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企业企业标准
Q/118-302.184-1999
综合统计管理专责人工作标准
1999-10-10公布 1999-11-10实施
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企业 公布
前 言
为适应不停改革发展企业工作要求,愈加好规范岗位工作,提升企业管理标准,依据山东临沂发电企业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编写基础要求》要求,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情况,对原临沂发电厂企业标准Q/118-302.272-94《综合统计专责人工作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替换Q/118-302.272-94。
本标准由临沂发电有限责任企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临沂发电有限责任企业计财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临沂发电有限责任企业计财部。
本标准起草人:单君
修 订:单君
审 核:
审 定:
审 批:
本标准于1994年12月10日首次公布。
1999年10月10 日首次修订。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企业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企业企业标准
Q/118—302.202—1999
综合统计专责人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要求了计财部综合统计专责人责任和权限、工作内容及要求、检验和考评。
本标准适适用于综合统计管理岗位工作,是检验和考评其工作依据。
2 责任和权限
2.1 素质要求
2.1.1 了解国家及电力企业相关统计管理方面政策、法规及制度。
2.1.2掌握本专业比较系统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电力生产过程。
2.1.3熟悉关键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了解生产主设备运行情况。
2.1.4立即、正确编制技术经济指标统计报表,并对生产计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提出反馈意见。
2.1.5含有一定统计工作经验及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确定统计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2.1.6掌握计算机在管理工作中应用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2.1.7含有五年以上从事电力生产统计工作统计师担任。
2.2责任
2.2.1在部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汇总、编制、上报生产综合技术指标。
2.2.2负责组织企业统计人员落实实施相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2.3负责正确、立即、全方面统计各项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2.2.4负责对生产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2.4负责电费结算工作。
2.3权限.
2.3.1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报表中所需指标统计资料。
2.3.2监督并考评相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立即性、正确性。
2.3.3依据经济责任制对相关部门进行考评。
3.工作内容和要求
3.1 每个月初汇总并编制生产综合统计报表。
3.2每个月底负责统计全企业电量销售数并和电业局结算,做到电量收支平衡。
3.3每个月底帮助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对煤场进行盘煤。
3.4每个月做好相关指标统计台帐工作。
3.5负责我企业非生产用能统计,督促相关部门按时、按量按价结算。
3.6负责联络电业局维护“关口“电度表计量校验工作。
3.7认真作好电量平衡、煤耗平衡及其它能源平衡,找出能源管理上跑、冒、滴、漏,提出整改方法,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4.工作程序
4.1每个月月底负责和电业局结算电量,并交财务结算资金。
4.2每个月1日前负责编制快报“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表”,电报省局电力集团企业计划发展部、省电力广大新源企业、省局发电企业及所在电业局,寄报省统计局工业处、地域经委各部门。编制“工业生产、销售总量及关键产品产量”并报送市统计局和市经委。
4.3每个月初编制“电量平衡情况统计表”、“煤场盘存统计表”“煤炭综合利用统计表”和“结算电量明细表”,并上报相关部门。如有异常立即查找原因并分析。
4.4每个月8日前编制“工业企业关键经济指标”并报送市统计局和市经委。
4.5 每个月15日前编制“关键经济效益月报”并报送省局计划发展部。
4.6每季8日前编制“关键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和库存”并报送市统计局和市经委,寄报省统计局和省局计划发展部。编制“关键产品单位产品能源、原材料消耗情况表”、“节省能源表”和“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报表”并报送市经委能源办。
4.7每十二个月1月10日前编制“工业生产、销售、库存”、“关键工业产品产销存实物量”、“工业活动单位生产情况”、“企业原材料、能源消费和库存”“工业企业能源加工转换情况”、“关键能源地域购销情况表”,并报送市统计局。
4.8每十二个月1月20日前编制报表“财务情况(甲)”并报送市统计局。
4.9每十二个月1月底前编制“工业总产值”、“电力工业企业增加值”、“35千伏及以上年底变压器规范”,2月底编制“工业企业基础情况表”,2月15日编制“电力工业产品生产能力”并寄报省电力企业计划发展部。
5检验和考评
5.1本标准实施情况由计财部主任按月检验考评。
5.2考评内容为本标准要求责任和工作内容和要求部分。
5.3考评结果和企业经济责任制考评挂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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