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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刑犯管理教育对策专项研究.docx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989910 上传时间:2024-06-12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160.3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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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短刑犯管理教育对策研究看管队 焦勇二一三年六月短刑犯管理教育对策研究摘 要:安全是监狱工作永恒专题,掌握服刑人员改造规律是监狱管理教育工作前提和基础。短刑犯刑期短、改造态度不端正等特点已经成为影响监狱安全工作客观原因,为此,笔者主动总结、完善以往管理教育工作方法、方法和机制,主动探索短刑犯管理教育新思绪、新做法,对短刑犯特点及其管理教育对策等进行了较为深入思索。一、背景介绍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修改中国刑事诉讼法决定,修正后刑事诉讼法自1月1日起施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第二百一十三条改为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实施、

2、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实施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在被交付实施刑罚前,剩下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由看管所代为实施。对被判处拘役罪犯,由公安机关实施。”在此条款中,将送监狱服刑罪犯剩下刑期由十二个月以下改为三个月以下,这么同过去相比,监狱就要增加剩下刑期三个月至十二个月罪犯。对部分减刑、假释无望短刑犯管理原来是监狱管理中短板,现在陡然增加短刑犯愈加重了监狱管理教育难度,改造和反改造矛盾会愈加突出。以山西省某监狱为例,比较该监狱至,每十二个月新收押罪犯数及其中原判三年以下、十二个月以下短刑犯所占比重能够看出,以来新收押短刑犯所占比重呈显著上升态势。(见图1)(图1)

3、二、短刑犯概念短刑犯,即通常所说短刑期罪犯或短期徒刑犯简称, 是指罪行较轻、刑期较短罪犯,不包含管制和拘役。至于短刑犯具体划分标准, 笔者以前未曾见过一个统一明确标准。有学者在实践中依据刑期长短,把有期徒刑分为短期徒刑、中期徒刑和长久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久徒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又有学者参考刑法中对不一样罪名应服刑期要求, 以三年和七年为界,刑期在三年以下(含三年),为短刑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含七年)为中长刑犯, 七年以上为长刑犯。还有学者把刑期在五年以下罪犯或余刑较短罪犯统称为短刑犯。本文所要探讨就是对刑期在三年以下(含三年)和这类罪犯中

4、原判刑期在十二个月以下(含十二个月)罪犯管理和教育问题。三、短刑犯结构特点分析及犯情估计笔者从某监狱一段时间内收押罪犯中随机抽取了100名短刑犯作为样本进行了调查和分析,短刑犯结构特点展现以下情况:1.年纪结构。从数据来看短刑犯中年纪偏低多,30岁以下占了近半数,四十岁以下占到了75%,55岁以上老年犯只占3%。(见图2)(图2)2.文化程度。绝大多数短刑犯文化程度偏低,文盲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98%(见图3)。她们中有50%人也把自己犯罪原因归结为自己没有受到良好教育。(见图10)(图3)3.犯罪类型。短刑犯犯罪类型以财产型和暴力型居多, 二者共占短刑犯总数85%, 财产型中尤以偷窃罪、诈骗

5、罪居多, 暴力型中尤以有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居多, 她们组成了短刑犯主体部分, 淫欲型和其它型犯罪所占百分比较小,只占到了15%。(见图4)这说明绝大多数短刑犯多崇敬于金钱和势力,为追求“一时之快”和“一时风光”,宁可自毁前途,锒铛入狱。(图4)4.犯罪次数。78%短刑犯是第一次犯罪(见图5),这部分人因为对监管环境适应性较差,心理轻易产生焦虑、担心情绪。笔者经过调查发觉,第一次犯罪和第二次犯罪改造态度截然不一样,第一次犯罪认罪悔罪意识更强,对家庭愧疚感更强,对自由渴望更强。而二次及二次以上犯罪则表现为改造主动性不强,自我约束能力差,千方百计寻求轻松改造环境,违规违纪现象较多,破罐子破摔,更有甚者

6、反感监狱和警察,不服管理,抗拒改造。(图5)5.职业情况 (图6)从上图能够看出短刑犯捕前有正当职业占到了72%,综合短刑犯犯罪类型侵财占55%,短刑犯因为大多数受正规教育相对欠缺,普遍缺乏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本身追求享乐主义和低级趣味,好逸恶劳成性,游手好闲成瘾,正当收入难以满足她们过高欲望需求。6.家庭是否健全。笔者此次问卷调查中“家庭不健全”是指18岁以前生活在单亲等不健全家庭中,或是结婚后和配偶离异。数据表明,短刑犯大部分家庭健全,对亲人伤害是她们犯罪时顾虑,所以她们罪责较轻,刑期较短。(见图7)正因为家庭健全或亲人主动帮助才会有强烈赎罪意识、悔罪意识,才会抱着对家庭愧疚感和对

7、自由渴望主动改造。(见图8、图9、图11)(图7)7.是否认罪 (图8)8.是否悔罪(图9)一部分短刑犯对自己犯罪根源缺乏正确认识,看不到其罪行对社会危害性,对刑罚口服心不服,不认为罪有应得。在这种心理趋使下,这类罪犯在日常改造中常常表现为: 认罪悔罪意识不明确,态度不明朗,从而形成了对自己改造生活有利就去遵从,对自己无关和有碍“轻松”改造就漠不关心或避而远之,趋利避害现象十分严重。图8和图9数据就极好地证实了这一点。这就是在趋利避害心理影响下,大部分短刑犯顾忌选择不认罪、不悔罪会对自己以后改造带来不利影响选择结果。9.犯罪原因 (图10)从上图不难看出,因为家庭和学校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

8、加之本身在社会人际交往中偏差,不良社会环境影响,短刑犯往往缺乏必需理性认知和行为价值判定,行事轻易冲动、急躁,缺乏必需自控力。在犯罪根源上,她们强调外因多,有50%人认为自己犯罪是因为不懂法律,有11%人认为是自己运气不好,18%人认为自己有错无罪法院量刑过重,只有16%人认为自己犯罪根源是道德上缺失。10.对待改造态度 (图11)一部分短刑罪犯,尤其是原判刑期十二个月及十二个月以下,或是余刑不足十二个月,她们意识到自己刑期短,不含有减刑条件,“反正减不了刑,混个舒适就行了”,压根就没有潜心改造计划,没有改造动力,态度消极懈怠,认为只要在改造中不受苦、不受累、不受欺辱就心满意足了,于是表现在劳

9、动改造上拈轻怕重,不争先不上进, 消极怠工;有为了寻求轻松改造环境,入狱后便使出混身解数,企图经过亲戚、好友和同事,在狱内找关系托后门,为自己改造铺路奠基;更有甚者,“只要犯不上加刑,到日子总得放我出去”,无视监规纪律,我行我素,大错不犯小错不停,扰乱监管改造秩序。调查中有2%短刑犯选择了“反感监狱和警察”,这两名罪犯一名30岁,二次犯罪,一名34岁,三次犯罪,全部是小学文化,无正当职业,犯罪原因全部选择了“交友不慎”,对待改造真实态度全部选择了“主动改造”。短刑犯改造目标不正确、改造态度不端正,给监管改造工作增添很多不安定原因,为监管改造秩序带来很多不利影响。11.是否认为对不起家人 (图1

10、2)对家庭有愧疚感,认为自己不是个孝顺儿子,不是个称职丈夫,不是个合格父亲,是很好教育矫正切入点,恰好能为我所用,开展以“孝”为原点,以“善”为切入点传统文化教育,填补她们道德缺失。12.是否对出狱后出路、生存感到迷茫 (图13)罪犯在入监早期也就是改造适应期和改造末期心理复杂多变、考虑问题最多,也最轻易出问题,而短刑犯刑期长度决定了她们这两个时期间隔很短,也就是改造中期、稳定时很短。入监早期行动失去自由不适应心理,担心不能适应改造环境心理,惧怕劳动心理,思家念亲心理;改造末期出监后衣食住行,养家糊口,赡养老人,儿女教育,工作生活等等出监后立即就要面正确现实,往往造成短刑犯思想压力大、包袱重。

11、四、管理教育对策1提升思想认识目前有些干警认为短刑犯在刑时间短、主观恶性小、危害小、易改造,从而没有把管理教育关键放在短刑犯身上,然而短刑犯在押犯中所占比重即使不大,但绝对数量骤增,群体规模不停扩大已然势不可挡。“态度决定一切”,“思想决定行动”,短刑犯改造心理和态度决定这个群体肯定会给监狱稳定带来很多不利原因,增加很多安全隐患。所以,我们必需清醒地认识到风险所在,加以科学地研究,主动地应对,探索规律,掌握主动,这么才能避免重“长”轻“短”。2. 设置单独短刑犯关押区经过设置专门短刑犯关押区,对短刑犯进行集中改造,统一管理。短刑犯在刑意识差、遵规守纪意识差,冲动易怒,不计后果,违纪行为频发,势

12、必会影响监管改造秩序,进而影响中长刑期罪犯正常改造。设置单独短刑犯监区,一是有利于降低短刑犯和中长刑期罪犯接触,尽可能地降低了罪犯间因刑期差异、考评及减刑政策不相同攀比造成矛盾;二是有利于建立适宜短刑犯管理教育工作制度和措施,建立愈加细致分级处遇,这么易于形成稳定改造气氛;三是管理警力专业化,能将关键精力和研究方向放在短刑犯管理和教育上,有利于工作经验积累和对短刑犯进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 3加大对短刑犯减刑、假释工作力度短刑犯和其它罪犯一样,只要符合减刑条件,应该取得减刑。她们从危害后果、犯罪情节来看,全部小于或轻于中长刑期罪犯,我们应该本着“改造人”宗旨,在刑罚实施过程中,对短刑犯

13、减刑、假释政策给予适度放宽,这么不仅有利于维护监狱和社会稳定,还有利于降低监狱行刑成本。有期徒刑通常减刑起始时间为十二个月六个月,即使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合适缩短,但对于余刑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罪犯,在监狱服刑后以前一直面临难以减刑困扰。为了维护刑罚实施公平正义,为了愈加好地改造和挽救这类罪犯,自7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要求第十一条对余刑十二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罪犯减刑进行了明确要求,山西省依据本省实际又在自3月8日起施行相关落实实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要求实施意见中做了愈加具体要求第三条:“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

14、徒刑罪犯,通常在实施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通常应该间隔六个月以上。对于判决生效后剩下刑期不满十二个月罪犯,通常实施三个月以上、且已实施剩下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能够减刑”。第八条:“剩下刑期不满十二个月有期徒刑罪犯取得一个嘉奖能够减刑30天”。山西省相关落实实施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要求实施意见第十七条对短刑犯假释也做了明确要求“对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要求罪犯,含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据拟假释罪犯再犯罪风险评定措施要求进行评定后,能够假释:原判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罪犯,累计奖励能够减刑六个月以上,剩下刑期十二个月以内。其中判决生效后余刑不满十二个月罪犯,累计奖励

15、能够减刑30天以上,剩下刑期三个月以内。”这些法规施行为短刑犯增加减刑、假释机会提供了法律保障。首先我们应该在短刑犯中充足宣讲这些法规,以此来调动罪犯改造主动性。其次我们要立即在监狱建立起和之配套、可操作性强短刑犯考评、减刑、假释机制,从制度上为短刑犯考评、减刑、假释公开、公平、公正发明条件。山西省出台罪犯日常考评奖惩措施(征求意见稿)在这方面就做了有益探索第五章第十一节要求,“余刑六个月以下,考评期内无违纪扣分,刑满释放时对其成绩给物质奖励”。4.加强教育矫治工作因为刑期较短,我们可能愈加重视从监管安全角度出发对其进行管理和教育,消除其影响监管安全不稳定原因,从而忽略了教育矫治工作。上海市金

16、山区检察院一项调查显示,短刑犯刑满释放后重新犯罪现象突出。 年至 年 9 月,该院起诉刑事案件被告人中属于累犯有188人,而这些人当中有79人曾是短刑犯,占了42%。加强对短刑犯教育矫正,是落实落实“首要标准”要求,更是监狱工作宗旨“改造人”根本要求。在对短刑犯教育矫正中应该重视以下几点:一是重视在刑教育,增强其身份意识、遵规守纪意识,处理其身份意识淡薄,行为规范差问题。二是重视传统文化教育,利用传统文化中古圣先贤思想精髓唤醒她们亲情和仁爱,重建她们诚信和礼仪,从根本上填补致使她们犯罪道德缺失。三是重视心理矫治,利用心理学理论和技术,针对短刑犯心理特点,对其进行心理、行为矫正和心理咨询和诊疗,

17、以消除其反社会性,矫治其心理障碍、人格失调和其它心理疾患,达成重塑健康人格,提升适应社会能力,降低重新犯罪率目标。5.充足利用处罚手段,加大打击力度违纪成本低是现在短刑犯勇于我行我素,实施“软抗改”、“软暴力”,甚至公然挑衅或威胁民警关键原因。所以对于短刑犯更要加大管理和违规惩戒力度,形成全方位、立体式高压态势。一是对于那些自由散漫、熬刑混日罪犯,在会见、通信、购物、劳动酬劳、活动范围、文体活动、休息等方面处于上严格控制,区分对待。二是对于那些在改造中严重违规违纪、抗拒改造、不服管理经教育不改罪犯,必需充足利用扣分、延迟呈报减刑、禁闭等手段,正当地给予果断打击。三是对严重破坏监管改造秩序触犯刑律罪犯依法起诉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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