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汪家寨煤矿
2017年工资管理考核结算等办法修改要点
各单位:
因集团公司和矿职代会尚未召开,而现行各项承包考核办法部分内容、条款已不适应我矿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经矿慎重考虑研究,并经矿十六届一次职代会第十六次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将2017年工资管理考核结算等办法修改要点下发试行,待矿十六届二次职代会召开时予以确认。
一、汪家寨煤矿工资管理考核结算办法修改要点
(一)总则部分
1.采、掘、修单位回收、安装设备材料时,参照矿内部核算价格标准执行。但是,由矿安排施工单位全月进行回收、安装工作时,工资支付按照相应工作物标准进行核定支付安装、回收工资。
2.掘进迎头打排放孔,经现场安检员、瓦检员验收合格后每孔支付75元工资,月底由通防科提供打排放孔验收合格个数,交人力资源科结算。
3.严格定额管理,杜绝“一口价”工程。如确因现场施工条件极差,确需进行小包干施工的,必须在现场定额的基础上,由生产矿长牵头施工单位及相关科室参加,在定额单价的基础上进行适当上浮定额工资,但最多不得超过定额单价的20%。现场定额单价超过20%时,必须经主管矿长签字认可,确因现场施工困难,为确保安全生产,鼓励职工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工作量的但定额单价最多上浮50%但必须经主管矿长同意认可。超过50%的上浮定额单价人力资源科按50%执行。在规定的日期内按时完工的并且达到质量要求、技术要求的必须经相关科室验收、签字认可才能据实支付工资。
4.为鼓励全矿管理人员及职工积极投入到矿下达的回收工作当中,回收工资管理人员占30%,工人占70%。每月本单位材料投入奖罚管理人员30%,工人70%进行兑现(安装工区及其他由矿全月安排安装、回收任务的单位除外)。
5.各单位班长、副班长和验收员的设置
(1)采煤工区:不设跟班区长,每班设班长1人,副班长(兼安全网员)1人,设验收员3人/工区。小班跟班区长职责由当班工区带班管理人员负责。
(2)掘进工区:不设跟班区长(其职责由工区当班带班管理人员负责),每个掘进头三班各设班长1人,副班长(兼安全网员)1人,验收员最多按每个掘进头1人设置。矿安排其他工区从事掘进工作时,严格按掘进工区规定配置。
(3)巷修工区:不设跟班区长(其职责由工区当班带班管理人员负责),每个正规巷修头三班各设班长1名,副班长(兼安全网员)1人,验收员最多按每个正规巷修头1人设置。矿安排其他工区从事巷修工作时,严格按巷修工区规定配置。如根据矿安排需将正规修复头人员分散进行多地点施工,当班人数低于6人时只指定临时负责人1名,其待遇按负责天数计算,享受正规修复头班长待遇的80%。
(4)其他工区一律不设跟班区长(其职责由工区当班带班管理人员负责),班长、副班长职数的设置,必须按照有利于工作、因事设岗、能兼则兼的原则进行,不得随意挤占普通职工工资。班长、副班长的设置、调整情况必须书面报矿人力资源科备案,不备案不认可分配工资。
(5)矿人力资源科、纪委监察等部门必须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及时向矿汇报并分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计时工工资和年休假工资,按本工种个人岗位结构工资标准与当月法定天数计算日标准工资后执行。
7.工程质量与文明卫生合并验收、合并考核、奖罚金额合并计算。其验收、考核工作由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牵头进行,考核依据由分管科室出具(其中:采掘修及其他井巷工程由技术科负责,机电运输运转环保等方面,由机电科负责,“一通三防”方面由通防科负责,地测防治水方面由地测科负责。其他相关业务科室必须积极参与协助配合验收考核工作)。
(二)采掘巷锚单位
对采、掘、巷、锚注工区,计件工资总额的10%(除探亲、工伤、年功、各种津贴外)与当月全矿变动成本完成情况挂钩考核。当月全矿变动成本每欠计划的1%,扣减挂钩部分的1%,扣完为止。当月超额完成变动成本指标时,按实际完成比例结算挂钩部分工资。
(三)运输工区
1.当月核定工资总额的100%与全矿产量、进尺、修复、变动成本完成情况挂钩考核(产量占20%,掘进进尺40%、大修进尺30%、变动成本10%);按当月矿实际完成比例计取工资(当月生产任务比例按公司计划考核)。
2.清挖车底工作每月由矿支付2000元工时费,每月由安检科提供考核依据,安检科每天每班都必须做好所查厚车底的统计、汇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取消当月每车奖励2元的规定,人力资源科按照矿分管领导的签字对安检科所查厚车底进行奖励。安检科每查出一个厚车底(厚度在0.2米及以上)扣运输工区10元。当月厚车底数量达到50(含50个)个以上时取消每月2000元的奖励,并处罚运输工区干部500元。矿领导在井下每查出一个厚车底的矿车罚安检科5元。以矿信息中心通报、统计,机电矿长签字为准。机电科出具考核依据。
(四)运转工区
1.当月工资总额的100%与矿产量、进尺、大修进尺、变动成本完成情况挂钩考核(原煤产量50%、掘进进尺30%、大修进尺10%、变动成本10%),按当月实际完成比例计取工资(当月生产任务比例按公司计划考核)。由技术科出具当月产量、进尺、大修进尺分井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人力资源科按平硐、斜井系统分别结算工资。
2.机电运输质量及文明卫生每半月考核一次,考核按皮带部数计算,每部皮带每次不合格扣1000元。
(五)机电工区
1.当月工资总额的100%与矿产量、进尺、大修进尺、变动成本完成情况挂钩考核(原煤产量占40%、掘进进尺占40%、大修进尺10%、变动成本10%),按当月实际完成比例计取工资(当月生产任务比例按公司计划考核)。由技术科出具当月产量、进尺、大修进尺分井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人力资源科按平硐、斜井系统分别结算工资。
2.自动抽水地点视其现场实际情况给予代看补助。
(六)通风工区
1.未按计件考核(小班瓦检员除外)的其他人员实行岗位定员,按定员人数和工作物等级标准核定工资,当月工资总额的100%与全矿产量、进尺、大修进尺、变动成本完成情况挂钩考核(原煤产量占40%、掘进进尺占40%、大修进尺10%、变动成本10%)。按当月实际完成比例计取工资(当月生产任务比例按公司计划考核)。
2.通风质量及文明卫生每半月考核一次,按照矿井质量标准化的11项标准内容考核验收;一项不合格扣1500元。
3.每次查到瓦斯管路积水扣通风工区200元,每月查出10次(含10次)以上管路积水,取消每月5000元的奖励并对通风工区管理人员罚款300元。通防科加大管路的巡查并提供考核依据给人力资源科以便据实结算。管路维护属于抽采工区。
(七)抽采工区
1.未按计件考核的其他人员实行岗位定员,按定员人数和工作物等级标准核定工资,当月工资总额的100%与全矿产量、本单位钻孔进尺和全矿变动成本完成情况挂钩考核(全矿产量占20%,钻孔进尺占50%、全矿掘进进尺占20%,全矿变动成本10%)。按当月实际完成比例结算工资(当月生产任务比例按公司计划考核)。
2.钻孔质量及文明卫生每半月考核一次,以实际施工地点考核验收,一处不合格扣2000元。
(八)机电安装工区
1.当月结算工资总额的100%与全矿产量、进尺、变动成本等完成情况挂钩考核,其中产量挂钩40%,掘进进尺挂钩40%、大修进尺10%、变动成本10%。按当月实际完成比例计取工资(当月生产任务比例按公司计划考核)。
2.安装期间按计件包干执行,机电科必须提供验收质量、验收数量,否则不予结算。安装、回收按工时支付工资时,不能重复支付安装、回收工资;另外按工时支付工资又有嘉奖或纪要时要把纪要所投入的工时扣除方可按工时支付工资。如因工作量大,按定额单价不适时,实行单项工资包干,安装工区所从事的每一项安装、回收等工作结束后提出验收申请,经机电科等相关科室验收合格并出具清单人力资源科方可结算。
3.安全及质量标准化,每半月必须考核验收安装、回收地点的机电质量、文明卫生;并把考核结果月底一同报人力资源科兑现。凡没有提供考核结果的,不支付安装工区的工资,如工作量无科室考核只有矿领导签字的不予结算工资,后果由安装工区自行负责。
(九)机修厂
当月工资总额的100%与全矿产量、进尺、变动成本等完成情况挂钩考核(原煤产量占40%、掘进进尺占40%、大修进尺10%、变动成本10%),按当月实际完成比例计取工资(当月生产任务比例按公司计划考核)。
(十)综合服务队
1.收费标准:职工家属区暂按0.48元/度,商业门面暂按0.96元/度,其他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2.便民服务点按单行办法执行。
3.砖厂:综合服务队要加强砖厂内部管理,注重产品质量。加工一块砖提成0.1元作为参与加工砖块职工的效益工资;以当月加工砖的实际数量作为结算依据。矿财务科加强成本核算,成本价按0.35元/块核算,超出部分从综合服务队工资中扣除。看场工每月支付保卫科10个计时工。
(十一)机关科室
1.以公司下达给我矿2017年各项考核指标为基数,根据各部门职责范围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一职多能、精干高效的原则定岗、定责、定员,并根据各类人员定员人数和工作物等级标准核定科室的工资总额。科室当月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工资总额与全矿任务完成情况挂钩考核。其中:产量挂20%,进尺挂20%,大修进尺挂10%,安全挂20%,质量20%、变动成本挂10%。(其中:产量、进尺、大修以公司下达的指标为准)。机关科室及后勤单位其他人员,当月工资的20%与全矿安全、变动成本挂钩考核,其中安全、变动成本各挂10%,具体办法与相关管理人员相同。
2.矿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员工资基数每人每月3600元,挂钩项目、挂钩比例、挂钩标准、考核办法与管理人员相同。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每月将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产量、进尺、大修进尺等)逐项分解到三个小班,并书面报技术科和人力资源科,月底由技术科按小班进行核实并出具考核依据,人力资源科按当月每个小班完成情况分班结算工资。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必须做好小班实际完成情况的统计工作,调度员与其他人员的工资不得相互挤占。
全矿管理人员月收入标准(见下表:表一
项目
金额
单位
基数
生产任务50%,其中:
安全
质量
变动成本
备注
100%
产量50%
进尺50%
大修50%
20%
20%
10%
本单位30%
公司20%
本单位30%
公司20%
本单位30%
公司20%
综放
9500
2850
1900
1900
1900
950
综采
8500
2550
1700
1700
1700
850
掘进
8500
2550
1700
1700
1700
850
巷修
8500
2550
1700
1700
1700
850
锚注
抽采
8500
2550
1700
1700
1700
850
全矿管理人员月收入标准(见下表:表二)
项目
金额
单位
基数
生产任务50%,其中:
安全
质量
变动成本
备注
100%
产量20%
进尺20%
大修10%
20%
20%
10%
运输
运转
通风
机电
安装
7500
1500
1500
750
1500
1500
750
技术科
安全生产指挥中心
机电科
地测科
通防科
安检科
救护队
6500
1300
1300
650
1300
1300
650
机修厂
5700
1140
1140
570
1140
1140
570
保卫科
煤质科
综合服务队
汽车队
5600
1120
1120
560
1120
1120
560
人力资源科
经营管理科
党政办
工会
政工科
离退休管理科
5500
1100
1100
550
1100
1100
550
(十二)二级单位(科室)管理人员
1.采、掘、修、锚注工区、抽采,其对应工资基数总额与本单位产量挂30%、公司产量挂20%,本单位掘进进尺挂30%(钻孔进尺)、公司进尺(钻孔进尺)挂20%,本单位大修进尺挂30%、公司大修进尺挂20%、安全挂20%、质量挂20%和变动成本挂10%挂钩考核。考核后的工资即为当月计件结算工资。
2.井下辅助单位和机关科室,其对应工资基数总额的100%与产量、掘进进尺、大修进尺、安全、质量和全矿变动成本挂钩考核(生产任务以公司下达的指标为考核依据)。其中:生产科室负责地面的分管副科长享受其他业务科室正职的80%;分管井下定额、材料的副科长享受生产科室正职的80%。考核后的工资即为当月计件结算工资。
3.以上表格为正职标准,副职及相关人员按规定比例执行。
4.采、掘、修、锚注、抽采单位,生产任务部分按本单位当月完成比例及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挂钩计取工资;安全部分按本单位当月每发生1人次轻伤扣减挂钩部分的20%,每发生1人次重伤扣减50%,每发生1人次安全事故扣减100%执行;质量标准化当月本单位出现一个地点不合格扣减挂钩部分工资的10%,扣完为止;变动成本部分按本单位当月材料费用完成比例计取工资。
5.井下辅助单位,生产任务按当月全矿完成比例计取工资;安全部分按本单位当月每发生1人次轻伤扣减挂钩部分的30%,每发生1人次重伤扣减50%,每发生1人次安全事故扣减100%执行;质量标准化当月本单位出现一个地点不合格扣减挂钩部分工资的10%,扣完为止。变动成本部分按本单位当月材料费用完成比例计取工资。
6.地面单位,生产任务按当月全矿完成比例计取工资;安全部分按本单位当月每发生1人次轻伤扣减挂钩部分的40%,每发生1人次重伤及以上事故扣减100%执行;质量为所管范围的文明卫生,当月本单位综合评定不合格扣减挂钩部分的100%。变动成本部分按全矿完成比例计取工资。
7.机关科室,其对应工资基数总额的100%与全矿指标挂钩考核。
变动成本挂10%,当月全矿变动成本每欠计划的1%,扣减挂钩部分的1%,扣完为止。当月超额完成变动成本指标时,按实际完成比例结算挂钩部分工资。
生产任务按当月全矿完成比例计取工资;安全部分按本科室当月每发生1人次轻伤扣减挂钩部分的40%(同时,全矿每发生一人次轻伤扣减2%),每发生1人次重伤及以上事故扣减100%执行(同时,全矿每发生一人次重伤扣减20%,每发生1人次安全事故扣减100%);变动成本部分按全矿当月完成比例计取工资。
8.科室及辅助、地面后勤单位挂当月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
(十三)附 则
当月公司下达给矿的工资指标不足以支付本月全矿结算工资总额时,按所欠比例同等下降各单位结算工资总额。
汪家寨煤矿2017年(工人)岗位结构工资标准构成表(表二)
岗位
环境
岗次
三班工作人员元/工
大班工作人员元/工
包干工资构成
岗 位 名 称
合计
其中:
基础
工资
岗位
工资
其它
井下
9
105
2205
650
800
755
综放、采煤工、采煤司机
105
2205
650
800
755
综采、采煤工、煤机司机
105
2205
650
800
755
掘进工、综掘司机
105
2205
650
800
755
巷修直接工
8
88
87
1848
650
750
448
采、掘、巷机电维护工、瓦斯管路维护工、电机车司机、采掘跟班瓦检员、安检员、钻机工、注浆工、巷道修复工、救护队员 、皮带(溜子)司机、皮带清理工、押车工、查柱工、泵站司机、井下辅助电钳工、井下巷道一般修复、机修工、验收员、密闭工、轨道工
7
86
85
1806
650
700
456
漏斗工、水泵工、绞车司机、巡回瓦检员、大班安检员、洗尘工、火工品管理工、运料工、巷道清理工、摘挂钩工、风筒工、测流工、瓦斯检测工、测风员、校检工、地质测量工、调度员、定额员
6
84
83
1764
650
650
464
采样工、电话维修工、送饭工、信号工、设备检查工、材料员、四铁管理工
地面
5
80
77
1680
650
600
430
锅炉工、翻矸工、主付井绞车司机、电钳工、付井把钩工、井口调度、配电工、抽压风司机、矸石山把钩工、地面电机车司机、瓦斯泵站司机、地面押车工、矸石山绞车工
4
79
76
1659
650
550
459
地面皮带司机、行车司机、汽车司机、汽车修理工、锅炉工、矿车修理工、信号工、污水处理工、充电工、经济民警、木厂
3
78
76
1638
650
500
488
仪器修理工、矿灯修理工、煤质化验工、油库保管、水泵工、厨师、微机操作员、仪器发放工、井口检身工、绘图员、广播员、旅馆化管理员、服务员、澡塘工、洗衣工、协管员、公务员、矿灯发放、机关科室其它工作人员
说明
1、中(夜)班津贴必须是地面上小班人员享受,其它人员一律不准报中(夜)班;
2、井下承包单位及地面计件单位工作物等级含基础工资、岗位工资、井下津贴增加部份。另外年功工资、中、夜津贴、井下津贴、技术津贴单独支付。
二、汪家寨煤矿单产单进考核奖励办法修改要点
1.单产单进考核指标按集团公司关于下发《单产单进创水平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矿发(2008)49号文执行。
2.综采工作面按地质量考核,综放工作面按电子称量考核,全月完成规定指标的,嘉奖工区2万元。另外综采工作面每超推采1米嘉奖500元,综放工作面每超产1吨嘉奖0.6元,干部占奖励总额的30%。
3.掘进全月完成规定指标的,嘉奖工区1.2万元/头,每超掘1米嘉奖600元,干部占奖励总额的30%。
4.巷修、锚注工区:全月完成规定指标的,嘉奖工区5000元/头(连续修复的固定头),每超修1米嘉奖500元,干部占奖励总额的30%(当月从事掘进施工的按掘进指标和金额执行)。
5.机电运转工区:当月全矿采煤完成公司计划的,嘉奖工区1万元;全矿掘进进尺完成公司计划,掘进迎头进系统嘉奖工区600元/头。干部占奖励总额的30%。
6.运输工区:掘进、巷修排矸凡是矿车排矸的与运输工区挂钩,掘进、巷修为矿车排矸且完成全月公司进尺计划,每头对运输工区嘉奖3000元,每超1米嘉奖300元,干部占奖励总额的30%。如因车皮影响掘进、修复头的,每影响1个车皮按30元处罚。
7.生产业务科室:
(1)采煤工作面完成规定指标的,奖励生产技术科2000元/面,奖励机电科2000元/面,奖励地测科1500元/面,奖励矿安全生产指挥中心3000元/面,奖励通防科1500元/面。
(2)掘进工作面完成规定指标的,奖励生产技术科600元/头,奖励机电科400元/头,奖励地测科600元/头,奖励安检科400元/头,奖励通防科400元/头,安全生产指挥中心800元/头。
(3)掘进迎头准确安全贯通,奖励生产技术科800元/头,奖励机电科500元/头,奖励地测科800元/头,奖励安检科500元/头,奖励通防科500元/头,安全生产指挥中心800元/头。
(4)矿每月发生一次顶板事故造成影响生产的,给予生产技术科罚款3000元,如当月未发生顶板管理事故,奖励生产技术科2000元。
8.其他单位、科室根据矿整体效益情况,由矿决定是否进行奖励。
三、汪家寨煤矿材料考核管理办法修改要点
1.材料消耗指标暂按2016年指标执行,待集团公司指标下达后再作调整。但是,必须按照矿统一部署、安排和措施进行严格控制。
2.当月材料费节超按节超额的30%奖罚管理人员,按70%奖罚工人。
四、汪家寨煤矿交旧领新、回收复用及修旧利废管理考核办法修改要点
1.部分单价由矿进行适当调整。
2.当月回收所得奖励,管理人员享受30%,工人享受70%。
五、其他管理考核办法、制度等未作大的修改和补充,继续执行2016年相关管理考核办法、制度。
六、本要点从2017年4月1日起试行,解释权属汪家寨煤矿。
汪家寨煤矿
2017年3月24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