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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三矿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汇编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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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企业三矿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和集团企业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关键职责 1、全方面领导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成立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总责。 2、落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 3、依据国家统一布署,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职业病防治计划,并将其落实落实情况作为对绩效评定一个关键方面; 4、建立职责明确职业病防治监管协调机制,制订相关要求,配置监管力量,完善监管手段; 5、定时召开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每十二个月最少召开一次),研究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职能部门根据职责

2、分工认真推行职责,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各步骤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检验; 6、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考评、奖惩; 7、制订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8、依法对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进行查处,并实施行政责任追究; 9、依据工作需要,组织制订和公布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相关要求; 10、法律、法规要求其它职业病防治职责。二、 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在分管领导领导下,依据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要求,在本单位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2、依据本单位机构设置,明

3、确各科室、人员职责。 3、制订本单位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确保经费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本单位干部、职员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章者、不推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 6、常常检验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问题立即研究,制订整改方法,落实专(兼)管人员按期处理。 7、常常听取职员们相关职业卫生相关情况汇报,立即采取方法。 8、对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方法,立即汇报,并帮助相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厉处理。

4、 9、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管理员职责 1、帮助职业健康办公室主任推进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实施国家法规和标准。 2、按时参与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召集相关会议,每个月定时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完成职责范围内和领导小组交给其它各项工作。 3、依据国家相关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法。 4、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各项制度。 5、负责监督检验对职业病人诊疗、康复和定时检(复)查工作。 6、负责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统计工作。 7、组织对职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职业健康检验,并建立健康检验档

5、案。 8、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汇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9、负责建立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10、会同企业相关部门做好每十二个月“4.25”职业病防治周活动组织、计划、落实工作四、健康领导小组其它组员关键职责 1、落实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 2、定时听取专(兼)管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汇报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3、依法组织职业病防治监督检验,认真排查职业病危害隐患,督促整改,有效防范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 4、根据职能分工做好职业病防治日常监管和宣传、教育、培训及职业病防治科普工作; 5、依法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处罚; 6

6、、依据职责分工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提出工作意见、安排布署并组织实施; 7、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立即按要求向企业主管部门和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汇报并组织事故救援; 8、法律、法规要求其它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四、责任追究 应认真推行各自职责,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对因推行职责不力而造成工作失误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劳动者健康权益受到极大损害,应严厉追究相关责任。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相关责任人未推行职责,按此制度追究责任。 (二)关键领导人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未按此制度推行职责,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有下列情形,将追究责任人行政责任; 1、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本单位

7、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发生职业病危害重大事故; 2、未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对本单位易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严格日常检验;未依法采取主动方法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 3、未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致使不符正当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建设项目审批立项、设计施工、完工验收或未经职业卫生安全许可从事有毒物品生产,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或事故; 4、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授意她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她人报案; 5、在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未对事故采取主动有效救援方法和进行调查处理,造成事态扩大; 6、在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不

8、听从统一指挥或行动迟缓不力,不主动配合相关单位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7、出于部门利益阻碍干涉职业病防治违法案件或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拒绝、拖延提供事故相关情况和资料; 8、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 9、其它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相关渎职、渎职行为。 二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制度 为落实实施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健康和安全,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依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标准,分别轻重缓急,方便集中力量立即处理严重影响职员健康、安全问题,制订

9、本计划和方案。一、职业病防治计划 (一)目标 依据国家法规、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管理部门指示、要求、徐矿赛尔能源企业职业病防治计划(-)通知精神, 针对以往企业职业病危害关键原因及检验中发觉问题,根据生产工艺改善和职员合理要求,采取主动对应方法,达成完全保障企业劳动者健康和安全。 (二)目标企业新发尘肺病病例控制到0.1%以内;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成100%;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100%;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100%。 (三)方法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关键,有序实施、依法以规,规范落实、宣传动员,全员参与”为根本。 (四)保障条件加强组织领导、全方面落实责任、完善规章制度、确保经费

10、投入。关键从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着力抓好职业危害源头控制; 2.加强对作业环境中职业危害管理和控制; 3.规范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4.强化对关键职业病防治等入手完成目标。二、职业病防治方案 操作事项、实施时间、实施部门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防治机构,在企业企业职业病防治委员会基础上充实人员,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在条件成熟时委托县有资质慈善医院为企业开展作业危害防治提供服务。(企业领导、慈善医院) 2、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在企业原有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基础上,对照徐矿司()16号文件,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4、抓好职业危害源头控制,通

11、常建设工程项目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从源头控制 (计划部) 5、对企业存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 ,必需采取综合防护方法。矿井要配置足够检测仪器设备和专(兼)职人员利用优异技术,以检测促防治。(通防科、各矿井)检测统计齐全归档。 6、加强对作业环境中职业危害管理和控制:优化生产布局、工艺步骤,危害原因监测、评价和控制,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相关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抢救援方法和工作场所危害原因监测结果,在每个月实施 (生产部、通防科、各生产矿井)。 7、配置应抢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制订应抢救援预案。 8、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9、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

12、在岗期间培训定为每个月一期 。 10、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要依法组织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验,结果通知本人。要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要立即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验和医学观察。立即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疗,做好职业病病人诊疗、康复、定时检验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权益。 11、按AQ1501标准为职员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具,并引导和督促其坚持正确规范使用。 12、关键强化对关键职业病防治 尘肺病防治。以防治煤工尘肺、矽肺为关键,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提升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和推广。逐步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

13、政策工艺、设备和材料。(企业、各矿井) 重大职业中毒防治。加强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实施硫化氢、一氧化碳、氨气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开展中毒隐患排查,对生产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治理。 、加强对关键职业病监测和预警。关键开展对煤工尘肺、矽肺职业病危害等监测,立即掌握职业病在高危人群、高危工种发病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职业病危险源分布情况,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定和预警。 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企业构建职业病危害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加强职业病信息监测、汇报和管理,建立和完善职业病信息监测、汇报和管理网络,建设职业病监测点,为制订职业病防治方针政策提供基础数据。根据动态监控、立即预警、正确

14、计量要求,依据职业病危害性质和程度建设职业病预警体系。 13、完善企业工伤保险等各项制度 加强劳动用工和劳动协议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企业在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协议时要推行职业病危害通知义务,依法参与工伤保险。二是落实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和女职员、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三是根据要求参与工伤保险,提升工伤保险覆盖率。四是完善职员休息休假制度,加强女职员特殊劳动保护。五是完善工伤预防和保障相结合机制,将工伤保险基金部分用于职业病防治预防和宣传工作,逐步建立职业病诊疗、康复制度。六是推行职业卫生专题集体协议制度。(劳动工资部、工会) 14、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 企业要制订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计划,健全职业病防治宣

15、传教育体系和网络。二是加强对各级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强化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关键责任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主动推进作业场所健康教育。三是把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企业普法教育范围,列为健康教育和职业教育关键内容。四是深入开展多个形式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企业形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良好气氛,发挥工会监督作用,激励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工会、安培中心) (15)、年经费预算 1、生产矿井改造、生产工艺改善10万元。 2、防护设施建设和维护、警示标识1万元。 3、个人劳动防护用具(根据AQ1501-)标准实施12万元。 4、工作场所卫生检测评价:年投入15万元。 5、

16、 职业卫生宣传3.2万元。 6、 职业卫生培训5万元。 7、 职员健康监护15万元。 8、 职业病人诊疗3万元。三职业危害通知制度 一、 企业要将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和防护方法如实告诉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相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抢救援方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原因检测结果。 二、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汉字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该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抢救治方法等内容。 1、 在职员岗前培训时,要通知职员本单位关键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原因,应怎样预防。 2、 在和职员签署劳动协议时,要通知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

17、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方法和待遇等,并在协议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3、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危害设备时,应该有汉字说明书,并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汉字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该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抢救治方法等内容。对于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 三、 通知责任部门为企业劳动工资部、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安培中心、各基层单位。 四、企业针对此项工作考评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并进行奖罚通报。四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促进职员真正认识到职业危害防治关键性、必需性,知道“安

18、全生产、文明作业”科学知识,牢靠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思想,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升职员职业安全健康素质,降低职业病危害。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要求,特制订本措施。 2、企业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全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和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工作。 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工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关键内容,要纳入职员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并优先确保其所需人员和经费。 4、各级关键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安全管理资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方可任职。 5、要对从业

19、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职业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和安全职业健康专业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牢靠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思想。 6、在安全生产月或必需时开展大型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传及培训教育活动。 7、各部门关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接收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含有和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适度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能力。 8、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急标准。 2)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专业知识等。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 管理救援组织和事故调查处理相关要求。 4)职业危害及其

20、预防方法。 5)经典事故和应抢救援安例分析。 6)其它需要培训内容。 7)伤亡事故统计、汇报及职业危害调查处理方法。以上内容各单位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部要接收培训。 9、新上岗从业人员必需进行强制性安全职业生产培训教育,确保其含有本岗位安全安全操作。自救互救预防及应急处理所需知识和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 10、新上岗人员,岗前必需进行职业危害健康培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在岗期间不得少于2课时培训。 11、安全培训中心要对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交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并长久保留。【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管理制度 为使设备常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立即消除设备缺点,确保检修质量,延长

21、设备使用寿命,节省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2、实施科学文明检修,认真实施检修技术规程,企业设备动力部门必需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使用。制订合理检修定额,提升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3、依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验中发觉和存在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和生产计划同时制订,同时下达,同时检验考评。任何检修项目全部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4、设备检修计划由矿井编制。报主管矿长同意后下达。检

22、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在年前4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 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由一名副矿长全方面负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标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给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步骤”。(4)

23、大检修中必需严格质量检验和检修完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成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选。 (5)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发生事故。 6、严格认真实施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需办理同意手续。 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矿井提出汇报并附图纸说明,同意后方可实施。 8、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含:检验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方法等。设备大修方案确定后,相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供给和劳动力准备工作。 9、设备检修必

24、需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要求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等手续。生产矿井负责对停车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员帮助施工人员联络处理相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识,以确保安全检修。 10、设备检修要严格实施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 11、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验相结合措施,并落实于施工一直。关键承压承载部件要有判定合格证。 12.压力容器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需实施压力容器管理相关要求。 13.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检修统计;大修要有完整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14.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省使用材料、配件,开展

25、修旧利废,检修后余料、余配件必需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省检修费用。 15.检修人员必需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取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16.各矿井每个月必需做好设备检修实施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六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相关劳动防护用具监督管理要求等相关劳动防护用具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劳动防护用具管理,强化职员劳动防护,保障职员生命健康安全,结合企业实际,制订劳动防护用管理制度,相关单位必需认真实施。一、总则 1、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具是指由企业为职员配置,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个人防装备

26、。 2、劳动防护用具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具和通常劳动防护用具。特种劳动防护用具是指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具目录防护用具(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劳动防护用具为通常劳动防护用具。二、劳动防护用具采购 1、企业财务部门按要求提取安全费用,满足采购劳动防护用具所用资金。2、企业供给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具采购,采购人员必需到有资质劳动防护用具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购置劳动防护用具。3、采购人员购置劳动防护用具必需多种证件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具必需有安全标志。三、劳动防护有品验收1、劳动防护用具入库前必需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2、劳动防

27、护用具验收人员依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多种证件必需齐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具必需有安全标志,外观合格,不得过期。不然,严禁入库。3、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填写劳动防护用具验收合格单,仓库管理人员接到劳动防护用具验收合格单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四、劳动防护用具保管 1、劳动防护用具实施专门储存、专员保管。2、保管人员必需认真学习劳动防护用具说明书,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预防劳动防护用具过期或变质。3、劳动防护用具管理人员必需加强劳动防护用具在储存过程中检验,发觉问题立即处理。五、劳动防护用具发放1、企业劳资部应依据劳动防护用具选择规则(GB1651)和国家颁发劳动防护用具配置标准和相关要求

28、,制订企业劳动防护用具发放标准,并严格按标准发放。2、企业劳资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具发放审批,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具发放台账。3、各单位设专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具领取和发放,并建立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具发放台帐。4、企业安全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具发放监督,定时检验劳动防护用具发放情况。六、劳动防护用具使用1、企业及各单位必需加强对职员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具教育培训,并监督检验职员正确配戴和使用。2、企业把劳动防护用具性能、用途、正确配戴和使用等做为对新职员及每十二个月全员培训关键内容进行培训、学习和考评。3、职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需按要求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具,并做好劳动防护用具维护和保养工作。4、企业定时

29、、不定时对职员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具情况进行检验,发觉不按要求配戴劳动防护用具职员,除进行教育外,按“三违”论处,进行罚款。5、凡属个人保管不妥,丢失和损坏劳动防护用具者,一律折价赔偿。七、劳动防护用具更换、报废1、劳动防护用具因为正常使用造成损坏,由单位出具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更换手续。2、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具更换或领取,必需以旧换新,对于过期、损坏等报废特种劳动防护用具必需集中存放,定时消毁,严防流失。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员身体健康制订本措施。本措施适适用于企业各施工生产单位。一、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

30、作及其它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原因而引发,并列入国家公布职业病范围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影响多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原因时,比通常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可能造成原有本身疾病病情加重。或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对她人健康组成危险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可能影响身体健康原因(包含化学原因、物理原因和生物原因等)。二、 职责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施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监督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原因辨识、评价、制订职业危害

31、防治方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统计、汇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3、劳感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方法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常常检验、维护和定时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要求发给职员符合质量要求个人卫生防护用具和保健食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受取得职业病预防、保健、诊疗和康复权利三、 通常要求 1、各级安全部门、工会组织、各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常常性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2、各施工生产单位和部门应按国家相关要求,组织对从事有害作

32、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十二个月一次职业健康检验,并立即将检验结果通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协议制工人、农民协议工应该在解除协议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验。 3、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职员从事和禁忌相关有害作业。 4、施工生产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有害作业场所,配置医疗抢救药品和抢救设施。 5、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它对人体有害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6、各级安全部门应配置必需检测设备,定时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原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 7、各施工生产单位必需采取综合防治方法,采取优异技术、优异工艺、优异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和生产单位生产成

33、本。四、职业病管理 1、职业病诊疗判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项目协议医院初步诊疗,报企业安全监督部,由企业安全监督部汇报市职业病防治所,由市职业病诊疗判定组织诊疗判定。 2、当企业安全监督部接到市职业病诊疗判定组织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记录表,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职业病汇报。 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它急性职业病诊治终止,疑有后遗症或慢性职业病,应该由市级职业病诊疗判定组织给予确定。五、 保健食品 1、保健食品费是针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营养需要,有利于增强抗毒害能力,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一项劳动保护辅助方法。 2、保健食品费按从事有害作业实际天数计算,20天以上者按30天发放,不足20天按实际工

34、作日计算。 3、在设备、容器及通风不足场所配合有害作业者,可和直接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享受相同保健食品。 4、保健食品费申请表由有害作业施工生产班组填写,经单位责任人和安全员签字后,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审批发放;无项目标现场由各专业企业安全员审批发放。 5、保健食品费发放范围和标准参考施工所在地现行标准实施,改、扩建及检修工程参考厂方标准实施。 6、暑期施工防暑降温费标准参考企业文件要求实施。 八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措施。 1、本措施所称职业健康监护关键包含职业健康检验、职业健康监护档

35、案管理等内容。 2、职业健康检验包含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检验。用人单位应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确保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落实。 3、用人单位应该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验,劳动者接收职业健康检验应该视同正常出勤。 4、职业健康检验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从事职业健康检验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负担。职业健康检验结果应该客观、真实,体检机构对健康检验结果负担责任。 5、用人单位应该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原因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验。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验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原因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作业。 6、用人

36、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员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 7、用人单位应该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原因劳动者进行定时职业健康检验。发觉职业禁忌或有和所从事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劳动者,应立即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劳动者,应该根据体检机构要求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8、用人单位应该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原因劳动者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验。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验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和其签订劳动协议。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应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进行健康检验,并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37、。 9、用人单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应该立即组织进行健康检验和医学观察。 10、体检机构发觉疑似职业病病人应该按要求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该按要求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根据体检机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疗或医学观察。 11、劳动者职业健康检验和医学观察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负担。 12、职业健康检验应该依据所接触职业危害原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验项目及周期要求确定检验项目和检验周期。需复查时可依据复查要求对应增加检验项目。 13、职业健康检验应该填写职业健康检验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健康检验应该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验

38、表。 14、体检机构应该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应该说明理由,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该立即将职业健康检验结果如实通知劳动者。发觉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体检机构除立即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该立即通知劳动者本人。 15、体检机构应该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验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证劳动者名单,汇报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16、用人单位应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对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验结果及处理情况;

39、(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17、用人单位应该按要求妥善保留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8、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该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复印件上签章。 19、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措施要求,未组织职业健康检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未将检验结果如实通知劳动者,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警告,能够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0、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措施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可处10万元以上3

40、0万元以下罚款: (一)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验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二)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三)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员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 (四)安排有职业禁忌证劳动者从事所禁忌作业。 21、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措施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未经同意私自从事职业健康检验,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降级、免职或开除处分。 22、负担职业健康检验医疗卫生机构

41、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措施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由原同意机关取消其对应资格;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降级、免职或开除处分;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同意范围从事职业健康检验; (二)不按要求推行法定职责; (三)出具虚假证实文件。 23、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措施要求,未汇报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警告,能够并处10000

42、元以下罚款;弄虚作假,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能够依法给降级或免职处分。 24本措施自3月1日起施行。 九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为保障职员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要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措施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职业健康监督检验职责调整要求,特制订本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根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措施要求,做好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2企业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原因项目根据卫生部公布职业病危害原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关键内容是:(1)单位

43、基础情况;(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种类、浓度或强度;(3)产生职业病危害原因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抢救援设施;(5)职业病危害原因接触人数。 4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立即、如实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5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该在完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6单位申报后,因采取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造成所申报职业病危害原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应该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7单位假如终止生产经营,则应该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 8单位应该主动接收安全生产监管部

44、门对申报情况抽查和监督管理。 9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由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十职业病诊疗判定及诊疗康复制度 (一)确诊为职业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及上级单位进行职业病汇报。 (二)对职业病人员要立即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并进行妥善安置。 (三)对职业病人员各用人单位应安排诊疗、康复和定时检验。职业病人员诊疗、康复费用、伤残和丧失劳动能力职业病人员医疗和生活保障,按社会工伤保障相关要求实施。 (四)职业病人员除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外,依据相关民事法律,还有取得赔偿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五)职业病人员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受待遇

45、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要求妥善安置职业病人员。十一职业卫生危害防治经费及使用管理制度 (一)企业每十二个月底向集团企业上报职业卫生项目申报计划。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申报计划,结合企业实际,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方法计划,做到项目、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四落实。 (二)企业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需稳定职业卫生投入资金渠道,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治资金投入,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和装备水平。 (三)职业卫生投入资金起源 1、企业计提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费。每十二个月在安全生产发展费用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煤矿一通三防系统、安全监测系统、安全仪器和仪表、安全防护设

46、施及其它国家或上级部门有明文要求能够从煤矿安全费用中列支职业卫生项目标投入。 2、企业成本(费用)。对用于新增或更新职业病危害防治系统及设施、添置监测设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具和补助、国家要求职业卫生保险、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培训、职业卫生奖励、推广应用相关技术、职业病诊疗康复、控制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等方面投入,如不属于煤矿安全费用列支范围,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四)职业卫生投入资金管理对纳入煤矿安全费用列支,根据安全费用管理要求实施资金专户储存,按项目进行统计。其它投入纳入生产经营资金进行管理,并对支出情况建立台帐进行统计。十二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结合本矿实际,对矿各科室区队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职员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员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包含: 1、企、机关职业卫生统计卡; 2、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原因人员一览表; 3、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原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4、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统计卡; 5、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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