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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义“数字移民潮”的发展、影响及其协同治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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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网络反恐Cyber Counterterrorism2023.06/77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谢晓专 曹艺萱 崔杰祥恐怖 主 义“数 字 移 民”(Digital Migration)现 象 备 受 学 界 与 业 界 关注。加密“圣战”:调查 Telegram 应用程序在 西 方 孤 狼 袭 击 中 的 作 用(Encrypted Jihad:Investigating the Role of Telegram App in Lone Wolf Attacks in the West)、“伊 斯 兰 国”在 线:审视该组织在南亚的替代平台(Islamic State Online:A Look

2、 at the Groups South Asian Presence on Alternate Platforms)等文章对恐怖主义“数字移民潮”问题进行了探讨。综合各方研究,本文认为,所谓恐怖主义“数字移民”,就是指恐怖组织及其拥护者在数字空间的迁移行为。这种“迁移”至少包含三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恐怖组织及其拥护者、追随者学习和适应数字空间新技术、新应用的过程;二是恐怖组织为了躲避侦查与打击而进行的活动阵地转换过程;三是恐怖组织数字行动策略不断优化调整的过程,这种调整包括网络宣传、动员、招募、培训、沟通交流、指挥控制等具体信息行动与叙事策略的适应性变化。近年来,新冠肺炎疫情、俄乌冲突、中美关

3、系、大国竞争成为全球注意力的焦点,恐怖主义似乎降为全球安全的次要威胁事项。以“伊斯兰国”恐怖组织为代表的恐怖组织在领土失控的情况下,将战略重点转向数字空间,积极在网络世界“开疆拓土”,以“数字移民”的方式,不断适应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其拥护者与追随者亦通过全球网络平台、社交媒体以及加密信息平台积极开展活动,助力“数字哈里发”(Digital Caliphate)建设。深刻理解和把握恐怖主义“数字移民潮”的演进脉络及其影响,有助于加强和改进针对网络恐怖主义的综合治理。一、恐怖主义“数字移民潮”的四个阶段及特征伴随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应用,恐怖主义“数字移民”大致经历了四次浪潮。叙事、框架与图景

4、:网络恐怖主义威胁研究一文对前三次恐怖主义“数字移民潮”进行过梳理,将其划分为 Web1.0、Web2.0 和 Web3.0 三个演进阶段。苏拉杰加内桑(Suraj Ganesan)、穆罕默德斯楠(Mohammed Sinan)等学者则对第四次恐怖主义“数字移民潮”作了系统分析。综合上述分析,可以将恐怖主义“数字移民”四次浪潮的特征概括如下。第一次恐怖主义“数字移民潮”源自 20 世纪90 年代末。现代信息基础设施与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恐怖组织开始将线下活动转移至互联网世界,进入以“自建网站单向传播”为主要特征的web1.0 时代。杰米巴特利特(Jamie Bartlett)与路易斯雷诺兹(L

5、ouis Reynolds 等学者调查发现,1998 年,至少有 15 个恐怖组织开设网站,至 1999 年,几乎所有已知的恐怖组织都开始在网络空间活动。加百利魏曼(Gabriel Weimann)与康威莫拉(Conway Maura)提供的数据显示,2004 年,极端主义网站数量高达 4300 多个,几乎所有活跃的恐怖组织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约翰罗林斯(John Rollins)与克莱威尔逊(Clay Wilson)等学者研究认为,恐怖组织网站采用了比政府网站更为先进的技术。第 二 次 恐 怖 主 义“数 字 移 民 潮”发 轫 于Web2.0 时代,表现为大多数恐怖组织向互动论坛的迁移。W

6、eb2.0,各国政府开始严厉打击网络恐怖主义,不断强化对涉恐网站与账号信息的监控与审查。恐怖组织开始通过设立镜像、变更网址等手段规避执法机构的网络侦控,并适应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将网上活动阵地迁移至 BBS 论坛、网络聊天室、电子邮件等具有注册审查、会员引荐以及加密机制的“互动平台”。恐怖组织成员及其拥护者通过这些互动平台发布暴恐音视频、“圣战”广告、行动手册,传授“自杀式袭击、化学恐怖主义“数字移民潮”的发展、影响及其协同治理yber Counterterrorism网络反恐C78/2023.06毒品武器、人员埋伏、计算机入侵”等知识技术与战斗经验,以及进行招募人员、募集资金、歌颂“殉道”精神

7、等,互动论坛与网络聊天室成为恐怖组织宣传、动员、招募、交流的重要渠道。第三次恐怖主义“数字移民潮”集中体现为大多数恐怖活动向公开的社交媒体转移。以“伊斯兰国”恐怖组织为代表的新一代恐怖组织适应社交媒体技术的发展,特别重视通过社交媒体开展宣传动员和拓展生存空间。Twitter 和 Facebook等社交媒体成为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的主要平台。J.M.伯杰(J.M.Berger)、乔纳森摩根(Jonathon Morgan)研究披露,2014 年 9 月至 12 月,“伊斯兰国”恐怖组织的支持者拥有4.6万个Twitter账号,在高峰期拥有近 5 万个 Twitter 账号,平均每个账号有 1000

8、名支持者。社交媒体平台成为国际恐怖主义活动扩散和蔓延的重要渠道。第四次恐怖主义“数字移民潮”自 2015 年开始出现,恐怖主义“数字移民”运动产生新的变化。各国执法机构与网络服务提供商开始深入合作加强数字恐怖主义治理。恐怖组织网上行动从公开的社交媒体运动转向更为私密、安全性更高的通信平台,包括 Telegram、TamTam、Hoop Messenger等加密程序成为第四波“数字移民潮”的主要目标平台。以“伊斯兰国”恐怖组织的“数字移民”行动为例,在第四波数字移民浪潮中历经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由公开的社交媒体平台向Telegram 转 移。据 Twitter 官 方 披 露,2014 年

9、 至2016 年初,共关闭了 12.5 万个与“伊斯兰国”恐怖组织有关的账号,其相关支持者的 Twitter 频率下降了 75%以上。2013 年上线的 Telegram 是一种“跨平台的即时通信软件”,用户可以通过加密与自毁消息(类似“阅后即焚”)的方式进行交互。苏拉杰加内桑与穆罕默德斯楠研究披露,2018 年至 2019 年期间,Telegram 确定了与恐怖主义有关的约 800 万帖子和 2000 个频道,Telegram已成为“伊斯兰国”恐怖组织支持者首选的社交媒体平台。第二个阶段由 Telegram 向 TamTam、Hoop Messenger 等平台迁移。随着“伊斯兰国”等恐怖组

10、织在 Telegram 平台迅速蔓延,2019 年,Telegram 开始积极配合执法机构对恐怖组织与仇恨意识形态相关信息进行集中治理,导致“伊斯兰国”恐怖组织的网络活动开始向 TamTam、Hoop Messenger 等平台迁移。TamTam 被视为没有受到审查的“Telegram 克隆版”。苏拉杰加内桑与穆罕默德斯楠研究指出,2022 年,“伊斯兰国”恐怖组织开始在 TamTam 上大规模创建 Telegram资源备份;2022 年底,TamTam 发现这一迁移现象后开始采取“禁入”措施,并采取行动删除与恐怖主义者网络相关的资源。Hoop Messenger 则是一款可发送彩信、文档、图

11、片、视频并进行语音和视频通话的“端到端加密”应用程序。该程序宣称具有加密保管库的专利,可用于信息内容与聊天记录的存储,拥有不受监控的安全浏览器,允许用户创建多个“马甲”,且通过这些网络“马甲”无法追溯到主账户。这些应用程序免费、便捷的交流互动与“安全保密”的功能特点对恐怖组织有强大的吸引力,为恐怖组织的网络生存与活动提供了相对安全的“港湾”。二、恐怖主义“数字移民潮”带来的挑战恐怖主义“数字移民潮”既是恐怖组织主动适应新技术发展、化整为零推进“虚拟哈里发”的主动战略选择,也是恐怖势力在反恐战争中的网络生存空间不断被挤压而不得已采取的被动防守策略。无论是主动适应还是被动防守,恐怖主义与反恐怖主义

12、这场数字空间的“博弈”将会持续存在并不断演变,给社会安全带来新的隐患与挑战。第一,恐怖组织形态“去中心化”的挑战。传统的恐怖组织形态大多表现为金字塔式的科层制,以组织头目与决策领导层为中心构建恐怖组织网络,反恐怖工作有明确的目标与对象。然而,“数字移民”浪潮下的恐怖组织形态日益呈现“去中心化、网络化、分散化”的特点,不再围绕特定“领袖”、特定地理空间聚集,采取“化整为零”的“去中心化”战略,以数字空间为阵地,以极端思想为纽带,形成新型的“虚拟圣战社群”。传统的以组织领导与地理空间为中心的金字塔式网络反恐Cyber Counterterrorism2023.06/79组织架构变为松散的、相对独立

13、的、以思想与意识形态为纽带的网络结构,依托数字空间形成“思想流、信息流、知识流、指令流、资金流、物流”合一的“虚拟运行模式”,数字空间成为恐怖主义思想资源、技术资源、知识资源、招募资源、资金资源与情感依托的聚集地。去中心化、网络化、扁平化、分散化的“数字哈里发”大大增强了恐怖组织的灵活性与柔韧性。执法机构发现和控制恐怖网络的任意“节点”,都难以对整个恐怖主义网络造成毁灭性打击。在这种情形下,传统的反恐怖主义与去极端化工作模式亟需调整与改变。第二,恐怖主义“内群体化”的挑战。从恐怖主义“数字移民”趋势看,恐怖组织逐渐由公开的社交媒体转向隐蔽性更强的具有加密功能的技术平台乃至暗网等隐蔽数字空间,甚

14、至形成与外部网络世界隔离的“内群体小世界”。恐怖组织内部通过线上线下广泛招募成员,然后依托“内群体小世界”实施进一步的宣传、动员、培训、组织与策划。这种被动的“迁移”尽管让恐怖组织损失了诸多“粉丝”,影响了恐怖组织的渗透力、凝聚力与宣传动员成效,然而,也进一步加快了“内群体化”的趋势,让正面的反恐战场从“地上”转移到“地下”。在数字空间的场角逐中,恐怖组织通过暗网、加密平台、自建空间等构筑更加隐蔽的“数字哈里发”。这使发现和追踪恐怖主义网络、挤压恐怖主义生存空间的难度越来越大,成本也越来越高。第三,恐怖主义活动与攻击方式变迁的挑战。过去,恐怖组织重视攻城略地的物理空间活动,而今,恐怖组织越来越

15、重视网络空间的招募、宣传、动员与意识形态传播。无硝烟的“意识形态战、思想战、心理战、舆论战、宣传战”等成为恐怖组织网络活动的主要形态。这些形态最突出的特点是“有实但却无形”。例如,在“基地”组织阿拉伯半岛分支成员安瓦尔奥拉基(Anwar al-Awlaki)被美军无人机击毙后,他的演讲与布道视频仍在数字空间传播。安吉拉金德伦(Angela Gendron)研究发现,很多被西方国家逮捕或指控的暴力恐怖犯罪以及其他出国“圣战”嫌疑人存取过安瓦尔奥拉基的在线“布道”资料。可见,恐怖分子身体的“物理消灭”并不能根除极端思想的传播。而且,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博弈”与“对抗”中,有效监察网络恐怖主义,需要公

16、民让渡自由与隐私权利。如何在维护公共安全利益与公民隐私权利保护之间取得妥善平衡,也成为反恐工作需要解决的重大政治、法律与伦理问题。三、应对恐怖主义“数字移民潮”的协同治理近年来,全球恐怖主义形势趋缓,恐怖袭击案件以及伤亡人数逐年下降。国际研究机构经济与和平研究所(IEP)发布的全球恐怖主义指数(Global Terrorism Index)显示,2014 年,因暴力恐怖袭击死亡人数为 4.4 万余人,2022 年下降至6701 人。我国境内暴力恐怖主义活动也得到有效遏制。截至 2023 年 4 月,我国已连续 6 年多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事件。同时,国际安全议程与安全形势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俄乌

17、战争、新冠肺炎疫情、中西关系等新的冲突格局在一定程度掩盖了国际社会的其他冲突问题,恐怖主义风险成为次要威胁事项。然而,纵览人类社会发展史,恐怖主义“阴影”一直呈现“波浪式”的动态起伏,民族冲突、宗教冲突、种族矛盾、霸权主义、贫困饥荒等人类社会的各种矛盾、冲突、困境与暴力极端思想相结合,很容易造就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只要“土壤”还在,恐怖主义便能在特定条件下生根发芽,而且,数字空间为恐怖主义提供了新的更加安全隐蔽的生存空间。若任由数字恐怖主义蓄力和滋长,必成大患。国际社会在长期的反恐怖主义实践中,从反恐立法、司法执法、行政监管、技术监控、军事打击、国际合作、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综合施策,形成了一整

18、套系统而卓有成效的反恐怖主义策略体系。然而,针对“数字恐怖主义”治理仍存在困境与漏洞的现状,需要加强协同共治。(一)加强国际共识治理当前国际反恐协同治理格局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双重标准”与政治化问题。在过去的20 余年,个别国家推行霸权主义,将反恐问题政yber Counterterrorism网络反恐C80/2023.06治化为维护霸权、遏制和干涉他国发展的重要手段,严重影响全球反恐共识的形成,并为暴力极端思想与恐怖主义的“合法化叙事”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各国政府与国际社会(尤其是网络服务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对数字恐怖主义的认识、认定存在分歧,标准不一,为恐怖主义数字化生存提供了更多

19、的“生存机会”。三是反恐立法与执法协同存在突出的现实障碍,国际反恐合作与跨境反恐合作,需要反恐合作各方让渡主权。恐怖主义侦控需要公民长期让渡个人隐私与自由权利。这些利益的妥善平衡困难重重。四是各国执法机构与企业协同治理问题存在天然困境,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与私营机构对利润的价值追求之间存在冲突,影响了“公私”协同共治的成效。反恐怖主义与去极端化工作是文明与野蛮的较量,面对恐怖主义与极端主义威胁,任何国家、企业、组织与个人都无法“独善其身”,灵活、分散、去中心、网络化、全球化的数字恐怖主义新形态不是某国政府、某个企业、某个单一的治理主体所能够应对的挑战,国际社会必须进一步凝聚共识,在联合国框架

20、下建立全球反恐统一战线,形成全球解决方案。具体来说,国际社会需在反恐与去极端化问题上进一步消除隔阂,摒弃双重标准,避免将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政治化,立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利益观和全球治理观,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协商,建立全球性的解决方案。正如基督城倡议(The Christchurch Call)的呼吁:任何人都无权在网上制造和分享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内容,各国政府和在线服务提供商应为消除网络空间的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内容承担责任;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帮扶恐怖主义威胁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将全球反恐资源向恐怖主义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倾斜,在情报信息、物资装备、经费与培训等方面加大重点国家与地

21、区的支持力度,帮助这些地区应对恐怖主义威胁,根除恐怖主义根源。(二)强化社会公共治理数字恐怖主义治理不仅是国家、国际组织、强力部门的职责使命,也不仅是互联网平台与公司企业的责任义务,而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然而,在现实中,媒体的涉恐报道时常成为“恐怖主义宣传的助推器”;个别网民因缺乏基本的反恐知识与法律常识,下载和传递了暴恐音视频与恐怖主义宣传材料,无意中充当了暴力极端思想传播的“帮凶”;因平台信息无法共享,难以及时发现恐怖分子从不同的电子商务平台采购“钢珠、铁钉、高压锅、火柴”等制爆原材料等苗头;暴力“圣战”标志与旗帜摆在眼前却不相识,错失举报和“将暴力恐怖主义扼杀在摇篮中”的良机。此类现象

22、举不胜举。数字恐怖主义防控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社会公共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全民反恐教育,通过反恐教育增强社会的韧性和包容性,使社会各界具备识别、发现和抵御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意识形态的能力素养。二是构建有效的反恐怖叙事机制,建立能够有力驳斥暴力极端思想的叙事框架与说服体系,并调动网络服务提供商、媒体、网民、社区等社会力量建构全方位、无死角的反叙事宣传体系,通过普及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媒体素养,有效瓦解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叙事。三是推进媒体报道行业标准框架制定,确保媒体在网络报道恐怖事件时遵循相关标准,在不影响负责任的报道的同时,避免放大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内容。四是制定网络服务行业标准或自律框架,充分考虑多方利益,在不影响商业秘密或服务提供商合法商业利益基础上,提高在线服务提供商尤其是小型提供商的反恐认知,公开阐明分享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内容的后果,鼓励研发涉恐信息识别算法,支持建立涉恐信息适时审查检测、举报、封控、干预的程序与机制,确保在线服务提供商有能力及时发现、防止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信息的上传、共享与传播,消除恐怖主义威胁与负面影响。简而言之,应对恐怖主义“数字移民潮”的数字恐怖主义治理,不仅需要科技赋能,更需要社会各界合力,才能筑牢反恐防线。【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恐怖主义网络动员与激进化进程研究(编号:20YJCZH187)阶段性成果】(本栏编辑:王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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