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相关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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