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甲方为出租人 乙方为承租人甲方姓名 : 乙方姓名:甲方身份证编号:_ _ 乙方身份证编号:_ _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甲方地址:_ _ 乙方地址:_ _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二、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所指出租房位于北京市_区_1、租赁价格:_元/月( 仟 佰 拾 元整/月);2、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3、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_ 租金总计:人民币_整首次支付日期为_年_月_日第二次支付日期_年_月_日4、其他费用分配:租赁期间甲方承担物业供暖费,乙方承担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保安保洁费;5、房屋设施:该房屋附
2、属设施,物品状态和数量及费用交割情况以附件房屋交割单为准。二、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其合法拥有并已具备出租的资格。由于甲方不具备合法拥有出租该房屋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 甲方应保证在出租期内房屋可以被正常使用,甲方不无故干涉乙方的正常使用行为;3、房屋及所属设施由于自然老化、政府改造等原因造成的维修或更换,有甲方承担;4、 合同到期,乙方正常归还房屋并结清费用后,甲方应该退还乙方合同涉及的押金。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身份资料完整属实并保证在承租期内合法使用该房屋;2、 乙方保证承租本房屋的目的仅限于本人际关系人居住,不对房屋进行转租;如乙方对房屋进行
3、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押金。3、 乙方保证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对房屋本身结构及附属设施进行改动;4、 由于使用原因造成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照价赔偿由乙方承担。5、 乙方保证按期交纳房租,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6、 乙方归还房屋后,解除双方另有的约定,乙方滞留于房屋内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7、乙方若在租赁期间因各种原因,改变承租人员有义务告知甲方,如未告知,甲方有权扣除押金。四、违约责任1、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并赔偿乙方相当于一个月的违约金。2、乙方提前解除承租合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的违约金。3、乙方延期支付房租和相关的费用累计超过一个月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租凭期满,乙方逾期交房的,每逾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平均日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5、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免责。6、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应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署日期:年月日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