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No:1.2.3.1
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强化医疗管理,规范诊疗行为,连续改善和提升医疗质量,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切实处理群众看病贵问题,依据卫计部、省卫计厅及市卫计局相关要求,医院决定继续在全院开展部分单病种疾病诊治质量控制工作。特制订《威宁东风医院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友好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不停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探索医院管理有效方法,使医疗服务愈加贴近群众、贴近社会、贴近医改,满足人民群众对基础医疗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经过开展单病种管理,规范单病种疾病临床路径,能够对部分单病种从诊疗、检验、诊疗用药、效果评价和成本费用进行全方面监控,在确保医疗质量前提下,着重控制平均住院天数、平均住院费用、医疗成本、治愈好转率等指标,以提升医疗质量,降低不合理费用,充足利用卫计资源,增强服务效益为目标。
三、工作内容
依据卫计部公布第一、第二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我院在原单病种管理基础上把乡镇取得性肺炎等8个疾病或手术列入单病种疾病管理范围。
(三)依据卫计部已公布临床路径、《单病种质量管理手册(2.0版)》及我院制订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模式,实施科室制订出实施细则和诊疗常规进行实施。
(四)质量控制指标:按卫计部公布第一、第二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和临床标准实施。
(五)单病种质量控制病种同属临床路径试点病种者,实施临床路径表单以卫计部公布临床路径表单为准。
(六)关键方法:
1、严格实施单病种质量管理要求、诊疗常规和技术规范。
2、健全落实诊疗、诊疗、护理各项制度,控制无效住院日。
3、使用适宜和成熟医疗技术,确保医疗安全,预防过分医疗。
4、合理用药,控制医院感染。
5、加强危重病人和围手术期病人管理。
6、合理检验,不停改善和调整医技科室服务步骤及技术项目。
(七)注意事项:
1、实施病人首诊负责制,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2、把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放在首位,要建立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规章制度, 严禁在单病种质量管理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
3、规范步骤、杜绝纠纷。责任科室要严格遵守《单病种患者住院管理步骤》,遵守医疗操作常规,建立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并贯串住院全过程。加强和患者及家眷沟通,尽可能降低一切纠纷。严禁让住院病人在门诊另行交费。
4、严禁将单病种疾病变换为非单病种疾病。
5、门诊诊疗为单病种疾病患者,必需按摄影应责任科室收治,严禁跨科收治病人。
四、管理机构和部门分工
(一)医院成立单病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以下:
组 长:李宗卫
副组长:李继留 李国忠
成 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其关键工作职责是:
1、制订单病种质量控制实施方案和方法;
2、制订单病种病人就诊管理步骤;
3、制订单病种质量管理医疗操作常规和临床路径管理模式;
4、开展全院单病种质量管理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
5、协调全院单病种管理相关科室组织配合;
6、定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全方面检验,落实公布单病种质量管理信息;
7、考评并兑现科室单病种质量管理奖惩方法。
(二)相关部门关键分工及职责
1、制订单病种质量管理制度、步骤、费用控制措施、奖惩方法,和临床路径管理,并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搜集、整理和效果评价,推行管理职责。责任科室:医务科
2、关键负责单病种病人医疗质量全程监控,对单病种实施过程出现质量问题,提出改善意见;负担出科单病种病历评审、查漏工作。责任科室:医务科
3、负责单病种疾病患者出入院手续办理及病人住院期间相关费用信息查询反馈工作。责任科室:出入院办事处
4、建立和定时公布单病种患者住院管理相关信息资料,并进行网报。责任科室:信息科
5、按单病种费用管理要求办理患者住院结算手续,提供财务相关报表。责任科室:财务科
6、制订单病种用药规范,提供单病种病人诊疗所需药品,检验、监督临床科室合理用药、合理使用抗生素等情况。责任科室:药剂科、院感科
7、制订和指导临床实施单病种管理患者临床护理路径。责任科室:护理部
8、提供并管理单病种患者诊疗所需医用材料。责任科室:总务科
9、负责单病种患者住院费用成本核实,落实并兑现考评结果。责任科室:财务科
五、管理和考评
(一)实施单病种质量管理“检验、立案、督查”制度,各主管医生和科室主任为单病种质量管理责任人,医院将单病种考评纳入科室目标责任制及千分制考评内容,考评结果和责任人评聘、评优晋级和绩效薪酬等直接挂钩。
(二)实施单病种质量管理零汇报制度:责任科室质控员负责本科室按时上报(患者出院后10个工作日)单病种实施情况信息报表。
(三)实施单病种质量管理定时通报制度,医务科每个月组织专题检验一次,每三个月将各科收治单病种病人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通报一次。
(四)如在实施单病种管理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将根据医院《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六、本《方案》自5月1日起实施,并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威宁东风医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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