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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生育服务证》审批步骤图 ----------- 1
2、《再生育服务证》审批步骤图 ----------- 2
3、《独生儿女父母光荣证》审批步骤图----------- 3
4、《流感人口婚育证实》审批步骤图 ----------- 4
5、社会抚养费征收步骤图 ----------- 5
6、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步骤图 ----------- 6
①、60岁以上奖励扶助步骤图
②、独生儿女父母奖励审批步骤图
③、退二孩指标奖励步骤图
④、双女户结扎奖励步骤图
《独生儿女父母光荣证》审批步骤图
申请人需要提交资料
1、夫妻申请;
2、领取《独生儿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3、一孩《生育服务证》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横排2寸合影1张(单亲家庭可用1寸单照);
5、依法收养还应提供《收养证》及其复印件。
申请人提出申 请
非农业人口按程序在法规股审核、审批,政务中心办理。(3个工作日)
农业人口由乡(镇)计生办受理。审核指导填表(3个工作日)
填写好表加盖村委会公章后,由乡(镇)计生办审批并发证(7个工作日)
报县人口计生局城镇办立案(每个月),局档案室存档(十二个月)
报县人口计生局统计股立案
监督电话:8532264
《生育服务证》审批步骤图
申请人需要提交资料
1、夫妻申请;
2、领取生育一孩记录表;
3、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4、夫妻双方《结婚证》;
5、夫妻双方近期2寸合影免冠照片2张;
6、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实;
7、特殊情况需提交材料另行通知。
申请人提出
申 请
非农业人口按程序在法规股审核、审批,政务中心办理。(3个工作日)
农业人口由乡(镇)计生办审核审批并发证。(3个工作日)
报县人口计生局城镇股立案(每个月),局档案室存档(十二个月)
报县人口计生局统计股立案
监督电话:8532264
《再生育服务证》审批步骤图
申请人提出
申 请
申请人需要提交资料:
1、夫妻双方提出再生育申请;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再婚夫妻还需要提供再婚前离婚证实);
4、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实;
5、一孩为病残,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病历;
6、夫妻双方近期2寸合影免冠照片3张;
病残条件需母子近期合影免冠横三寸照片2张,夫妻近期合影免冠二寸照片1张;
7、《生育服务证》;
8、其它需要提供证实材料。
非农业人口由居委会初审
农业人口由村委会初审
乡(镇)计生办审核并提出书面初审意见。(15个工作日)
病残儿进行医学判定
县人口计生局复查(10个工作日)
人口计生局局务会审批(30个工作日)
未同意,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同意通知书》(10个工作日)
由人口计生局办公室负责在县电视公告7天
人口计生局办公室填写《再生育服务证》,移交统计股,下发各乡镇计生办,10日内发到申请人手中,档案室立案。
监督电话:8532264
办理《流感人口婚育证实》步骤图
申请人需要提交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婚育情况;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4、已婚育龄妇女,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避孕节育方法情况证实。计划外生育,还应提交缴纳社会抚养费票据。
申请人提出
申 请
非农业人口由县政务中心审核、填表并发证。(1个工作日)
农业人口由乡(镇)计生办审核、填表并发证(1个工作日)
报县人口计生局流感人口股立案(每个月)
监督电话:8532264
申请人需要提交资料:
1、病残儿医学判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或正反面);
4、户口本原件及父母、儿女户口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或正反面;
5、男方村(居)委会或责任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证实材料;
6、病残儿病史全部资料;
7、母子近期合影免冠横三寸照片2张;
夫妻近期合影免冠二寸照片1张;
8、县(市、区)提供初检汇报单复印件。
注:申请材料一律用碳素(蓝黑)笔填写,字迹工整;复印件相关证件,统一用A4纸,方便于档案整理。
病残儿判定审批步骤图
申请人
申 请
人口计生局科技股受理、审核、指导填表进行初检,并报局务会研究。(30个工作日)
人口计生局务会研究同意后,由政策法规股负责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判定小组进行签定。
判定不合格,由政策法规股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同意通知书》说明理由(30个工作日)
市人口计生委审批符合条件后发证,由县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股发给申请人。(180个工作日)
由政策法规股将发证花名交档案室立案
监督电话:8532264
奖励扶助项目审批步骤图
60岁以上奖励扶助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本人申请;
2、村委会证实;
3、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4、结婚证(结婚证实)。
申请人
申 请
村委会公告、上报
独生儿女父母奖励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夫妻申请;
2、村委会证实;
3、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
4、结婚证;
5、《独生儿女父母光荣证》;
6、夫妻单人免冠1寸照片各3张。
乡镇计生办初审、填表、公告(10个工作日)
报人口计生局统计股汇总(10个工作日)
双女结扎户奖励申请人需要提交资料:
1、夫妻申请;
2、村委会证实;
3、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
4、结扎证;
5、近期夫妻2寸合影免冠照片3张。
人口计生局组织调查组调查(2个工作日)
局务会审批(10个工作日)
退二孩指标奖励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夫妻申请;
2、村委会证实;
3、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
4、结婚证;
5、《独生儿女父母光荣证》;
6、近期夫妻2寸合影免冠照片3张。
电视台公告7天
县人口计生局造册立案
人口计生局统计股移交财务股,向县财政局提交奖励档案花名并拨款,由银行发放(5个工作日)
社会抚养费征收步骤图
立案:填写立案记录表
案件调查:1、办案人员必需二人以上;
2、证实当事人违法生育材料必需两份以上。
谈话:和当事人谈话澄清事实,做好谈话笔录。
调查汇报:1、当事人违反《条例》具体条款和处罚金额;2、当事人基础情况;3、当事人生育、节育情况;4、当事人家庭经济收入情况。
处罚决定:1、填写《处罚决定书》一式两份;2、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并由本人或亲属在送达日执上签字。如当事人拒绝签字,可邀请当地组织写清拒绝理由,同当场见证人共同签字。
处罚决定生效,《处罚决定书》送达15日内,当事人如不服处罚决定,有权向人口计生局提出复论申请,逾期不申请则处罚决定书生效,当事人按处罚决定缴纳抚养费,逾期不交加收2%滞纳金。
三、双女结扎户奖励审批步骤图
申请人需要提交资料:
1、夫妇共同申请;
2、村委会证实;
3、夫妇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
4、结扎证;
5、近期夫妇2寸合影免冠照片3张。
申请人
申 请
乡镇计生办初审并指导填表(10个工作日)
报人口计生局统计股审核(10个工作日)
人口计生局组织调查组调查(2个工作日)
局务会审批(10个工作日)
电视台公告7天
无异议后县人口计生局统计股造册立案
人口计生局财务股依据统计股提交名单办理奖励金领取单位(5个工作日)
各乡镇计生办将领取奖励单发给申请人(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8532264
四、退二孩指标奖励审批步骤图
申请人
申 请
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夫妇共同申请;
2、村委会证实;
3、夫妇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
4、结婚证;
5、《独生儿女父母光荣证》;
6、近期夫妇2寸合影免冠照片3张。
乡镇计生办初审并指导填表(10个工作日)
报人口计生局统计股审核(10个工作日)
人口计生局组织调查组调查(2个工作日)
局务会审批(10个工作日)
电视台公告7天
无异议后县人口计生局统计股造册立案
人口计生局财务股依据统计股提交名单办理奖励金领取单位(5个工作日)
各乡镇计生办将领取奖励单发给申请人(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8534264
二、60岁以上奖励扶助审批步骤图
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本人申请;
2、村委会证实;
3、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4、结婚证(结婚证实)。
申请人
申 请
监督电话:8532264
各乡镇计生办将领取奖励单发给申请人(5个工作日)
人口计生局财务股依据统计股提交名单办理奖励金领取单位(5个工作日)
无异议后县人口计生局统计股造册立案
电视台公告7天
局务会审批(10个工作日)
人口计生局组织调查组调查(2个工作日)
报人口计生局统计股审核(10个工作日)
乡镇计生办初审并指导填表(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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