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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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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北京市行政机关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本市行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行政机关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根据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标准,建立本市行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对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依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措施、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措施和北京市行政机关资产清查暂行要求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本市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行政机关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加强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制订本方案。一、资产清查范围7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成立行政机关和经民政部门同意成立和财政部门发生

2、缴拨款关系社会团体,均列入此次资产清查工作范围。行政机关投资兴办企业,也一并列入此次资产清查范围。具体政策实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措施及其配套政策。二、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根据“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管理”标准,按行政隶属关系,市和区县政府分别负责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内行政机关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根据财务隶属关系,具体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具体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北京市行政机关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市资产清查办公室”)。(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

3、责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是本市资产清查工作领导机构,翟鸿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黎晓宏副秘书长和市财政局吴世雄局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建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市社团办和市财政局主管领导组成。各区县政府比照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建对应临时机构,在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指导当地域资产清查工作。各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职责,一是确定当地域行政机关资产清查总体工作方案;二是组织、指导、监督和检验当地域资产清查工作;三是对资产清查中发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四是审核确定当地域资产清查最终止果。(二)资产清查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市资

4、产清查办公室是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市财政局。关键负责全市资产清查工作具体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王文杰副局长担任,组员由市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员单位联络员组成。各区县比照市资产清查办公室确定工作机构。各级资产清查办公室职责,一是依据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制订总体方案,负责制订当地域资产清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二是组织召开资产清查动员大会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三是协调反应资产清查中发觉问题,重大问题向同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汇报;四是对资产清查清理出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根据资产清查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分项提出处理意见;五是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专题汇报;六是汇总

5、上报当地域资产清查最终止果。市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制订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及软件开发工作。(三)行政机关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各行政机关也要成立对应组织机构,配置业务骨干,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和具体实施。行政机关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职责:一是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资产清查政策、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是组织所属单位层层开展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三是帮助资产清查办公室委托中介机构提供审计和经济鉴证所必需资料和线索;四是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觉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专题上报资产清查办公室;五是编制和撰写资产清查

6、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汇报;六是完善单位内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三、资产清查工作目标(一)全方面摸清行政机关“家底”。经过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完整地反应全市行政机关资产和财务情况,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真实依据。全方面核查行政机关各类财产和债权债务,核实人员情况、收入起源、支出结构及水平等基础情况。(二)查找行政机关内部资产管理微弱步骤。加强各单位资产及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相关要求对清理出问题重新核实,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三)全方面促进行政机关资产管理。推进资产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为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

7、行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奠定基础。四、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一)基础情况核查基础情况核查是行政机关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前提和基础。各单位应该依据编制部门同意文件,认真做好单位户数、人员情况全方面核查。核查内容关键包含: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二)账务清理账务清理是指行政机关对多种银行账户、会计核实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础财务情况进行全方面查对和清理,和对各项内部资金往来情况全方面查对和清理,达成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完整、正确和真实。账务清理应该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方法对各类账务进行全方面清理。单

8、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多种因为会计技术性差错原因造成错账,应该依据相关会计差错调整要求自行进行账务调整。(三)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是指行政机关对各项资产和收入进行全方面清理、查对和查实。财产清查根据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净资产相结合标准,关键对单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和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方面清查。关键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清查。资产清查办公室委托中介机构应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相关要求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四)损溢认定损溢认定是指资产清查办公室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各项清理出来资

9、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五)资金核实资金核实是指资产清查办公室依据单位上报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结果,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确定各单位占用各项资产价值总额、净资产和收入支出真实情况。(六)完善制度完善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资产清查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五、资产清查工作依据(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1、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机关会计制度、机关财务规则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措施4、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措施 (二)北京市行政机关资产清查相关制度、要求1、市

10、政府办公厅相关开展全市行政机关资产清查工作通知2、北京市行政机关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3、相关做好北京市市级行政机关资产清查户数清理工作通知4、北京市行政机关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要求六、资产清查基准日依据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开展全市行政机关资产清查工作通知要求,行政机关资产清查基准日确定为7月31日。七、资产清查工作步骤立即间安排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资金核实,账务处理,总结整改完善制度等五个阶段。资产清查工作从4月开始准备,8月份全方面开启,关键工作将于12月31日结束。(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1日至7月31日)1、对参与资产清查工作单位进行户数清理;2、成立各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11、和办公室,明确职责;3、经过政府采购确定参与资产清查工作中介机构、软件开发企业;4、进行资产清查报表设计、软件开发;5、研究制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资产清查工作范围、内容、时间、步骤、组织领导和监督体系;6、抽取部分单位进行试点;7、研究制订资产清查规章制度;8、召开全市行政机关资产清查动员大会;9、组织全市行政机关资产清查相关人员培训。(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0月15日)1、单位自查(1)账务清理;(2)财产清查;(3)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觉问题,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搜集正当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4)填制行政机关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

12、机关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机关资产清查工作汇报;2、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1)会计师事务所要对各单位清理出来各项损溢及提供证据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定;(2)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实;(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清查专题财务审计汇报初稿;(4)9月15日以前,各单位要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清查专题财务审计汇报初稿、行政机关资产清查报表初稿等相关材料,报同级资产清查办公室进行初审;3、材料上报10月15日以前,单位对“初稿”进行修改确定后,编制行政机关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机关资产清查工作汇报及准备相关备查资料,连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式资产清查专题财务审计汇报,由单位责任人签字

13、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四份报同级资产清查办公室。(三)资金核实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1、各级资产清查办公室对上报行政机关资产清查报表及相关备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2、各级资产清查办公室将资产清查汇总情况报同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3、各级资产清查办公室依据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审核意见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批复;4、各级资产清查办公室撰写当地域行政机关资产清查专题汇报,报同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四)账务处理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行政机关收到资产清查办公室批复文件后,进行账务处理,并将结果报同级资产清查办公室立案。(五)总结整改完善制度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1、市资产清查

14、办公室撰写全市资产清查专题汇报,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2、各行政机关建立健全内部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八、资产清查工作要求(一)各区县、各行政机关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组织领导,配置强有力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二)各行政机关要认真实施相关资产清查相关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在资产清查中努力做到全方面根本、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三)各行政机关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标准,如实反应存在问题,清查出来问题应该立即申报,不得瞒报虚报。(四)各行政机关对资产清查中反应出问题应该立即总结,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方法,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巩固资产清查结果。 (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措施要求,各行政机关应将资产清查多种工作底稿、证实材料原件等装订成册,按要求归档,妥善保留。九、附则(一)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二)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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