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声学
一、剧场设计应包含建筑声学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应参与建筑、装饰设计全过程。
二、扩声设计应和建筑声学设计亲密配合;装饰设计应符合声学设计要求。
三、自然声演出剧场,声学设计应以建筑声学为主。
观众厅体形设计
一、观众厅每座容积宜符合下列要求:
剧场类别容积指标(m3/座)
歌剧4.5~7.0
戏曲、话剧3.5~5.5
多用途(不包含电影)3.5~5.5
设置扩声系统时,每座容积可合适提升。
二、观众厅体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观众厅体形设计,应使早期反射声声场分布均匀、混响声场扩散,避免声聚焦、回声等声学缺点。电声设计应避免电声源声聚焦、回声等声学缺点。
声学装饰应预防共振缺点。
2、楼座下挑台开口高度和挑台深度比,宜大于或等于1:1.2,楼、池座后排净高应大于或等于2.8m。
三、观众厅声学设计应包含伸出式舞台空间。
四、剧场作音乐演出时,宜设置舞台声反射罩或声反射南。
观众厅混响设计
一、观众厅满场混响时间设定宜符合下列要求:
1、依据使用要求及不一样体积,在500~1000HZ范围内宜符合下表要求:
使用条件观众厅混响时间设置.
歌舞1.3~1.6s
话剧(~10000m3)1.1~1.4s
戏曲
多用途、会议
2、混响时间频率特征,相对于500~1000HZ比值宜符合下表要求:
使用条件125Hz250HzHz4000Hz8000Hz
歌舞1.00~1.351.00~1.150.90~1.000.80~1.000.70~1.00
话剧1.00~1.201.00~1.10
戏曲
多用途、会议
上列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征,适适用于600~1600座观众厅。
二、混响时间设计,采取125、250、500、1000、、4000、8000Hz等七个频率;设计和实测值许可偏差,宜控制在10%以内。
三、伸出式舞台舞台空间和观众厅合为同一混响空间,按同一空间进行混响设计。
四、舞台声学反射罩内空间属观众厅空间一部分,含有舞台反射罩(板)观众厅混响应另行设计。
五、舞台及乐池应作声学设计。
噪声控制
一、剧场内各类噪声对环境影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69实施。
二、观众席背景噪声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甲等≤NR25噪声评价曲线;
2、乙等≤NR30噪声评价曲线;
3、丙等≤NR35噪声评价曲线;
三、设在群楼内或综合楼内剧场,其振动噪声应符合国家相关环境噪声标准要求。
四、升降乐池运行时机械噪声,在观众席第一排中部应小于60DB(A),其它舞台机械噪声,在观众席第一排中部应小于或等于50DB(A)。
五、观众厅宜利用休息厅、前厅、休息廊等空间作为隔声降噪手段,必需时观众厅出入口应设置声闸、隔声门。
侧台直接通向室外大门,应避免外界噪声干扰,必需时设隔声门。
扩声系统设计
一、扩声系统声学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扩声系统声学特特征指标》GYJ25要求。
二、主扬声器组直达声供声应覆盖全部观众席。
其它
剧场辅助用房声学要求宜符合下表要求:
房间名称房间要求混响时间(s)T60声学特征
声学特征)
净高(m)每席(间)面积(m2)每席体积(m3)0.4(平直)背景噪声(NR)隔声(Rw)
声控室净高≥2.810~12/间——≤30≥40
排练厅——1.0~1.2≤35≥45
乐队排练厅净高≥6.02.0~2.4/席8~10—≤30
合唱排练厅1.2~1.4/席5~70.4(平直)≤35
琴房、调音室净高≥2.8≥10/间——≤30≥45
同声翻译室—5~6/间—0.4(平直)≤35≥45
建筑设备
给水排水
一、剧场建筑应设置室内、室外给排水系统,并选择和其等级和规模相适应器具设备。
二、化妆室、卫生间、淋浴室等,宜设备热水供给装置,前厅或休息厅宜设备观众饮水装置。
三、观众厅、乐池、台仓和机械化台仓底部应设备对应消防排水设施。
四、剧场用水定额、给水排水系统选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相关要求实施。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整.
一、剧场内观众厅、舞台、化妆室及贵宾室,甲等应设空气调整;乙等炎热地域宜设空气调整。
未设空气调整剧场,观众厅应设机械通风。
二、面光桥、耳光室、灯控室、声控室、同声翻译应设机械通风或空气调整,厕所、吸烟室应设机械排风。前厅和休息厅不能进行自然通风时,应设机械通风。
三、剧场空气调整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参数名称夏季冬季
干球温度(℃)24~2620~16
相对湿度(%)50~70≥30
平均风速(m/s)0.2~0.50.2~0.3
四、夏季采取天然冷源降温时,室内温度应低于300C。
五、采暖地域未设空气调整剧场,冬季室内采暖设计参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房间名称室内计算温度(℃)
前厅12~14
观众厅14~18
舞台20~22
化妆室20~22
六、室内稳定状态下CO2许可浓度应小于0.25%(中国人体散发CO2量可按0.02m3/•h)。
七、剧场最小新风量不应小于:甲等15m3/人•h;乙等12m3/人•h;丙等10m3/人•h
八、剧场内观众厅每人散热和散湿量可按《空气调整室设计参数》表选择。演员和舞台工作人员散热、散湿量可按中等劳动强度考虑。
剧场内观众厅每人散热量和散湿量
温度(℃)
显热(W/人)
潜热(W/人)
全热(W/人)6
散湿量(g/人•h)
注:上表已考虑剧场建筑群集系数。
九、计算照明热量,应考虑剧种、灯具种类、灯具平均耗电系数及灯具位置系数等原因。
十、剧场空气调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舞台、观众厅宜分系统设置,化妆室、灯控室、声控室、同声翻译室等可设独立系统或装置。
2、集中式系统宜用淋水室或淋水表冷器处理空气;
3、过渡季节应有不进行热、湿处理,仅作机械通风使用可能;
4、舞台上冬季应有预防下降冷气流方法。
十一、剧场送风方法应按具体条件选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舞台、观众厅气流组织应进行计算;部署风口时,应避免气流短路或形成死角;
2、舞台送风应送入演出区,但不得吹动幕布及布景。天桥下设置风管应隐蔽;
3、观众厅采取下送风时,应预防尘化。污物和水不得进入风口和风管。地下水位高地域不宜采取地下风管。地下风道应设置清扫口;
4、舞台上排风口应设在较高处,如有栅顶,应设在其上方。
十二、剧场通风和空气调整系统安全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穿越防火分区送回风管道应在防火墙两侧管道中设置防火阀;
2、风管、消声器及其保温材料应采取不燃材料。
十三、通风或空气调整系统,应采取消声减噪方法,经过风口传入观众席和舞台面噪声应比室内许可噪声标准低5DB。
十四、通风、空气调整及制冷机房和观众厅和舞台邻近时,应采取隔声方法,其隔声能力应使传输到观众厅和舞台噪声比许可噪声标准低5DB。对动力设备应采取减振方法。
十五、机械化舞台台仓应设空气调整和排烟系统。
十六、舞台送风支管宜采取可伸缩软管,使送风口能够移动。
电气
一、剧场用电负荷分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级负荷:应包含甲等剧场舞台照明、贵宾室、演员化妆室、舞台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电声设备、电视转播、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等;
2、二级负荷:应包含逻辑性、丙等剧场消防设备、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甲等剧场观众厅照明、空气机房电力和照明、锅炉房电力和照明等;
3、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用电设备负荷均属三级负荷;
4、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采取带蓄电池应急照明装置,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
二、甲等剧场供电系统电压偏移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为+5%~-2.5%;
2、电力为±5%。
三、当舞台照明采取可控硅作调光设备时,其电源变压器宜采取接线方法为
变压器。
四、需要电视转播或拍摄电影剧场,在观众厅两侧宜装设容量大于10KW,电压为主220/380V三相四线制固定供电点.
序号房间名称照度(lx)序号房间名称照度(lx)
1楼梯走廊15~3013剪发室(头部化妆)100~300
2前厅、休息厅75~4排练室100~200
3小卖部、冷饮、存衣50~10015布景仓库15~30
4厕所、卫生间50~10016服装室75~150
5接待室75~15017布景道具服装制作间100~200
6行政管理房间75~15018绘景间150~300
7观众厅75~15019灯控室、调光柜室75~150
8化妆室50~10020声控室、功放室75~150
9服装室75~15021电视转播室75~150
10道具室75~15022消防控制室75~150
11候场室75~15023水、暖、电、通机房20~50
12抢妆室75~150
注:分妆室中分妆台加局部照明200~300lx
五、乐池乐池内谱架灯、化妆室台灯照明、观众厅座位排号灯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六、电声、电视转播设备应设屏蔽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屏蔽接地装置庆和电源变压器工作接地装置在电路上完全分开。当单独设置接地极有困难时,可和电气装置接地适用一组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但屏蔽接地线应集中一点和变压器工作接地装置联接。
七、舞台演出过程中,可能频繁起动交流电动机,当其起动冲击电流引发电源电压波动超出3%时,宜采取和舞台照明负荷分开变压器供电。
八、剧场各类房间照度标准值符合下表《剧场照度标准值》要求。
九、剧场绘景间和演员化妆室工作照明光源应和舞台照明光源色温靠近。
十、各等级剧场观众厅照明应能渐亮渐暗平滑调整,其调光控制装置应能在灯控室和舞台监督台等多处设置。
十一、观众厅应设清扫场地用照明(可和观众厅照明共用灯具),其控制开关应设在前厅值班室,或便于清扫人员操作地点。
十二、甲、乙等剧场应设置观众席座位排号灯。
十三、剧场下列部位应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观众厅、观众厅出口;
2、疏散通道转折处和疏散通道每隔20m优点;
3、台仓、台仓出口处;
4、后台演职员出口处。
十四、消防控制室、发电机室、灯控室、调光柜室、声控室、功放室、空调机房、冷冻机房、配电间应设事故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通常照明度50%。用于观众疏散事故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0.5lx。
十五、观众厅、前厅、休息厅、走廊等直接为观众服务房间,其照明控制开关应集中单独控制。
十六、舞台监督台应设通往前、休息厅、观众厅和后台开幕讯号。
十七、剧场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J50057二类建筑防雷保护方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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