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舆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品牌形象,做好企业新闻宣传工作,妥善处臵舆情信息,为集团公司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新闻发布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建立集团系统内部行动迅速、应对准确、处理得当的舆情防控和管理体系。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集团公司工作和形象产生影响的负面及敏感报道或言论。
按照舆情风险的明显程度,可分为敏感舆情和负面舆情。其中,敏感舆情是指具有潜在舆情风险,有向负面舆情转变可能性的舆情;负面舆情是指具有明显的舆情风险,对集团品牌声誉产生影响的舆情。
按照舆情影响程度,可分为重大舆情、较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其中,重大舆情是指有影响力较大的主流媒体参与报道,或传播速度很快、传播范围很广,对集团品牌声誉产生重大影响的负面或敏感舆情。较大舆情是指有主流媒体参与报道,或传播范围较广,对集团公司品牌声誉产生较大影响的负面或敏感舆情。一般舆情是指除重大舆情与较大舆情外的其他舆情。
第三条 舆情的管理与处臵,是指对涉及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发布、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预警和处臵等具体措施。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集团公司办公厅牵头组织总部相关舆情的监测、预警及处臵工作。 集团公司各部门对业务范围内舆情事件负责,各部门相关负责人作为新闻联络人,对业务范围内舆情事件的处臵提出专业意见并按部门职责分工实施落实。
第五条 各二级子公司负责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相关舆情管理与处臵工作。
各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人对舆情管理工作负责,同时须明确本公司舆情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并设臵专(兼)职舆情管理工作人员,实行归口管理。具体相关负责人如有变动应及时上报。
第三章 舆情的监测与报告
第六条 为及时了解掌握舆情,集团公司办公厅及各二级子公司应做好舆情的监测工作:
(一) 集团公司建立全天候舆情监测制度,对集团公司总部相关舆情进行监测。
(二) 各二级子公司建立全天候舆情监测制度,对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相关舆情进行监测。各二级子公司系统内包含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或包含舆情多发易发公司的,应建立专业的舆情监测平台,重点加强对所属企业的舆情监测工作。
第七条 舆情的监测结果与处臵情况实行报送制度。
(一) 遇集团公司总部舆情发生,集团公司办公厅应于第一时间报告相关负责人,如办公厅认定相关舆情属较大、重大舆情,或其他有必要上报的舆情,则应以快报或专报的形式,向集团公司领导报送相关舆情信息。
(二) 遇子公司舆情发生,相关二级子公司应第一时间报告集团公司办公厅,并在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办公厅报送相关舆情信息,后续应根据舆情发展情况及舆情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办公厅报送阶段性舆情信息。
集团公司办公厅收到子公司舆情报告后应及时备案,并于第一时间报告相关负责人,如相关舆情属较大、重大舆情,或其他有必要上报的舆情,则应以快报或专报的形式,向集团公司领导报送相关舆情信息。
(三) 各二级子公司每月定期向集团公司办公厅上报本公司系统内月度舆情报告。
(四) 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舆情信息报送的汇总、备案和总结工作。
第四章 舆情的研判
第八条 为准确判断舆情态势,集团总部及各二级子公司应做好舆情的研判工作。
(一) 遇集团公司总部舆情发生,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舆情进行研判,研判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分析判断舆情的级别和程度,并提出处臵建议。
(二) 遇子公司舆情发生,相关二级子公司负责组织当事子公司对舆情进行研判,研判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分析判断负面及敏感舆情的级别和程度,并提出处臵意见。
第五章 舆情的处臵
第九条 一旦舆情发生,集团总部及各二级子公司应做好舆情的事中处臵工作。
(一) 遇集团公司总部舆情发生,集团公司办公厅应在充分掌握相关舆情事件信息的基础上,密切关注、认真研判舆情发展态势。如属较大或重大舆情,应组织集团总部相关部门提出专业意见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有关信息,形成处臵方案并监督相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处臵方案落实工作;如属一般舆情,则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相关部门或单位应迅速落实领导指示,启动舆情处臵应急预案,积极寻求有关政府、组织的支持和媒体的配合,努力化解不良影响。
(二) 遇子公司舆情发生,相关二级子公司应在充分掌握相关舆情事件信息的基础上,密切关注、认真研判舆情发展态势,及时向集团公司办公厅报告有关舆情及处理结果。其中,遇上市公司舆情发生,相关二级子公司应在与集团办公厅及时沟通的基础上,根据证券监管要求,第一时间与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沟通处臵意见,妥善处理,并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第一时间披露处臵结果。
子公司所报舆情如属较大或重大舆情,集团公司办公厅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有关信息,向相关二级子公司传达领导指示并督促落实工作,及时给予相应的指导与建议;如属一般舆情,集团公司办公厅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二级子公司相应的工作建议。
相关二级子公司应迅速落实集团公司办公厅传达的领导指示与指导建议,启动舆情处臵应急预案,积极寻求有关政府、组织的支持和媒体的配合,努力化解不良影响。
第十条 舆情趋于平稳后,集团总部及各二级子公司应做好舆情的事后修复工作:
(一) 针对集团总部相关舆情,集团公司办公厅应协调并督促相关部门或单
位根据领导指示及实际情况采取有利于挽回影响的举措,积极维护政府、专家、媒体等公共关系,做好品牌形象修复工作。
(二) 针对子公司相关舆情,相关二级子公司应根据情况采取有利于挽回影响的举措,积极维护政府、专家、媒体等公共关系,做好品牌形象修复工作。
第十一条 舆情基本平息后,集团总部及各二级子公司应根据舆情的发生、
传播和化解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摸索规律,特别要做好敏感时期与敏感事件的舆情事前预防工作。
第六章 舆情管理的保障
第十二条 集团总部及各二级子公司应积极与上级新闻宣传工作主管单位、舆情管理咨询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等相关重点机构建立良好互动关系。
第十三条 集团总部及各二级子公司应保证舆情管理与处臵工作经费落实
到位。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办公厅根据各二级子公司舆情管理与处臵实际工作情况,提出考核奖惩意见,并进行通报。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组织开展舆情管理与处臵的培训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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